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人的反身性的共同建构
2020-01-08高春花张思凡
高春花,张思凡
(北京建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2616)
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伦理学都是培育受教育者正确的价值认知并引领其外在行为的科学,有助于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推动人的改造向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方向迈进,即推动人的反身性建构[1]。分析它们对人的反身性建构发生作用的原因,探究其建构路径,对于更好地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创造和改变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相关概念解析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
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门以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实践活动为研究课题,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修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的综合性应用科学,为社会基础所决定,又为其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每一项内容又可具体分为许多方面。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人的思想,人的观点和人的立场转变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规律、人的思想行为活动的规律以及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阶级性。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阶级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就一定被用来为特定的阶级服务,就有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剥削阶级为实现自身利益而灌输自己的思想观念以及政治观点,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为更好地传播无产阶级思想以及动员群众,其存在就是阶级意识的有力体现。此外,就其存在的目的、内容、组织者以及功能上来看,都体现了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二是实践性。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仅是一种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建构,更重要的是一项政治实践和意识 形态实践,是沟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它产生于实践、发展于实践,并最终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质。三是综合性。这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不仅仅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的学科,更是借鉴吸收了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不断地进行自我丰富和发展。而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指教育者利用一定的教育介体,使其思想观点、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等作用于受教育者,使受教育者的行为符合一定的社会群体或者阶级的规范[2]。主要内容包括: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政治观教育、法治观教育以及道德观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学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的,只是存在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它真正作为一门学科被确定下来,是在20 世纪80 年代初。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不断加强和优化国民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经过不断地探索,最后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如果想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作用,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现实出发。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以身作则[3]。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融入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管理等工作实践当中。
(二)伦理学
伦理学是以道德和美德、人存在的自然事实以及其存在与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之间的动态关联为研究对象,以其自身的智慧引导人们由“自然的人”发展为“文明的人”,并且不断践行幸福之路的一门科学[4]。洛克认为,伦理学的基本职责“就在于找寻出人类行为方面能招致幸福的规则和尺度来,并且寻出时间它们的方法。这种学问的目的不在于纯粹的思维,和人对于真理的知识;它的目的,只在于所谓‘正当’和正当的行为”①。现代伦理学具有众多的分支学科,包括理论伦理学、实践伦理学、描述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等[5]。但是其基本理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效果论,主张以人们行为的功利效果作为道德价值之基础或基本评价标准,认为人们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应当从社会、人类和后代的利益出发,从整体和长远角度来评价人们的行为,只有符合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行为才是道德的。第二,道义论,主张道德判断的标准在于产生行为的原则规范本身是否是道义的。第三,美德论,它主要研究作为人所应该具备的品德、品格等。从功能上看,伦理学具有以下的几个功能:一是尺度功能。人是社会的人,生存在国家和社会里,生活在与他人共在的利益或情感关系中。当人类开始从事实践活动,就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创建人的社会,也就必须要有一种融会贯通自然法则与生命原理的伦理尺度,也就是伦理学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二是秩序功能。无论对自然宇宙、生命世界还是人类社会来讲,秩序的构建与展开必须以尺度为标准和规范导向[6]。人类社会的秩序创建和人的秩序创建对尺度的综合运用,只有伦理学才能为之实现。三是传承功能。科学和思想的创造、研究与传播,以及文学艺术的创造、鉴赏与收藏,无法脱离人的道德和美德而自行其是,也就无法避开伦理问题。四是方法功能。伦理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方法的学问,发挥其引导功能,就在于伦理学在建构平等的人性之道、平等的社会之道和平等的自然之道。
(三)人的反身性
要想了解“人的反身性”这一概念,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反身性”。这一词汇最早是由金融投资大师乔治·索罗斯提出来的,他认为凡是涉及到命题者自身、在内容上“或真”的命题,都是反身性命题。进一步说,研究对象受到研究者自身的影响就叫反身性。“人的反身性”与索罗斯所提出的“反身性”概念并不完全一致,是指人用自己的认知、情感、意志、意识去作用于自己。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人又是在历史活动产生的[7]。人的反身性特征普遍存在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在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人们不仅改变了世界,也改变了自己,提升了自己。人的反身性自然存在于人与自我的双向对象化活动中,人作为主体对自身的作用是人自我认识、自我意愿的对象化,自我根据自身的知识储备、经验、以及其他一些非理性的因素作用于自身,沿着自我活动的目的或者自我的价值方向推进这种自我的改造。当人去认识自己的时候,前一个自己就是主体,后一个自己是客体。根据索罗斯的理论,我们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是存在缺陷的,因此我们对于现实的理解是不完全的。而人的思维支配行动,作用于客观,因此,事物的发展往往受制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一定的偏差。人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于社会分工以及私有制的存在,以及各种世界观的相互激荡,人自我的发展与社会整体的发展目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易引起人类的自我异化现象产生,这就需要对人的反身性进行建构,使人们不仅仅关注到外部世界,还可以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8]。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人的反身性产生建构作用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于人的反身性建构的定性作用
