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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与回望:王安忆小说中的乡村书写

2020-01-09王倩倩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王安忆书写农村

王倩倩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220039)

引言

王安忆的小说有两大稳定的创作背景,作为其创作的精神家园:一个是繁华的上海都市,一个是贫瘠而落后的乡村。学术界围绕其对“生存的寻找与发现”从主题学的角度将其作品分为城市与乡村两大独立的叙事空间。[1]然而她对于城市与乡村的书写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创作中作为其精神故乡存在,并且两大叙事系统之间其实呈现出一种互相眺望的关系。

梳理其作品可以发现,王安忆对曾插队过的农村有着复杂的感情,在离开农村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于这段经历是不愿讨论的。最终出于创作的需要,出于对审美形式的寻找,“所以必须在现实中寻找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于是,才找到了“我们的村庄”。[2]回顾王安忆四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不难发现,她许多知名的作品是围绕上海大都市来写的,所以其对乡村的书写,在学术界也被称为其“暂时由城市返回乡村时期”。[3]事实上,王安忆从未放弃对乡村的书写,该部分作品主要是通过中、短篇小说的形式来完成的。概括来说,王安忆笔下的乡村书写可以分为两大主题——逃离与回望。在其以乡村为背景的小说中,乡村恶劣的生存环境,匮乏的物质条件,愚昧封闭的精神状态成为她迫切逃离的动力,而乡村淳朴热诚的风土人情成为其回望的理由;同时在其以城市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中,她也时刻关注着那些逃离乡下的“外来者”,通过这些小人物身上美好的品质,对乡村生活进行回望。的确,保姆、皮匠、民工、船工们等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从来没有在王安忆的笔下缺席,也正是在对乡村生活的一次次逃离与回望中,完成了其精神还乡。

当然,王安忆乡村书写的目的倒不是为了批判城市文明,也不是单纯地为了还原乡村生活图景,“更重要的是在对照性审视中她得以明化了经验的价值,即经验支撑了她的小说,经验更是构成了她的启蒙。”[4]不管是诚如王安忆自己所说,农村为她的写作提供了“审美的形式”,还是单纯为了表达她对乡村散漫自由的生活的一种怀念,乡村书写在王安忆的小说中都是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

一、乡村生活的逃离

王安忆在小说中通过散落在农村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对农村生活进行冷峻犀利地观察。在这类作品中,王安忆的乡村书写“超越乡村苦难的悲剧或田园牧歌,对乡村世界、乡民生活、乡民感性和理性的审视与表达,呈现乡村本质的风貌,同时展示知青这些乡村外来者在乡村的境遇、与乡村的关系、与乡民的关系以及对农业文明、文化的体悟。”[5]置身于乡村生活中,这里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陌生的、艰苦的,从城市来到农村,首先在心理上就是一种屈就,一切经历都带上了受苦受难的色彩。

王安忆在许多书写乡村的小说中都写到知青们在农村时的境遇,他们麻木、颓唐、悲观地对待生活,以自甘堕落的态度来表达对生活的不满,但是他们在内心深处又是不甘的,他们本能地排斥农村的人和事,和农村的一切保持着一种“安全的距离”,随时准备和这里的一切划清界限。在《临淮关》中,那些知青们“旁若无人地大声说着他们的上海话,穿着上海最新流行的质料与款式的衣装,结成上海人的团伙,”他们有意地保持着那份属于上海人的优越感,以显示他们的与众不同;《喜宴》中邋邋遢遢的知识青年们,故意强化他们的颓唐,以此来表示他们对生活的不满;《蚌埠》中背井离乡,孤苦伶仃,面对混乱的生活努力地寻找与大城市的联系,并尽可能地享受生活的“我们”;《招工》中凄惶、黯然、落拓的知识青年们。

(一)乡村恶劣环境的逃离

乡村恶劣的生存环境,是王安忆笔下的知青们迫切想要逃离的重要原因。在《蚌埠》中她写道:“我们是在七十年代头上离开上海,这个城市刚经历了狂飙,还没来得及从惊恐和混乱中回过神,少年离家又给这惶惑不安雪上加霜,生活就此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时事的变故叫我们不认得这个世界了。”这些对于十六岁的“王安忆们”来说,是他们成年之际这个世界给他们的第一个打击。“农村如此突兀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以它极度贫瘠,荒凉,没有组织,令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心其实比我们能感受到的,更为孤苦。”[6]面对着如此荒凉、贫瘠的环境,举目无亲,对于这些大城市里过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的孩子来说,无疑是非常艰辛的。

