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背景下我国公民政治鉴别力提升策略
2020-01-08刘建华
○刘建华
政治鉴别力,是一个人、一个政党或一个组织始终站在政治立场和政治高度对国内外各种社会现象、事件、关系及形势等问题上的洞察、预见、甄别、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是个人、政党或组织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经验和政治行为的综合体现。政治鉴别力关乎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也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问题。缺乏政治鉴别力或者政治鉴别力不强,轻则阻断个人的前途,重则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置身于这个无处不网、无人不网的互联网时代,提升公民的政治鉴别力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其紧迫性在于随着我国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倍感压力和竞争乏力的美国总是千方百计试图阻遏中国的发展,同时为了塑造和操控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和平演变中国,美国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加紧对中国进行“网络自由”渗透。重要性体现在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网民人数最多的大国,截止到2019年2月,我国网民人数8.29亿,而且大多数中国人的工作、学习、生活、娱乐、交往和交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互联网上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很容易给我国网络政治生态和政治安全带来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正如习近平指出:“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这部分人我们不去团结,人家就会拉拢。”(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25页。为此,审慎应对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不断提升我国公民的政治鉴别力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 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的基本路径
互联网社会的崛起,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在影响和改变着世界的秩序。为了操控国际互联网的信息传播,金融危机之后的美国政府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大肆宣扬互联网世界的“公开、透明和人权”思想。2011年5月出台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旨在强化美国的“网络自由”外交战略,加紧对我国及美国自认为“异己”的其它国家进行“网络自由”渗透,其基本路径为:
1.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进行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作为美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核心理念之一的“网络自由”,旨在强调“美国鼓励全世界人民通过数字媒体表达观点、分享信息、监督选举、揭露腐败、组织政治和社会运动……确保网络的全球属性带来的益处,反对任何试图将网络分裂为一个个剥夺个体接触外部世界的国家内部网络的努力。”(2)阚道远:《美国“网络自由“战略评析》,《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第18—23页。美国“网络自由”主张“先占者主权”,也即谁发明了网络谁就拥有绝对主权,谁就拥有“网络自由”的决定权。在美国政府看来,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并最先倡导互联网的国家,必然赋予美国网络空间的自主权、自由权和决定权,这种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世界上任何国家试图将互联网分裂为一个个剥夺个体接触外部世界的控网行为都是对“网络自由”权力的干涉和侵犯。为此,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和互联网技术将“网络自由”的触角伸向世界各地,到处插手世界事务,干涉别国网络主权事务。为了实现其塑造和操控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美国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大肆进行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渗透,给世界的和平和安宁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中国自从接入互联网以来,美国就不间断地从网络承载到网络传播、从信息传播到价值推销、从文化传播到舆论影响、从生活娱乐营销到网络政治动员等方式全方位地对华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很长时间里,中国互联网上充斥着美国包装和加工过的信息流、娱乐流、舆论流、价值流和制度流,时尚、色情、暴力、犯罪等渗透方式花样翻新,历史虚无主义、后现代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社会思潮传播千奇百怪,“历史终结论”“去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多样化”等反马克思主义论调大张旗鼓。在美国“网络自由”渗透下,中国互联网空间里的灰色文化、黄色文化、黑色文化频发,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思想、恶搞和丑化英雄人物、诋毁和抹黑公职人员、谩骂和攻击党和政府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包括现任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等在内的特朗普政府要员不时在国际场合和互联网中大放厥词肆意攻击中国党和政府的政策,美国众议长佩洛西等反华议员更是借助互联网公开为“乱港分子”摇旗呐喊。事实也证明,美国“网络自由”的战略性输出产生了一定的成效,无论是中东北非的“颜色革命”还是对中国的“和平演变”阴谋,一些认同美国“网络自由”理念的青年成了所在国政权更迭的推力或者街头政治的主体。发生在奥巴马政府时期中国台湾地区的“时代力量”“太阳花学运”政治乱源,香港地区的“占领中环政治事件”以及近期发生在香港地区“反修例”暴动下的乱局,无不与美国“网络自由”下的“民主、人权、自由”的怂恿和鼓动“不谋而合”。
2.编织“网络自由”组织架构干涉他国内政