人的反身性的建构是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够得以实现的。前面我们说到,人的反身性的建构,使人不仅仅关注到外面世界,还可以关注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人的反身性的建构随着人的发展可分为有意识的建构和无意识的建构。这两种建构形式都是通过人自身的活动来完成的。人们通过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思想道德文化环境的影响有一定的认识。人作为社会上的人,区别于其他的物种,不仅仅要以本能的方式遵循自然的律法,而必须要以人的认知形成和共识为先导,将自然的律法融化为社会的律法。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人们在一定的规范范围内进行实践活动,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手段,帮助人们对其自我反身性进行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人的反身性建构过程中的实践活动产生了这样的定性作用。帮助人们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界定什么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行为,什么是不符合规范的行为。个体对个人理想、社会理想以及自然理想的选择,为人的反身性的建构提供了内化规范。这种定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为人的反身性的生成建构提供视域的广阔度,即什么样的世界观的形成为最后个人人格与内心世界的建构所提供的认知视域度完全不同。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也为人的反身性的建构提供认识的高远度,即不同水准与格调的个人理想,所为人的反身性提供的认知高远度各不相同;第三,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为人的反身性的生成建构提供价值取舍的大小度,即什么性质的生存理想,所为人的反身性提供的价值取舍的大小度也完全不一样。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于人的反身性建构的定量作用
人的反身性的建构主要是由主体已有的观念体系所决定的,即主体的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价值等。毋庸置疑,人的价值观念不是天生就存在的,而是个体所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所决定的。如果只有主观的需要而没有对客观的社会主导思想道德的把握,实践就容易误入歧途。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致力于教育对象的自我建构以及自我发展,为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文化环境和价值尺度,引导社会思想道德文化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虽然人的自我建构需要一定正确价值观以及道德观的引导,但教育者并不能把所有的现实道德观念都作用于个人,而是根据社会主导价值观念进行思想道德文化的选择,将一定范围内的观念体系传输给受教育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其对于人的反身性建构的定量作用。这种定量作用主要表现在:
首先,对于一部分价值观念的肯定,即思想道德文化的传承。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存在并不是静止的,而是随着时间和时代的变化呈现动态性质。但是二者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我们在现在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伦理学体系中,可以看出我们对于中国和西方先进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次,对于一部分价值观念的否定,即思想道德文化的批判。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内部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和一定的不和谐因素。思想政治教育学以及伦理学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文化观念的分析批判,来提高人的精神文化素质,最终有利于人的反身性的建构。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先导性,即对于思想道德文化的引导。因为它们并不只是赋予人以现实的规定性,它同时也赋予人以未来的特性。
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分别作为一门科学,首先其对于思想道德文化观念就存在着一定的选择,在选择的基础上再对受教育者进行一定的教育,这本身就是一种定量的选择。这种选择有助于帮助人们在自我反身性建构中做好价值选择,使自我思想道德建设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于人的反身性的建构作用
(一)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价值统一
要想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于人的反身性的建构作用,就要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价值统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要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价值观念上的统一。首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以及对于人的反身性构建的重要性。只有对其本身产生充分的理解和认识,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其次,要充分地认识到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起社会关系的总和”②。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要认识到人的社会属性,要在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关系中考察和发展人性。最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都应该是普遍性和民族性的统一。这就要求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以及西方一些科学价值观念中的合理成分,又要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念。
第二,要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实践价值上的统一。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高度的配合,才能够更好地达到其教育目的,对人的反身性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这要求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要辩证地认识到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主体是绝对的教育者或受教育者,在实践的过程中,教育者也通过不断地接收教育丰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受教育者也通过实践对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伦理学产生新的认识。二者要具有全局意识和系统意识,积极配合各项教育工作,实现实践价值的统一,更好地为人的反身性构建发挥作用。
(二)维护好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真理性、合法性以及权威性
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是一种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者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心智发展进行教化培育,以提高实践能力,并形成一种相对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识思维的过程。因此,为使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处理好其真理性、合法性以及权威性的有机统一。
