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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与改造: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牙商政策的演变

2020-01-11张彦台

关键词:集市根据地抗日

张彦台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51)

乡村集市中的商业贸易是近年来抗日战争史研究的新课题,但囿于资料的极度匮乏,学界对抗日根据地乡村集市贸易的居间商研究相对薄弱。管见所及,徐茂春概述了抗战时期根据地的商业政策,魏宏运、石小生总结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商贸活动和集市贸易,孙建刚、史红霞讨论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贸易“统制”政策,王明前分析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货币斗争,杨建中讨论了晋冀鲁豫边区的商业贸易工作,李春峰分析了晋察冀边区的牙纪活动,奂平清剖析了华北乡村集市的居间商——牙商的商业活动。以上研究成果给本文提供了学术支撑,但有关抗日根据地,特别是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牙商政策的研究则付诸阙如。本文尝试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牙商政策的演变进行探索性研究,希冀推动抗日根据地贸易政策与商业制度史的研究。在传统中国的乡村集市上,受限于交通、语言、习俗和信任关系等因素,商品交换达成的交易成本很大。恩格斯指出,人们越是接近商品生产的原始状态……他们也越来越是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持久的、互不相让的讨价还价上,以便为他们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争得充分的代价[1]。以当地人为主,熟谙市场行情和商品信息,能够嵌入到以血缘、地缘为主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促成交易和交换活动的牙商解决了这个问题。

牙商又名经纪、牙纪、牙子等。由于其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中介和桥梁作用,也往往被称为“商人中的商人”。近代以前,作为传统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贸易活动普遍存在于各地的城乡市场、集市、庙会中。进入近代以后,由于经济转型迟滞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牙商在商业贸易中所占地位不仅没有式微反而愈加凸显。牙商介入市场交易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垄断性。除了“义集”(即无税集市)以外,凡在城乡市场、集市、庙会上从事中介活动的牙商需经官府统一,领取营业执照——牙帖。

抗日战争以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乡村集市有了较大发展。在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几省交界的区域内,集市分布密集,交易品种齐全。这些集市,既包括定期集市也包括不定期集市,既包括常市(每日集市)也涵盖庙会和物资交流会。这些集市具有不同层次、城乡结合、不受行政隶属关系限制等特点[2]。据太行区党委调查研究室的调查显示,1936 年仅太行区集市便有126 个,集日高达10 800个[3]。在乡村集市上,牙商作为市场行情、商贸往来信息的掌握者,为买卖双方说合,议定价格,收取佣金,谋取商业利益。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也被称作晋冀鲁豫边区,由太行区、太岳区、冀鲁豫区和冀南区组成。1937年冬至1940年底,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创建和开辟阶段,日军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导致根据地经济萧条,商业遭到破坏与摧毁,农村集市数量锐减,各商号纷纷倒闭。在太行区抗日根据地,1938年春,日军分九路展开凶猛进攻,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各大市镇遭到严重摧残,商号停业,“帐庄、当铺、行店、官盐店、税行、斗行几乎全部停顿与摧毁,大商号纷纷倒闭”[4]1364。在太岳区抗日根据地,晋城是河南、山西两省商业集中交换的集散市场,日军占领晋城后,乱抢乱杀,导致社会动荡、市场摧毁、贸易停顿、门户倒闭,商民惶惶不可终日,命尚难保,遑论经营,“市场贸易遂几告完全停顿”[5]。

随着市场凋敝、贸易中断,牙商的商业活动也陷入困境。如抗日战争前,河北省胥各庄的牙商在沦陷前开设牙行50多家,日军占领后纷纷倒闭或转行。再如,山东省张店被日军占领,日本人强行将牙商仓库所存之棉花征收为军用物资,牙商血本无归,40多家牙商开设的花行全部倒闭[6]。

同时,由于近代商品经济的日趋发展和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日益加深,乡村社会的控制权日渐从“保护型经纪”向“赢利型经纪”转换。借此契机,一些牙商在城乡市场中通过垄断市场、操纵价格、欺行霸市、掺杂弄假、哄抬物价、随意索取佣金等盘剥手段,坑害买卖双方,获得不正当收益,阻滞边区贸易。如,冀鲁豫区的济宁县杂货牙商的秤分为“漕零三”和“漕发秤”两种,对卖庄用“漕零三”(每百市斤作82.5斤),卖客用“漕发秤”(每百市斤作86斤),这样无论是卖主,还是卖客,均能从中盘剥。太岳区的曲沃县粮食牙商通过“放青”的方式在农副产品刚收获后,便以低价把货物囤积起来,到来年青黄不接时,以高价的借贷方式借给农民,从中谋取暴利。再如,在掺杂弄假方面,冀南区的鸡鸭牙商用塞嗉囊的方法增加家禽重量,羊毛、羊绒、驼毛等产品掺加泥土,干果中之甜杏掺入苦杏,棉花牙商则在皮棉中喷水掺沙,带籽搅石膏;麦子中掺入土糁子等[7]。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在成立初期,为发展商业,取缔奸商破坏、平准各项货物的价格,实现商业合理化,将牙商的盘剥手段视为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地强调抛开中介,防止牙商及一切商人的遏粜垄断、居奇和买空卖空、中间剥削行为,对牙商采取的是取缔政策。

