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冀东日报》看冀东解放区的党风建设
2020-01-09武旭华
武旭华
(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冀东日报》是中共冀东解放区党委的机关报,1940年1月1日创刊于河北省遵化县,初名为《救国报》,1946年5月更名为《冀东日报》,毛泽东亲笔题写了报头。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中共冀东区党委进入唐山市,《新唐山日报》并入《冀东日报》。1949年8月1日《冀东日报》更名为《唐山劳动日报》,并延续至今。《冀东日报》作为中共冀东区党委的机关报,为配合半老区土改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党中央指示,针对中共冀东区党组织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展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三查三整”运动,进一步肃清了党内错误思想,巩固了党群关系,尤其是对于实现解放战争的胜利与提高冀东解放区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引导与理论宣传作用。
一、冀东解放区党风建设的时代背景
1. 国际和国内局势向前发展
抗战胜利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除美国以外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削弱和影响。与此同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逐渐形成,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也蓬勃兴起,全世界人民的民主力量迅速壮大。这样的国际背景为我国的民主革命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这时,中国国内的阶级关系也发生深刻变化。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派,在美帝国主义“扶蒋反共”政策支持下,妄图通过假和谈方式达到发动内战、消灭共产党和实现独裁统治的阴谋。在内战的重重危机之下,中国共产党采取针锋相对的斗争策略,“以革命的两手反对反革命的两手,既要准备粉碎军事进攻,又要准备进行政治谈判,争取在内外压力下,迫使蒋介石承认共产党和解放区的地位,争取实现国内和平民主的局面”[1,p408]。1945年8月,毛泽东、周恩来赴重庆与国民党进行旨在避免内战、寻求和平的谈判,最终达成《国共两党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然而,这次谈判并未使蒋介石放弃其独裁统治,1946年6月国民党30万大军对中原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解放战争拉开序幕。
2. 冀东解放区的现实情况
抗战胜利后,冀东“境内除唐山、秦皇岛两市和昌黎、滦县、武清、通县、顺义、密云等县城外,广大城乡全部解放”[1,p409]。根据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党中央决定成立冀热辽分局和冀热辽军区,划长城以南地区为冀东行政区,并设立冀东区党委、行署和军区,下辖27个县。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冀东地区成为解放战争初期国共两党争夺东北的战略要地。
为了保卫和巩固冀东解放区,争取和平民主,冀东区党委决定开展干部整训,并对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一次广泛的思想政治教育,为赢得战争的胜利奠定阶级基础。冀东区党委积极领导群众争取自卫斗争胜利,改善生活条件,认真贯彻党的七大关于放手发动群众的工作方针,领导人民开展土地革命。
这一时期,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与群众运动的深入,农民迫切要求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1945年5月4日,党中央发出解决土地问题的《五四指示》,要求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支配,使农民拥有土地。1946年7~8月,冀东解放区逐渐形成土改运动的高潮,使党的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1947年1月,冀东解放区在深入贯彻《五四指示》的要求下,开展土地复查运动,主要解决农民对土地要求标准提高等问题。“土改复查运动是冀东区党委根据本地区实际采取的巩固解放区,发动农民参加解放战争的重要措施,也是冀东粉碎国民党全面军事进攻,使战局好转的重要原因。”[2]通过这次土改复查运动,冀东解放区不仅进一步改造和加强了党政军民学等革命组织,也使各级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增强了党性,改进了领导干部的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使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得到提高。但是,当复查运动达到高潮时,各地方又出现严重的“左”倾偏向。1947年7~9月,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彻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次会议决定纠正过去土改过程中存在的“左”倾偏向,解决土改过程中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达到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二、冀东解放区党风建设的内容及措施
解放战争是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战争的胜利,冀东解放区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在坚决执行土改政策的同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结合土改开展整党运动,使冀东解放区党组织风气为之一新,也为新时代党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历史经验。
1. 结合土地改革实际,开展“三查三整”