从互联网诞生的那一刻起,美国就一直掌控互联网的主动脉。目前支撑互联网运转的13台根服务器中有10台根服务器在美国,不仅如此,美国还通过“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公司”掌控域名系统的最终控制权。近些年来,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的迅速崛起,他们的互联网技术也在迅猛发展,一向自认为掌控和主宰互联网技术的美国对他国管控网络空间的隐忧和担心也在不断增加。为了从技术到信息掌控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阻遏新兴国家技术的发展,美国全国上下加强了对互联网技术的管控,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架构,并以“网络自由”为幌子,干涉别国内政,使得世界各国来自网络安全风险的问题不断增多。在理念上,美国政府公然表示,“互联网是美国送给世界的礼物,不能让联合国拿走”(3)徐海慧:《域名“变脸“:中国迎战网络主权》,《国际金融报》2006年3月3日。。美国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也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需要废弃既有的国际法律规则,而这个规则是美国主导下建立的。为了推行“网络自由”策略,美国构建了包括政府、军方、企业、社会组织、网络技术专家在内的网络组织架构。2011年美国国务院设置了网络问题协调办公室,旨在协调政府、军方和外交部门的网络国际战略的制定和政策的推动。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极力拉拢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谷歌、微软、雅虎、“脸谱”“推特”等公司以及人权观察组织、电子前哨基金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网络技术专家推行“全球网络倡议计划”“公民社会2.0”“世界新闻自由日”“网络自由跨区域声明”行动,借此对他们自认为侵犯“网络自由”的国家和政府施加压力。美国政府多次组织政界、商界、学界、社会组织等国际性会议推动制定所谓的《全球互联网自由法》,限制并阻止与网络控制的国家和政府进行软硬件的技术合作和转让。在美国政府支持下,美国众多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参与到对“异己”国家的网络渗透,不断制造国际舆论干涉他国内政。此外,美国政府还全方位展开“网络自由”的国际公关活动,试图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实现“虚拟人权”,与盟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开展“网络自由”行动,在“民主和人权”等议题上重点对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等国进行攻击,并在资金上支持“法轮功”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甚至向中国内地、香港等地区派出大量NGO组织,这些组织打着“人权”“环保”等旗号,实际上或明或暗地通过现场或互联网平台干涉中国内政。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是打着变革的旗号入主白宫的,在其入主白宫后就奉行“推特外交”,在“美国第一”“美国优先”的政策指引下,相继推出了《国家安全战略报告》(2017)和国情咨文(2018),其对华内政干涉更为直接,毫不隐讳。不可否认,美国通过编织“网络自由”组织架构进行所谓的政策扶持、项目拉拢、制定标准、网络援助、技术训练等方式对中国等自认为是“异己”的国家进行全方位的网络围攻,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功效,并给中国等所谓“异己”国家的政治安全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培植“网络自由”代言人进行网络舆论围攻
为了对中国进行全方位的“网络自由”渗透,美国不仅明目张胆地对中国政府正常的网络规制行为说三道四,而且还通过利益诱惑、暗中收买等手段在中国境内培植“网络自由”渗透代言人,这些代理人多是中国网络上的“公知”“大V”“意见领袖”“新闻评论员”抑或“大学教授”,它们凭借自身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名度引领中国网络舆论走向。美国政府以及美国政府和企业支持下的多个基金会、非政府组织正是看准了中国网络“公知”“大V”们的舆论影响力,千方百计利用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的特殊身份进入中国,以经济援助、物质诱惑、文化交流、学术研究为名,接近、拉拢、腐蚀中国网络“公知”“大V”,进而使他们成为美国反华舆论的代言人。这些代言人拥有庞大的网络受众群体,经由他们发布和转载的信息很容易成为舆论的中心节点并迅速引起网络受众群体的围观。由于网络世界的互动频率之高,意见的传播速度之快,加上把关人的退隐或“缺失”,以至于那些经不起利益诱惑或者政治敏感性不强的代言人在美国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诱使下充当美国反华的马前卒,并就中国内部的社会治理、公共政策及突发性事件不断发声。这些代言人利用自己在网络中积攒起的知名度试图争夺更大的网络话语权。“在网络推手的恶意误导下,一些网民往往在真相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被种种因素左右,非理性表达看法,致使网上舆论距离事实真相越来越远。”(4)陈家兴:《谨防网络推手误导舆论》,《人民日报》2011年1月30日。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来说,网络推手或代言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编造谎言、歪曲事实,散布不实讯息,煽动民意攻击党和政府,恶意诋毁和抹黑政府和公职人员形象,引发群体性事件,意在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在网络代言人的网络舆论围攻中,他们经常在网络中设置议题,推动舆论和领导舆论走向,从“左右事件”到“左右事件处置”,从“推舆论”到“推舆论走向”,可以说网络代言人带来了巨大的舆论效应,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社会动员力量。诚然,美国政府培植和雇佣的“网络自由”代言人,其目的旨在借助于这些人的话语力量宣扬美国所倡导“网络自由”的主张,并在“网络自由”的幌子下,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域外国家在本国进行的互联网管控行为都被认为是对“网络自由”的背离和践踏,对于发生在本国内部的任何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的处置都被看作是对“民主”“自由”抑或“人权”的侵犯。不仅如此,针对近期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维护香港政局和社会稳定的举措,美国的媒体、政府官员、国会议员更是借助互联网大放厥词,一些美国高官甚至不惜损害中美关系大局私自会见“港独”分子,并透过互联网抹黑香港政府和警察形象,美国这种培植“网络自由”代言人肆意对他国进行网络舆论围攻的行为不仅严重地影响舆论所在国的舆论走向,而且也影响着事件和矛盾的及时解决,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