1937年10月,时任北方局书记的刘少奇提出了抗日政府的十条财政政策,其中第八条是“取缔牙行的垄断”[8]958。1938年9月18日,为了防止牙商利用牙税盘剥,晋冀豫区党委在制定财经政策中,专门提出了“取消包税牙行,由自己办理(牙税)”政策[9]72。

为了进一步对牙商采取取缔政策,1941年在冀南区、太行区、太岳联合办事处发布的“联实字第281号”中指出,商业环节中,牙商弊端颇多,牙商作为中间剥削环节,常常垄断市场,“私用现洋”“抬高物价”,故根据地内各主署、专署办、县府贸易税务总局要“以最后取消中间介绍办法为目的,仰即遵照”[10]。6月15日,冀太联办通令颁布了“联实字第61号通令”,即《晋冀豫边区取缔牙行办法》。《晋冀豫边区取缔牙行办法》实施了设置交易员,对牙商、牙行、斗行、经纪等居间介绍者一律取缔的政策。“各种牙行斗行及非坐庄行店之经纪人,自交易员设置之日起,一律取消。”如仍有私自从事牙商经营活动者,处以“50元以下之罚金”[11]80。

根据地“取缔牙商”政策实施后,牙商实际上并未从市场上消失,纷纷转入地下。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商管理总局第一副局长林海云在集市中调查发现,政府虽然取缔了市场上沟通交易双方的经纪“牙行”,但是一些牙商纷纷转入地下,“私行经理牙行业务者”继续充当商品的媒介。

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商业贸易活动亦到了最困难的时期。根据地接连发生了全区性的大灾荒,旱灾、蝗灾、水灾、雹灾接踵而至。同时,日军加紧对根据地的经济侵略,对根据地的商贸活动展开了一系列的疯狂破坏。如设立“物资对策委员会”“华北开发公司”等组织和机构、成立各县的伪合作社和各种经济特殊组织,毁坏集市,发行伪钞,抢夺物资等。因此,经济秩序的建立、商贸活动的恢复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加强对敌经济斗争,根据地着重活跃商业贸易和恢复经济秩序。首先,设立专门的贸易管理部门。太行区专门成立了商贸总局,各县也纷纷设立专门贸易局。1941年商贸总局改称“边区生产贸易管理总局”,不久改称“晋冀鲁豫工商管理总局”。其次,建立贸易点线工作,发展流动式小商贩商贸活动。如在冀南区和太行区开展流动式、游击式的小商及摊贩贸易联系,建立贸易点线工作。最后,恢复和开辟农村集市。沟通城乡间的物资贸易联系,活跃游击区与接敌区的商业贸易,建立新集市,领导掌握旧集市[4]175。如1940年以来,太行区恢复了北社集市、南委泉集市等31个集市,新建立了倒马集市、小店集市和台华集市等38个集市[4]27。

经过多方努力,因战争破坏而衰落的根据地经济秩序逐渐得到新的建立,贸易活动不仅复苏,而且有了一定的发展。牙商作为商业贸易中的组成部分,其商业活动也日渐增多。

在形势的发展变化中,根据地政府发现,在当时经济条件下,取缔牙商,强调直接交易是不可能的,对根据地的经济恢复与建设亦是不利的。1943年1月,时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伍胜,在中共中央太行分局高干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立刻取缔牙纪是对我不利的”“我们要对牙商进行改造,以便为我所用”。“在平原或一般游击区里注意对原有牙把门(牙商)掌握与改造,我们要组织他们适当地减轻他们的封建剥削,利用隐蔽的形式给我们服务”[11]23。邓小平在太行分局高干会议上总结财经工作问题时亦强调,过去冀南一个长时期内忽视对敌经济斗争,使冀南经济上受了很大损失,且影响了太行区,今后必须注意。为了保证境内正当的贸易往来,巩固和繁荣市场,今后根据地在组织与工作的方式上,要“利用分散集市、隐蔽集市以掌握市场;利用与掌握经纪(牙商)在村成交”[8]536-537,使牙商在活跃根据地的商业贸易方面,发挥沟通市场、促进商品流通的重要作用。