农村的生活艰难到吃饭、喝水、洗澡、睡觉这些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能保证,王安忆在她的小说中多次提及这一时期的生活,都用到“艰难的生计”,虽然时至今日早已跳脱了当时的环境,回首往事字里行间里还是难免带上阴郁的色彩。吃水要到井里挑,洗衣服要挎着篮子到河里洗,房子是泥糊的,院子里垒着猪圈,一家人挤在逼仄的床上。就连县城里也没有自来水,地下水由于矿物质太高,当地的日常生计就只能靠淮河水。当地有句儿歌:“‘五河五条河,吃水要人驼。’本地话,‘河’是念成‘活’,就这样押了韵”(《隐居的时代》)。马路上最常见的就是那些拉水的车遇上不上工的阴雨天,为了省粮食,家家都起得晚,“有时能睡一天,一天的烟囱里不冒烟”,冬季粮食吃紧,“家家商量着出门要饭的事”(《姊妹们》)。插队的日子里,洗澡对于知青们来说也是一个大问题,由于不能洗澡,再加上卫生条件的简陋,难逃生虱子的厄运,他们的头上都串着白色的“虮子”。洗澡在当地也是一大难题,一般要跑到县城去洗,县城的澡堂是一个大池子,“清晨放一池清水,下午就成了泥汤。”(《蚌埠》)另外,洗澡时的情景也是令人羞耻的,毫无掩饰的身体,满口粗俗的乡话。对正处于羞赧的年龄且受过教育的知青们来说,这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的凌迟。在乡下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一遇上下雨天,知识青年们只能“坐在当门,看门外的烂地发呆。”(《喜宴》)

不仅仅是这些来自大城市的知青们,土生土长的青年也是一心想要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在《冷土》中有一段对刘以萍回乡生活的叙述:“每一天都过得不容易,七八条毛巾在一盆水里洗脸,饭桌上的蝇子赶也赶不走,大沟里,洗衣服一不小心就把底下的黄泥搅起来,晚上,那跳蚤蹦的人翻来覆去地穷折腾。”[7]刘以萍大学一毕业,就与定有娃娃亲的拽子退了亲,回乡探亲总是假期未满就急着离家,一心想在城里扎根。就连庄上的两个高中生都“一个心眼往城里跑,近处的跑不进去,就往远处跑。”像刘以萍这样土生土长的知识青年,尚且过不惯农村的生活,那么对于知青们的挑战更可想而知了。

王安忆在许多作品中,都毫不掩饰自己当时迫切逃离的心情,在《蚌埠》中,她表示自己对这城市的历史从不追究,“迫在眉睫的生计遮住了我的眼睛”;在《姊妹们》中她写道:“我们庄是我从不回首的村庄,我对它谈不上一点喜欢。它远离都市,又远非自然,它世故的表情隔离着我的心。”在多篇小说中,作者都有写到为了招工四处奔走、费尽心机的知识青年们:《姊妹们》里为招工东跑西颠,“差点把命豁出去的我”;《开会》中不停地换大队的小李;《招工》中四处打听消息的知青们……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为了——逃离。

在许多个回家无望的日子里,他们一有时间就往蚌埠城里去,蚌埠的家庭生活、企业的单元房、百货大楼、公园都成了他们寄托“乡愁”的地方,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和都市生活更近。

(二)乡村愚昧思想的逃离

乡村落后愚昧的思想,是王安忆笔下的知青们迫切想要逃离的又一重要原因。王安忆在作品中以冷静、犀利的笔触展示乡村生活的本真状态,揭示乡村世界的封闭、愚昧以及落后麻木的精神面貌。当然,作者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深入农业文明内部结构,挖掘乡村文明背后更深层的文化背景,剖析人性、寻找传统文化的“根”,在平淡而细致的书写笔调中隐含着对文化的批判和反思。

