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供水管理模式的应用研究
2020-01-11房二单三贵
房二单三贵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广东 清远 513300)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使我国农村供水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以来,要求高标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国投入到农村供水方面的资金,仅在“七五”期间就达到了132 亿元,其中有21.32%为政府投入[1]。国家从“七五”开始,每一个五年计划都会把改善农村饮水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把农村供水指标列入到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规划,通过网上检索,发现当前较少有学者研究农村集中供水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对农村供水中的集中供水管理模式展开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1 农村供水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化运作不理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总人口的70%为农村人口,即便农村地区经济自改革开放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城市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同时,在人均用水量指标方面的反映也有不同,农村区域较为分散,管线较长,供水管网漏损率高,水费收缴率低。因此,存在单位水量投资较大,但投资效益并不高,以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出现经济效益差、社会公益性强的现象,农村供水的市场化运作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水污染问题突出。很多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比如建设的一些工业园区,加剧了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同时,排放一些未经处理的污水,势必会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2]。
2 农村集中供水管理模式的比较
1)完全公有管理模式。在此种模式中供水公用事业成为了市/县、区政府的一个部门,属于地方政府的一部分。在不同地方公用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也有着较大差异:他们缺乏单独的财务预算,受到市/县、区政府办公室的直接管理与控制,这是自主权最小的时候;拥有独立的财务权是自主权最大的时候,但公用事业单位最终还是由市/县、区长等地方一把手负责。虽然在此种模式下,省级或市级供水公用事业单位能够提供的服务较为优质,并能够回收全成本,比如新加坡、首尔及阿姆斯特丹等市级供水单位,但在发展中国家,此种模式表现并不理想[3]。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这一模式下,供水公司是政府组成部分之一,政府部门能直接管理供水的种种情况,这就导致供水受到当地政府的影响较大,难免对于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无法全面满足。
2)法人化公用事业单位模式。这一模式指的是,准法人实体展开完全公有设施的运营。法人化公用事业单位的名称有许多,比如管理局、协会和村委会等,或是非洲地区的“半国营单位”。此种管理模式的根本目的,是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类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规定,并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使其能够具有自主经营权。换而言之,这类单位可称为“准法人单位”,一方面是因为它们遵守的是公法体系,代表它们在本质上属于公共部门;另一方面,一般它们并非按股份制建立的实体,是由高级政府官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
3)完全私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又被称为英国模式,其在威尔士、英格兰等地区较多运用。英国政府从1987 年以来,便将给水排水部门改为了股份制公司上市,由私营公司管理设施。为了防止这些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滥用垄断职权,英国政府在这一年授权名为OFWAF(水务办公室)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管价格。之所以此种模式在英国受到关注,主要是因为:此种模式是完全大规模转让的一个独特实验;通过一个创新的手段,监管者就能够实施最高限价,使水价得到规范;这一“实验”有着详实的资料,被十分详细地记录了下来。但是这一模式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比如,虽然通过这一模式,能够使效率在短期内得到明显提升,但就长期来讲,则可能出现监管垄断的问题[4]。并且,此种模式在资本市场发达地区较为适用,对于经济环境有着稳定性要求,唯有能力很强的政府机构才可实施监管任务,否则制定最高限价就成为了猜谜游戏。
4)授权私营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就是把供水的工作承包给企业,不过供水设施的所有权并未归企业拥有。这种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主要是,一是各企业单位承包供水工作主要是出于盈利的目的,这便会给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或是使居民生活用水费用出现提升等;二是大量存在投资滞后的问题,进而较大影响到当地居民;三是企业单位的供水工作常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做到长时间有质量的供水。
5)公有水务公司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是指水务公用事业根据公司法进行有限公司的组建,股权所有人为省政府、地方政府,较少情况下有代表中央政府的机构。实际上,公有水务公司是借助公司法作为缓冲,进而使水务运营中公法领域规则制度的负担减轻。这种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对公司法的利用,避免了政治干预。同时,相比于公有事业单位和法人化公有事业单位的同行,公有水务公司的总经理享有的自主权更多;二是与完全公有事业单位相比较,此种模式的运营状况与成本回收都要显著更佳;三是虽然公有水务公司坚持全成本回收,但其目的并非追求高利润。总之,相较于其它几种管理模式,公有水务公司的管理模式更适用于我国农村供水。伴随农村地区不断建设,必然会不断改善农村的环境,在此背景下,也一定会提高农村居民对于用水的要求。公有水务公司的管理模式,则十分适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可以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同时,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于公有水务公司模式的发展也有利,避免政府过多干涉供水区。
3 农村集中供水运营管理的方式
在农村集中供水运营管理中,涉及到较多的内容,为了获得应有的效果就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控。笔者认为尤其要注意以下方面内容:
1)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须着手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的制定,供水工程停水时间除非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否则要在3 天内恢复。若发生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事故,如水质污染等,应立即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停止供水,将原因及时查明,并报告给主管部门。
2)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逐户登记注册用水户,并签订供用水合同。若用户对用水设施进行扩建、改建及拆迁,则须提交申请到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通过批准后,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勘查、规划、设计与安装,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或申请单位负责。在管道上私自抽水和接水是严格禁止的,新增用水户须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到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上户手续的办理。
3)农村饮水工程要实施节约用水与计划用水,通过用水定额管理的方式,以及季节浮动水价、超额累进加价等制度应对缺水季节。
4)积极推广与使用用水、节水的新设备、新产品及新技术。工程使用的设施设备及管材,要与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相符合。同时,工程运行管理人员须全面了解一体化净水设备与消毒设备使用知识,确保水质合格和设备能够使用正常。
5)农村饮水工程采用计量收费。供水到户的,每一户都应进行水表的安装工作,通过水表计量收费;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各村,应进行总表安装工作;当分表和总表抄收数字出现出现偏差的时候,要进行水损的分摊。如果用水户或是管理单位觉得计量设施不准确,可以进行校验,但若不按照规定缴纳水费,又不校表的,管理单位则有权利不供水。
4 结 语
笔者于2012 年2 月起聘任(兼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运行管理主要负责人,该工程集中供水采取“以电养水”“以水管水”的办法觖决运行管理养护经费,实现了工程“有人管有钱管”,保障了整个工程正常运行和达标供水,水费收缴率95%,供水保证率97%,水质符合GB/T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用水户满意度高。连南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是广东省人大议案工程,主要是解决连南县大麦山、三排两镇约4 万少数民族石灰岩地区长期未解决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民心工程。工程集中供水部分于2004 年11 月投入供水,供水10 多年来,工程发挥了应有的效益,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形成良性运行和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
面对我国国情的不断变化,集中供水方式是我国农村供水一个可行的管理方式,有助于农村供水效率与水质的提升。并且,伴随我国科技的持续进步,集中供水方式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