4.重视“网络自由”的技术攻关实施破网行动
所谓“破网”,也叫“翻墙”,是指通过加大“网络自由”技术的研发,绕过他国网络技术管制中的IP封锁、域名封杀、内容过滤、流量限制等技术关防手段,突破境内网络屏蔽境外网站浏览和访问的技术形式。网络破网行动是美国“网络自由”渗透策略的重要措施,也是美国近些年来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渗透的重要表现形式。随着中国互联网社会的日益成熟,中国社会深受网络威胁和攻击的事件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应对境外黑客和不法势力对我国网络安全的威胁,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互联网空间的治理力度,无论从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支助、机构组建还是技术攻关等方面都非常重视,一系列维护互联网安全的法律、法规得以出笼,有效地抑制了互联网空间的虚假信息、暴力信息、不当言论和非法行为的发生和传播,有效地维护了互联网秩序。然而,当中国互联网生态日益清新之时,美国等国外反华势力却难以释怀,总是千方百计加强对中国互联网治理政策的攻击,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时而指责中国管控互联网是对“网络民主”“网络自由”“网络人权”的侵犯;时而认为中国黑客攻击了美国政府网站,窃取了美国机密,盗窃了美国核心技术;时而认为中国互联网不开放,中国政府“操控”网络并制造“网络威胁”等等,凡此种种其目的就在于要中国放开网络管制,任凭美国进行价值观或意识形态的渗透和颠覆活动。为了应对中国互联网的技术管控,美国政府加大“网络自由”技术的投资和研发力度。根据维基解密公布的文档显示,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国务院就向“法轮功”设立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等软件公司拨款150万美元,用以研发针对中国网络关防技术开发的“自由门”“无界网络”等“翻墙”软件的研发(5)《美“无界”等翻墙软件含毒?研发公司有“法轮功”北京》,http://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03-09/content 5363508html,2012年3月9日.,同时还设立“影子”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网络协助一些反华势力与境外进行信息沟通,试图避开我国政府的网络封锁。如果说奥巴马政府及其之前的政府还顾及中美关系大局下的中美三个联合公报,那么到了特朗普政府时期,为了全力遏制中国发展,却毫不隐讳地支持美国技术公司应对中国的网络监管。美国国务院下设的多个民主基金会更是赤裸裸地支持“网络自由”的技术研发。2019年12月3日中国政府对“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人权观察”“自由之家”等在香港修例风波中表现恶劣的非政府组织实施制裁,其中就包括这些组织背后的“破网”危害。毫无疑问,美国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攻关进行的破网行动,其目的就在于谋求网络空间的“制网权”,以此实现对中国网络技术超越下的网络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渗透。
5.强化“网络自由”的审查制度夹带贸易私货
互联网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该国主权在网络空间的网络主权疆域的自然延伸,发生在该国互联网空间的任何行为和事件都是该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件,各国为维护自身国家安全有权进行审查并制定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制和约束,这既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做法,也是各国应有的权力和义务。然而,对于善于在世界指手画脚的美国而言,抱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态度,打着“网络自由”的幌子,对于中国合情合理的网络审查制度说三道四,时而指责中国是对网络“自由”“人权”的侵犯,时而认为中国政府通过“幕后操纵”进行黑客攻击,时而认为中国以网络审查为由窃取美国核心技术……不仅如此,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一些高科技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在进行跨国投资经营活动时,无论是对于投资国还是被投资国而言,正常的经贸往来对于双方都会受益,同时也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形势,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全球流动。然而,金融危机之后的美国,由于多年对外战争造成其国力不济,经济的困境引起科技发展的乏力,面对现代化后发而又极具潜力的中国而言,美国优势的不济以及因经济发展不力所产生的内在焦虑情绪不断蔓延,当中国高科技企业合理合法进军欧美市场时,美国举国上下有着说不出的无奈和失落。为了阻止中国科技发展、遏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美国政府常常以“网络自由”为幌子,指责中国科技企业不透明,并以“莫须有”的罪名认为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是为了窃取美国核心技术,或者是充当中国政府的“间谍”“代理人”传播共产主义思想等,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并且以此为借口对中美正常的经贸往来、正常的投资经营活动多方阻拦、设卡、审查甚至阻止,其目的就在于确保美国的优势地位不能变,否则就制造舆论认为中国威胁到了美国的安全。近年来,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贸易阻拦和干涉活动有着愈演愈烈的态势,先有中兴后有华为,美国政府千方百计地制造舆论并加大审查力度,并以阻碍“网络自由”和造成“网络安全”为借口,多方限制中国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要知道中兴和华为是中国目前最有竞争实力的两大高科技公司,它们都有着较好的国际商业信誉,也遵从所在投资国的法律,但是,美国为了阻滞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总是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阻止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对外投资经营。这种看似具有国际道义,实际上包藏着美国不甘落后的私心,并以此为借口对中美正常的经贸交流活动中总要夹带美国“网络自由”的私货,彻底暴露出美国“网络自由”掩盖下“假自由”“真霸道”的本质。
二 美国“网络自由”渗透对我国公民政治鉴别力的现实威胁
