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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务实要精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政策亟待优化

2020-01-15孙雪连

中小学管理 2020年12期
关键词:教育扶贫教育公平农村留守儿童

孙雪连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在获得教育公平过程中存在双重劣势,集中体现在来自家庭的关爱和教育质量明显偏低、农村学校开展教育工作面临多重困难等多方面。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政策还存在未充分关照利益相关者的正当需求、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帮扶协同机制、缺乏对政策执行效果的有效监督及反馈等问题。建议学习借鉴精准扶贫的经验,通过激发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建立持续性制度化的工作模式、创新家校社合作育人新模式等举措,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 教育公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扶贫;精准扶贫;家校社合作育人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20)12-0016-04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打工或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生活在农村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当前,我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帮扶工作极为重视,国家和各地方也出台了系列政策,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问题的解决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因此实现对这一群体的教育公平仍然任重道远。

一、农村留守儿童在获得教育公平方面存在双重劣势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与2016年首次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1]尽管数据在逐年下降,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教育公平问题依然存在,且集中体现为农村自身的贫困、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等弱势地位与留守儿童亲子分离、家庭教育缺失叠加而成的双重劣势,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 来自家庭的关爱和教育质量明显降低

说到农村留守儿童,很多人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衣着脏乱差、殷切盼望父母返乡的刻板的苦情形象。事实上,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具有多元性,有些外出打工的父母会经常性地关心孩子、通过网络交流或寒暑假接来同住等方式陪伴孩子,代理监护人(如祖父母)也十分关注他们的成长,这些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亲子分离带来的缺憾。尽管如此,父母无法在身边提供高质量的陪伴仍然是每个农村留守儿童都面临的现实困境,更不用说还有很大一部分父母受到观念、精力和能力等限制,无法或不知道如何关心孩子;代理监护人由于文化水平和体力精力所限,只能保障孩子最基本的吃饱穿暖,而无法对其进行学业指导和心理关注等高质量监护。有研究发现,双亲留守儿童面临的被忽视的概率比普通儿童高18.8%~25.8%,单亲留守儿童受到躯体和情感虐待的概率同比普通儿童高17.4%~22.1%,而两类留守儿童遭受复合虐待的比例同比高15.2%以上。[2]

2. 农村学校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面临多重困难

农村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然而受到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教育工作难度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学校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困难重重。在此过程中,也出现农村寄宿制学校针对留守儿童“寄而难育”的现实困境。有研究显示,现阶段我国贫困农村地区的寄宿制教育形式并不利于农村儿童的人力资本形成与积累,寄宿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均比非寄宿儿童要低,且低龄寄宿对农村儿童的负面影响更加严重。[3]此外,由于农村学校与部分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无法实现有效沟通,通过电话或网络与其父母的沟通效果也大打折扣,导致家校共育难度升级。

3. 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留守儿童成长的潜在隐患

目前大量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真实存在且具有很大的潜在风险。互联网平台“知乎”上曾发起关于“曾经的留守儿童长大后是什么狀态”的话题讨论,在800多条留言回复中,安全感、自卑、敏感、自尊心、缺爱等成为高频词汇,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留守经历对个人心理产生的重要影响。[4]同时这些心理问题并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自然消失,反而会深刻影响到留守儿童成年后的精神状态、工作状态与生活质量,也间接地对社会和谐产生影响。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与各地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出台了系列政策。2016年初,国务院首次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迄今为止国家层面最有力度的留守儿童保护政策,标志着留守儿童政策进入深化期。总体看来,我国的农村留守儿童政策实践导向趋向系统化、政策理念趋向科学化、政策功能趋向强大、政策内容趋向丰富,[5]但同时相关政策在科学性、专业性、执行力等方面仍有很大进步空间。从教育公平角度而言,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政策在制定实施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 未充分关照利益相关者的正当需求

当前,我国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主体已经从最初的教育、妇联等部门逐步扩大到民政部门等27个部门联合参与,责任主体从最初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展到留守儿童自身、家长、社区、社会公益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父母、代理监护人等作为教育帮扶政策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其正当需求理应得到充分重视,但从当前政策来看并非如此。如有学者认为,我国留守儿童政策基本上是成人主体性的政策,更多考虑了成人的责任与关爱机制的建构,留守儿童还只是被定位为被动性的客体,而不是被作为积极主动性的主体来对待。[6]又如:在当前的政策制定中,除了规定留守儿童父母应尽的责任外,没有充分考虑到其自身的困难与无奈,并结合其需求提供支持。虽然留守儿童父母被要求与子女常联系、多见面,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学习,其中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与孩子正常交流。曾有调查显示,有60%多的留守儿童家长最关心孩子的学习状况,只有18%左右更关心孩子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等问题,关注度明显偏低。[7]

2. 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帮扶协同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多部门齐抓共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部门或组织间分工有余、协作不足,职能分化严重,资源整合不足,导致或由于重复帮扶造成资源浪费,或由于帮扶不足而无法有效满足留守儿童需求。有学者提出,应厘清各级各部门在留守儿童问题上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留守儿童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边界。[8]此外,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政策与随迁子女政策、寄宿制学校管理等政策应充分结合,新政策与已有政策之间的协同程度也应进一步提升,否则就会出现利益博弈过程中选择与整合的困境,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

