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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异与明代嘉靖朝政局关系研究

2020-01-09张林君

关键词:宦官官员

张林君,康 意

(1.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100; 2.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一、引言

对明代灾害史的研究一直以来是史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话题。近年来,随着学界对明朝灾荒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明朝的备荒仓储、水利建设、蠲免、赈济、养恤等传统救灾领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有力地促进了明朝灾害史研究的发展。与此同时,学界也有将灾异与明朝政治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研究的成果。肖平《试论灾异与万历政局》一文将万历时期的张居正改革、矿监税使、争国本、朝臣攻讦等政治事件与自然灾异联系起来,以此探究灾异对万历朝政局所起的作用。徐芳芳《明朝官方禳灾研究》一文本质上也是关于明代政治思想层面的,作者认为,面对灾荒,统治者都会进行祈祷以求消弭灾害,禳灾作为一种修省的举措在明朝贯穿始终,它对明朝的政治和社会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周致元《明世宗朝的弥灾修省活动》一文是从宗教学的角度对明世宗的修省消灾活动进行考察的。鞠明库《试论灾害在明代政治中的角色与作用》一文认为灾害能影响明代的国家政治,主要体现在:灾害是约束皇权的凭依;灾害成为皇帝修省罪己和官员指陈时弊的契机等。鞠明库《自然灾害与明代政局演进》一文从“灾异天谴说”出发,认为皇帝和官员都把灾异作为一种政治手段,在成化朝西厂的废立问题、嘉靖年间的内阁之争以及万历时期张居正主政和矿监税使等政治活动中,灾异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余焜《敬天恤民:明成化弘治时期修省弭灾探研》一文认为,成化和弘治时期社会安定,皇帝和官员进行的因灾修省推动了明代社会的发展,并对明代政治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综上可见,目前学界对明代灾异与政治的研究,或是对整个明朝进行的宏观研究,或是对万历朝等某个具体历史时期的研究。笔者认为,嘉靖时期是明朝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转折时期,这一时期上接明英宗正统以来政治日趋腐败和黑暗的局面,下启隆庆和万历初期社会大改革的重要阶段,正好处于明朝中期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拐点,可以说,明朝前期百余年的政治积弊到了嘉靖朝积重难返,正因如此,后来的高拱、张居正等人遂进行全面改革,力图重振国力。与此同时,嘉靖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思想文化日趋自由,这些新的气象也对明代后期的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这一时期,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异屡屡引起嘉靖君臣的重视,他们借助灾异在大礼议、宦官整顿等政治活动中,采取一些政治手段以推动嘉靖政局的平稳发展。因此,笔者认为,对嘉靖时期灾异与政局关系实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二、“天人感应”影响下明代帝王对灾异的应对

灾异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也很不发达,人们往往把灾异的发生看作是上天对人间的警示,如果吏治清明,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就会天降祥瑞,而一旦政治腐败,社会动荡,上苍就会以灾异的形式向人间发出震慑,久而久之,在古人的心中,“天人感应”的思想逐渐成熟。这种思想早在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到西汉时期,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将这种思想更加理论化,“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凡灾异之本,皆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1]318。在董仲舒看来,灾异是上天对人间君王的失政所发出的警告,君主受命于天,君权神授的思想深深植根于历代君王的头脑中,因此,面对上天的警示,历代君王自然不敢怠慢。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影响十分深远,明代统治者也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一旦出现灾异,就会借此进行修省和祭告上天,以消弭灾变。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就利用“天人感应”思想来认识灾异,对灾异始终抱着谨慎和敬畏的态度。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要求各级官员“遇灾异具实奏闻”[2]1016,在以后的岁月里,他更是强调敬畏灾异的重要性。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再次要求官员“灾异即奏,无论大小”[2]1016。洪武四年(1371)九月,朱元璋在和中书省的官员交谈中,从“天人感应”的思想出发,明确指出灾异是“上天垂象”,一旦听到灾异就会心生恐惧,如果官员们不及时奏报灾异,他会感到失去敬天之机,他说:“朕心遇灾异,或匿而不举,或举不以实,使朕失致谨天戒之意”[3]1280。朱元璋每次面对灾异的发生,都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并作出具体的政治行为以应天意。洪武三年(1370)十二月,由于连月以来,“日中屡有黑子”[3]1164,朱元璋认为这是天变所致,要求官员向自己提出施政的得失。洪武七年(1374)十一月,出现星变,朱元璋借此要求六部官员中消极履行公务的人员要“宜速改之,以求自安”[3]1639。洪武十年(1377)十月,宫中发生火灾,朱元璋认为“上帝好生,故垂象以警人,使省不觉之过,不改故为之愆”[3]1886。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将遇灾祭告和修省作为一项制度,要求后世子孙遵循不移。据《大明会典》记载:“凡各处地震、山川异常,礼部案候年终,类奏通行,在京大小衙门及南京礼部并各被灾地方一体修省,或有异常灾变不在类奏之例者,即行具题,一应祭告、宽恤、修省事宜,照灾轻重施行”[2]1016。