美国对于“异己”国家的战略渗透是美国对外交往的主轴,也是确保美国霸权主义颠覆“异己”国家的基本策略。不同于冷战时期美国对外战略渗透更有针对性、指向性的现实威胁,互联网时代美国“网络自由”渗透策略更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网络大国而言,美国“网络自由”渗透不同程度上会降低中国公民的政治敏锐力、模糊政治识别力、误导政治判断力、消弱政治动员力、威胁政治执行力。
1.降低中国公民的政治敏锐力
所谓政治敏锐力,是指一国公民对于政治问题、政治现象和政治事件认识的敏捷性、眼光的尖锐性的能力。政治敏锐力是公民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问题、政治现象和政治实践的前提,也是其政治意志是否坚强、是否成熟的标志。政治敏锐力来源于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是通过不断的政治学习、实践总结、理性思考并在讲政治的领悟和判断中逐步培养而成的。政治敏锐力具有其它政治感知手段所不具有的特殊作用,即当某种政治事件、政治问题“风起于青萍之末”、性质不清、趋势不明的时候,就能迅速灵敏地洞察本质,看出趋势,并能适时作出判断和决策。这就要求公民在认识和处理社会政治事件时,要做到见微知著,不仅要有认识上的敏捷性,不被表象迷惑;而且也要有眼光的尖锐性,不为假象驱使。特别是置身于网络世界里,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如果没有或者缺失政治敏锐力,很容易被一些虚假的信息、漂亮的表象所迷惑。就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策略而言,美国之所以允许中国接入互联网,一方面是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然,尽管互联网产生于美国但美国无法阻隔互联网的跨国发展;另一方面美国正好借此机会推广互联网技术背后的价值和意识形态。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美国允许并欢迎世界各国互联互通起来,并极力倡导互联网的“开放、自由、互联”理念,认为“网络自由”是“一种普世权利”,美国将把“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6)Hillary Rodham Clinton,Secretary of State,U.S.Department of State,“Remarks on Internet”,http://www.state.gov/secretary /rm/2010/01/135519.htm.。事实上,美国“网络自由”的内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不受任何控制和约束下的自由,而是从“言论自由”衍生出来的并与互联网手段相结合的一种外交策略,在“网络自由”幌子的掩盖下,要求其他国家开放互联网,并通过“自由链接”实现与他国网民对话进而影响其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手段,“棱镜门”事件充分暴露了美国“网络自由”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近年来,中国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多和网络社会的崛起,中国互联网空间的问题和事件频发,为了净化互联网空间,晴朗互联网生态,中国政府制定了系列互联网法律和法规,并加强了互联网的技术管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然而,一向自恃“网络自由”并多方设法控制互联网的美国,对于中国的合理合法的治网行动多方责难,一时间中国互联网上的非议、指责、谩骂政府治网的声音不绝于耳,对于美国“网络自由”下干涉中国政府的行为不断叫好。殊不知,这种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做法正中美国下怀。因公民政治敏锐力的不强或者缺失,许多发生在国内的网络突发性事件,就事件本身而言也许并不那么严重,然而在美国等境外媒体的怂恿和鼓动下,那些不明真相,政治敏锐力缺失的网民往往成了这一突发事件的“推手”,在他们的“推动”下事件发生了质的变化,给事件发生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这种听信“网络自由”损害本国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高度警惕。
2.模糊中国公民的政治识别力
识别,属于国际私法特有的概念,也称归类和定性,是指依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对于适用于冲突性规范相关的事实和问题进行分类和定性时,将其归入某一法律范畴并加以解释的过程。政治识别力是公民依据一定的政治立场、政治理论对于发生在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问题能够自觉辨认、鉴别出来,并找准这些现象和问题背后的政治隐忧,进而加以分类和定性的能力。政治识别力是人的政治意识的直接体现,也是人的政治智慧多少的反映。意识指导行动,不同政治意识的人其对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有不同的倾向,因而在行动上就会有不同的趋向。政治意识鲜明的人,其辨认力、鉴别力就强,政治智慧高明,政治识别力就强,因而就会在意识的指导下做出合理与不合理的行为选择。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政治识别力是把握方向、决定行动的基本能力;对于一个公民而言,政治识别力是明辨是非、确立行为的基本能力。有没有政治识别力或者识别力的高低关系着一个人在重大问题上的政治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提升公民的政治识别力对于公民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置身于网络社会中,互联网的开放、虚拟和互动特性为每一个人的自由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网民进入网络世界什么可以想、什么可以说、什么可以做,似乎是一个自由的人。可以说,基于互联网的自由特性使得一些网民在网络世界里无拘无束,“我的地盘我做主”既是网络生活的常态,也是网络虚拟的写照。对于互联网的发明者和主宰者的美国政府意识到了互联网的巨大诱惑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以至于有美国官员毫不隐讳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投入西方怀抱,将从互联网开始。”(7)陈华:《夺取网络舆论斗争的主动权》,《解放军报》2013年9月4日。中国自1995年面向社会开放互联网服务以来,美国历任政府对华的“网络自由”渗透从未停止过。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基于国力的下降使得时任总统奥巴马政府焦虑和恐中情绪抬头,为了全面遏制中国的发展,美国政府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加紧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这种渗透大致包括公开的和隐蔽的两种方式:公开的方式是通过宣传网路信息自由流通,反对网络主权议题,指责中国网络公共政策;隐蔽的方式对网络中的信息进行粉饰包装,那些经过包装后的美国文学作品、电影、娱乐剧本、时尚讯息、网络游戏等不同程度上会有美国国家利益扩张的元素,同时也会暗含着对我国主流意识的污名化,再加上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中随声附和、“呲中捧美”,对于那些政治辨认和鉴别性不强的网民,也很容易随声附和,进而形成“呲中捧美”的舆论态势,扰乱人们思想,损害社会共识。
