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视域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安康市文化扶贫为例
2020-01-08李强
李 强
(安康学院图书馆,陕西 安康 725000)
“精准扶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站在历史全局的高度,要求各级政府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的办法,用一套政策“组合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是一项综合性扶贫工程,是经济、教育、文化和健康的全面扶助与提升。文化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2015 年12 月文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提高、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1],文化扶贫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贫困地区在农村,难点在基层。面对广袤的农村地区,如何有效地推进文化扶贫工作,破解多年来困扰我国文化扶贫的深层次问题,打通文化扶贫的最后一公里,是需要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
1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文化生活现状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是西部连片深度贫困地区。2016 年12 月,笔者有幸以第三方评估组专家的身份参加了安康市贫困村脱贫退出评估工作。笔者所在的评估小组对3县8村(白河县大山村、小山村,旬阳县小山岔村、罗坡村、大东沟村,汉滨区斑竹园社区、高沟村)进行了入户调查,亲身感受到实施精准扶贫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的可喜成绩。按照评估指标,虽然脱贫村农民在“两不愁、三保障”硬件指标上实现脱贫,但贫困村文化环境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还不尽如人意,作为精准脱贫短板仍令人堪忧。
1.1 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现状
近年来,政府在快速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也相继加大了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配套工程的建设力度。笔者走访的8 个贫困村都建立了农家书屋、村村通广播电视、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文体休闲广场、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外部环境,为文化扶贫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但一些硬件设施建成后,比如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其后续的管理运行、人才队伍、服务效能等方面却并未跟上,很难真正让群众受益[2]。
1.2 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素质现状
贫困山区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虽然我国已经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知识结构,提高了农民受教育比例,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接受义务教育的年轻一代农民毕业后大部分选择了外出打工流入城市。部分年轻人在家乡就业,由于缺乏继续教育久而久之沦为新的“文盲”,原有的文盲问题还没有解决,新的“文盲”又不断产生,农村衰败比较严重。笔者专访的3 县8 个村留守的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孩子,普遍存在空巢现象。文盲比例达到20%,其中50岁以上农民文盲率最高,而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高的村达到70%以上,贫困山区农民文化程度低导致新技术推广困难重重,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无用武之地。
1.3 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生活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农民对待现代生活的态度也悄然发生变化。在生产方式方面科技应用意识较高,在日常生活方面次之,在精神意识方面最低。不同年龄段农民科技文化素养也有差异:青年人最高,约占60%;中年人次之,约占35%;老年人最低,约占5%。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以迷信、装神弄鬼、低级庸俗、不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主。85%的农民日常闲暇靠打牌、打麻将、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方式消磨时光;没有形成读书看报的健康文化生活氛围。
2 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贫困地区因其生存环境恶劣,导致这些地区经济落后、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农村文化生态极为脆弱。虽然在国家层面实施多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落后文化环境,但是并没能使愚昧落后的贫困文化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文化扶贫体制机制落后、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对策措施和考评机制、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文化熏陶演变成了文化强制,“滴灌式”造血演变为“漫灌式”输血[2]。
2.1 我国文化扶贫体制机制落后
文化扶贫是一项综合性文化工程,它涉及文化、教育、科技、经济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方能确保文化扶贫落到实处。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文化扶贫组织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同一层级的不同管理部门各搞一套、自成体系。如广电新闻总署的“农家书屋”工程,在国家层面由广电总局联合8 部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唯独缺少文化部,而落实到地、县级时文化部门又被纳入其中,出现体制机制蹩脚现象,对文化扶贫工程实施效果影响较大。我国文化扶贫工作长期处于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管钱的既不管人也不管事的畸形管理机制中[3]。文化扶贫本该由文化部门组织实施(文化扶贫委员会在原文化部下设机构),但文化部门对关键的人和经费等的管理无能为力,而不懂也不管文化扶贫具体业务的人事和财政部门却掌管着文化扶贫的人、财大权,导致文化扶贫体制机制不健全。
2.2 文化扶贫供给与需求脱节
我国自1993年成立文化扶贫委员会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国家每一年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实施文化扶贫,希望贫困地区愚昧落后的文化生活现状能有所改变。然而,实践过程中却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如“农家书屋”“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等,本应是利民、惠民的文化工程,所提供图书和戏剧、电影却不是农民所需求的,脱离农村、农民实际,最后变成了形象工程,背离了文化救济、文化熏陶的初衷。自上而下、简单粗暴的向农村输送文化产品的方式,导致“供需错位”。
2.3 文化扶贫理念存在偏差