与晋冀鲁豫抗日根据相毗连的晋察冀边区贸易管理局北岳区在1942年《四、五、六月份工作检讨总结》上亦强调,“总的经验告诉我们……牙纪能掌握市场,也有能左右物价的部分力量”。一些好的牙纪不仅不破坏商业贸易,不破坏新商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相当地促进新商业之发展,并可能相当地起保护贸易之作用。”“在现在的时局下,想取消牙商在商业贸易中的经营活动,是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在条件上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当前“需要适当的倡导牙纪,保护牙纪,务使牙纪能与我们内部商业对外贸易合作起来”[12]565。

利用牙商在贸易活动中的作用,在一些经营政策和集市管理制度中得以呈现。1942年11月8日颁布的《冀鲁豫边区商店经营制度》和1943年颁布的《冀鲁豫区集市交易所暂行办法》等政策中不再含有取缔牙商的相关内容,而是向对牙商加强改造与管理转变。1943年,晋冀鲁豫、晋察冀两边区政府联合通令规定,集市交易员(牙纪)必须向管理委员会登记,发给证照后始得介绍成交,全区所有集市一律准许自由成交,准许牙商在集市上设立行栈,买卖双方通过交易员或牙商开设的行栈办理成交的,依法缴纳手续费[13]224。这些政策的颁布实施,说明边区政府正式允许牙商向集市管理委员会登记后,凭证件在集市上交易。这也标志着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牙商政策由“取缔”向“改造牙商,加强管理”转变。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对牙商的改造和管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改变牙商社会形象,为牙商更名。在传统社会,牙商被世人认为是封建剥削的居间商,风评较差。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从全民族抗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出发,对牙商的称谓进行更改,将各地斗秤牙行、经纪人等牙商,“一律改为交易员”[4]866。牙商认为“交易员”的更名体现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亦成为抗日的组成人员,有人领导了。“经纪(牙商)也认为交易员与过去经纪(牙商)不同,地位提高了”“在一些集市委员会上,牙纪代表还成了集委会干部,参与管理集市工作”。为牙商更名的做法,被推广到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其他根据地。深泽县(今石家庄市深泽县)粮花市的一个牙纪说,“过去捣鬼也是环境逼的,反正经纪是坏人,怎么样也是‘无罪也该杀’,现在不同了,坏了名誉,被发觉了就许吃不上这碗饭了”。无极县(今石家庄市无极县)的牙纪们认为,“自提出改称交易员以后,无形中没有了‘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的俗语,咱们牙纪也有人领导咱们了”[14]。

其次,确定专门部门对牙商进行管理。早在1941年8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商管理总局第一副局长林海云便向时任中国共产党冀南区委书记宋任穷建议,将集市上各商业按照货物的种类设立集体性质的交易所,将经纪(牙商)改造成集市交易员。牙商的主要任务包括:管理集市交易、检查集市上各种交易证件、向根据地的公营商店报告集市交易行情、在公营商店委托下进行商品交易等。宋任穷与行署王任重副主任商议后,决定采用林海云的建议。1943年,《冀鲁豫区集市交易所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根据地便决定在根据地各区各集市纷纷设立交易所,管理集市交易员。粮食牙商、牲畜牙商、棉花牙商、土布牙商人员的选任由集市交易所主任商呈县工商局决定[13]254。除牲畜牙商外,各业牙商均应在登记之集市进行成交。牙商一般要经过审查登记,成为便利商民交易的经纪组织。新参加牙纪如果缺乏技术,应虚心向旧牙纪学习居间贸易技术。庙会上的交易活动,由牙商在庙会所属集市交易所或附近交易所进行组织管理。

再次,统一牙商手续费,杜绝牙商陋习。根据地规定,牙商在集市经营时按照交易额抽收佣金,即手续费。其中粮食、棉花、土布收取5‰,牛、驴、骡马等牲口则抽收1‰。如果牙商的手续费超过5‰则为非法剥削者,应依法处办。牙商收取的手续费,均由卖方负担,而土布则由买方负担。除了收取手续费以外,牙商在集市经营时不得再收取任何实物或银钱,原有“粮食行撒格子,及牲畜行印栓缰”等不正当获利不再收取。牙商如有“私行成交抽佣”及不按规定征收手续费、不在登记之集市进行成交等违反规定之行为,根据地将对其行为进行严厉惩罚,“除将私收佣钱勒令退还原主外,处以一倍至五倍之罚金”[15]852。牙商的手续费有固定的限额,一般为每月50元,“收取手续费,每月每人最高额不得超过50元……超过50元者应交公做地方款收入”[12]。