明成祖朱棣和其父朱元璋一样,对灾异的发生也十分重视,丝毫不敢马虎。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北京、山西、宁夏等地地震,朱棣对侍臣说:“天变垂戒,朕用惕然”[4]459。永乐二年(1404)十一月,京师地震,朱棣认为是自己的统治出现失误,他在给官员的敕谕中依据“天人感应”的观点,希望自己和官员都能利用天降灾异的机会反省自己的施政行为,他说:“隆古圣王之世,山川鬼神莫不宁,皆由君德失修于上,臣职失修于下,感应之机,故灾异叠见。今地震京师,固由朕之不德,然卿等亦宜戒谨修职,以共回天意,凡军民有不便之事,当速改之”[4]625。相反,朱元璋和朱棣对臣下进献祥瑞则表现出慎重的态度。洪武二年(1369)四月,淮安等地的官员们向皇上进献瑞麦,以示对明太祖的庆贺,而朱元璋却认为“国家之瑞不以物为瑞也”。朱元璋还列举历史上尧舜时期没有祥瑞而国家太平的事例以及汉武帝相信祥瑞致使“国内空虚,民力困竭,后虽追悔已无及矣”[3]825的例子,祥瑞固然好,但在朱元璋看来,它没有灾异重要,为此,朱元璋在洪武四年(1371)命令“天下勿奏祥瑞”[2]1016,并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著为令。朱棣对待祥瑞与朱元璋一样,永乐六年(1408)正月,当有人进献桧花作为祥瑞,朱棣却说“最近苏松诸郡水潦为灾,有司往往蔽不以闻,昨有奏柏花为瑞者,已责其欺罔,今又言桧花,小人之务謏也”[4]1231,最后,朱棣送了他们一个“恶”字,认为他们居官期间只知进献祥瑞以得宠信,却不知时刻保持对灾异的警惧。

其后的明朝皇帝也受“天人感应”思想的深刻影响,把修省和改正自己的政治行为作为应对和消弭灾异的首要任务。正统八年(1443)五月,由于奉天殿遭遇雷击而发生火灾,明英宗在诏书中说:“今年五月二十四日,雷震奉天殿,上天垂戒,朕甚惧焉,省躬思过,勉图自新”[5]2117。天顺七年(1463)二月,明英宗说“空中有声,此必上天谴告”[5]7030,内阁辅臣李贤认为只要皇帝能够虔诚反省自己的行为就可以让灾异消失。就连明代最为懒惰怠政的明神宗从小也受乃父乃祖“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自幼形成灾异天谴的认识。万历元年(1573)十二月,京师发生地震,礼部官员希望神宗能借此灾变来“益修圣政,缉学问于无间,谨嗜好于未明,节明爱人,亲贤纳谏,则灾变可弥,治化维新”[6]553,年幼的小皇帝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建议。万历三年(1575)四月,发生日食,神宗在牙牌上亲自书写十二件事情来警示自己,包括“谨天戒,任贤能,亲贤臣,远佞幸,明赏罚,谨出入,慎起居,节饮食,收放心,存敬畏,纳忠言,节财用”[6]860,万历中后期,即便神宗怠于政务,但面对灾异降临,仍然报着敬畏的态度,万历二十七年(1599)四月,由于京师连月发生旱灾,神宗“祭告南郊、北郊、社稷、山、川、风、云、雷、雨”[6]6189,并要求王公大臣们也要行祭大礼。万历三十七年(1609)七月,刑科给事中杜士全说最近“灾报四至,如天鸣地震,山东之风旱,茂西之星变,无非至苦极冤,感伤和气所致”[6]8689,神宗表示自我修省,可见这种修省弥灾的观念在神宗头脑中根深蒂固。

