新时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足及优化建议
2020-01-17
一、前言
新时期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逐渐趋于成熟,但是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这就决定了制度实施过程中也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调整。近年来,国内许多地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方面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较为成功的有服务外包的“宜兴模式”、政府主导的“钟祥模式”等等。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深入剖析本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补充、优化策略,才能持续性的推动这一制度走向成熟和完善。
二、新时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不足
(一)居民个人账户存在的缺陷。由于很多农村居民在参保时,都会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导致居民个人账户缴费水平较低,出现了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从调查情况来看,安阳市下辖的许多农村,超过70%的居民都会选择最低缴费档次。虽然近年来政府部门通过上调最低缴费标准的方式来提高个人账户累计,但是由于认识不足等原因,选择最低档缴费的居民还是占据了大多数。还有一些农村的年轻人,在年轻时不愿意参保,而是等到40岁开始参保,刚好缴满15年后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缴费面临“年龄陷阱”的问题。
(二)中青年群体参保积极性不强。近年来,农村地区有越来越多的居民外出务工,但是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每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各村的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的联系到这些外出的居民,断缴的情况十分常见。许多农村青年人群认为,现在参保要等到60岁以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他们来说过于遥远。由于只考虑眼前的利益,而没有做长远的打算,导致他们参保积极性不高。还有的一些农村居民,认为养老金数额较低,对他们的吸引力不强。另外,地方政府没有做好宣传和讲解工作,也导致部分居民对参保流程不熟悉,存在观望态度。
(三)经办机构的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安阳市在各个乡镇以及部分农村都设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点,为这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大力支持。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基层经办人员对业务流程不熟悉,无法全面、细致解答农村居民各类问题的情况。同时,由于参保缴费的时间比较集中,加上基层经办人员数量有限,面临的工作压力大,也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容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现阶段在城市开展养老保险办理业务时,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但是在基层的经办点,由于信息化水平低,还是以人工办理为主,也会导致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养老基金管理水平不高。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策略,也是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金发放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调查情况来看,许多地方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过于保守,多数情况下只实现了保值,而不能做到增值。最常见的利用形式是购买国债、存入银行,增值率不高。除此之外,现有的监管体制还不够成熟,尤其是在基层部门,由于监管不到位,制度难落实,也容易出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不合理利用的情况。在没有第三方监管介入的情况下,不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最优化利用,这也是下一步改革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观念因素。在农村地区,很多年龄偏大的农民因为传统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以及农村地区信息闭塞等因素的影响,在没有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前提下,不敢贸然尝试。虽然经过政府有关人员的宣传和劝说,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也是选择最低档次缴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难度。因此,虽然农民收入增加了,但是只要观念没有转变,还是有很多农民不能积极的参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地方政府在参保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不足。
(二)经济因素。城乡经济差距的存在,也是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一些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金较多,可以提供更多的补贴,基础养老金的水平较高。但是如果某些地区本身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较少,那么政府部门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提供的补贴相应的减少,这种情况下参保人员每年领取的养老金实际上并不高,甚至不能保障参保人基本的生活开销。这样一来,就进一步加深了部分农村居民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思想。所以说,要想实现全民参保,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发放更多的养老金,才能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保。
(三)管理因素。随着居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他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诉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但是目前来看,由于地方上的经办机构规模小、经办人员数量少,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这就容易引发两个问题,其一是居民对经办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存在观望态度;其二是监管不严,也有可能滋生腐败,出现挪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因此,管理上的不成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范化、专业化开展,进而有较大的概率损害参保居民的利益。
四、新时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化建议
(一)优化个人账户设计,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总量。一是规范个人账户缴费档次,适度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提高缴费水平。建议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如5%)设计最低缴费档次,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过渡到固定的缴费标准(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二是优化缴费的财政补贴机制,改革目前的固定财政补贴办法,建立分档激励的缴费财政补贴机制,激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水平。三是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多元化投资组合机制,加强基金管理运营,提高真实回报率并实现保值增值。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提高基金投资的市场化水平,提高基金收益,不断提高个人账户替代率水平。
(二)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参保意识。针对农村中年、青年群体存在的参保意愿不强的情况,有关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这部分群体能够真正从心底里认识到参保对个人带来的利好,进而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宣传方式上,除了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告示外,还可以采取宣传车宣传、村广播宣传以及手机短信推送等形式。尽量覆盖农村地区的所有人群,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另外,针对一些文化水平较低、对参保信息了解较少的农村中年人群,还可以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明白卡”,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居民普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争取让全村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全部参保。
(三)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首先,通过引进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性。特别是对于乡镇及驻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点,要将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作为考核经办人员的重要指标。经办人员要具备耐心、细心、热心的职业态度,对于群众在参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疑惑,要进行专业的解答,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够明明白白的参保。其次,在增加服务网点的同时,也要重视经办机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通过计算机联网系统,简化参保办理流程,为账户查询、信息共享提供便利。最后,要做好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学习最新的政策、文件,加强金融、法律等知识培训,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等。既可以满足经办人员自我成长的需要,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完善监管机制,提升保险基金运行效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应当做到专款专用,严厉禁止挪作他用。为了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一方面要继续完善配套的监督机制。例如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将每个农民的个人信息都录入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使每个农民都有唯一的一个社会保障号,以此避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投保和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发生。还需要健全基金经办部门和管理部门管理制度。从基金征缴、发放、运作等环节都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另一方面,还需要拓展监督渠道和扩充监督主体。例如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将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外公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进行监督。同时开通专项热线,如果群众对基金运行情况有疑问,可以通过专项热线进行反映,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可以引进媒体监督,审计监督等形式,通过完善监督机制,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五、结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基层、在农村,这些问题也比较集中。例如农民参保不积极、基层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等。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一方面要做好社会调查,找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中遇到的客观问题;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然后基于地方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优化方案。在不断的调整、补充、优化的过程中,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渐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