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困境研究
2020-01-08李丽,夏冬
李 丽,夏 冬
文化全球化背景下,西方文化与我国民族文化相互渗透,人类文化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并存,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环境复杂[1]。客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客家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客家文化体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缩影。在当前信息高度发达、新科技快速发展、新文化思潮涌动的新阶段,客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面临着各种困境。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缺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最重要的能动载体是传承人。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传承人既要完整掌握某一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技能,又要担负着培养后继人才的使命[2]。非物质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技艺的传承,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技艺。梅州大埔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如今懂得制作百侯龙珠灯笼的艺人大部分已年迈,懂得龙珠灯舞法技艺并且会舞龙珠灯的人数也勉强能够组成龙珠灯队伍。百侯镇鲤鱼灯舞的传承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的活态传承,现今传承人年龄结构老龄化,能熟练舞鲤鱼灯的艺人都已年过四十。此外,大埔地区的花环龙、黑蛟灯、仔狮舞等非遗项目都需要参与者具备丰富的经验、娴熟的技巧和扎实的基本功,而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去学习这些又苦又累、挣钱又少的技艺。近年来,五华下坝编织制作迎灯灯笼的艺人逐渐老去,年轻人感觉学习和制作灯笼太繁琐和枯燥。偶尔有年轻人参与也仅仅是为了凑凑热闹感受一下气氛,在技艺上也只是简单的编织一些鲤鱼灯、虾公灯等,会制作十二生肖灯笼的艺人仅有一位耄耋长者。据平远船灯传承人介绍,制作船灯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工艺品的制作过程,其做工程序复杂,制作过程中必须具备相当的技巧性。由于手工的繁杂、船灯工艺行业的衰退等原因,船灯的制作技艺开始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年轻一代人深受现代文明影响,追求时尚和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参与度不足导致非物质文化项目传承与发展“断代”。如蕉岭广福船灯舞的第六代传承人已经年逾花甲,但是还在带领着村里的群众排演船灯,船灯花鼓队伍中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极少有青年人参与其中,船灯舞文化在年轻一代的记忆中逐渐变得模糊。梅江区“席狮舞”是一种传统、独特的民俗民间舞蹈。僧人是主要的表演者,他们采用师傅带徒弟的传承方式,口传心授。由于“席狮舞”需要掌握席狮的制作、音乐和动作搭配等技艺,习艺周期较长,难度较大,年轻人多不愿学,“席狮舞”传承后继乏人。平远县“落地花鼓”的传承人韩齐德同志说:“由于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很多乡镇的年轻一代追求时尚文化,极少会愿意学落地花鼓。如果当地政府和老一辈的民间艺人不带头组织排练,那么‘落地花鼓’基本就没有人参与了。”
2 技术创新与发展动力不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依据《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规文件,有效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深度融入现代生产生活,不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3]。近年来,大埔地区的“迎龙珠灯”进行了一些创新。比如以前是火把形式现在演变成了灯笼,伴奏在原有锣鼓队的基础上添加了鼓号队,还专门请了航拍的无人机宣传和记录这一隆重的活动。但是“迎龙珠灯”仍然面临着舞龙的步法、手法停滞不前的问题,缺乏能够深入研究和革新技术的专业人员。“大埔迎灯”,也在表演中添加了不少的创新元素。比如以前是用蜡烛当灯芯,现在改用了小电灯泡。在灯笼的制作上,不是一味地只有古老的故事或者人物,新添了一些奥运福娃等与新时代生活相关的灯笼。但是“迎灯”中舞龙、舞狮的表演还是一些传统的动作,表演形式也比较单一。
平远县落地花鼓是一种具有客家特色的民间曲艺。其表演范围小,一般局限于本地表演,因为表演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落地花鼓的传承和发展。平远“落地金钱舞”也是属于一种小范围,小规模的民间舞蹈。其自身特色还不够明显,舞法也过于单调,整场下来似乎只有队形的变化,技术的创新还有待加强。兴宁杯花舞的舞蹈在编排的过程中,仍保留着较古老的技术动作。现今,杯花舞创新力不足,并且过于古板,队形队列单一,舞蹈动作相似度比较大,导致其表现力不够。此外,杯花舞的音乐富有极强的民族性和区域性,始终保持着原有的音乐元素,没有增加新的节奏感,缺乏时代感和科技创新元素。