《小鲍庄》是一个以“仁义”传世的礼仪之庄,村里家家户户恪守仁义的传统。鲍五爷的孙子社会子去世,他成了“五保户”,年迈体弱已丧失自食其力的能力,村里人争先恐后地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吃饭。而在洪水到来之际,除了捞渣,没有任何人想起他。鲍秉德家里的由于一连生下死胎,受不住刺激疯了,村子里的人再也没有在背后说过她的坏话,因为“说疯子的话就太不厚道了”,一面又积极鼓励鲍秉德离婚再娶,然而这一悲剧的发生何尝不是他们推波助澜的结果?小翠子到鲍彦山家里要饭,鲍彦山家里的慷慨解囊,也只是想留她做自己儿子建设子的童养媳。拾来从小就是孤儿,缺少疼爱,自小跟着姑姑小慧子相依为命,村子里的流言蜚语使他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也不敢和大姑亲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渴望拥有一份爱情,去填补心中缺失的关怀,于是他爱上了二婶,这个“对他,是娘、是媳妇、是姊妹”的女人,然而这种爱情是为小鲍庄的“仁义”之下寡妇要洁身自爱的教义所不容的,因此他遭到了毒打。虽然最终在婚姻法的帮助下,他和二婶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但就是在这样一个“仁义”之村,连三岁的小孩都是可以欺负到他头上的。“‘仁义’固然可以守住朴素的人伦关系,但‘仁义’却也似一张无形的网,挡住了人们的去路。”[8]

乡村的生活是遵循常规的,乡人们固守属于自己的一套是非观,几千年来形成的人伦纲常成为他们评判任何事情的标准。《姊妹们》中大刘庄的迎春和小牛恋爱了,由于这种恋爱方式与旧的婚嫁习俗相冲突,所以遭到家族势力的反对。迎春想要继续和小牛在一起,就只能选择和父母、家人断绝关系;迎春在婆家受气了,娘家人由于脸上无光,也不敢说什么。这一场婚事只能沦为别人的笑柄。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小鲍庄》中,二婶和拾来、小翠子和文化子之间的爱情,在农村也是见不得光的,是不体面的,是为人所不耻的。另外,《稻香楼》中大庄欺负小庄的生存原则;《姊妹行》里分田和水遭到拐卖,其父母们那种羞于见人、避之不及的态度;《喜宴》中爱占小便宜的房东;《天仙配》里一面信奉唯物主义,一面乱搭阴亲的迷信村长;《岗上的世纪》里任人唯亲、家族庇荫的裙带关系;《大刘庄》《姊妹们》以及《冷土》中屡见不鲜的打媳妇的现象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农村文明思想上的陋习。但是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在乡村文明中有着支配力量,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就连“代表乡村现行政治力量的支部书记也旗帜鲜明地站在家族势力一边。”[9]

当然,这些村民们有时也会向往外面更加广阔的天地,想象着权力、地位以及更加富足的物质生活,但是他们更多是自得其乐的、务实的或者说他们是非常善于自我安慰或自欺欺人的,他们早已经养成了逆来顺受的习惯。但这些对于接受过新思想熏陶的知识青年们来说是绝不能容忍的。王安忆笔下的“小鲍庄”“大刘庄”“大杨庄”“小岗上”“蚌埠”作为往事记忆中的一个坐标,在一代人的历史回望中,成了永远的伤痛之地。

二、乡村生活的回望

王安忆在《稻香楼·序》中谈及到她作品中的乡村书写,“我写农村,并不是出于怀旧,也不是为了祭奠插队的日子,而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方式,在我眼里日渐呈现出审美的性质,上升为形式”[10]。王安忆在离开插队的农村之后,再来回望农村生活,这时候农村的一切在王安忆的眼中带上了审美的性质,这使她能够客观地对待农村生活的一切。因此,不管是单纯为了创作,还是为了实现“精神还乡”,王安忆对乡村的回望都是其创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王安忆小说中的乡村书写主要集中在中、短篇小说中,从八十年代中期的《小鲍庄》(1985)《大刘庄》(1981)《岗上的世纪》(1988)等“小鲍庄”系列,到九十年代中后期的《蚌埠》(1997)《招工》(1999)《隐居的时代》(1999)《姊妹行》(2003)《稻香楼》(2004)等“淮河”系列,再到近年来写的《民工刘建华》(2001)《乡关处处》(2017)等“城市小人物”系列,王安忆不断地通过对插队生活的回忆以及对城市“外来者”的关注回望乡村生活。

