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大学生校园集群行为的舆情应对策略
2020-01-10何海明
何海明 付 尚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徐州 221116)
集群行为又称群体性事件,是现实社会中一种非制度性的集体行动,因其群体具有独特的心理特征、无组织性及社会影响力的不稳定性而备受关注,在以现实群体性事件为研究对象或研究依据的集群行为研究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进一步发展,随之而来的网络集群行为或网络群体性事件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如人们在面对“瓮安事件”、“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官宣体”、“IG战队夺冠”等网络热点事件或主题时,往往会自发地通过微博、QQ群、微信、校园论坛等网络工具进行热烈的讨论,从而形成网络舆论,构成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集群行为”。它可以是自发的,或是有组织的;可以是有序的、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有害的甚至是非法的。目前相关研究大多停留在新闻传播学和文化领域,在概念界定以及形成过程分析方面有待深人,且缺乏其他的分析视角。
1 目前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特点
1.1 集群行为产生的原因
中国高校大学生是现代网络信息时代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由于知识水平相对较高、政治责任感相对较强、社会经验相对缺乏等,往往因为某种共同利益的诱导,驱使部分大学生自发地临时聚集,形成一种发泄情绪、反映诉求的激烈方式,从而容易构成对高校及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事件。究其原因有以下两个:一个是当前高校青年学生思想上异常活跃但心理表现却不成熟,大多学生遇事易冲动。如果有不良的外部导向或诉求遭到否定排斥,从而会产生群体发泄行为,而且寻求“志同道合”学生的认同,致使集聚规模扩大。另一个是网络群体的中坚力量是在校大学生,飞速发展的网络技术赋予了大学生新的沟通平台,再加上高校历来又是新文化、新思想、新思潮的萌芽地,网络迅速成为大学生交流沟通、表达感情、宣泄情绪的重要平台,而高校则迅速成为影响网络动荡的排头兵。网络时代的到来给大学生集群行为的防范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如何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促使其辩证、客观、理性的使用和认识问题,将成为影响高校校园网络舆情稳定的最重要环节。因此,作者结合学生一线工作的实际,对网络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校园集群行为的特点、教育引导现状、以及如何引导集群行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进行探究,提出解决策略。
1.2 集群行为的特点
现实集群行为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一般特征,另外,它还依靠网络快速、便捷的传播特点,围绕特定的现实主题,凭借着间接形式、符号化特征、脱离地域限制等特点,在虚拟世界进行着思想的汇合与强化,形成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大学生网民集群现象。由于它具有组织主题隐蔽化、现实问题网络化、传播方式信息化和行为信念共同化等特征,对高校校园网络舆情稳定带来了重大挑战。
1.2.1 组织主体隐蔽化
现实生活中煽动组织的活动,大多都可以通过采取顺藤摸瓜的方式,找到事件的最初组织者,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但是在网络世界里,寻找信息发布源头的难度较大。网络交往中不需要真实的姓名等身份特征,登陆网络使用的ID,并不是现实生活中具体名字,大多都是以“灌水马甲”的身份出现。在伪装身份的网络空间内,没有传统社会中的熟人社会的圈子评价、教育主体的有效把关和道德准则的显性约束,网上潜水者往往大胆地、自然地把恶地一面暴露出来,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舆论狂欢”现象的形成。在网络这个匿名的环境中,个人的狂热和歇斯底里更容易肆无忌惮的表达。网上信息链接获取和转载的便易性总是很容易混淆了组织者和盲从者的身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1.2.2 传播方式信息化
传统的集群活动煽动组织主要通过发小字报、悬挂条幅等形式予以鼓动宣传,以青年团契、教会、营销等活动等形式予以组织开展。很大程度来讲,这些方式付出的成本相对较高,需要组织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实施且不易实现。但是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效率高,传播方式灵活等巨大优势使得煽动组织者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花费一点时间,撰写一份煽动网帖,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高度信息化的网络世界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使得大学生忽略真伪、善恶去接收纷杂的资料。一些网络搜索引擎技术的更新换代,也让一些思想不坚定、对一些言论过于好奇的同学可以轻易找到这些煽动性组织言论,并轻易地被蛊惑和鼓动。
1.2.3 现实问题网络化
网络时代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的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沃土。公共论坛、个人博客、贴吧等网络交流平台的相继出现,为线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供了强大支持的同时,其较强的交互性和较广的影响力使得互联网正提供着当代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结构性助长条件。比如解决社会问题的正常通道堵塞,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加剧,人们会产生一种摆脱当前困难或者处境的需要,这种需求进而会形成某种张力,引起社会结构动荡,迫使人们以非正常的渠道去解决问题。而网络就扮演着这样一个传播的载体,从网络出发,经由网络传播和刻意人为夸大或扭曲,最终演化为网络集群事件,这一完整的过程都是对现实问题的折射。
1.2.4 行为信念共同化
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工具的普及使用,高校大学生逐渐成为网络化程度最密集的主要群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便捷性、快速性及不确定性导致热情冲动、社会阅历较少、看问题简单化、情绪上往往容易受人感染的大学生网民极易陷入网络群体意识中无法自拔。虚拟世界极强的情绪性往往会被带到现实世界影响到身边的其他人,进而造成无法控制的局面。在一定社会活动层面,人们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思维交流、碰撞、融合,产生共鸣和互动,同时价值判断也得以显现,这种网上共同的信念也为共同的集群行为指明了方向。
综合以上四点可知,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已成为影响当前高校舆情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进行正向策略引导显得至关重要。
2 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的教育现状
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呈现出有共同的关注点、有共同的信念及共同的行为这三个特征,并且网络行为具有活跃时空越来越宽、共振性“多米诺骨牌效应”越来越快、政治热情被煽动歪曲现象越演越烈和爆发的频率越来越高等特点。上述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特点,我们应及时对现行的大学生教育模式进行反思。
2.1 榜样教育——大学生的先进性教育薄弱
大学生群体中榜样的选择到树立,再到榜样的宣传以及行为示范作用,是一个循环过程,大学生榜样教育的受众群体是大学生,因此要根据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现实需要,树立学生榜样。工作中,一旦发现大学生集群行为苗头性信息时,大多高校都会采取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骨干、优秀学生群体中寻求突破,在要求他们坚决不能参加任何集群活动的同时,还会要求他们做好本班同学的稳控工作。在很多的大学生集群活动中,部分“榜样”非但稳控不了别的同学还控制不住自己。原因分析如下:本身对组织的要求和约束置之不理、受集群集体的“思想绑架”、因害怕被集体孤立而选择回避或跟从等等。如何让树立学生榜样的这些人摒弃上述思想,在防范集群行为时能确实起到应有的作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先进性作用是我们以后工作考虑的重点。
