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烤房群移交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2020-01-09吴泽刚
吴泽刚 胡 琳 陈 尧
(1.黔南州烟草公司独山县分公司,贵州 黔南 558203;2.贵州省独山县气象局,贵州 黔南 558203)
1 指导思想
按照“产权明晰、创新机制、管护落地、安全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创新烤房群管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机结合,全面建立“烟办指导、村组主体、烟草配合、群众参与、用管结合”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2 基本原则
全面防范安全事故。杜绝防止烤房群闲置后设施遭到损毁和破坏,严防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
全面落实人员责任。紧紧围绕“烤房群土建有归属、供电线路有监管、闲用环节明责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确保“烤房在、有人管、责任清、事故零”。
3 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四落实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烤房群移交确权工作,到2020年10月底前全县各镇全面建立完善烤房群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县范围内已建烤房群管护率100%。
4 烤房群基本情况
为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烟农劳动强度,促进现代烟草农业快速发展和改善烟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县历年共建设84群765座密集烤房,其中由烟草部分投入80群735座,县政府财政投入4群30座,投入资金总额3105.61万元,受益面积1020hm2。架设高压线路6577m;变压器78台,总容量2320kVA;发电机78台,功率1970.5kW;烘烤设备763套;专用烤房门窗580套;安装编烟棚13735m2,设备更新28座。目前,在烤房群管护方面,全县普遍存在权属未理顺,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具体,管护不到位等情况。
5 主要措施
5.1 理清权属关系
对全县所有已建烤房群进行清查和摸排,按现有行政区划单位建立烤房群信息档案,建立台账,并重新签订烤房群资产移交协议书。一是明确烤房群的土建部分的权属(包括烤房主体、加热系统、编烟棚、挂烟架、变压器至烤房群内的供电线路及围栏等)由所属村委会归属,由村委会将烤房群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交烤房群土地所有人;二是明确从10kV高压线至烤房群的供电设施(包括线路、变压器及电表等)的权属归属电力部门;三是烟草部门对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归类保管,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暂时不能拆除搬运的设备(如备用发电机等),与烤房群使用人签订委托保管协议书暂时保管。
5.2 划清管护责任
(1)烤房群土地所有人为烤房管护和安全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因管护不当引起的人、畜安全事故责任。
(2)电力部门是10KV高压线至烤房群的供电设施的经营主体,集体或个人需要烤房线路用电的,电力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自行处置,并负责用电安全监管责任和电费收缴工作。
(3)烤房群所属地政府是项目移交工作的监交方,负责监督移交工作的实施。烤房群移交确权后,县烟办、县烟草局不再承担烤房群的监管责任,由烤房群及设备所有者自行管理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5.3 落实管护资金
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和“以项目养项目”原则,烤房群移交后,接收方要做好设施设备的管护工作,需要对烤房群进行综合利用的,由权属所有人与使用人或经营方协商,自行筹措管护资金并保障项目正常运行,县烟办不再提供管护经费。
5.4 推动管护落地
全面推动管护重心下移,落实权属到人,实现项目移交后,权属所有者要真正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实现“我有权,我做主,用心管,效果好”的管护目标。
6 实施步骤
6.1 宣传发动
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烤房管护工作的宣传,通过召开群众会及上门走访等方式,让烤房管护所涉相关干部和农户清楚烤房管护工作的新政策,明白项目移交后自主权带来的好处,引导农户积极参与配合。
6.2 摸清底数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摸清在建时烤房群与现村镇区划的隶属关系,摸清烤房群占用土地性质、烤房群用电属性,并详细填写《独山县烤房群移交确权基础数据采集台账》。
6.3 完善资料
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烤房群移交前现状图像资料的采集和编辑,草拟移交协议书,审定协议书文本条款法规,采集统计权属人和使用人信息。县烟草局完成回收设备的台账建档。
6.4 移交项目
2020年11月10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移交时由移交方、接收方和监交方现场移交签字并现场拍照留档。对权属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主体的,由权属人将使用权和经营权同时移交,并签订协议。
6.5 验收考核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考核,通过核实信息、查阅资料、审核流程等对烤房群的移交、管护落实工作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归档保存。
7 工作要求
7.1 加大重视力度
全县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烤房群管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管护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过程检查和结果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7.2 强化协调配合
县烟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县烟草局要做好具体业务操作,县供电局要做好电力设施监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监交工作,各辖区内有烤房群的村、组要积极配合实施,全策全力、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烤房群管护工作有序推进。
7.3 严格规范操作
各相关部门移交流程要规范严谨,移交资料要完整齐备,各烤房群接收方不得擅自将烤房群转让、赠予、出售、拆除或损毁,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对烤房群进行处置的,由县烟办牵头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流程规范处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