为了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冀东区党委在1947年11~12月间在遵化县十里铺村召开土地会议。冀东区党委针对目前解放区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决定开展自上而下的“三查三整”运动,并对冀东区整党运动做出具体部署。
《冀东日报》连续刊登多篇文章积极配合“三查三整”运动和冀东区整党运动。1948年1月1日,《冀东日报》转载毛泽东的《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强调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整风运动的重要性。“我们党是比抗日以前的几个历史时期,大进步了。但是,在党的地方组织方面,特别是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方面所存在的成分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则没有获得解决。”[3]这篇文章不仅向全党阐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地位,也为冀东区开展整党运动作了思想上的动员,增强了冀东区整党的决心。
在冀东解放区,由于部分党员干部对土改政策的认识不足,导致在《五四指示》贯彻执行以来,暴露出三类错误倾向:在政治上表现为具有主观主义色彩,在组织上表现为犯有官僚主义气息,党员在群众工作方式、组织方式上还存在关门主义、宗派主义和冒险主义的传统恶习。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命令主义和官老爷做派,对群众表现出不耐心、不热心、不关心,这种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其根源是在思想上存在错误意识。对此,《冀东日报》在1948年1月1日刊登的《乐亭土地会议上贫雇农批评干部立场作风》一文中指出:“要大胆的摆脱旧有的一切,以新的思想观点来观察处理问题,要深入到贫雇农中去征求意见,达到革命队伍的彻底整编。如果发现有不纯的现象,则毫不犹豫的重新整,并可结合每件工作的进行来整,需达到组织的真正纯洁而后止。”[4]可见,只有通过“三查三整”运动才能从根源上铲除地主、富农等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毒瘤,达到整党治党的效果。
1948年1月1日,《冀东日报》还刊登了《迁西土地会议上贫雇农干部积极活跃——自己首先坦白反省带领其他同志揭发错误思想作风检举出坏干部》一文,批评少数党员干部在“三查三整”运动中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主要表现为“有的怕上级不相信,挨处罚;撇开大错误,说出小毛病,互相观望看,但能过去就算了,隐瞒上级麻痹自己,自己满足的摆老资格,抱不负责任的态度,装病睡觉,怕挨整”[5]。最终经过反复解释和动员,在领导干部带头揭发批评错误思想后,少数党员干部才放下心中的疑虑,诚恳坦率地说出自己的不足,并决心改正,也团结其他同志一起积极与不正确的立场、思想和作风展开斗争。
《冀东日报》还刊登多篇报道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克服脱离群众的问题。在《松江民岭区分地运动形成高潮,先整干部后撒大网》一文中指出:“在运动中要贯彻划阶级分清敌我,把运动推向高潮,才能彻底肃清地主富农思想的侵入。”据此,冀东区党委专门成立贫雇农小组,“将领导权放到以这个小组为核心的贫雇农大会上”,主要是为了激发和调动群众运动的积极性,促进土改的持续深入,使“三查三整”成为整党运动的主要手段。因此,《冀东日报》针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命令包办主义等问题,号召党员干部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群众道歉,以“打大鼓立红旗撒大网总动员的方式改变过去小手小脚的做法”[6],打破群众的各种顾虑。在查阶级的过程中,用找积极分子定成分代替先调查后交群众的方式,由群众自下而上发动代替悄悄地在下面发动的方式,从而克服运动过程中的急性病和命令包办等问题。在《如何在高潮中领导群众运动——摘自彭真同志在晋察冀边区土地会议报告和结论》一文中再次指出:“任何形式的包办代替与强迫命令,都是不利于群众运动的发动和妨碍群众政治觉悟的提高的。”[7]《冀东日报》强调只有通过“三查三整”这种方法,才能有效克服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思想作风不纯等问题,实现土改与整党相结合,彻底改变党的面貌。这种做法对于引导党员干部纠正在土改工作中阶级立场不明确、思想作风不纯的错误倾向,保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2. 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历来是发扬党内民主和确保党永葆纯洁性的有力武器,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点之一,“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品质,其重要意义有如空气对于各种生物一样”[8]。冀东解放区在整党运动中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纠正基层党员干部的错误,肃清党内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关系。
1948年8月,针对冀东解放区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的情况,《冀东日报》登载一系列重要文章,阐述冀东解放区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党员干部要带头自我坦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转变工作作风。其中,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是共产党员必备的品质》一文中指出:“能否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考验一个党员是否忠诚与老实的尺度,是表现一个党员有无对党与人民事业的负责精神。”[8]事实证明,只有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教育党员干部,才能使党员干部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实现党内的风清气正。在《对不起党,对不起群众》一文中指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后,一些党员干部终于面向群众坦白地说出他们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办事,为地主辩护、贪污公款公粮、侵占群众劳动果实、不走群众路线等错误,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做出了诚恳检讨,承认自己当了群众的尾巴,还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党员干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往往会遇到阻力,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他们还没有牢固树立起党的宗旨意识。
