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2020-01-10王磊
王磊
(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27)
近些年,科技水平的持续提高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让公众愈发关注自己周围的自然环境。各种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都需要在特定的理想环境下进行,这不仅关乎生产制造的效率,更密切关系着企业和各类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出现越来越频繁的地质灾害,从源头处予以防治和解决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式。通过维持水文地质环境的稳定可有效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
1 水文地质因素与地质灾害的关联性
1.1 水文地质变化导致的土地沉降
在自然界的发展与演化历程中,如果地表以下的水资源受到人为的影响被大量采集而又无法及时获得补充时,就会致使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发生不可恢复的改变。地下水资源的减少会造成地面的沉降。不管是农业耕种还是工业生产制造都需要紧密依赖地下水资源,而如果不加节制的开采和利用,当地下水的消耗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导致地表以下多孔洞结构的出现。再加上地表外力的作用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地面沉降现象。严重的地面沉降不但会影响当地的地质环境和生态平衡,还会对地面的建筑物结构稳定性造成严重威胁。
1.2 土壤液化诱发的地质灾害
地质学领域的土壤液化主要指的是饱水的疏松结构粉或细致沙土在持续的震动作用下破坏自身原始形态而呈现出液态的异常现象。特别是在地震等强烈的自然地质变化产生后,受到其巨大破坏力的作用,大量的高水分细沙会与其他粉末混合,致使沙土的含水量急剧增高,最终导致了砂土液化。大量松散的土粉和饱含水分的细沙会如同液体一样不断自上向下流动。这就会对地表以下的矿物质层形成较大的持续的压迫力。此时,如果上层积累的液态沙土层过厚或出现表面的局部集中现象时就会造成垂直方向的地质结构崩塌。
1.3 地基形态改变
地下水状态异常导致的水文环境改变会通过物理作用力的传播直接影响到地表建筑的形态及结构强度。伴随着城市建筑密度和高度的增加,在建筑物建造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环境中的水文地质环境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尽量保护原始地区的水文地质状态。考虑到软土地基的土质结构层相对薄弱,地下土层对于地表的承载力十分有限,而受到人为原因或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一部分的土质会发生显著变化,甚至影响地表建筑物的地基稳固程度。
2 水文地质灾害的防治与解决对策
2.1 创新管理制度
水文地质环境的保持和维护需要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全力投入。地方政府首先要正确认识到当地的水文地质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整合各类资源,积极实行管理机制和体系的建设。在不断的实践和应用过程中积极总结归纳经验,实现管理机制的持续创新。在充分开发地下矿产资源的同时,确保自然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性。做好各方面生态环境的维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通过对资源开发的系统化管理和严格控制,对涉及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的企业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避免不科学或过度的破坏性开发。
2.2 避免人为原因的水文地质改变
在自然界的原始生态平衡中,各种地质变化和地下水的活动都是趋于平稳的。绝大多数的地质灾害都是由于人为因素破坏了原有的水文地质环境所造成的。因此,为了尽可能的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就要避免人类活动对水文地质环境的破坏。例如,可以提高植被的覆盖率。通过人工种植等方式将地表的绿色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大面积的植物不仅能阻挡风沙,固化水土,还可对地表的微生态循环及地下的水文环境起到改善和修复作用。同时,还需要对人工生产作业产生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再排放。工业生产时产生的污水和废水往往含有大量对自然生态具有破坏性的污染物。未经净化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会破坏地下水系统的循环功能。此外,在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建设方案的制定上应优先选择地质环境较为理想的区域作为地基建设。同时,整体建设方案要以对相应地区水文地质环境破坏最小为首要原则。
2.3 对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为了能够更加精准地掌控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规律和实时情况,相关单位及科研机构要及时建立地下水等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系统。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和实时监控的方式,密切关注水文地质情况的变化。当出现异常的变化趋势时,相关人员就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更加严重的次生灾害出现。例如,在我国南方地区的阴雨季节或台风活动频繁的时期对水文环境的监测就显得格外必要。地下水位线的起伏波动会对周边环境及地表建筑物的稳定带来直接影响。为此,应建立各类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能力的单位还要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细化和精准化,通过水文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划分让监督管理能够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项监管工作都能够有序开展。水文工作者不管是监管人员还是参与其中的工作人员都应该严格遵照规范要求,实时反馈水文地质环境的数据变化情况,确保监测系统的作用能够充分得以发挥。
2.4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适度的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能在不影响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带来大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助于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我国农业发达的地区,农业耕作和灌溉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依赖性较高。而过度的开采和使用会导致相应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短缺,如此持续下去会对当地的水文地质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水资源的利用必须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绿色环保化的应用方式,严格控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程度。人类活动对于自然资源的开采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例如,对地下采空区进行填补或增加人工湖等,还原原始地区的水文地质环境。如果只顾盲目开发和利用而疏于对当地水土环境的保持与维护就极易因地质活动而造成严重的自然灾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结论
我国现阶段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主要围绕水土保持而进行,而作为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水文地质环境的改变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关部门的水文地质监管手段和生态治理方式需要循序渐进的帮助水土环境实现功能性修复。在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理念的引导下实行可持续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积极推动生态建设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