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筹建与运维探析
——以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为例
2020-01-09张丽
张 丽
(国家图书馆 北京 100081)
国家图书馆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典籍博物馆、国家级公共文化阵地,为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提供文献信息支撑服务,是国家图书馆的首要职能。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图书馆就设置了专门的立法决策服务机构,自1998年起,国家图书馆开始为中央国家机关提供全方位的立法与决策服务[1]。1999年,在原参考研究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立法决策服务部,专门针对中央国家机关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历经20 余年的发展,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日趋成熟,并推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文献信息咨询、全国“两会”值班热线服务、立法决策服务平台、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简称“部委分馆”)、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
部委分馆是国家图书馆在参考日本国会图书馆的支部图书馆运作模式基础上,结合中国家图书馆书馆具体发展实践于1999年创建的面向中央国务院组成部委的一种立法决策服务新模式。自1999年建立第一家部委分馆以来,经过20年的持续发展,国家图书馆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在内的部委及机关合作,先后建立了16 家部委分馆,同时伴随着用户需求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部委分馆的服务也在由传统的参考咨询服务,逐步丰富为以参考咨询服务为核心,集培训、讲座、展览、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一体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模式,主要包括文献传递,文献汇编、代编目加工,文献整理,专题文献咨询,特色文献资源数据库建设,数字化服务等。
1 建设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规划其建立之初的馆舍布局和功能设计,国家图书馆受其委托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可谓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图书馆合作的初始。之后,双方合作不断深入,在合作模式上经历了独立资源和咨询服务、平台性综合技术参与、深度服务介入等方式,且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上述三种模式相互交织、互为促进,这在国家图书馆多年来的部委分馆建设与服务中独具特色。
1.1 独立资源和咨询服务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二区图书馆正式开放,根据国家图书馆的建设建议,采用了两处馆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系统互联、资源互通的模式。
国家图书馆自身建设有世界一流的丰富馆藏资源,有不少属于国内独创性资源。在给各部委分馆提供资源服务的同时,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业务和需求,提供东京审判数据库等具针对性的法律数据库资源。
1.2 平台性综合技术参与
随着国家图书馆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的发展,国家图书馆的服务日益深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相关资源平台建设之中。其中,比较典型的应用有两项,分别是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项目和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项目。
1.2.1 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 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成立于2015年,是国家图书馆第16 家部委分馆,也是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中首个面向全国实现垂直性服务分馆,面向全国四级共3 500 多家法院全部开放,实现了国家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形式的又一次创新。人民法院分馆平台在为最高人民法院提供服务的同时,也通过人民法院内部网络,实现对全国四级人民法院系统的垂直化服务。通过该平台,全国法院30 多万干警在办公室就可以阅读国家图书馆数万册馆藏图书,浏览当日全国主流报纸,在线观看各类视频讲座、研读智库报告资料等。此外,为助力法院文化资源建设,国家图书馆为人民法院分馆搭建了综合性数字服务平台。平台提供电子图书、电子报纸的在线阅读服务,以及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的在线学习服务。同时,根据人民法院工作特点及需求,国家图书馆还为人民法院分馆定制具有个性化的审判专题资料库,该库对专家文章、实事政策、图书文献做出及时的梳理,定制新书推介、古代文献、民国文献、历代法典、古代法律人物、古代著名案例、古代刑具、法律参考阅览室新书刊目录、世界各国宪法等栏目。
1.2.2 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2016年,国家图书馆开始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建设,致力于共同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中文法律数字图书馆。在合作的过程中,国家图书馆深度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的业务需求,立足推动中华司法文化建设,在广度和深度上构建专题数据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定制的G20 各国法院数据库和古代判例数据库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
1.3 深度服务介入
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为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着眼干警文化需求,对图书馆一区主馆进行闭馆升级改造,2018年4月4日重新开馆。经过双方沟通对接,从2018年3月开始,国家图书馆派驻参考咨询馆员组成服务团队到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办公,负责最高法机关图书馆的开馆筹备、日常运维与管理服务工作。派驻参考咨询馆员到部委分馆工作,这是自部委分馆成立以来的首次尝试。