最后,撤换不良牙商,肃清不法牙商。为了限制牙商操纵价格、垄断市场的消极作用,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对有投机行为的一些牙商进行了撤换。“我们就要掌握一部分好的中间人(或敌交易人),改造这些人,同时取缔另一部分为群众反对的人。”“民主政府成立后,对牙纪人员进行了管理,撤换了一批人。”“一面团结好经纪,一面惩戒洗刷坏经纪。”[13]297根据地政府还肃清了垄断市场、量具捣鬼、操纵交易、掺杂弄假、哄抬物价的不法牙商,创立模范市场,实行“交易员投考”制度。改造牙商的做法被推广到了晋察冀边区,河北省无极县和宁晋县还通过座谈会等方式,订立了经纪(牙商)公约,使牙商普遍遵纪守法,为人民服务[16]297。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战争不但是军事和政治的竞赛,还是经济的竞赛。”[17]为了从经济上战胜敌人,支持抗日战争,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结合当时内外环境,对牙商采取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并随着战争形势的不断变化,加强了对牙商的改造和管理,使改造后的牙商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正如林海云和宋任穷所言,对牙商加强改造与管理,有四个方面的优点。第一,有利于稳定繁荣市场;第二,可以方便群众的贸易往来;第三,可以增加根据地的交易收入;第四,可以借助牙商,在根据地内更有力进行币制斗争,推行“流通抗钞——冀南票,打击伪钞”[18]。

畅通货物流通渠道,促进了根据地商贸活动的正常开展。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军的军事占领和经济侵略,严重影响了城乡间正常的商贸活动,货物流通渠道与商贸买卖信息被阻断,根据地的商贸活动陷入瘫痪之中。根据地通过改造后的牙商,在市场中发挥提供商贸信息、调节供需、掌握商人的作用。“敌人组织奸商,我们组织牙商掌握商人。”[16]297为了免去敌占区商人的袭扰,根据地令牙商必要时主动接收买方的来货,由牙商主动供给所需货物。山西省兴县在“对外贸易统制、对内贸易自由”的政策下,为了掌握市场货物的买卖信息,便通过牙商对买客卖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这都为根据地畅通货物流通渠道、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商贸活动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

调动牙商积极性,支援了前线的抗日战争。“敌后的经济战线的尖锐程度,绝不减于军事战争。”[19]在抗日战争的特殊时期,为了巩固全民族抗战的统一战线,根据地采取的一系列牙商政策,调动了牙商的积极性。在深县王家井集(今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王家井镇)粮市一集为响应号召支援前线战争,全部牙纪将该集每人应分得之3 100元全部献出。河北高村(今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的一个牙纪为支援前线的抗日战争除了献出自己在集市上应得的手续费外,还将从家中带来的1 200元钱全部献出。

平抑物价,维持了市场的平衡和稳定。抗战期间,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受到日军封锁、扫荡和国民党反共立场的影响,物价上涨较为严重,波动幅度较大。根据地利用牙商熟知市场规律、市场价格波动、货币币值等特点,指导牙商平抑物价,防止涨落无定。战争年代,根据地内的部分商人不仅将自己的物资囤积起来,还到市场上争购粮食,使物资奇缺,哄抬物价;还有特务分子造谣,导致物价时常波动。边区政府将集市牙纪(牙商)编成小组,订出牙纪(牙商)公约,共同维护物价平衡和稳定。1943年12月上旬,根据地各地物价平均上涨一倍,市场紊乱[20]。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立即召集交易员(牙商)等座谈,令牙商平抑物价,对有稳定物价作用的牙商给予表扬,并在其他牙纪中推广,物价很快平稳下来。根据地还要求牙商在交易时,不贪污、不走私、不抬价,宣传边区政府的经济斗争政策,起到左右物价的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物价舵手。束鹿县(今河北省辛集市)张各庄土布交易所由牙商们集资成立,边区政府通过适当指导他们在交易时平抑物价,防止土布价格涨落无定。

扩大冀钞市场,加快了根据地的货币流通。货币不仅是商品交换媒介,而且是对敌斗争武器。1939年晋冀鲁豫根据地成立了自己的银行,发行货币——冀钞,但冀钞流通困难重重。根据地政府认为冀钞开辟工作失败的原因之一便是“没有通过贸易手段,没有组织经纪(牙商)社会力量来支持”[18]。因此,开辟冀钞市场必须“组织经纪(牙商),一分收佣金,在我们市上必须用冀钞,配合兑换”。1943年2月20日,邓小平《在太行分局高干会议上的结论》上也强调扩大冀钞市场,缩小伪钞市场,必须发挥牙商的作用,“通过掌握村经纪(牙商)与合作社流通冀钞,并逐渐掌握伪钞,使其不成为交易的媒介,以打击伪钞扩大冀钞市场”[10]。

总之,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商业贸易、繁荣稳定市场为坐标,制定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牙商政策,并随着时局的发展演变而适时地调整牙商政策。一方面充分发挥牙商搞活商品流通,便利买卖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牙商的不良陋习和盘剥手段进行改造和管理。根据地采取的牙商政策调动了牙商的积极性,扩大了商品流通,成效显著,为根据地商业贸易的发展、对敌经济战争的胜利和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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