《冀东日报》通过分析冀东解放区各级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合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比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执行的比较过激,以至于犯了极端民主化的错误,使党内出现无原则的批评和教育现象,随意攻击党员干部,破坏了党内团结,影响了党内的政治生态。又比如,少数党员干部由于没有向群众讲清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实质,导致广大基层群众错误地使用了“民主”。有些党员干部亲自下乡动员战勤,少数群众不愿意参加支前,就在支前动员大会上拿“民主”来批驳党员干部,结果党员干部又犯了强迫命令主义的错误,这种现象不仅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对支前工作造成不利局面。面对群众中出现的极端民主化现象,在《极端民主化还需得用民主的办法来解决》一文中指出“应该召集群众开个会,把道理讲个明白”[9],用群众的民主力量解决这个问题。针对这一极端民主化现象,许多党员干部往往感到束手无策,最容易犯强迫命令的错误。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为防止极端民主化现象的出现,应当采取事事通过群众的方法,发扬群众民主的方法,一方面使得极端民主化现象在群众的民主下不能生存,另一方面也通过群众民主避免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
3. 完善监察机制,严防干部腐化与脱离群众
1948年初,由于在土改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群众路线,冀东解放区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官僚主义、强迫命令主义、形式主义、非群众路线的东西很严重,工作上完全暴露出来,……这个作风不扭转过来,很难以保证群众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10]。为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与群众的关系,保证土改工作顺利完成,冀东区党委在贫雇农的监督下,开展了揭发党员干部贪污自肥、搞形式主义与命令主义的整党运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在《东双城坏干部贪污自肥,组织假贫农团想继续镇压贫农团——贫雇农起来自己闹革命》一文中指出:“支部党员九个人多半是老干部,不但不领导贫雇农与坏干部斗争,并和坏干部一样贪污。”贫农团长反映:“不敢大干,恐怕干糟了将来受打击,并且事事不敢做主,怕老村干。”[11]这篇对遵化县九区的报道,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严重脱离群众问题,使群众不相信干部,降低了群众参加革命积极性的实际情况。
为了帮助党员干部懂得群众支持对党的事业的重要性,《冀东日报》在1948年通过发表大量文章传达党中央及区委的指示,要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从群众普遍、大量、迫切的要求出发,改变老一套脱离群众的错误做法,树立新的工作作风。在春节前夕,《冀东日报》刊登冀东行署下发的《禁止旧年吃喝浪费》文件,要求“各机关各级干部在年节时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止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等等不良现象”[12]。同时,又刊登了报道遵化三区干部会议的《老一套作风四种表现,根源是不相信群众》一文,指出老一套作风的四种具体表现是:第一,少数党员干部在村里“扎根”交朋友,搞包办代替,牵着群众的鼻子来发动运动,不信任群众、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结果却是把根扎在了地主富农与坏分子的身上,导致被坏人利用,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和积极性。第二,少数党员干部在指导工作时,经常在主观上机械地规定工作步骤与阶段,给地主富农与坏分子以可乘之机。第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及时向群众传达党中央的指示,而是偷偷摸摸地开展工作,使群众不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与指示精神,限制和拘束了群众手脚。第四,少数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没有明确支持群众,在思想上处于落后地位,不但不相信群众运动,反而认为群众笨手笨脚。“这种不相信群众的思想,这种官僚主义作风,这个小手小脚的手工业做法,应该赶快休息,已经严重地限制了农民行动,更便利了地主富农的大肆破坏”[13]。可见,冀东解放区少数党员干部在领导群众运动时,存在严重的命令主义与包办代替,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当时冀东解放区的革命形势认识模糊,贫雇农文化水平又较低,思想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改变。因此,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怕群众的觉悟和智慧不高,怕没有群众领袖,怕贫雇农的优势建立不好,怕群众队伍不纯,怕农民不团结,打不倒封建势力,怕群众胆小不敢斗争,怕群众搞乱了,怕地主富农破坏……”[14]等一系列顾虑。这次在群众的揭发和监督下,认清了自己思想作风上的错误,逐步认识到党和群众的关系,认识到失去群众的支持,党就失去了生命力。