王安忆小说中对乡村生活的回望,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其乡村系列小说中对乡村人情美的回望,另一方面是在以城市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中对城市外来者的关注。

(一)乡村小说中乡村真善美的书写

王安忆在多篇书写知青生活的小说中,都亲切地称插队的乡村为“我们庄”。“我们庄叫大刘庄,顾名思义,姓是刘姓,庄是大庄。”“我们庄”源远流长,“不晓得经过多少代子孙繁衍,才到了今天这个规模。”“我们庄”有着历史感,“每一个人都严格安在了班辈上。”(《稻香楼》)“我们庄以富裕著称”,“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庄处处体现一个成熟的农业社会的特征。”(《大刘庄》)我们在作者的叙述中,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字里行间渗透出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是只有真正置身于这样一个集体的人才能够切身领会的,因为在乡村多少年传承下来的“物竞天择”的生存原则中,大庄意味着地位,意味着话语权。当然这不是作者称道的地方,甚至是一种文明的陋习,但是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占据支配地位的农业社会里,正是这种相互“帮衬”的人道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系和调节了乡村的人际关系。这是在匆忙而冷漠的繁华都市里所难以体会的,这也恰恰是乡村人情味的独有的一种形式。

“我们庄”的农田、坝子、庄稼、劳动的情形、号子的情形,还有放大刀的情形,这些都是农业文明下乡村人的生存状态,这是一幅安居乐业的图画,是安宁与祥和的,是在城市“缺乏格调的生活方式里”所看不见的。当然,这对于插队时期的“我”也是看不见的,“这种方式在当时都被艰难的生计掩住了”(《稻香楼·序》),多年后回想才发现,农村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美的享受。王安忆在一篇名为《过去的生活》的文章中,对比了现在和过去的生活,感慨两个老人“生活在高科技的现在,却过着仔细的日子,那是过去的生活”,而“过去的生活”正是简单而细致、具体而真实的,是一切需要“从长计议”的。对比粗糙的物质文明社会和细致的农业文明社会,正唤醒了沉睡在作者内心深处的过去的日子——被生计所蒙蔽的日子。王安忆从未放弃对“过去的生活”的怀念,这些日子就活在她一次次对乡村生活的回望中。

这种怀念首先开始于对历史的回溯,当她从《清史稿》上得知曾经插队的五河县是著名的产酒之乡时,那满城的酒糟气便慢慢地充盈起来了。从每次离开的拥挤的码头、滞重的淮河水到城里的澡堂、公园、拉水车、百货大楼,再到蚌埠的招待所、蚌埠的家庭……所有的记忆便慢慢活起来了。原来留在记忆里的不只是痛苦,只是“迫在眉睫的生计遮住了我的眼睛”。正是“我们庄”的宽容与友善,乡人们的热情与淳朴,接纳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漂泊着的“我们”,让我们得以在陌生的环境里还能享有一份温和的、安宁的生活。

这里的家庭“供我们吃,供我们睡,家中的老人还会教我们几条做人的道理”(《蚌埠》),比如,在《临淮关》中就写到有一批经常出入于海林家,受海林家特别关照的知青们。这里的人们是真心地对待我们这些离家的孩子。在乡下同样如此,《姊妹们》中村里的人本能地同情这些远离家乡的知青们,“我”在孙侠子家里带饭,从来没有被亏待过;《开会》里孙侠子趁老奶奶不防,摸出一个鸡蛋,打一个鸡蛋给东家的孩子吃;《姊妹们》小辫子“从过年的猪肉里专为我留下一刀”,等到我回来,肉已经臭了;《招工》中在农村扎根的知识青年刘海明夫妇,尽管这些知识青年们占了生产队的粮草地亩,他们还是慷慨地批给这对新人宅基地、自留地,并将安家费直接交付给他们自己支配。

