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文学IP价值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2020-01-14邹文秀
邹文秀
摘要:本文从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按时间顺序梳理了近几年网络文学的IP价值评估的三个案例。笔者通过分析每种评价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在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网络文学IP的价值评估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原非IP用户的轉化率预测,二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专业技术之外增强业界权威,三是增加IP连续性开发的可行性判断。
关键词:IP价值;网络文学;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I206.7;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866(2020)16-0186-02
网络文学,就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发表的原创作品为主的文学作品。2013年,(intellectual property,IP)知识产权的概念被正式提出。作为引领影视、游戏、主题乐园等文化创意衍生品的上游产业,网络文学成为当时投资风险小、回报率高的一种运营模式。网络文学与资本行业融合加深的背景下,网络文学出现热钱涌入、价格虚高、产业配置效率低等问题,给网络文学的版权交易带来了较高的投资风险。2018年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国内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4.32亿人,占网络用户总数的52.1%,同比增长14.4%,过半数中国网络用户有使用网络平台阅读文学作品的经历。
对于运营平台而言,在线阅读业务增长减缓,版权运营收入迅速增长,已成为其年收益的主要增长点。目前国内已有的网络文学价值评估指标,主要有网络文学内容IP价值评估、平台运营能力评估和衍生价值评估等多种形式。本文尝试从网络文学的IP价值评估的三个案例人手:基于用户意愿评估的网络文学运营平台“月票榜”、基于经济价值评估的易观智库的内容和改编潜力评估指标体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的中传受众研究所的用于影视剧改编的IP价值评估体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为网络文学的IP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提供建议。
一、网络文学基于用户意愿的价值评估指标
根据版权交易的案例可得知,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主要基于用户意愿、成本、供给与需求、收益几方面原理,评估作品的经济价值。若应用于网络文学作品的经济价值评估,可得知:首先基于成本的定价法,就是用网络文学作品的制作成本决定其价格的高低。高制作成本的交易价格并不一定能赢得受众的喜爱,因此以成本为依据的网络文学价值评估方法缺乏实用性。目前为止,网络文学多采用基于用户意愿的价值评估指标。网络文学IP价值的转化与开发离不开用户基数庞大的原著粉丝。如何在大型阅读平台的书库中、从成千上万上千万部作品中选出有转化价值的作品,榜单就成了初期层面的价值评估参考依据。只有登上榜单的作品,才有可能吸引读者和粉丝的广泛关注,成为有改编价值的作品。目前,市场对网络文学经济价值的评估,主要是依据阅文集团“中国原创文学排行榜”和掌阅文学“年度掌阅阅读榜单及趋势”等运营平台的自建榜单,以及基于用户搜索数据的百度风云榜。这种价值评估方式能够直接达到用户及其上游,也成为影响IP经济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网络文学基于内容价值和转化价值的评估指标
国内学术界大多采用网络文学一次版权销售的价格作为其经济价值评估的模型,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事后评估对于IP价值转化前的交易价格没有提出明确的指导,混淆了IP价值和IP转化价值。大量的网络文学IP是否能在转化前预估价值,才是网络文学交易中需要衡量的。
2015年后大数据业务迅猛发展,市场上出现多家数据咨询公司,其中不乏对网络文学进行价值评估的数据报告。以易观智库2016年公布的《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及评估报告2015》为例,他们从内容价值和改编潜力(转化价值)两方面着手,对网络文学的价值进行评估。如表1。
易观智库的网络文学IP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IP内容价值和IP改编潜力两大类一级指标,下设八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内容传阅度、作品热度指数、作品表现力指数、作品生命力指数和大众关联度、题材的独特性、改编的可行性和用户匹配度组成。在此指标体系中,IP内容价值的评分越高,说明其内容更优质、关注度更高、影响力更大;IP改编潜力的分数越高,说明此IP更适合改编为影视剧等作品。这种基于内容价值和转化价值的评价指标体系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评价指标过于笼统。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游戏、动漫、周边等衍生品,对文学作品的题材内容、粉丝类型等因素的要求不同且权重不同,并不能一概而论。二是忽略了传媒产品极易产生外部性。比如一部好的网络文学作品使人们在娱乐的同时也获得知识的进步。但是涉及封建迷信和未成年人恋爱的校园题材,会放大这种负面的外部性。因此,社会效益的相关指标也是网络文学IP价值评估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避免投资风险、追求精品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网络文学IP基于社会效益的评估指标
2017年6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通过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的提升,并对其转化价值和社会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该《办法》共设置了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及77项评分标准,其中出版质量、传播能力、内容创新、制度建设四项指标为基本分,总分100,社会和文化影响为加分项30分,总分共130分。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估结果不及格(60分以下)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奖和整改等处罚措施。由于《办法》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的政策约束,阅文和掌阅等网络文学运营平台都对自己的“月票榜”及年度榜单进行了完善,IP价值评估指标也发生了极大改变。如阅文集团的“中国原创文学风云榜”和掌阅文学的《2017年度掌阅阅读榜单及趋势》与之前相比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偏离主流价值观的作品不再推荐“月票榜”等榜单;二是跟风作品题材减少,作品内容呈现多元化发展;三是抄袭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为了兼顾专业性和客观性,2018年,中传受众研究所“在科学性和可能性操作的基础上,从维度的划分、指标设置、指标赋权三方面对网络文学IP价值评估体系进行了科学的构建,打造了更具操作性的”IP价值评估体系。该体系以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改编为例,共设置IP市场价值、IP开发价值和IP社会价值的3个一级评价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具体评分标准:基于粉丝经济的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力、影响力仍是目前主要的评估指标,同样重要的还有社会价值满意度,这三项评价标准总权重近50%;其次是内容、风险性、正能量值和作者影响力等。其中权重占11%的风险性评价包含政策法规和版权等风险。该指标兼顾了网络文学的市场价值、转化价值和社会效益,是目前比较全面的价值评价体系。然而,这种评价方式存在以下的局限性。
(一)未对非原IP用户的转化率做出预测
市场价值评价指标中,作品影响力、传播力和作者影响力指标多是围绕其作品粉丝进行,满足了这部分受众的娱乐需求、知识需求等。这些指标侧面上反映了作品的内容质量和作者的写作水平,但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其经济价值。影视剧改编的目的一般有三类,一是电视台播出,二是影院上映,三是网络视频平台播出,院线、电视和网络视频受众的转化率能实现多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文学IP改编的市场价值,该指标并没有体现。阅文集团2018年10月以155亿元的价格收购了新丽传媒影视公司,兼具文学和影视制作能力后,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其上游产品的优质IP在转化到下游产品时,仍能保持优势。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仅凭专业技术无法在业界树立权威
第三方评估机构一般来自高校或学术研究机构,其评价体系的专业水准毋庸置疑,也存在远离市场的不足。与网络文学运营平台合作,是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主要运营模式。这种合作模式虽然能得到运营平台的支持和承认,但是缺乏客观性和独立性。要解决这种问题,可参考以下两点:一是打造“头部”内容,树立业内口碑,实现连续三年上榜文学作品中有一部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爆款”;二是与权威行政机构或者大数据公司合作,保证数据源开发的有效开发。
四、结语
本文大体分析了近几年的网络文学IP价值评估的大体架构。网络文学从单纯的关注经济效益转变为现在的兼顾社会效益而创作。不打擦邊球、不写低俗内容、不哗众取宠,又可满足受众的知识和娱乐需求,这对网络文学的创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逐步完善IP价值评估体系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完整性,不仅促进网络文学作品提高内容水准,还可以起到规范市场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期待其今后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