总而言之,明代的统治者们都把“天人感应”的思想作为应对灾异的工具和手段,通过自我反省,并进而改正自己的政治行为来消解灾变,人为地把灾异与时政结合起来,牵强附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本来是单纯自然现象的灾异也成为了政治的附属物”[7]12。

三、灾异与嘉靖朝政局

嘉靖帝在位四十五年,在将近半个世纪的统治时间里,灾异不断出现。嘉靖帝深受明朝历任君主“天人感应”灾异观的影响,各级官员也经常把灾异看作是上天发出的警告。面对频繁发生的灾异,嘉靖君臣总会将灾异作为一种政治契机来讨论时政得失,了解当前政局的弊端,反省施政行为,并及时整顿政局以顺应天意,这主要表现在灾异与大礼议、灾异与嘉靖时期的宦官整顿,以及灾异与嘉靖朝的吏治腐败等三个方面。

(一)灾异与大礼议

大礼议是嘉靖一朝最主要的政治事件,明武宗去世以后,由于武宗既无子嗣,也无亲兄弟,内阁首辅杨廷和等人确定远在湖北安陆的朱厚熜来承继大统,朱厚熜君临天下,即为嘉靖帝。嘉靖帝为了提高兴王这一支脉在皇室中的地位,迫切地要给自己的亲生父母加上皇考和皇太后的尊号,没想到此举遭致了杨廷和等人的反对,不久,新科进士张璁以及桂萼、席书等中下级官员支持嘉靖帝,反对杨廷和等人,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大礼议之争就此开始。在大礼议中,灾异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嘉靖帝受“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对大礼议中的灾异不敢忽视。

正德十六年(1521)十二月,嘉靖帝想在自己父母的名号上加一“皇”字,以进一步抬升亲生父母的地位,内阁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等人认为不妥,结果一直拖到嘉靖元年正月。嘉靖元年年初,清宁宫发生火灾,杨廷和等人就借此灾变在嘉靖帝父母名号的问题上大做文章,杨廷和认为,出现火灾,原因在于嘉靖帝要为父母加“皇”字的这一举动惹恼神灵,他说:“火起风烈,殆为天意,况迫清宁后殿,岂非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者乎”[8]1515。户部主事高尚贤亦云:“郊祀甫毕,即有清宁后宫之灾,意者,兴献帝后之称于礼不能复以皇字称之”[8]1515,吏科给事中朱鸣阳不仅将这次清宁宫火灾与大礼议联系起来,还借此指陈时弊:“清宁后室火,虽曰小灾,实关大体,臣妄意揣度,典礼失中、直言废弃、爵赏太滥、刑罚纵失、外戚骄盈、近幸干政、有一于此皆足召灾”[8]1515,嘉靖帝也认为这场火灾是由于自己在大礼议中的失策而引起上天不满,看了杨廷和等人的奏疏后,“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8]1515,并表示自我反省。由此可见,在大礼议的初期,杨廷和等人利用灾异发生的机会,暂时取得胜利。

此外,在大礼议中,嘉靖帝也严惩了一批反对自己的官员,当大礼议最终以嘉靖帝为首的一方宣告胜利以后,一些官员也借灾异之机请求皇帝释放因反对议礼而获罪的官员们。嘉靖四年(1525)十二月,巡按御史刘廷玺利用灾异频仍的机会建议皇帝将议礼得罪诸臣从宽处理,他说:“四方灾异奏报频仍,陛下自继统以来,敬体臣下,可恩礼兼至矣,顷因议行大礼,君臣偶以竞见之偏,过于激切,而前后有致仕者、有选调者、有削籍者、有谪戍者,论议不合,致罪谴,即今大典告成,议论归一,然而得罪诸臣未蒙宥释,……臣以为诸臣获罪者,随其资望深浅录叙,则雷廷无终宿之怒,灾异消弭”[9]1390,嘉靖帝对此表示“可”。嘉靖十年(1531),发生了彗星星变,礼部右侍郎李时借此向皇帝上“务安静、惜人才、慎刑狱三事,颇及宽宥大礼、大狱废斥诸臣”[10]1896,他也希望皇帝能宽宥大礼议中获罪的官员,嘉靖帝对此“优诏褒答”。由此可见,灾异在大礼议中经常会被官员们作为一种政治机会,而嘉靖帝也慑于天降灾异的威力,在大礼议中也不得不做一些调整以应天意。(3)鞠明库在其博士论文《灾害与明代政治》中指出,杨廷和等官员在大礼议中利用灾异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说明官员能够因灾对皇帝行为进行限制,使用一种神圣的虚无的监督力量来对皇权进行约束。