3.误导中国公众的政治判断力
判断力是一个人对于发生在自己身边事务的性质、特征及发展趋势的评判、决断和认定的能力。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做出判断,只不过有的判断准确,有的判断失误。判断力与人的知识、经验的积累紧密相连。政治判断力是一个人根据一定的政治标准、政治原则,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政治事务或政治现象的性质、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评定、决断和认定的能力,诸如要不要做这件事或者何时做出行为选择的能力。政治判断力是一个人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的体现,也是其政治决断的基础。一个政治立场坚定、政治原则明确的人,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政治事务或政治事件时都会有着鲜明的政治判断力;相反,那些政治立场游弋、政治原则不明的人,很容易因政治判断力的缺失导致政治行为不端或者迷失政治方向。近年来,国际政治风云复杂多变,国际场域的政治事件时有发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为了主宰世界局势,总是千方百计地对我国进行战略围堵,这种战略围堵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而且不断向网络世界衍生。为了左右中国网民的思想,影响中国的网络舆论生态,美国政府积极倡导“网络自由”战略,大量打着美国烙印符号的新闻、影视、广告、游戏等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入我国网民受众的视野,美国的“福音”布道、NGO计划、绿色和平组织计划、慈善计划等等也争相通过互联网宣传他们的价值理念,这种基于“网络自由”下的文化传播和信息渗透有着极大的隐蔽性,短时间很难看出端倪。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潜移默化地从根本上触及我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根基。有学者认为,我国舆论场上常常出现一些异乎寻常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对于网络上流传的某些观点和思潮偏听偏信,政治视线模糊甚至在行动上出现了偏差;一些学术专家、公共知识分子一味迷信西方的“普世”情怀,不遗余力地为特定政治倾向的网络舆论站台;一些干部群众在西方媒介帝国和网络霸权的裹挟下,跟着某些论调随声附和、随风起舞,还有一些别有用心者为了博取“政治声望”“政治资本”在互联网上“呲必中国”,甚至沦为敌对势力的“追随者”和“发言人”(8)阚道远:《提高网络时代的政治鉴别力》,《红旗文稿》2016年第16期,第9—11页。。这种因缺失政治立场、没有政治原则、丧失政治底线的人正是长时期被美国等西方国家“网络自由”误导的结果,致使其应有的民族意识缺失、国家概念淡薄,以至于政治判断力低下,最终行为上做出有辱国家和民族尊严的事来,不得不引起高度的警觉。
4.削弱中国公民的政治动员力
《政治学词典》中的政治动员,是指“政党、政治集团等组织利用拥有的政治资源,为聚集力量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而进行宣传、鼓动等活动。”(9)王邦佐著:《政治学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第485页。政治动员是现代政党的重要功能,也是政党实现政治目的达成政治共识的重要手段。政治动员作为政党实现自身政治目标的特定手段,是一个由政治动员主体、客体、环境、目标和手段等构成的复杂系统,它们的相互作用合力组合形成了政治动员的整体力量,学术界称之为政治动员力,也即一定社会环境中的政治动员主体(通常以政党为主),为了特定的政治目标,通过物质性诱导、精神鼓动、政治权力操纵或者现代传媒等技术手段,激发政治动员客体的积极性,说服、诱导或强迫他们参与到既定的政治目标中来,从而实现动员主体利益或达成动员目标的能力。政治动员力是动员主体政治行动的行为表征,是动员主体应对危机维护自身利益的首要能力。在危机状态下,政治动员主体的政治动员力的强弱大小,不仅关系到危急时刻能否迅速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和运筹帷幄的权力态势,而且也关系到政治动员主体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实际发挥。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通过其科学的理论、明确的目标、坚强的意志和鲜明的政治品格展示出了强大的政治动员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继续砥砺前行。当历史的车轮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前行之时,国际形势却变得日趋复杂,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给世界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面对中国的不断崛起,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国的发展,利用政治上孤立、经济上诱惑、文化上渗透、外交上遏制、军事上包围等手段进行“和平演变”,其目的就是使中国最终沦为西方的附庸。当现实中这些手段未能达到他们的预期目标时,于是便转向虚拟的网络空间,并以“网络自由”为战略支撑点,加紧对中国进行网络的渗透和诱惑。“网络以其‘零门槛’、低成本的特性吸引了大量游离于政治边缘地带的人群,打破了现实生活中以权力、地位、财富为主导的社会分层结构,使得政治动员脱离了传统的政治框架。现实的权力在虚拟生存中很大程度消失了,没有一个人在网络空间能够有足够的力量实行对他人的支配权。”(10)罗佳:《论网络政治动员:概念、要素和特征》,《理论与改革》2016年第2期,第28—33页。这种基于“网络自由”渗透下的“弱组织化”行为是对现实政治动员力的无形削弱和破坏,也是对政党政治凝聚力的无形解构。
5.威胁中国公民的政治执行力