3. 政策实施中的人力物力保障有待提升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队伍建设薄弱,基层工作者专业化程度较低,是影响帮扶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和教育行政人员应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经验不足、农村学校教师流失现象频发、社会组织队伍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等情况,都容易导致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此外,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身处劳务输出地区,当地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方政府缺乏充足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多停留在文件上,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4. 缺乏对政策执行效果的有效监督及反馈

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进行科学的监督和考核是提升帮扶成效的重要抓手。但在当前的政策制定中,考核指标往往基于投入资金数、建设留守儿童关爱机构数、帮扶项目数或开展活动数等进行设计,基于留守儿童受益程度的结果考核受到忽视。如我国H省某区出台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考评办法中,针对各乡村(街道)的考核细则多强调活动开展、宣传报道、资料上报等内容,对留守儿童的受益程度与效果评估涉及较少。[9]缺乏有效的考核还会导致帮扶工作存在“形式化”问题,突出表现为逢年过节时,政府部门、公益组织等开展“看望留守儿童”“给留守儿童送书包、文具”等短期应景的活动,农村留守儿童成为活动中的“背景板”,其处境没有实质改变。有些活动甚至只是为了完成政治任务或实现商业炒作,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虚假关怀,反而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对此相关管理部门应提高警惕。

5. 地方性教育帮扶政策针对性有待加强

由于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特点、需求等存在不同,因此为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适应性,各地方不应该直接模仿国家层面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而应该在上级文件精神的指引下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研究指出,我国留守儿童政策还没有关照到该群体之间的差异性与特殊性,诸如地域、年龄、学龄、个性等方面。不同地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是有差别的,所面对的发展问题也是不同的,如果不能差别化回应,就难以产生政策的精准效应。[10]

三、破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建议

1. 变“被动”为“主动”,激发利益相关者的工作积极性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仅靠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激发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将眼光放在“人”的身上,创新多元方式开展工作。如可以利用進城务工人员常用的网络短视频APP加强教育和宣传,使留守儿童家长意识到关心子女的重要性,并学会亲子沟通的技巧等;针对基层教育工作者开展包括心理学知识等在内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其专业素养;支持与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等。

2. 变“漫灌”为“滴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政策

破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问题,应充分学习借鉴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明确不同留守儿童的具体需求,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和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政策。如甘肃省借助高校大学生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帮扶关爱工作,17所高校大学生牵手近4万名留守儿童,每名大学生志愿者对接1~2名留守儿童,通过每学期给关爱对象写信或当面指导,每月和关爱对象或家长、班主任通电话等方式,了解关爱对象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态,帮助其落实学习成长规划。[11]

3. 变“偶尔”为“定期”,建立持续性、制度化的工作模式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并形成持续性、制度化的工作模式,这样才能有所收效。如河南省从2016年起,将每年8月定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月”,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保护活动。通过开展“关爱保护月”活动和“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该省已经解决16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责任监护问题,让监护缺失的孩子有人管、部分失学辍学的孩子有学上等。[12]

4. 变“家校共育”为“家校社协同”,创新合作育人模式

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中,还要基于学生家庭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家校合作模式。如江西省推出“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由校方、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村)三方共同组成家校合作协调机构,同时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以“访家庭、正教风、立师德”为主题的“万师访万家”活动。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融合,构建了家校合作、共同育人的新格局。[13]

5. 变“重过程”为“重结果”,加强帮扶工作的相关投入和考核

在投入方面,建议从省级层面统筹,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贫困县给予专项财政支持;同时实施教育帮扶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将更多资源投入到乡村教师培养、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等能够让留守儿童直接受益的活动中。在考核方面,要坚持目标和结果导向,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在帮扶工作中的受益程度,考核结果与责任主体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政策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下降[EB/OL].(2018-10-30)[2020-11-12]. http://www.gov.cn/xinwen/2018-10/30/content_5335992. htm.

[2] 万国威,裴婷昊.留守儿童的虐待风险及其治理策略研究[J].人口学刊,2020(3):51-65.

[3] 朱志胜,李雅楠,宋映泉.寄宿教育与儿童发展—来自贫困地区13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经验证据[J].教育研究,2019(8):79-91.

[4] 知乎.曾经的留守儿童长大后是什么状态?[EB/OL].[2020-11-10].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4609838/answer/32535835.

[5][6][10] 王玉香,吴立忠.我国留守儿童政策的演进过程与特点研究[J].青年探索,2016(5):42-50.

[7] 中广网.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与家长沟通不足现象仍然突出[EB/OL].(2010-10-07)[2020-11-12].https://www.chinanews.com/ edu/2010/10-07/2570563.shtml.

[8] 段忠贤,黄其松.留守儿童问题须多方协同治理[N].光明日报,2015-07-06.

[9]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民政局.北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考评办法[EB/OL].(2018-11-08)[2020-11-12].http://www.czbeihu. gov.cn/qmzj/10930/content_2775830.html.

[11] 尹晓军.甘肃:17所高校大学生牵手4万留守娃[N].中国教育报,2019-11-26.

[12] 李见新.河南:建2000处留守娃关爱场所[N].中国教育报,2018-08-07.

[13] 江西教育网.“家、校、社”协同育人 构建关爱教育网络[EB/OL].(2017-07-11)[2020-11-12].http://www.jxedu.gov.cn/ info/1013/109064.htm.

注释:

①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 年度重大课题“推进教育公平研究”(课题批准号:18VSJ093) 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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