2 筹建和运维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2.1 背景分析
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在其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意义和价值前文已述,与此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业务的深入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双方人员变动问题,导致相互之间联系不够紧密。部委分馆一般在中央国家机关图书馆基础上建立,机关图书馆普遍存在人员紧张,且不固定的问题。第二,专题沟通不及时,导致需求不能准确传递。部委分馆用户对接国家图书馆相关科组,提出文献专题咨询时往往需要根据上级的要求作出调整,但在调整之后往往不能及时与负责科组相对接。因此,会导致负责科组对用户需求跟踪不及时、把握不准确的情况出现。第三,数字资源未能完全实现共建共享。部委分馆在筹建初期,希望能够通过远程访问的方式浏览和使用国家图书馆外购数字资源,但国家图书馆与部委分馆和数据库厂商签订授权使用协议的情况很少。
为解决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存在的上述问题,国家图书馆派驻副研究馆员带队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共享、解决了与用户之间沟通不及时的根本性问题。
2.2 工作内容
2.2.1 协助筹建实体图书馆,完善资源建设 一方面,设置特色馆藏分区突显法院图书馆专藏。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馆舍面积有限,且馆藏量较大,文献类型多样且功能性较强,为合理利用馆舍面积,突出法院图书馆特色,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将纸质图书馆布局做了调整,分为一个服务区、三个文献(报刊、图书、特藏)区将特藏文献区做重点展示,突出法院图书馆的特色。此外,结合特藏文献的类型将其划分为珍品文献、境外交流文献和名家签名捐赠文献:珍品文献主要展出新中国建立前后和法院、法律相关的历史典籍;境外交流文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在对外交流活动获赠的文献;名家签名捐赠文献收集了大法官、法官、社会法学名家的签名捐赠著作。
另一方面,购买专业数据库资源实现法院数字化。人民法院分馆拥有较为先进的电子设备,电子阅览室资源具有覆盖全面、兼容并包的特点。这些资源中既有最高法院建设的资源,又有外部行业顶级资源,既有法律资源,又有政治、经济、哲学等综合资源,具体包括三种类型的资源: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包括6 大板块、8 类数据库群、16 个特色专区,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法律专业资源库。二是作为数字图书馆的重要补充,汇聚接入中文电子图书库、中文期刊库、中文工具书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库,以及境外的知名法律数据库等法院外部的行业顶级资源。三是汇聚接入裁判文书网、庭审视频公开网、中国司法案例网、中国法官培训网、中国法院公告网等最高人民法院各平台资源。
2.2.2 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构建特色图书馆国家图书馆派驻经验丰富的图书馆参考咨询馆员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筹备与运维工作,通过派驻既规范了图书馆业务工作,也实现了图书馆与部委分馆之间人才的共享。在工作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示,结合法院图书特点与干警业务需要,通过开展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参考咨询服务等业务工作构建特色图书馆。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国家图书馆凭借其宏富的外购数据库以及与数据库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与人民法院分馆联合采购《月旦知识库》,与供应商签订了数字资源扩展授权使用范围协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IP 范围内使用该数据库资源。
国家图书馆利用自身数字资源优势,结合部委分馆用户的业务工作需要,实现了数字资源联合采购,同时也得到了数据库供应商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在参考咨询服务方面,参考咨询服务是履行国家图书馆为中央国家机关立法决策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国家图书馆设有专门的部门——立法决策服务部,并配备一批具有各学科范围广泛、熟练掌握咨询技能的专业图书馆员,多年来在为中央国家机关文献、专题咨询的工作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需求,派驻人员能及时与用户沟通,省去了不便利的中间环节,在充分了解派驻用户工作流程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用户的参考咨询工作。
2.2.3 运维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人员管理 人民法院分馆服务采用派驻副研究馆员带队+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联合的方式,派驻工作人员统一由部委用户进行管理,服从部委用户工作安排,且在年终考核时由部委机关用户进行考核。这种派驻和管理方式无论是在与用户沟通还是在人员安排上都最大限度的满足了用户的实际需要,较其他部委分馆用户具有得天独厚的人力优势,也省去了沟通不及时、人员安排不合理、部委机关用户不能参与反馈的问题。
3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服务的主要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的筹建和运维是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建设与运营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在合作方式和管理体制上都有所创新。派驻经验丰富的参考咨询馆员到部委分馆办公使得国家图书馆与政府机关用户之间交流更加及时,使国家图书馆和政府机关用户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将是未来部委分馆服务发展的方向。
