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选举、换届有哪些要求?
2020-01-11本栏编辑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12期
编辑同志:
你好!
我是一名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想尽快进入角色,规范化开展支部工作。请问,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选举、换届有哪些要求?
盼复!谢谢!
讀者 胡明宇
胡明宇同志:
你好!
感谢你对本刊的关注与信任。针对来信询问的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选举、换届问题,我们查阅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现将梳理出来的相关信息予以刊载,希望对你开展支部工作有所帮助。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六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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