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与对策
2020-01-11李美昕革
李美昕革
(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新疆 博湖 841400)
林业是我国林产品供应渠道,也是如今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产业,对于推进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有重要作用。我国林业扶贫可追溯到20 世纪90 年代,近几年,林业扶贫的资金支持与扶贫规模都有很大提升与扩大。从当前情况来看,现阶段的林业扶贫一般是通过增加国债发行量有效改善一些原本相对贫困的林场难以有效筹集足够资金的现状,提高国有林场经营建设资金支持。林场经营建设涉及众多项目,确保林业扶贫资金安排合理、使用科学、安全,对于改善相对贫困的国有林场目前的经营情况有重要帮助。
1 当前林业扶贫中的资金使用问题
1.1 资金使用情况反馈不足
当前政府及林业相关管理部门发放扶贫资金时,都会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务必确保扶贫资金不作它用,各单位要将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实际产生的效益上报。不过,实际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基本不会主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使用效益报告,资金使用没有必要的反馈,也就无法了解资金使用产生多少效益。
1.2 资金安排不严谨
通常情况下,是在每年的年初进行扶贫资金使用额度、计划安排,林业项目按统一标准补助资金。不过实际上一些项目没有相关补助标准、规定,所以往往是按照自身情况动态调整,这一现象导致一些扶贫资金在安排、使用上相对随意。
1.3 项目配套资金落实难
因为一些单位林业经营管理差强人意,虽然给予了扶贫资金,但实际使用后产生的效益很低;也有一些单位领导者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能力较欠缺,对林业扶贫的认识也有待提升,难以落实好配套资金,致使一些扶贫项目受阻,难以实现预期扶贫效益。
1.4 资金被挪用、挤占
林业扶贫资金按规定应专款专用,但实际上各地区情况不同,对应的各级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经费,且一些林业部门严重缺少经费,难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在这一情况下,一些领导者会打破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将扶贫资金挪用,用于交通费、差旅费等,从而导致资金被挪用、挤占。另外,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也可能为获取更多扶贫资金考虑,故意欺瞒,先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到位后,将之用于关系项目、人情项目,也就无法实现林业扶贫效益,未能真正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1.5 资金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从当前情况来看,因人力、物力、时间等方面资源的影响,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缺少足够的监管。监管方式通常为不定期抽查,缺少与全面抽查、定期抽查的配合,影响了实际监督检查质量,难以全面获取真实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效益。
1.6 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资金使用以及可产生的效益与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有一定关系。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很多单位没有自己的会计核算人员,并且往往一名会计负责多个单位的财务处理工作,也存在会计轮流负责项目的情况。财务管理本身有较高的专业化要求,如果会计人员专业素养、技能不足,对林业财务处理没有足够了解,就难以保证财务处理质量。此外,也有一些林业单位会计即是出纳,加之会计人员可能专业素质不高,这一精简岗位设置会提高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影响财务管理水平。
2 资金问题解决对策
根据当前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在此就如何减少资金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提出几点建议。
2.1 健全资金运行机制
根据当前情况,要建立资金使用制度,让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资金调度情况向施工单位直接拨款,如果无法直接拨款,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要完善资金报账制度。扶贫资金属于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情况必须按时上报,主动接受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工作要归入到政府集中采购中,减少建设所需成本,促进效益发挥。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出台管理办法。主管部门、用款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方便操作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要实现村账乡管、乡账县管,做到实际工程与资金分离,实现制约、监督。项目立项要公开,增加运作透明度。另外,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资金使用以及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增强领导责任意识。资金使用可以尝试和工作任务挂钩。
2.2 确保足额公用经费
为了有效预防林业扶贫资金出现挪用、挤占问题,要着手解决一些林业单位公用经费缺口。在实际工作中,林业部门要在年初根据往年经费使用以及项目情况制定计划,制作经费使用目录,根据目录、开支安排本年经费支出。林业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经费需求,向主管部门上报经费使用情况、后续经费需求情况。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上报的经费需求以及制定的使用计划、工作特征,安排相应的公用经费,确保林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开展工作,避免资金不到位影响工作效果,保证扶贫开展顺利。
2.3 加大资金使用审计监督
(1)要健全资金审计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做到条块结合。要加强资金使用检查,由市到县再到乡镇,直到项目实施单位,为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成效,需要将监督检查当做常规性工作。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违反法规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2)要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审计要做到点、面结合,市、县施行全面审计,基层乡村酌情采取全面审查,也可进行抽查。严肃审计,发现有较大资金使用疑点,要追查到底。发现违法违纪,不止要处罚单位,也要明确、处罚相关责任人,不止要进行经济处罚,也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情形揭露、公示、曝光,震慑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公开本区扶持政策,鼓励群众举报,接受监督。政府部门检查主管单位监督落实情况,有严重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
2.4 加强财会管理
做好投资重点项目筛选,建立项目贮备库,以项目带战略,必须先有项目,之后才有资金,扶持有示范作用的项目。进一步完善财会制度,使各项活动有制度可依,推进内部会计管理迈向规范化。要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以及财务处理水平。会计人员必须会沟通,重视积累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也要有一定的道德品质,有职业道德,有自律意识。要积极、认真负责的投入工作,逐步提高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最终实现资金使用目标。
2.5 博湖县发展林业产业,带动扶贫成效的实践经验
博湖县自2003 年实施建设第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以及2016年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项目以来,林业项目建设在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也是全县扶贫工程的基础项目建设,惠及五乡一镇一场近一千名林农,其中日渐壮大的生态护林员队伍在学习、推广林业科学技术的同时,每人每年可持续稳定增收一万元,增加了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
①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对博湖县第一轮退耕还林没有覆盖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所需地块实行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800 元的政策收入;②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经济林,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③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自愿的前提下,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扶持发展林业产业。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2020 年博湖县新种植油桃的农户,集中连片种植油桃1 亩以上(含1 亩),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且每亩株数不少于100 棵的,每亩补助1000 元。2020 年县域内农田防护林建设合格村所在的村及乡镇。合格村所在乡镇补助5 万元(不累加)、村委会补助8 万元,补助资金的60%用于农田防护林建设,40%用于工作经费。利用庭院种植特色林果达30 棵以上,免费提供20 棵油桃树苗,10 棵土葡萄苗(土葡萄零售10 元/公斤),不同林果数量可累加统计,成活率85%以上,每户补助900 元。同时,油桃里还可套种南瓜籽,套种枣树的话还能养蜂,出售纯天然、绿色、生态、有机、营养蜂蜜,还能套经济效益持续很好的棉花。
油桃是能适应博湖县的乡土树种之一,逐步改良实现补品种、拓市场、带致富的目标。博湖县才乡拉村“桃溪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企业+农户+合作社”的方式,签合同,有订单,收入有保障,种油桃效益可观。
3 小结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林业扶贫力度,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资金使用管理不当的问题,扶贫资金使用后的实际效益也难以符合预期。根据这些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进一笔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财会人员技术水平,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出扶贫效果,切实使农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