2.2 法制教育——学时和内容安排较少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高校应开设与法律基础相关的课程。但是在利用网络犯罪的案例不断增加的现实状况下,大学生需要的网络法制教育工作却开展的相对较少,甚至基本没有。再加上社会对青年大学生群体持宽容态度,致使部分青年大学生不能对自我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有清醒地认识。法律知识教育的不足,再加上社会风气和传统道德的影响,也容易使大学生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对法律的权威存在一定的质疑。部分学生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甚至夸大言辞、编造谣言,给媒体递送所谓的“猛料”,以期扩大影响,给学校施压。这些过激方式都给高校的稳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2.3 道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内容单薄
大学生上网比例高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部分学生在网络上的做法却实在与高素质的大学生群体身份不相对称。有的充当黑客,肆意攻击用户计算机系统,来炫耀自己的网络技术。有的随意编造谣言,夸大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以取得浏览群体的认同。有的对他人肆意谩骂、嘲笑、诅咒、诽谤,以发泄心中的不平情绪。有的还把身边其他人作为恶搞对象,在网上炒作,以获取更高的关注点。网络道德都只不过是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在网络中的折射,对大学生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但是在我国把“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的高校并不多。而在国外,大学生网络教育早已被纳入必修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等。让学生在学习理论文化知识和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强化网络道德,合理使用互联网平台,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继而推动对整个网络空间的净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 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的舆情应对策略
3.1 加强网上马克思主义思想阵地建设,发挥网络思政对集群行为正确引导
对于高校来说,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妥善解决学生群体性问题和难题的关键。针对大学生集群行为,我们更应着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切实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应对集群行为中的认知矫正、情绪转化与引导和唤醒理智的作用。网络时代,在强化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应着力加强网上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教育和引导工作。
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宣传网络集群行为的正面案例,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对于倡导文明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爱国情感表达等的良性网络集群行为,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利用网络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阵地建设,让青年大学生在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比较鉴别中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价值和优越性,从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利用网络开辟在线学习不同形式,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思想道德教育、情境政策教育等提供丰富的专栏。开展大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教育,讴歌时代精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战斗力。
3.2 加强大学生网络媒介和法律教育,构筑防范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的法律防线
社会转型时期多元价值观的碰撞,不同利益的共存和一系列政治概念的经济化,对思想活跃,但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分析能力的大学生群体存在较大的影响。网络的出现,给大学生提供了隐匿身份的可能,网上“虚拟身份”所支配的网络行为,屏蔽了社会公德和法律的约束。针对网络时代身份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必须深入开展网络道德和法律教育,构筑防范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的道德和法律防线。
首先,提升高校师生的科学素养、法律素养和媒介素养。做好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知识素养,做到让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并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增加网络法律知识宣教内容,增加法律案件案例,在对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法律警示教育。
3.3 建构全方位、多层次、高权威的校园媒体,畅通大学生表达诉求的渠道
校园媒体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情感,更利于进行思想的引导。自高校校园进入网络化时代以来,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很大程度上依赖各种校园媒体,通常包括校内广播电台、校园网、BBS论坛、官方贴吧、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这些网络平台逐渐成为学校了解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同时也成为大学生利益诉求最为有效、便捷的渠道。因此,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平台是妥善解决网络时代大学生集群行为的重要措施。
第一,方法上要从被动沟通向主动沟通转变。学校领导要参与主动沟通,如在学生生活区等基层地点公开设立“接待日”。其次,职能部门要参与主动沟通,召开学生意见征求会,听取学生的意见,收集学生的诉求。
第二,平台上要从面对面的传统沟通向网络、QQ群等新兴的传媒沟通扩展。充分发挥新兴网络媒体的巨大优势,通过学生论坛、学生在线、年级和班级QQ群等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信息,争取做到沟通面上的扩张和普及。
第三,工作上要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向大学生关注的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方向侧重。在把握大学生思想动态的同时,也要增强对学生生活、学习的方面的人文关注。
3.4 提高高校各部门的服务意识,营造学校内和外顺、关爱和谐的发展环境
高校面对的公众群体主要是学生群体,不仅包括学业上的精心传授、还有思想上的教育引导、生活上的悉心照料。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载体,为服务广大师生,特别是学生群体搭建平台,进而达到师生满意、学校和谐稳步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