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治疗与化疗的顺序对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疗效的影响
2020-01-11张德辉
张德辉
非小细胞肺癌是较为常见、多发的恶性肿瘤疾病,疾病的发生与进展,会对患者的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形成损害。由于癌细胞持续生长分裂,出现扩散、转移的情况,累及其他器官组织,疾病的危害性也会显著增加[1]。病情发展至晚期,根治难度较高,患者的预后较差,一般通过靶向治疗、化疗等途径,抑制癌细胞的增殖、生长,防止病情的持续进展,可以有效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化疗在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中的应用,主要利用化疗药物的细胞毒作用,对于癌细胞进行杀灭。而靶向治疗的应用,则是基于细胞分子水平,在明确的致癌位点,利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破坏癌细胞的生长、增殖机制,促进癌细胞凋亡,同时可以避免周围健康组织受到损害[2]。靶向治疗与化疗的联合应用,则是结合两种治疗方法的优势作用,达到增强药物疗效的目的,强化对癌细胞的抑制和杀灭作用。在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靶向治疗、化疗的过程中,两种治疗方法的顺序往往会影响到疾病的临床疗效[3]。本研究通过对58 例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临床治疗情况的观察,探讨靶向治疗与化疗的顺序对于临床疗效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17 年4 月~2019 年7 月收治的58 例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单盲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29 例。观察组中男女比例16∶13;年龄41~68 岁,平均年龄(57.26±5.42)岁。对照组中男女比例17∶12;年龄39~67 岁,平均年龄(58.04±6.54)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患者知情同意,依据胸部胀痛、痰中带血、咳嗽等症状表现,结合影像学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进行确诊,符合《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8 年版)对于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标准。排除标准:合并其他恶性肿瘤、重症肺炎、全身性感染患者。
1.2 方法
1.2.1 观察组 患者化疗后实施靶向治疗。实施化疗的过程中,在化疗第1~3 天,静脉滴注顺铂注射液(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0812)20 mg/m2,给药1 次/d。在第1、7 天,静脉滴注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7722)25 mg/m2+生理盐水500 ml,1 次/d。以21 d 作为1 个治疗周期。完成化疗后,实施靶向治疗,口服盐酸厄洛替尼片(Roche S.p.A.,国药准字J20170031)150 mg,1 次/d。
1.2.2 对照组 患者靶向治疗后实施化疗。在实施靶向治疗的过程中,口服盐酸厄洛替尼片150 mg,1 次/d。经靶向治疗后,在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实施化疗,治疗方法同观察组。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①经过4 个周期的治疗后,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完全缓解:靶病灶完全消失,治愈疾病;部分缓解:靶病灶直径缩小≥30%,病情好转;稳定:靶病灶直径缩小<30%,病情平稳;进展:靶病灶直径增加,病情恶化。②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消化道反应、皮疹、肝肾功能异常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 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患者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以及进展率分别为0、31.03%(9/29)、58.62%(17/29)以及10.34%(3/29);对照组患者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以及进展率分别为0、37.93%(11/29)、27.59%(8/29)以及34.48%(10/29)。两组患者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稳定率高于对照组,病情进展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中消化道反应、皮疹、肝肾功能异常发生率分别为6.90%(2/29)、10.34%(3/29)、6.90%(2/29),与对照组的13.79%(4/29)、10.34%(3/29)、10.34%(3/29)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非小细胞肺癌是一种较为常见、多发的恶性肿瘤疾病,肿瘤组织会累及小支气管、黏膜微血管、胸膜胸壁,同时导致支气管阻塞,进而引发呼吸困难、咳嗽、咯血等症状表现[4]。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应及早接受治疗,在病情发生早期,实施手术治疗,配合以化疗,存在根治疾病的可能性。但是非小细胞肺癌的早期症无显著特征,容易与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混淆,未能及时予以确诊,导致治疗的延误。多数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诊疗时,病情往往发展至中晚期,疾病风险和治疗难度均显著增加,一般采取化疗、靶向治疗等方法进行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病情进展至晚期,难以通过手术方法根治疾病,而是需要利用化疗、靶向治疗方法,抑制和杀灭癌细胞,防止病情的持续进展,进而达到延长生存期的目的[5]。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化疗期间,应用顺铂、长春瑞滨等化疗药物,作用于癌灶组织,能够破坏癌细胞的有丝分裂机制,促进细胞凋亡[6]。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化疗期间,化疗药物的细胞毒作用,容易引起胃肠道不适、皮疹等不良反应的发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的治疗恢复效果,应该做好相关的防控工作[7]。靶向治疗方法在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中的应用,则是应用EGFR-TKI 作为靶向药物,能够以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作为作用靶点。通过阻断EGFR 的发展,进而对癌细胞的增殖、扩散产生抑制作用[8]。EGFR 作为正常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蛋白,能够参与细胞正常生长和分裂。但是受到EGFR 基因异常表达的影响,则会引起EGFR 的异常增多,加速细胞生长与分裂[9]。在非小细胞肺癌的发生、进展过程中,同样也是受到EGFR 异常增多的影响。EGFR 是导致恶性肿瘤进展、恶化的主要因素。而在靶向治疗中,则是通过对EGFR 的有效抑制,阻止癌细胞的持续生长与增殖,促进癌细胞凋亡,进而有效治疗疾病。厄洛替尼、吉非替尼等靶向药物的应用,在包括非小细胞肺癌在内的多种恶性肿瘤疾病的临床治疗中均有着良好的临床疗效,达到延长患者生存期的效果[10]。相比于化疗,靶向治疗的副作用较小,能够减少不良反应对于预后的负面影响。在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治疗中,化疗、靶向治疗均有着良好的作用效果,但是单独化疗或单独靶向治疗的作用疗效较为有限,患者的预后并不理想[11]。为了提高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的疗效,一般采用靶向治疗联合化疗的治疗方式。在靶向治疗的作用下,能够增加癌细胞对于化疗药物的敏感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耐药风险,更加充分的发挥药物疗效,防止癌细胞的持续增殖和扩散,避免疾病的进一步恶化,降低疾病的危害性,进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12]。本组研究结果显示,在化疗后实施靶向治疗的观察组患者中,两组患者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稳定率高于对照组,病情进展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期间,观察组患者中消化道反应、皮疹、肝肾功能异常发生率分别为6.90%(2/29)、10.34%(3/29)、6.90%(2/29),与对照组的13.79%(4/29)、10.34%(3/29)、10.34%(3/29)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进而反映出化疗后实施靶向治疗在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中的优势。
综上所述,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恢复期间,靶向治疗与化疗的顺序对于临床疗效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化疗后实施靶向治疗,可以获得良好的预后。但是考虑到本研究的样本数量有限,并不能完全确认靶向治疗与化疗的顺序对晚期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疗效的影响,仍需要持续、深入的进行研究,探究更为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