3 缺少资金和社会参与度不够
资金可分为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体育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发展所需资金大部分属于基本建设所需的资金。日本、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的捐赠、资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重要来源,所占比例较高。与国外相比,虽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逐年增加,但还有一定差距且资金来源略显单一[4]。
传统的舞龙、舞狮可以在人们乔迁新居、店铺开张、节日庆典、竞技比赛等活动中进行表演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梅州客家舞龙、舞狮(花环龙、黑蛟灯、石正舞龙、仁居香火龙、丰顺埔寨火龙、仔狮舞)活动大部分在春节期间或正月十五前后表演,在平常生活中组织活动并产生经济收益较少。大埔百侯“迎龙珠灯”活动所需资金较多,政府投入的资金有限,经费多是由乡镇村民自发筹集,导致“迎龙珠灯”开展规模受限。百侯“鲤鱼灯舞”表演别具风采,但是一套鲤鱼灯的制作经费在1万元左右。这笔资金、用工等大多是本地村民自发筹集或是一些乡贤资助。丰顺县埔寨火龙制作工艺独特,制作一条火龙需要2~3万元的资金,而这笔资金、用工等基本是靠村民自发筹集。五华竹马舞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其有关资料、相关历史资源、传承谱系等重要物件资料丢失。没有建立有效的系统保护档案。
2007年平远县投入大量资金,对“落地金钱”进行整理、挖掘、保护,预计资金40多万元,用于扶持、发展落地金钱舞艺术。在已开始实施保护计划中,落地金钱的原始资料搜集整理费8万元;编辑、出版《落地金钱舞》专辑,30万字,5 000册,每册30元,共15万元;录像、录音、数字化多媒体等诸多方面的制作费10万元等。但是,由于政府投入有限,资金链出现断裂。由于梅州市大部分县市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基础非常薄弱,无法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资金问题限制了客家体育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4 科技创新服务与宣传仍需加强
科技服务创新是体育文化与科技融合下体育非遗保护机制的源动力[5]。目前,梅州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完全利用各类数字化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传播平台)与央视、广东卫视、阿里体育、爱奇艺等网络直播平台合作进行宣传和展示。蕉岭县广福镇每年正月初三和十五举行船灯表演,能够吸引很多民众。农民自编自导自演船灯舞,遇有节日或者是喜庆活动才在村里演出,观看者主要是当地聚居的民众,也有少部分是来自梅州市其他地区的观众,极少有来自广东省其他城市的观众。大埔百侯鲤鱼灯舞的电视广播类宣传和电脑网络宣传主要集中在梅视网、大埔人民政府、大埔论坛、广东文化网等,其中在2010年广东文化网对百侯鲤鱼灯舞进行过介绍。报纸类的宣传主要集中在梅州当地的梅州日报。大埔百侯“迎灯”活动在年初一或是元宵节举行,大埔和梅州电视台在“迎灯”活动期间进行过现场采访和报道。但从观众分布情况来看,除了大埔当地居民和部分梅州地区居民外,省内其他地方或其他城市的观众较少。主要原因是由于“迎灯”活动在元宵节期间举行,能够来大埔旅游并欣赏“迎灯”的外地游客数量很少。
丰顺县埔寨地区每年的正月十五都会举行火龙表演。目前,埔寨火龙的宣传主要有电视广播类的宣传,例如2012年凤凰卫视利用1分半左右的时间对埔寨火龙进行了介绍。电脑网络的宣传主要集中在梅视网、丰顺人民政府网、广东文化网等,广东电视网在2014年对火龙进行过近半分钟的介绍。2014年2月15日梅州日报以《丰顺埔寨:四条“火龙”闹元宵》为题,对火龙进行了500字左右的简单介绍。通过走访平远县东石镇大屋村和石正镇的一些村民了解到:村民对体育文化并不十分了解,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并不知道黄氏头部拳和龙舞是什么。同样,由于缺少定期和定点的宣传表演,利用电视、广播、多媒体网络、报纸和杂志等不同手段进行宣传不够充分,年轻人对落地花鼓和落地金钱舞的认识不高、兴趣不足,限制了“落地花鼓”和“落地金钱舞”的发展。
5 学校教育的创新传承途径不足
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传承艺人的相继离世,非物质文化遗产个体传承陷入困境。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对“个体精英型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政策之外,更多的是如何结合学校教育激励新人去参与、去学习、去保护、去传承,把“非遗”进校园作为非遗传承的重要创新传承途径[6]。目前,蕉岭船灯舞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较少,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开展与非遗相关的教学活动。调查发现在校学生并非完全对船灯舞没有兴趣,而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不了解船灯舞。例如,以往平远县中小学的学校体育课程中极少涉及到有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教学内容,一些学生根本就没听说过石正龙舞、仁居香火龙、黄氏头部拳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今,东石小学通过“学校少年宫”平台开展黄氏头部拳的课余训练。通过“民间艺术进校园”,《落地金钱》被编入大拓、仁居、差干等乡镇中小学的文艺课课程。这是平远县非遗项目与学校教育结合传承路径的新尝试和新局面。
