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孕妇分娩1例报告
2020-01-12刘彩,郑珺
刘 彩,郑 珺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湖北 咸宁 437000)
新型冠状病毒是2019年末发现于湖北武汉的一种病毒新型,其感染的肺炎主要症状为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衰竭等并发症而导致死亡[1]。目前,针对此类患者无特效治疗药物,主要是给予患者对症支持治疗[2]。该病毒人群普遍易感,孕产妇亦有发病。由于孕产妇机体的特殊性,为能更好地治疗并保护患COVID-19的孕产妇以及分娩的胎儿,需制定严格科学的针对此类患者的处治流程[3],现将本院收治的1例COVID-19孕妇并分娩的病例报道如下。
1 病例资料
患者,女,27岁,2020年2月3日以“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入院。孕周:33周6d。产妇无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憋气及腹泻等不适,入院体温:36.3℃,血细胞分析:白细胞计数8.62×109/L,淋巴细胞计数2.76×109/L,CRP 8.8mg/L;胸部CT检查所见两侧胸廓对称,纵隔居中,两肺纹理稍增多,左肺上叶可见淡薄密度磨玻璃影,余肺未见异常密度影及占位性病变,气管、支气管通畅,未见狭窄,两肺门不大,纵隔结构清楚,未见异常密度影及占位性病变,未见肿大淋巴结。两侧胸腔未见积液。给予产妇一般对症治疗,低流量氧气吸入,普米克令舒1mg+重组人干扰素ɑ-1b 50μg雾化1次/d,维生素C 2g静脉滴注1次/d,克力芝2片/次,2次/d。于2020年2月6日至10日静脉滴注输入人免疫球蛋白300mL 1次/d,此外于2月12日起给予患者中药汤剂肺毒清,一剂/d,分两次温服。2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于3月1日治愈出院。2020年2月19日因“重度子痫前期”行剖宫产产下一男婴,Apgar 评分1min评分9分,5min评分10分,体重3000g。出生后体温:36.5℃;新生儿血象:白细胞计数 10.08×109/L,淋巴细胞计数2.35×109/L,CRP 4.6mg/L,2月19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进入儿科监护室给予一般对症治疗,于3月2日出院。
2 讨 论
新型冠状病毒是β属的冠状病毒,被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即“SARS-CoV-2”,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2”。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支持会因母胎垂直传播而造成胎儿感染新冠病毒,但为了降低胎儿感染的风险,应尽量减少母婴接触[4]。本病例在行剖宫产后,及时给胎儿行Apgar评分,若评分无异常或者复苏恢复正常,马上给予常规处理,然后经过专用转运温箱,进专用通道进入儿科或者新生儿科隔离病房观察并治疗。本研究病例新生儿经过此处理,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这说明该措施必要且合理。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研究的深入和增多,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可对人体多个器官和系统造成损伤[5]。晚期孕产妇由于身体各系统器官负荷较重,而且因为胎儿的特殊性,在检查和治疗上均需同普通感染者区别对待。本例患者在行胸部CT检查时给予腹部铅衣覆盖,可有效降低CT辐射对胎儿的影响,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妇的焦虑情绪。同时在治疗上,按新型冠状病毒诊断标准第六版,该产妇属于普通型患者,主要给予产妇一般对症治疗,避免使用对胎儿致畸的药物。由于孕妇机体的特殊,其免疫功能受到一定抑制并处于不同程度的缺氧状态,新冠感染无疑加重了这一局面,若不及时治疗,极有可能加重病情[6]。本例患者属于普通型患者,有研究指出普通型孕妇一般结局良好,且新冠感染肺炎并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7]。本例孕妇在确诊16d后因“重度子痫前期”行剖宫产术,母婴结局良好,这也说明对于此类孕产妇积极对症治疗,并对分娩及时处理是可行的。由于宫缩的疼痛,同时由于产妇的恐慌或者焦虑,继而出现哭喊以及咳嗽等情况,这容易导致大量飞沫和气溶胶的产生,大大增加了医务人员的暴露和感染机会。因此,在待产时,应该加强对产妇的人文关怀,积极有效的疏导产妇的恐惧焦虑心理,以期增加产妇的配合度,产妇在生产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在行剖宫产时,医护人员应按防护标准做好防护,同时应对产妇羊水及血液提前做好处理准备,以免液体喷溅增加感染风险。在产后隔离产房中,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积极对症处理。通过上述处理,本例产妇和胎儿结局良好,为合理处置此类患者提供了一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