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用地污染现状及优化措施
2020-01-09张亚薇
汪 庆 张亚薇
(崇阳县农业环境保护站 湖北崇阳 437500)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南陲,居湘、鄂、赣三省交界处,国土面积1968km2,辖12个乡镇,人口约53万。全县农用地总面积为14.78万hm2,其中耕地3.48万hm2。近些年来,由于污水灌溉、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导致我县的郊区、农村和城乡结合区的部分土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全县农用地污染状况进行思考,并提出优化措施。
1 崇阳县土壤污染来源
农用地污染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息息相关。我县的郊区、农村和城乡结合区的大部分土壤都不同程度受到了污染。其污染来源主要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污水灌溉,用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灌溉农田,这是污染物进入土壤的主要途径。二是畜禽、水产养殖,动物排泄物收集困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彻底以及养殖生产中附设物品等对周边环境影响。三是酸雨和降尘,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一气化氮等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发生反应而形成酸雨,以自然降雨形式进入土壤,引起土壤酸化。四是汽车尾气,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五是向土壤倾倒固体废弃物,堆积场所附近土壤直接受到污染。六是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在耕地上过量的使用农药、化肥会破坏土壤的结构,残杀土壤中的有机生物,破坏土壤中的生态平衡和导致有机物的失调和流失,使土壤的再生能力下降。
2 崇阳县农用地污染原因分析
2.1 人多地少导致的土地高强度使用
高复种指数情况下土地得不到修养,且化肥农药的投入与复种指数直线相关,肥料施用频次、施用量都很高。
2.2 追求高产高效导致化肥的大量使用
当前农产品生产价值与其产量关系很大,高产量才能达到高效益,而大量使用化肥成为提高产量的主要途径。有资料表明,施入土壤肥料的吸收利用率,氮(N)一般吸收率不到50%,磷(P)不到30%,钾(K)不到40%,钙(Ca)不到21%,且用量越大利用率越低,大量未被作物利用的N、P、K通过径流渗透流入河流,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
2.3 环保意识缺乏和资源节约意识不强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在城市,忽视了农村的环保问题,对农民的环保知识宣传培训不够,造成了农村人口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淡薄,重用轻养。再加上传统的有机农业耕作模式较少,土地掠夺式经营普遍,不适当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2.4 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推广普及资金缺乏
在目前情况下,适合农村推广应用的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少,且大多可操作性不强,实用性和回报率不高。另外,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人员和环保工作经费不足,无法保证提供农户所需的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加之政府目前又没有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体系,使普通农户的资源高效利用意识和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2.5 政策法规执行和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目前我省实施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仅对企业法人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制定了管制措施,但对农户缺乏相应的约束,再加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没有统一管理的专业执法机构,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所付代价不高,对大面积、普遍性面源污染更是几乎没有有效的管控手段,导致农业面源污染不仅难以从源头上得到制止,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3 对策及建议
3.1 提升环保意识
治理农业污染是农业和环保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把生态环保植根于思想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改变传统农业经济意识,深刻理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长远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带领身边的人自觉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变成人人参与的自觉行动。
3.2 完善治理制度
一方面,要制定具体治理方案。目前,根据《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其它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国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功经验和技术,结合实际情况和县域地方特色,我县制订了《崇阳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崇阳县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基本资源化综合利用方案》和《崇阳县生态农业建设奖励措施》、《崇阳县推进落实有机肥替减化肥行动方案》、《崇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公害处理和综合利用规划》等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为有效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要大力鼓励、积极引导村民共同议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村规民约,如《生活污水及固体垃圾收集处理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约束、自觉防治。
3.3 实施分类治理
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土壤污染防治要多措并举、分类施策,根据土壤污染源和污染程度采取针对性的防治策略。农村土壤污染主要包括源于工矿企业的电源污染和源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面源污染两种,面对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污染源,在选择土壤污染防治机制的时候应该把污染损害影响、污染预防治理方式和污染物类型作为选择的准则。如农村土壤污染进行分类防治,可以分为耕地污染源控制、耕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工业用地污染源控制和工业用地污染地块治理等
3.4 建立防治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地方政府应加大社会资金的筹集,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多元化投入渠道,实施多种方式筹集防治资金,包括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发行地方债券,设立防治基金,尽快使城乡土壤环境修复系统得到完善。
3.5 强化执法力度
要加强基层农村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有案必查,查必见效,保持对农村土壤污染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要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执法交流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污染农村土壤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3.6 加大处罚力度
现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对有关土壤污染行为和违法当事人的处罚还不够严厉,有些处罚措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对污染土地严重的企业,不仅要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经常污染土壤的农民也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罚。
4 展望
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但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着眼环保,着眼健康,着眼生命,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