正是乡村里这种淳朴友善的人们,用他们的宽容与善良,给漂泊在外的“我们”,带来了温暖,安抚了离家的“我们”孤独的心。于是,“当我从青春的荒凉的命运里走出来,放下了个人恩怨,能够冷静地回想我所插队的那个乡村,以及那里的农民们,我发现农民们其实天生有着艺术的气质”。[11]

(二)城市小说中乡村记忆的寻找

在王安忆以城市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中,同样能看到书写乡村的影子,这主要是通过大城市中的那些“外来者”来体现的,这类小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都是来自农村而非城市土生土长的城市居民,如民工刘建华、保姆小陈、皮匠等。作者就是通过这一类人在城市生活中的处境以及认真生活的样子,来完成自己对乡村的书写。

当现代化的都市生活为了追求效率,将一切劳动和享受归纳为制度化与格式化的生产与消费时,人开始变得概念、呆板而缺乏美感。“上海被格式化了。不仅被媒体格式化了,还与时代有关系,这个时代的消费其实非常单调,越来越单调”。[12]相比较而言,农村生活的散漫自由,便以更富有感性的形式,出现在作者的眼中。于是,她想起了那些生活在淳朴生活中的人们,他们自然的人性,成为她“审美目光温柔注视的对象”。王安忆在《稻香楼·序二》中讲起:有一回,走在逼仄的巷内,听见身后有口哨声传来,吹的是北方板腔体戏曲,繁复但婉转流利,甚为悦耳。回头一看是个收破烂的汉子,骑着三轮车,手持着摇铃。在人们的普遍观念里,这种充满艺术感的行为与收破烂的汉子粗鄙的形象似乎是不搭的,可偏偏“那哨声嘹亮如莺啼,使破败的巷道忽然变得新鲜起来”。让作者不得不感慨在他们之间,“真是有人杰”!

作者以这种方式寻找城市中这些小人物的身影,并辅以“审美的形式”去塑造他们。在小说《保姆们》里,她塑造了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的保姆小陈。当病房里所有人都在议论老太,拿老太家里的事打趣时,小陈义正言辞地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提醒这些嚼舌根的人,没必要通过踩低别人来获得满足感,接着指出“婆婆公公都是做干部的人,难道不懂得这些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给足了他们面子,也侧面指责了他们这样做有失风度。在这个人情冷漠的现代都市,正是这细小的关心和体谅,让人倍感温暖。同样在小说《乡关处处》中也塑造了一个淳朴、善良,常怀感恩之心的保姆月娥的形象。在她的口中常常念叨着“如不是同乡人的帮扶,未必能熬住”,“幸亏,幸亏走出来,看到大世界”,正是她相信生活越过越好的豁达与乐观,以及对人常怀感恩之心,才使她的生活每一天都是积极阳光的。王安忆笔下的这些小人物身上,总是蕴蓄大大的能量,他们满怀着热情去抵抗生活的苦难,在这偌大的城市中是难能可贵的美德。