(二)灾异与嘉靖朝宦官整顿

宦官专权历来被史家认为是明代黑暗统治的一大主因,尤其是明正德时期,以刘瑾为首的宦寺更是把宦官干政发挥到极致。面对前朝宦寺乱政的教训,嘉靖朝在宦官的问题上做了很大的调整,这其中,灾异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是罢斥前朝为非作歹的宦官。嘉靖帝登基的第二年,兵科给事中陈时明利用灾异请求罢斥宦官萧敬,他说:“敬素与宸濠交通,幸逃国典,今又舞其才智,熒惑圣明,……陛下纵释不诛,不宜久留于宫掖,请罢出之外宅”[9]574。就在同一年,京师发生火灾,都御史孙懋也借此机会请求将宦官萧敬革职闲住:“窃照太监萧敬与宸濠历年来往,顷者忽闻司礼监太监赖义传奉圣旨,外私宅闲住太监萧敬……今若不惩于既往,其何以示警于将来”[11]218。嘉靖二年(1523)正月,应天、凤阳、山东、河南等地地震,给事中黄臣也说不罢斥萧敬,不足以消弭灾异,“太监萧敬久窃重柄,复开传乞之门,地震之变,职由斯人”[12]18,嘉靖帝最终将萧敬革职拿问。此外,正德时期祸国乱政的谷大用、张锐等宦官也是官员的打击对象,嘉靖元年(1522)十月,“南京各处奏报灾异,帝命群臣同加修省”[12]18,给事中毛玉就借此灾异向皇帝进言:“往者逆瑾擅专,紊乱朝政,恶党谷大用、魏彬、张永等声势相倚,气焰薰灼,权移人主,威胁人心,而张锐、张忠、于经、张雄徒相继进用,彼此傚尤,驯致鐇濠,宁彬之乱,宗社几危,……近闻京师有言大用等夤缘欲求复用,内臣渐以骄奢,纳贿招权仍覆辙,如是则寒灰复然,恐燎原之可忧,恐滔天之必至矣,宜暴大用等罪恶,示不复用”[12]18。在毛玉看来,以谷大用为首的宦官不仅在前朝飞扬跋扈,在嘉靖朝初期还想为非作歹,嘉靖帝也知道这是自己因灾修省而让官员提意见的,对毛玉力主惩治前朝宦官的建议表示采纳,并发布敕谕曰:“谷大用等蛊上奸权,张锐等朋奸偾事,朕新政之初,从宽发遣,岂容夤缘再乱,天下其大小臣工但与大用辈交通者,即系奸党,一切重绳治罪”[12]18。

