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经末梢”架一个监督“探头”
2020-01-15王兆伟易路勇
王兆伟 易路勇
前不久,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天堂村有群众反映村干部与评估人员“交往过密”。经街道监察办公室(简称“监察办”)工作人员实地查证,该反映不属实,村党总支书记徐正希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有了这个架在“神经末梢”的监督“探头”,江阳区老百姓和干部们都感到“心里踏实多了”!
设立“监察办” 延伸监督触角
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监察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如何强化对他们的监督,江阳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杜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的规定,通过县(区)级监委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等方式,让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早在2018年11月,江陽区监委就制发了《江阳区推进国家监察向镇街延伸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该区下辖的18个镇街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设立和人员配备工作,实现了区监委向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
用南城街道社区干部刘芳的话说,每当看到大门口悬挂的“监察办公室”牌子,就会自省一下,“监察办的设立就像多了一双眼睛监督,时刻警醒社区干部要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根据规定,各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街纪(工)委合署办公,对18个镇街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等4项职责。镇街监察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对区监委做到月反馈、季汇报、年总结。同时,建立镇街监察办公室考核评价机制,由区监委定期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终进行总结分析和民主评议,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管住“微权力” 增强群众获得感
“镇政府划拨的道路保洁费用,被村干部私自决定如何分配甚至截留私分,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谈起最近村党支部书记刘正贵伙同本村干部截留私分村级道路保洁费受到处分的事,江北镇金钩村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此前,面对江北镇监察办的调查,刘正贵对自身行为供认不讳。2019年12月5日,江北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根据管理权限,给予刘正贵党内警告处分。刘正贵表示诚恳接受处分,认真改过。
“权力再小,也不能任性!乡镇多了一道监督力量,可以有效让基层监督硬起来、强起来、实起来。”杜明认为,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基层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监督的力量,也凸显了派出监察办公室的独立性、权威性。
江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学军表示,下一步,围绕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分散等实际问题,江阳区还将推行监察办公室片组协作机制,按照“区域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加强邻近镇街监察办公室工作力量整合,实现组团式监督,推动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作者单位/易路勇 江阳区纪委监委) (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