王安忆笔下的“异乡人”,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绝不妥协的精神,他们并不因自己是乡下人而觉得低人一等,也不会为了金钱,而卑躬屈膝。他们学不会圆滑,只是对工作兢兢业业地付出与坚守。小说《民工刘建华》中的刘建华就是一个典型的民工形象,他因不满居于监工老黄领导,处处与老黄唱反调,对于东家的要求,也坚持自己的做法,他能说服建材市场的福建老板,也能把有着几十年工龄的上海老师傅气得辞职,最后还给我们留下一个“纪念”,以示教训。但是,他还是赢得了我们的喜欢和欣赏,因为他的勤劳、智慧、自尊和上进。他们干活的氛围热火朝天,在一片锯刨声中,还配着乐曲,播放着憨直而又委婉的淮剧,碰到高潮部分,他们还会“哦唷喂,嗬嚯哉,咦兹喲嚯哉”地一起应和,让你感觉到他们的劳动是值得快乐和骄傲。刘建华做活的技术也是非常精湛的,就连成见极深的老黄,也忍不住夸赞。他们的生活也是极讲究的,他们能吃也能做,对待饭食是非常认真的,要买些熟食,喝点酒,荤素搭配。另外,再隔三差五去澡堂泡泡澡。在物欲横流的大都市里,他们沉着自信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骄傲的皮匠》中的小皮匠也是一个自尊自爱、热爱生活的人,他的手艺和修鞋摊是从岳父手里继承过来的,只身一人在上海守着养家糊口的营生。来光顾他生意的多是一些女性,小皮匠有着稚气的长相,敦实的身体,眼睛溜圆,非常讨人喜爱,女人们,包括那些轻薄他的,都将他当孩子对待,但小皮匠持重,从不与这些人嬉闹。他常常怀着平常心对待生意,不管是几千块的意大利皮鞋,还是普通的鞋,他都沉着应对。他还天生地惜物,对城里人追求名牌的态度,持有一种批判性。小皮匠还是一个有品位、懂生活的人。终日和各种鞋打交道,皮革的气味中混着各式各样的脚臭、汗臭,但是,小皮匠是个爱干净的人,他身上从来没有气味。上班前后,都备有一套专门的衣服,收工了,总是先用香皂洗好手脸,穿戴整齐才回去。小皮匠喜欢读书且看的书比较广泛,无论再忙,他都要读两页,在他看来,“读书也是一种手艺,一天都不能放下”。[13]小皮匠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只身在外能做到洁身自好而又富有责任感,他看不惯其他房客找小姐的行为,甚至本能地觉得恶心和憎恨。也为此,他不愿意让他的女人来到这样的环境,他宁可自己的女人耳目闭塞,也不愿她看到这种腌臜事。他与弄堂的根娣在相处的过程中产生了感情,后又情不自禁地发生了关系,但当他意识到自己的疯狂行为后,又能够及时制止自己继续荒唐下去,守住自己的操守。

在王安忆的作品中,这样的小人物还有很多。《轮渡上》中,在庄稼歉收的秋季,背井离乡,艰难谋生,彼此间又互相照应的民间艺人;《鸠雀一战》中独立、精细的小妹阿姨。也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扎根于上海这座都市的,例如:《好姆妈、谢伯伯、小妹阿姨和妮妮》中的姆妈,《好婆与李同志》中的好婆。他们都是这个城市中的小人物,以农村人坚韧与勤奋的品质,勤勉认真地生活。

在王安忆的长篇小说中同样隐含着对乡村生活的回望。在长篇小说《富萍》中,作者以主人公富萍的视角,讲述了以“奶奶”为代表的保姆群体在上海的生活现状。她们都是城市的移民,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城市中扎下了根。小说《上种红菱下种藕》中,乡下公公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由散漫而又恬淡闲适的生活,以及以跻身于城市的打工妹黄久香为代表的外乡人在城里的生存状态。另外在最后的附录里,王安忆还通过《华舍住行》对华舍的“水”“溇”“桥”“镇”“公公”“打工仔”“香火”分别做出阐释,这些其实都是其回望乡村生活的见证。“在乡土风俗的描写之中渗透着她传统的文化意识和审美情趣,人与物之间亲密相处,人与环境之间和谐共适,人与人之间友爱互助,呈现出一派远离喧腾和纷扰、恬淡平和、洒脱自然的生活氛围。”[14]

此去经年,在冷冰冰的城市里,在缺少人情味的现代都市里,“我”又重新发现它,这些城市的外来者,唤起了“我”内心深处关于乡村的记忆。

结语

王安忆曾在一篇名为《农村:影响了我的审美方式》的访谈中谈到:“城市是一个人造的环境,讲究的是效率,它把许多过程都省略了,而农村是一个很感性的、审美化的世界,土地柔软而清洁,庄稼从播种、生长到收割,我们劳作的每一个过程都非常具体,非常感性,是一种艺术化的过程。农村对我作为一个作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它给我提供了一种审美的方式”。[15]同时她也在访谈中表示,自己始终不能适应农村,不能与农村做到水乳交融。当处于农村那样的环境时,心境总是非常抑郁的,其实在阅读其作品时,也不难发现这点。但是不管怎么说,王安忆的乡村书写,正是在对乡村生活的一次次逃离与回望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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