大埔“迎龙珠灯”活动起源于祭祀、宗教等活动,所用的传承方式都是耳濡目染,缺乏组织性和计划性。“迎龙珠灯”尚未引入学校教育中,仅仅是在春节和元宵节前的活动准备时才有一些在校的中小学生参与其中。相比较而言,大埔“花环龙”的传承十分重视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传承人饶武昌每年都会到华侨中学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2~3个月的训练,现今有1 000多名学生接受过“花环龙”的训练。此外,兴宁杯花舞极具客家舞蹈特色,曾经在2013央视中秋晚会上表演。嘉应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的师生将杯花舞纳入表演课程,在保留原有舞蹈动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创编。资料显示:波恩大学、乌尔姆大学等高校尝试将体育非遗项目纳入学校体育活动,为体育非遗研究开拓了新途径[7]。学校是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目前梅州地区大部分学校教育中还很少有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内容。
6 传承与保护工作协调不畅
依据体育非遗传承主体中的主体力量,体育非遗传承的实践包括民间个体主导、政府主导和社会组织主导三种模式。当前,体育非遗传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民间个体主导传承积极性不高、后继乏人;政府主导传承缺乏民间支持、负担过重;社会组织传承功利随意、改造和创新过度等,传承与保护工作协调不畅[8]。例如,杯花舞属于兴宁地区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调查发现该地区大部分人不太了解杯花舞,甚至有不少人不知道什么是杯花舞。该地区接触杯花舞的人群中,除了从事表演和舞蹈的专业人员外,还有一些中年妇女,以及技术学校的部分学生。在兴宁文化馆里,有专门的杯花舞培训班在训练。他们都是一些喜好和了解杯花舞的人群。这些人偶尔有机会去广场或乡镇表演杯花舞。2015年春节期间举办的“兴宁市宁江风情文化惠民送戏下乡巡演”中,每个镇都有杯花舞的表演,让杯花舞第一次走进兴宁地区的各个角落。但是,大部分人只是以欣赏表演的角度来观看,并没有深入去了解的愿望。因此,政府要在申报的同时落实具体保护措施,让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通过当地民俗节日、通过政府与民间组织的操作,走近群众,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让其真正传承下去。
目前,对客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还存在一些认识不一致、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在非遗项目研究方面有些项目很少甚至查不到相关研究成果,一些文字资料仅仅停留在一般项目介绍的层次。没有研究基础会使客家体育非遗项目在开发利用阶段“失真”乃至“出轨”,进而失去其原有的文化魅力与群众基础。以“席狮舞”为例,近年来政府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国家层面非常积极,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地方层面则保护和传承缺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规定没有很好地落实。虽然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席狮舞”作了一些挖掘、抢救、整理、升华和弘扬等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席狮舞”仍然面临着生存问题。因此,呼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起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责任,研究和保护等工作要统一进行、协同合作。
7 结语
当前,非遗项目的研究、保护、传承与利用存在地区间、项目间的不平衡现象。基层文化部门、科研机构、文化公司等还没有很好地整合起来,存在专家介入的深度不够、开发利用不够严谨等问题。非遗工程涉及的项目很广泛,每一项又涉及到项目历史与现状、表象与内涵、整体与特质等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多学科协同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但要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载等“记忆”的办法加以保护,还要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传承人)进行保护和培养。更重要的是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活态性”发展,使其适应时代发展和环境变化。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完善非物质文化管理制度,做好文化遗产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此外,还要积极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成员情感上的“共鸣”,不断回归和守护传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