尽管嘉靖帝在宦官整顿的问题上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措施,但皇室中内宦专擅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官员们也多借助灾异进行抨击,以求引起皇帝的注意。嘉靖元年(1522)七月,巡按御史陈德鸣说,如今四方灾异甚多,而灾异如此频繁的原因在于“君臣奉职无状,或者陛下德政不无稍怠,如传奉多重旧辙,腹心尚貂珰甚多,内阁召对不闻,经筵近讲日踈”[9]501,其中“貂珰”指的就是宦官,在陈德鸣看来,皇帝的心腹宦官众多,于国于民并非好事。嘉靖二年(1523)五月,“大旱,自去冬不雪,入春,风霾,迨夏益甚,时京师复雷震”[8]1504,出现如此众多的灾变,嘉靖帝诏求直言,其中,都察院左都御史秦武指出:“皇上近日以来,或以养子而冒阙竖之封,或以内臣而夺司宼之职,吏部之铨,法司之律令更易殆尽,勅自中出,而政府不得赞其词,法以私行……此天所以示异也”[8]1504,其中就提到内臣(宦官)侵夺其他部门的权力而出现灾异。与此同时,嘉靖在位期间,为了进一步削弱宦官权势,大力提高内阁的权力和地位。在大礼议中,他对支持自己意见的张璁、桂萼等人大力提拔,之后的杨一清、费宏都受到嘉靖帝的礼遇,位至内阁首辅,尤其是张璁和杨一清等,嘉靖帝赐予他们银印图章,“有事密封奏闻”,打破了正德以来内阁受制于宦寺权力的被动局面。此外,嘉靖登基以后,陆续撤回各地的镇守内官,嘉靖八年(1529),裁撤守备、监枪等内官,嘉靖十年(1531),相继将云南、苏州、浙江、江西、湖南、福建等地镇守内官革除,《明史》对此评论云:“帝又尽撤天下镇守内臣,及典京营、仓场者,终四十余年不复设,故内臣之势惟嘉靖朝少杀”[10]3222。由此可见,嘉靖帝在宦官整顿问题上,一直采取削弱和限制宦官的措施,使其完全服务于皇权,而嘉靖帝之所以这样做,灾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灾异与嘉靖朝吏治腐败

吏治腐败是社会痼疾,明人认为,灾异频繁出现,主要是由于官员失职、腐败所致,所以,每次灾异发生以后,朝廷都会把整饬吏治作为弥灾的方式。嘉靖一朝也是如此,这一时期,官场中弥漫着得过且过、贪污腐化的不良官风,加之明代的官僚体制缺乏来自民众的有效监督,吏治十分腐败。面对吏治败坏的现象,各级官员常常利用灾异进行批评,希望皇帝能够借此澄清吏治。嘉靖四年(1525),四川按察司副使金珊说,如今“纪纲渐颓,风俗渐坏,国势渐轻……臣工渐睽”[9]1328,致使“灾异渐臻,上激天銮,下致民怨,中失所望”[9]1329。嘉靖五年(1526),吏部尚书廖记上疏皇帝,指陈时弊,将灾异频繁的原因归结为官风日下:“正德以来,士多虚誉而希美官,假恬退而图捷径,或因官非地,或因职业不举,或因事权掣肘,如今官吏,人无固志,政多苟且,小民怨咨,上干和气,灾变不息,水旱频仍,职此之故”[9]1342。与此同时,内阁首辅张璁亦认为灾异叠见的原因在于贪官殃民者众多,他说:“近来中外交结,贪墨成风,夫贪以藏奸,奸以兆祸……官员往往以馈送京官礼物为名,科派小民,箠挞诛求,怨声载道。九重深远,何由上闻。是以上干天和,叠见灾异,皆赃夫之昌所致也”[13]91。嘉靖时期,诸如此类因灾建言抨击吏治腐败的例子很多,兹不赘举。

嘉靖年间在吏治腐败的背景下,即使是作为行政中枢的内阁辅臣,也多是曲意逢迎、贪赃枉法者,这其中,杨继盛因灾弹劾嘉靖朝第一巨贪严嵩的政治行为最具有代表性。严嵩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扳倒夏言后,正式成为内阁首辅,一直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被罢黜,占据阁揆达十多年之久,严嵩凭借皇帝对他的宠信,权势大涨,无所不为,大肆受贿索贿,给嘉靖后期的官场风气造成很坏的影响。嘉靖三十二年(1553)二月,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杨继盛以各地地震和日食、月食的出现,上《请诛贼臣疏》,对内阁首辅严嵩进行猛烈的抨击,疏云:

臣观大学士严嵩盗权窃柄,误国殃民,其天下之第一大贼。方今在外之患,惟俺答为急,在内之贼,惟严嵩为最。俺答者,边圉之盗也,贼嵩者,门庭之心腹之害也,故臣请诛贼嵩,当在剿绝俺答之先,且嵩之罪恶贯盈,神人共愤,徐学诗、沈练、王宗茂等尝劾之矣,然止皆言嵩贪污之小,而未尝发嵩僭窃之罪,嵩之奸佞又善为摭饰之巧,而足以反诬言者之,非皇上之仁恕,又冀嵩感容留之恩而图为改邪归正之道,故嵩犹得窃位至今,嵩于此时,日夜感恩改过可也,岂意惧言者之多而益密其弥缝之计,因皇上之留而愈恣其无忌惮之,为众恶俱备四端已绝,虽离经叛道,取天下后世之唾骂,亦有所不顾矣。幸赖皇上敬天之诚,格于皇天,上天恐奸臣害皇上之治,而屡示灾变以警告。冬日下有赤色占,夫曰:叛者非谋反之谓也,凡心不在君而背之者,皆谓之叛,然则背君之臣,又孰有过于嵩乎?如各处地震与夫日月交食之变,其灾皆当应于贼嵩之身者,乃日侍于侧,而不觉上天仁爱警告之心,亦恐怠且孤矣。[9]6934