第一,探索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的筹备和运维是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共同合作的成果,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馆,既有文献优势也有人才优势,培养了一批具有图书馆丰富基础业务管理经验的人才,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配合馆方选派相关人员到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负责日常图书整理、上下架、编目等工作。此次筹建和运维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是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首次派驻到部委分馆工作的初探,也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国家机关图书馆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紧张,图书馆专业人才缺失的现实,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运维机关图书馆,实现了人才共享,值得今后部委分馆服务的推广。根据部委分馆需要,推出国家图书馆+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限于国家图书馆+馆属企业,还可实现国家图书馆+社会服务。国家图书馆对派驻企业进行业务培训,符合部委分馆工作要求之后,方可上岗,部委分馆定期对运维企业和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反馈至国家图书馆。
第二,国家图书馆派驻专业参考咨询馆员负责运维工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立法决策机关提供文献信息支持、保障,建设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是国家图书馆的首要职责,立法决策服务部是主要的咨询部门,派驻参考咨询馆员驻守在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协助筹备建馆,并负责图书馆具体运维的主要工作,开创了部委分馆建设服务的新模式。在今后新建的部委分馆中派驻专业参考咨询馆员进行短期指导是今后部委分馆发展的趋势,既实现了人才共享,同时也对部委分馆具体业务有了更深的了解。
第三,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国家图书馆与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联合采购《月旦知识库》实现了国家图书馆与部委分馆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这种模式兼顾了数据提供商、图书馆和机构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图书馆可利用本身独具的资源优势积极推动部委分馆用户同图书馆一道以联合的方式购买相关数字资源,如果时机成熟,也可效仿高效CALLS 的模式,联合各部委分馆用户,建立以国家图书馆为中心的数字资源集团购买联盟[2]。
4 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存在的问题
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隶属于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也是首个面向全国实现垂直性服务的分馆,随着信息化、科技化发展,其作用不言而喻。人民法院分馆在实现文献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共享和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服务的深入,人民法院分馆也碰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人员配备尚不适应服务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人员配备为4人,但有2 人借调,实际真正在图书馆办公则为2 人,因此想要真正开展图书馆相关服务,并对机关内部开放,其对图书馆信息服务专业知识和基本服务技能也略显不足,既无法有效服务本机关,也难以与国家图书馆在同等业务水平上保持交流与合作。
第二,部委分馆共建共享理念的实现尚有一定距离。部委分馆建设以人力资源和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为理念,人民法院分馆隶属最高人民法院,其法律专业文献资源存藏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但在实际合作过程基本上以国家图书馆输出资源为主,更由于中央国务院部委保密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国家图书馆共享部委文献信息资源可能性几近为零,并未真正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对等共享。
5 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服务展望
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是国家图书馆履行立法决策服务职能的有效服务模式,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是国家图书馆第16 家部委分馆,也是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中首个面向全国实现垂直性服务的部委分馆,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的筹建和运维是部委分馆服务的有益尝试,这一模式解决了国家图书馆和政府机关用户之间交流不畅、不及时的根本问题。基于前文对国家图书馆人民法院分馆服务经验的总结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建议从以下几点提升部委分馆服务:第一,培养专业化人才,提升业务水平。目前部委分馆服务主要为文献提供、专题文献撰写、文献整理等,人民法院分馆服务模式是部委分馆服务的首次尝试,国家图书馆可借助相关服务内容,制定特定领域专业化人才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以提高部委分馆服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第二,部委分馆用户的文献资源具有专业特色,国家图书馆与部委分馆合作应以国家图书馆资源为主,部委分馆特色、专业馆藏资源为辅助补充共同开展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进而真正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第三,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切实合作。当前,国家图书馆与部委分馆用户之间,每年定期召开部委分馆馆长联席会议,此种沟通协作方式对于合作双方的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很难在部委分馆建设和发展的规划和部署上发挥实质作用。因此,建议建立国家图书馆与部委分馆用户之间基于信息服务系统的协同合作机制,切实开展合作。
国家图书馆在部委分馆用户的服务形式上做了很多尝试,立法决策服务平台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部分部委分馆用户的文献信息需求,但随着信息化发展,部委分馆用户对参考咨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图书馆应全面细致的分析和总结部委分馆用户的工作特点和需求,结合数字化建设,实现部委分馆用户之间立法决策与参考咨询服务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