文化扶贫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资金投入的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深刻认识文化扶贫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然而一些基层政府扶贫理念存在较大的偏差:一是重经济、轻文化。片面追求政绩,热衷于上项目、搞政绩,对投资时间长、见效慢的文化工程以各种理由推脱和回避,致使农村文化的影响力被弱化。二是重物质、轻精神。为了实现本地区尽快实现脱贫,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采取短、平、快的给钱、给粮的“大水漫灌”式物质扶贫方式,忽略了“扶智”“扶志”在扶贫中的作用,导致有些地方越扶越贫。由于一些官员对文化扶贫帮困意义理解不足,开展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滞后,甚至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扶贫的效能[4]。三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依然是制约农村文化扶贫的关键因素。在笔者调查走访中发现,每个村文化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图书室、文化活动室虽然有,但基本都是建在村委会办公室里,经常关门上锁,只有在上级检查时才临时安排人员值班开放,完全作为应付上级检查的形象摆设。
2.4 文化扶贫缺乏监督与评价机制
长期以来,国家投入了不少财政资金和人力物力,实施了多项文化扶贫项目,如在全国开展的“万村书屋”工程、“报刊下乡”工程、文化“三下乡”活动、农家书屋工程、送戏送电影工程等。由于各部门为完成任务而采用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从轰轰烈烈的开始到渐渐的悄无生息,没有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绩效管理,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没有对受众群体(贫困人群)参与度和产生的社会效益作全面评估,对文化扶贫效果以及后续能否持续发展无从得知,导致自上而下所实施的文化扶贫工程项目虎头蛇尾或收效甚微。
3 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对策建议
在物质上实现脱贫的同时,必须从精神和文化入手,为贫困地区输入文化资源,提高贫困人群的文化素质、丰富贫困人口的文化生活,协助他们形成文化价值观念[5]。文化扶贫不像经济扶贫那样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需要长期持续的资金投入和制度保障。全国上下一盘棋,形成合力,紧紧抓住文化扶贫这根“牛鼻子”不放手,方能推进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可持续发展。
3.1 在制度设计上,应建立高效的文化扶贫统筹协调机制
文化扶贫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过程,单靠某个部门推动某一项文化扶贫工程是不行的,需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避免各自为阵、各行其是的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起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其一,国家做好文化扶贫制度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地制定文化扶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其二,捋顺关系,建立文化扶贫综合协调机构,可以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文化扶贫委员会在文化部下设机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制定和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充分体现国家权威和国家意志;其三,文化扶贫工程项目出台前应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农民最想要和急切需要解决的,实施能真正惠及贫困人口的文化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56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家书屋文化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反馈机制,杜绝村民处于失声状态[6]。每一项文化扶贫工程项目实施后,应建立科学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能够真实客观地了解受众群体(农民)的真实感受,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3.2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扶贫保障机制
在“精准扶贫”大背景下,文化扶贫不仅要精选文化产品和项目,也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做到有的放矢。在建设和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上,不能不切实际地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要因地制宜,长远规划。在建设策略上,可将前期已经建设而被闲置的“农家书屋”工程设施重新启用,从村委会中“解救”出来。按照图书馆建设要求,做到馆舍独立,选择责任心强的当地乡贤人士担任管理员,增加农民喜闻乐见、充满正能量的图书资料,积极推广普及科学知识和现代信息技术,全天候保障村民闲暇时间阅读学习。在体制机制上,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强化文化部门对贫困地区文化精准扶贫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明确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职责分工,中央和省重在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出台切实可行的保障政策,包括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的支持,市、县级重在落实执行。在财政资金保障上,要建立合理的中央、省、市、县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村图书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投入,开展活动的资金由省级财政投入,从业人员的人头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这样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3.3 政策执行上,地方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
任何好的政策都需要得到有效的落实执行。国家文化扶贫政策出台以后,需要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具体落实和执行。一是基层领导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深刻认识文化扶贫在经济扶贫中的重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文化扶贫政策,切实推进本地区文化扶贫取得实效。二是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文化扶贫工作。结合本地区财政经济状况在资金投入上进行合理预算,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保障文化扶贫项目得以正常运行;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文化扶贫队伍,选派有文化、懂技术、推广能力强的文化能人,充实到文化扶贫第一线实施文化推广,使已经实施的乡镇图书馆、农家书屋等文化扶贫工程重新焕发活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传播正能量,使贫困人群“三观”得到改变、文化素质得以提高,促进区域文化事业发展;深入挖掘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实施文化产业扶贫,通过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文化产业的开发,达到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不仅使贫困地区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而且更好地服务和推动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7]。三是政府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和评估机制。一方面对国家文化扶贫政策在落实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及时反馈到上级决策部门,并能得到及时修正;另一方面能使文化扶贫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得到科学规范管理,使国家实施的文化扶贫工程能够切实得到有效执行,真正惠及目标贫困人群。