一个人的政治鉴别力的高低,既要看其政治敏锐力、政治识别力和政治判断力,也要看其政治动员力和政治执行力。相对于以政党为主体的政治动员力,公民的政治执行力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关系到政令的畅通与否,也关系到对党和国家的忠诚与否。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执行力是一个人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行为在实践上的具体体现。正所谓的“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就是这个道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体制中一直发挥着核心的作用。在党的长期教育和培养下,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表现出崇高的政治觉悟。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国人民在积极拥抱互联网的同时,其政治执行力却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政府高官还是普通公民,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基层群众性组织,一些人及其组织在政治执行力方面出于功利性动机,对于国家的大政方针往往采取的是选择性地执行,搞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论短期行为,争眼前利益,这种基于政治功利性带来后果必然影响社会风气,严重地威胁着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凝聚力。不仅如此,一向以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行事的美国总是想把中国纳入到资本主义的阵营体系。当拉拢、诱惑、孤立、围堵等办法并不能使中国发生“颜色性”的革命时,于是美国的政治家和战略家们便把目光投射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高举“网络自由”的大旗,大肆宣扬“普世价值”,对于中国内部发生的任何问题和事件都习惯地归因于是中国的体制和制度,并指使一些不明就里的“学者”以“重评历史”“学术探讨”为由,在网络空间里诋毁英雄、篡改历史,诱使“网络水军”借助个案事件抹黑公职人员,丑化和抹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借机炒作,散布悲观论调,鼓动消极情绪;大力宣扬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价值观;精心进行网络议程设置,操控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中国公民对于中国党和政府的信任,以此影响和左右中国公民对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可度,最终消减其政治执行力和对党的政治忠诚度。
三 互联网时代提升中国公民政治鉴别力的基本策略
互联网正在成为国际信息交流的主渠道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而中国的现代化发展也离不开互联网的场域供给和技术支持,这样的地位、状态和功能趋势使得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只有强化而不会减弱,其对中国公民政治鉴别力的威胁也将随着美国战略的强化会持续扩大。为此,我们只有沉着冷静,保持定力,从思想认知、理论把控、话语态势、技术攻关和法律防护等方面加以积极应对,不断提升互联网时代中国公民的政治鉴别力,捍卫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
1.深刻揭批美国“网络自由”的虚伪性与欺骗性,使好信息识别的“显微镜”
美国政府倡导的“网络自由”是从“言论自由”衍生出来的工具性价值观并将这种工具性价值观与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在一起的公共外交策略。正如前国务卿希拉里所言,“‘网络自由’议题,最终关系到美国人希望有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以及美国人将生活于一个什么样的世界。”(11)Hilly Rodham Clinton,Secretary of State,U.S.Department of State,“Remarks on Internet Freedom”,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0/01/135519.htm.在这里,美国极力主张“网络自由”的“普世权利”便不攻自破。其实,“网络自由”是美国霸权主义在虚拟世界扩张和渗透的遮羞布,美国积极倡导“网络自由”旨在通过“网络自由”的幌子建立起虚拟世界的国际秩序,这个国际秩序并不是服务于世界各国人民的秩序,而是“通过对互联网传播系统的控制为其霸权提供合法性理由”(12)[美]罗伯特·福特纳:《国际传播“地球都市”的历史、冲突与控制》,刘利群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事实上,绝对的网络自由是不存在的,在涉及国家主权事宜上,任何国家都会像固守本国疆域一样固守本国的网络疆界。习近平指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的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32—533页。“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自由。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1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33—534页。而美国主张的“网络自由”只是美国的自由,是美国霸凌他国网络空间的自由。当然,这不意味着美国不承认网络主权,只是不甘心美国的网络霸权受阻,于是以“网络自由”这个自认为“普世权利”的权利对他国的依法治网行动横加指责,而对自身的网络监控行为熟视无睹,完全暴露出美国“网络自由”虚伪和霸道的本质,是在网络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是典型的霸权主义行为在作祟。2013年斯诺登的出走和“维基解密”事件,使得美国“贼喊捉贼”的把戏暴露无遗,再次说明了美国“网络自由”战略的虚伪性和欺骗性。在日益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互联网生活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用好互联网和正确使用互联网,不仅关涉到公民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也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危。在互联网世界里,公民的政治鉴别力的高低是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深刻揭批美国“网络自由”策略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教育和引导中国网民认清美国“网络自由”的虚伪本质及其邪恶用心,理性看待网络自由与网络管控的关系,在政治上站稳立场,不为其欺骗,影响了我们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我们也应该使好互联网这个“显微镜”,要从细微处着眼,对于网络空间里所传播的各种信息,要认真分辨出哪些信息、视频、游戏、新闻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假的,哪些又是别有用心的,以此增强自身对于网络信息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识别力,并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2.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看家本领,用好理论分析的 “望远镜”