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真理性是指二者的理论体系、具体内容和原则方法的合理性。只有具备了真理性,教育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才能够有所体现才能够对受教育者加以教育和引导,从而使其对于人的反身性构建的定性作用以及定量作用才能充分得以显现。这就要求在学科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地结合理论与实际,以人民为中心,以客观的角度认识到二者的学科性质,以发展的眼光进行学习研究,以实践的方式促进其不断向前发展。
从教育的角度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合法性是一种价值观教育而不是知识教育,它要符合当前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趋势。从人的本质的角度而言,人具有社会属性,在人的社会化过程当中,需要了解社会的基本规范和制度,需要分享社会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从社会的角度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所包含的内容有助于实现人的自我反身性的构建,进而推动社会秩序有序进行。只有从各个方面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合理性,才能够推动社会和个人的良好发展。
权威性建立在其真理性与合法性的基础之上,只有实现了其内容和形式各个方面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教育的功能,才能使教育更加有说服力,维护其权威性。人类是自身以及社会的主体,只有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理论和思想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接受和认可,才能够体现其权威性。
只有切实维护好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真理性、合法性以及权威性,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其教育地功能,才能够对人地思想观念产生正面地影响,进而推动人的反身性构建,使人能够朝着自由而又全面的方向发展。
(三)处理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教育人民群众的关系
我们前面提到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于人的反身性产生建构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的过程中,不应该将二者的内容僵化教条,应该充分认识和处理好人民主体地位与教育人民群众的关系,杜绝两者分离,使二者有机统一,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有效教育人民群众,在教育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
一方面,必须要承认人作为现实的个人个性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不能千篇一律地开展工作,要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内容上与培养模式上采取个性化的方式,鼓励人们通过健康的渠道实现自己的人格价值以及自我反身性的建构。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对人的意识形态培养的重要地位。人们要想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必须要做到思想上的觉醒与独立,这就需要先进知识的指导作用,而这种先进知识又来源于人民群众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总结和创造,而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就是获取这种先进知识的最直接途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二者的先进性作用,激发人们的自我构建意识和战斗力,使自发的行为上升为一种自为的行为。
在实践的过程中,不能因为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与个性发展,就忽视了教育对于人的思想的引导作用。因为并不是每个人在实践的过程中都存在着高度的自觉性,要发挥二者对于人的反身性构建的定性和定量作用。同时,也不能因为教育人民群众而使人们失去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允许受教育者对既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予以体验认识并提出意见,教育者要以辩证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人的道德建设,从而对人的反身性建构提供自由的环境。
(四)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伦理学对于客体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育客体在实践的过程中,要使受教育者所接受到的教育外化于行,以此来表达、验证和实现教育成果,在实践中加强对学科知识的认识,强化对自我行为的判断和选择,推动人的反身性建构。这就需要加强对教育客体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来说:首先,启发受教育者的实践意识。受教育者在接受到教育形成一定的思想认识后,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这要求教育主体在教育的过程中要使受教育客体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将实践意识融入到其自身发展的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人才充实教学队伍,加强教育者实践能力和技能培训;改革教学模式,增强受教育者主体性,采用多种考核方式,使受教育者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其次,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这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的教育过程中,要将实践纳入学科框架内,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认识与道德水平用以指导实践,认真分析社会实践的现实情况,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积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在经验的总结中提升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最后,激励受教育者的实践行动。被教育者对教育内容正确的认知和态度上的认同,必须通过情感的推动方能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对于教育者来说,我们不仅要根据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来确定其基本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要将行为准则设定为超越现实层面的,从而将教育者带入更高的层次,使教育者从中受益。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成为受教育者的自觉和自愿追求,最终促进人的自我觉醒和全面发展,即人的反身性的建构。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学与伦理学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它们引领人们的思想,指导人们的实践,使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得以检验和发展真理,进而进一步指导实践。它不仅是人们不断发现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同样也是人们自我发现和自我改造的过程,即人的反身性建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和伦理学虽为两门不同的科学,但是对于人的反身性建构具有共同的定性和定量作用,使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有了真理标准和道德尺度。因此,充分发挥二者对于人的反身性的建构作用,还需要不断地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学科建设,处理好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主客体关系、维护好其真理性、合法性以及权威性,推动人向着全面发展的方向迈进。
注释:
① [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 [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721.
②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