3.4 调整思路,将“农家书屋”打造成农村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在政府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的推动下,农家书屋“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局面将得到极大改善。2019 年2 月26 日,中央宣传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系列措施:一是要推动共建共享,解决资源闲置问题,解决好农家书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要开展主题性和常态化阅读活动,提高书屋使用效能。三是要优化内容供给,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探索“百姓点单”服务模式,组织出版单位和农家书屋有效对接[8]。为此,笔者结合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避险扶贫搬迁新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从“扶智”“扶志”角度,提出将农家书屋打造成农村文化信息中心,赋予其更丰富的内涵功能。
3.4.1 配齐书屋管理人员,吸引有文化又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乡村能人充实到乡村文化服务队伍中来。书屋管理人员既负责日常图书管理和贫困人群文化普及,又兼任村信息员的职责,负责对本村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精准识别,摸清贫困户文化需求和农业技术需求状况,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深层次分类,提交有针对性的文化扶贫项目及实施方案,提高文化扶贫的效率和质量。
3.4.2 保护和挖掘区域内传统文化,做好文化传承。长期以来,贫困地区受经济发展的制约,农村传统文化也基本呈现荒漠化的特点,许多散布在农村的民俗文化即将失传,急需实施保护和挖掘。因此,应从留住乡愁、建立农民自信心出发,收藏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献、地方志、当地作家作品、当地人物传记等具有区域性的特色文献资源,进行本土教育,增强区域内民众的荣誉感和区域情感,传播和传承区域文化[9]。
3.4.3 创新服务方式,将农家书屋建成村民获取信息、培训技能、留守老人娱乐、留守儿童学习的场所。农家书屋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服务方式,依托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产业发展状况,扩大人群服务范围:如主动与当地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业等实现对接,解决村民资源外销和网购接收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联系获取务工就业信息,协助上级劳动部门举办如厨师、电工、园林、家电修理等实用技术培训班,为村民劳动就业服务;代缴电费、手机费和代收信件等,极大地为村民日常生活提供方便;农家书屋依托丰富的图书资料和文娱器材为空巢老人提供聊天、休闲和娱乐场所,为留守儿童完成作业提供辅导,为村里孩子兴趣发展免费开设各类兴趣培训班;不断更新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书刊,积极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帮助,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3.5 加强数字化建设,搭建农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农民的阅读环境与阅读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移动网络的普及已经使数字化阅读成为农民的主要阅读方式[10]。《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33条指出,应加强各地农家书屋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6]。《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也指出,开展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增加数字化阅读产品和服务供给。初步解决农家书屋资源闲置、机制不活、内容不合口味、数字化程度不高等问题[8],为农村数字化阅读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契机。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抓住机遇,在补齐纸质书刊短板的同时推广数字化阅读,缩小农村与城市的文化差距。
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农家书屋的书籍内容的数字化和农家书屋数字化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农家书屋数字化资源投入力度,精选出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数字化产品;另一方面应该为农家书屋提供下载和阅读的数字化阅读设备,如电脑、阅读产品等,为读者提供资源下载和阅读服务。通过将数字化资源下载到电脑、手机或其他阅读设备的方式,能极大地展现出数字化资源的共享性优势,降低开展全民阅读的成本。同时,要加强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的选拔和信息技术培训力度,更好地发挥农家书屋信息资源优势。
3.6 依托农家书屋,构建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的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扶贫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程,单靠农家书屋显然不够,需要全社会各团体、行业、企业和个人广泛参与,才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25条规定,我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农家书屋的合作建设、运营与管理[6]。因此,要依托农家书屋这个文化服务平台,从制度上引入市场竞争和社会参与机制[11]。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对外业务联系,争取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文化扶贫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如图书管理、阅读推广及数字信息应用指导等;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文化产品的捐赠及文化扶贫项目。书屋管理员最了解本地的风土人情,对地方文化的开发最有发言权,通过农家书屋积极发展对外联系,既可使保持完好的原生态农村文化得以保护,也可以促成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如石泉县后柳镇将高山上村民搬迁至中坝村安置点,依托地缘优势将其打造成民俗小镇,通过特色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既增加了村民就业和创业机会,也改善了当地人文环境。另一方面,依托农家书屋对接来自社会各界的文化扶贫项目和文化产品捐赠,通过其“消化”后再推广给目标贫困人群,可以避免外来文化“水土不服”等问题。
总之,在“精准扶贫”背景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必须转变观念,由过去简单的“送文化”改为“种文化”的文化扶贫模式。捋顺各职能部门相互之间的关系,由中央进行文化扶贫工程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落实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资金配套和保障措施,依托农家书屋这个文化服务平台,将其打造成村文化信息中心,与时俱进地推进农家书屋的数字化建设,全方位惠及贫困人群和培育农村文化自组织能力,使其与其他组织文化有效对接,实现文化扶贫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