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一些公民特别是党员干部面对网上鱼龙混杂的信息和夹带私货的外部舆论常常良莠不分,不加取舍,不辨真伪,听风就是雨,与网络舆论共舞,与网络杂音合唱,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西方反华势力的代言人和传声筒,这种没有底线、失却立场、丧失原则行为的突出原因就在于理论修养不够,因理论修养的不够致使政治立场脆弱,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因而面对美国等反华势力在互联网上预谋性的渗透,往往思想上放松警惕,行为上受其影响和感染,以至于在事关民族和国家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败下阵来,沦为反华势力的“俘虏”而不能自拔。要提升中国公民的政治鉴别力,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也是由马克思主义严密的科学体系、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巨大的实践指导作用决定的。习近平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上。”(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5页。广大网民只有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现象和社会问题,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网络空间里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明确方向,保持政治的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潮流,明辨是非,在行为上做出正确的选择。诚然,网上意识形态的斗争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广大网民除了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用好理论分析的“望远镜”。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的发展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要提升自身的政治鉴别力,就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占位要高、落实要细,要像“望远镜”一样不仅掌握理论且能够运用理论去分析网络空间里的现象和问题,不为网言网语所迷,不被网事网论所染,而是要高起点看趋势,细微处看本质。要理直气壮地讲政治。“理直”源自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以及这一自信下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气壮”源自于中华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阔步于世界舞台的中央。理直气壮源自于我们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以及在此基础上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文化自信,这是我们淡定、从容、理性应对美国意识形态渗透的基础,也是我们增强政治鉴别力的根本。
3.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增强有害信息的“免疫力”
“国家、民族和文明之间如果没有沟通、交流的话,那么,只有一个结果:就是相互间从陌生到猜忌、从警惕到排斥、从恐惧到争斗,战争就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选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一个自己所不了解、不理解、不认识、没有交流、没有沟通、没有互信的国家,我们总是从心底里存有戒心。”(16)郑若麟:《中国怎么看?——从讲好中国故事到讲好中国观点》,《对外传播》2018年第11期,第14—16页。当前,美国之所以对华推行“网络自由”渗透策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中国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及社会制度文化的差异导致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交流交往上隔阂、警惕和戒备,以至于“中国威胁论”的声音在美国社会不绝于耳。为了防范、压制甚至演变中国,美国加强了网络意识形态的渗透战略,对于那些不明就里不明真相的网民影响很大,在美国网络渗透战略下充当了美国反华的急先锋。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就是要立足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场域,立足于网民高度依赖的互联网场域,在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下,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中,要在网络空间发声,包括我们的政府官员、外交人员、媒体记者、学校教师等都有责任有义务在互联网空间里去讲述中国人的历史、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中国战略和中国目标、中国取向,目的在于真实、客观、全面再现中国和平发展的历程图和改革创新的路线图,旨在让世界了解一个立体的、文明的、发展的和变化了的中国,让那些丑化、歪曲、抹黑中国的西方话语、西方声音和西方猜忌不攻自破,让世界对于中国的怀疑、偏见、恐惧和戒备悄然消失。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就是要充分展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为世界做出的巨大贡献,展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伟大构想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气魄以及这一气魄下对全球发展的重大意义,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从久经磨难的屈辱岁月站起来、富起来的伟大飞跃以及实现强起来的坚定信心,展示中国文明与中国价值观的和平意蕴和文明取向,让那些不明真相偏听则信的网民意识到今日中国发展的来自不易,意识到美国遏华制华的本质没有变,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的使命和担当,切实增强应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免疫力,用智慧和行动捍卫国家安全。
4.重视核心技术攻关,筑牢网络技术的“防火墙”