在奏疏中,杨继盛首先指出严嵩是国家内部的祸患,要想应对北方蒙古问题,首先要铲除严嵩这一贪官,同时,杨继盛认为嘉靖帝在面对群臣弹劾严嵩的过程中无动于衷,那上天发出的灾异就不得不引起嘉靖帝的警觉,杨继盛指出最近发生的地震和天象都是由严嵩引起的。奏疏上奏后,嘉靖帝很恼火,但慑于上天灾异谴告的力量,只是“系狱待决”[9]6936。此后,嘉靖帝对严嵩的宠信越来越小,到嘉靖四十一年,导师蓝道行利用上天扶乩,促使皇帝罢免了严嵩父子。

嘉靖帝对官员借助灾异抨击吏治腐败的言论多能够采纳,并采取一些措施扭转吏治不修的局面,比如嘉靖六年(1527),嘉靖君臣试图通过改革明代的巡按御史等言官来整饬吏治。明朝成化以来,御史等言官群体常常依附于宦官或者内阁,不能对百官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到了嘉靖初年,由于言官的不作为,致使“法多废弛,积谀成风,卑恭过甚”[13]78,因此,嘉靖帝力主加强对十三道监察御史的管理和督查,对于办事效率低下的人员,“轻则量行戒谕,重则参送别用”[13]80。在巡按御史的选用上,嘉靖君臣打破了以往巡按御史出身于进士的做法,认为举人、教官中“有学行政迹者,亦量为甄选,进士岀身,物议有干,才力未称者量除别官”[13]356。此外,鉴于以往巡按御史出巡地方时,往往大讲排场,铺张浪费,张璁提出“今后巡按自巡捕官护印皂隶清道之外,不许多带人马随行,凡设采铺毡无名供馈之属,一切不用”[13]90,嘉靖帝同意实行。嘉靖君臣还大力推行科道互纠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嘉靖六年(1527)六月,礼部右侍郎桂萼向嘉靖帝上疏请求实行科道互纠来整饬言官,他说:“昔宪宗初年,尝诏科道官于拾遗之后互相纠察,言路遂清,臣请以时举行如旧例,事下吏部”[9]1713,嘉靖帝采纳了桂萼的建议,“令科道互相纠举考察遗漏者以闻”,于是便开始了对言官的清理,当时的刑科给事中余经、山西道监察御史任县以及云南道监察御史杨瑞均以不称职被罢黜。[14]

四、结语

基于“天人感应”观的灾异思想,在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古代,被人们主观性地赋予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是把自然人格化社会化的一种表现形式”[15]264。嘉靖一朝以将近半个世纪的统治时间在明代中期的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天人感应”的思想不管是对于嘉靖帝还是对于官员来说,都是应对灾异的主要工具,人为地把灾异与政局结合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大礼议中,杨廷和等官员利用灾异,暂时没让嘉靖帝为父母加上一个更合适的尊号,而嘉靖帝也因灾释放了反对议礼的官员;在涉及宦官整顿问题上,官员们同样利用灾异促使嘉靖帝削弱宦官势力;在抨击吏治腐败等时政得失方面,官员们多把灾异看作是官员贪污腐败而出现的结果。当然,官员指陈时弊能否取得效果,还取决于皇帝的态度,“对于开明的君主来说,可能会对大臣的上言欣然采纳,这自然会对纠正朝政之失,缓和社会矛盾,维护政权运行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对于昏君来说,他们往往将大臣的那些措辞尖锐的奏疏留中不发,甚至对上奏人进行严厉处罚。但无论采纳与否,臣子因灾对朝政之失的指陈客观上都对明王朝许多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调整起到了一定作用”[1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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