1948年4月5日,《冀东日报》刊发《树立正确的领导作风,反对命令包办和尾巴主义》一文,指导党员干部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克服自身存在的错误工作作风。该文指出:“在解决问题时,首先调查研究,了解村中实际情况,也就是首先往下问群众,和群众个别商量,开会商量,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办事,或把群众意见集中后,在整理送去上级请示。”[13]如果碰到群众意见错误时,要积极启发引导群众讨论,并注意发现群众中的正确意见,通过充分肯定、表扬正确意见,说服错误意见。如果错误意见仍占多数,还要在进一步商量讨论后解决。冀东解放区通过实行这样的民主方法,使群众参与到各项工作中来,充分体现群众智慧,让群众相信自己有能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1948年2月9日,《冀东日报》刊登了《发扬民主追查贪污》一文。该文强调在土改工作中,由于党内混入了反革命分子,把持了基层政权,导致群众斗争中的许多胜利果实,被少数党员干部贪污了,这些人中有的是地主富农分子,有的是官僚蜕化分子和流氓分子。他们公开仗势欺人,在群众头上作威作福,腐蚀党的肌体,降低党的威信。对于过去利用职权贪污的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要自发组织起来揭露批判,据实追回,并向群众坦白错误。对于不低头、不退回的顽固分子,一律交由人民法庭处理。冀东区党委严格执行党中央的指示,组织成立贫农团与新农会,发扬党内民主,对基层党员干部提出符合现实要求的新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整肃了党内风气。
三、冀东解放区党风建设的经验启示
在《全国土地法大纲》颁发后,冀东解放区结合土改开展整党运动,既有效推动了土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保障前线的物资供给和肃清党员干部的错误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冀东日报》在冀东解放区整党运动中充分发挥了舆论引导作用,有力宣传了党的方针,深刻揭露了冀东解放区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是冀东解放区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喉舌”。应该看到,冀东解放区党委制定的“三查三整”整党方针,虽然覆盖面还不够普遍,但是广大党员干部经过这次整党运动,已经在基层工作中表现出新面貌和新气象。为了进一步肃清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贪污腐化、强迫命令等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与问题,冀东解放区党委又依靠贫雇农,充分发动群众,查处地主富农等投机分子,改造少数党员干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这样既提高了群众觉悟,肃清了党组织内部的不良风气,也为党今后的工作储备了人才力量。
冀东解放区虽然在整党运动中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出现某些“左”倾偏向,伤害了一些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具体表现为:少数领导干部在开展三查运动划分阶级成分时,没有做出明确的划分标准,出现了唯成分论的错误导向,主观地、笼统地执行搬“石头”方针,导致打击面过大,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中农的权益,歪曲了党的阶级路线;少数领导干部在结合土改整党的过程中,没有明确农村党支部和贫农团的关系。虽然没有出现过否定党支部作用的现象,但对于在整党运动中如何正确运用两者的关系完成不同的整党任务,则表意不够明确。在整党运动中,少数领导干部对基层党支部也未做充分地调查研究,导致对基层党员干部中的阶级成分问题估计得过重,冤枉了一些好干部;为确保在1949年春耕前完成土改任务,少数领导干部并未从思想上认真区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本质和作风,也没有采取党中央要求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而是在各分区大搞“搬石头”运动,这就导致把某些思想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党员干部也一并当作“石头”搬了出去。
造成上述这些“左”倾偏向的主要原因有:全国土地会议后,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宁左毋右”的错误思想,再加上长时间没有深入基层开展农村群众运动,结果走在了群众的后面,当了群众的尾巴;少数领导干部对基层工作环境认识不足,缺乏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的精神。在开展工作时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是以主观判断为主、急于实现彻底的平分土地,完成土地改革。在处理问题时,没有做到细致入微、防微杜渐,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原来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又衍生出了很多新问题;面对党中央布置的结合土改整党的新任务,少数领导干部缺乏经验,对中央的政策把握不准,使工作出现了“左”倾偏向。
当然,也要看到冀东解放区在整党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是带有其历史局限性的。不能因此认为党中央在1947-1948年开展整党运动的方针有错误,也不能因此否定在这一时期所取得的成绩。冀东解放区在1947年底及时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倾向,并在1948年上半年果断进行纠正,刹住了工作中的“左”倾偏向。通过这次整党运动,使冀东解放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统一了党内思想,增强了各方面的团结,为迎接东北解放军入关,解放全冀东乃至迎接全中国的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与组织基础”[15]。实践证明,广大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偏离实际的“左”的和右的倾向都是错误的,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将党的事业更好地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