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升公民的政治鉴别力,不仅要强化“心防”,在思想认识上加强理论修养,增强网络空间信息的政治敏锐性和识别力,同时也要重视技术的防卫,即“技防”。美国之所以能够大张旗鼓地对我国进行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网络技术,不仅依靠这一技术赚取巨额的外汇,而且将美国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向技术转让国进行植入和渗透。客观的现实是技术的缺陷和受制于人无论怎么强调“网络主权”似乎在技术霸权主义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要维护自身的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和减少公民的政治越界和占位错误,重视网络核心技术的攻关、铸牢技术的“防火墙”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当前,我国在大数据、VR、人工智能、量子互联网等网络核心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在关键核心技术比如芯片、重要网络系统等方面严重受制于人,2018年我国中兴通讯公司遭受美国威胁就是典型的案例。具体到互联网空间的信息传播,虽然我们也加强了网络技术管控,但是美国针对我国的“破网”计划和行动使得我们的网络信息管控上显得捉襟见肘。现代技术的攻防发展常常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维护我国网络安全,切实提升公民的网络政治鉴别力,我国唯有在继续巩固现有网络基础设施的同时,重点加强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全力突破网络核心技术瓶颈,要像当年造“两弹一星”一样,一举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不断提高我国的网络攻防能力,从而有效地将美国“网络自由”渗透的思想和言论阻挡在我国网络疆域之外。换言之,我们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才能从网络大国变成网络强国,才有能力维护网络主权,才能将错误信息、有害思潮拦截在我国国门之外。同理,有了核心技术的支持,就会建立起大传播格局,并借助网络技术优势,增强中国话语的传播力和渗透性,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阐释中国力量和中国特色,不断提高中国价值观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不断提高中国公民的自信心,不断增强中国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就会在事关国家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自觉明辨是非,保持应有的政治定力。同时,我们也会抓住敌对势力的“命门”“七寸”精准发力,摆脱有理无处说,说了传不开的尴尬境地,切实维护国家的网络主权安全。
5.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建立信息过滤的“防护网”
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气晴朗、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1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36—337页。固然自由是最本质的人性需要,网络自由是网络的灵魂,但是如同现实自由不是绝对的一样,网络自由也不是绝对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一书中讲到“个人的自由是对于社会进步、真理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个人的自由不是绝对的。”(18)[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43页。萧伯纳曾指出“自由意味着责任”。换言之,既然网络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那么,公民在网络中行使个人自由权利的时候,就有义务去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遵守互联网的相关法律。现实中我国对于网络自由的规制,其目的并非损害网络自由,而是更好地保障网络自由。近年来,针对互联网中大量不法信息、不当言行的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国家于2016年颁布了《网络安全法》、2017年通过了《网络国际空间合作战略》,再加上2015年7月施行的《国家安全法》等等,一系列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战略的出笼,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充分保障了网民的网络自由权利,明确了网络自由的责任和界限;另一方面以法律的硬性要求加强了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和惩戒,彰显了自觉维护网络主权的立场。诚然,法律意味着保障。而法律如何保障网络主权安全、怎样维护公民网络自由权利以及运用什么方式确保网络秩序,不仅需要实体法律的制定,更要法律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需要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更需要法律信仰的确立;不仅要有法律权威的维护,更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戒等等。这张法律防护网的搭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是维护网络主权安全过滤有害网络信息建立网络强国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进程的推进,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提升和法律信仰的加强,久久为功,一个风清气正、生态良好的互联网必将在法制阳光的普照下诞生。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中国网络法制建成之时,也是中国公民网络政治鉴别力大大提升之时,那么,美国“网络自由”作为一项“普世权利”便会彻底破功。
总之,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并没有改变国家间意识形态的角力,反而使得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博弈变得更加隐蔽和激烈。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对华“网络自由”渗透不仅不会因为中国的防患而改弦更张,而且会变得更加咄咄逼人;同样,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不会因为美国的“网络自由”渗透而止步不前,而是在捍卫自身网络主权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公民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这不仅是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而且也是现实网络强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