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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上展现内蒙古新作为

2020-01-08张天喜

中国粮食经济 2020年1期
关键词:内蒙古粮食

文/张天喜

粮食问题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史书上讲,廪庾满,民食足,国泰民安。反之,饥民流离,饿殍遍野,暴乱四起。粮食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成为历代王朝盛衰兴亡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历史告诉我们,如果粮食不足,国家的发展就会受到延滞,甚至会受制于人。美国里根政府时期的农业部长曾经毫不避讳地说:“粮食是一件武器,而使用它的方式就是把各个国家系在我们身上,那样他们就不愿和我们捣乱。”粮食援助经常作为美国政治外交的手段,进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上就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总书记指出:“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我国13 亿多张嘴要吃饭,不吃饭就不能生存,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他告诫我们,“要牢记历史,在吃饭问题上不能得健忘症,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粮食安全这根弦不能松!粮食安全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关国运民生,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切实提高做好粮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准确把握内蒙古粮食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使命

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由“吃粮靠返销”变为粮食净调出省区,2018 年粮食产量达到710.6 亿斤,位居全国第8 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粮仓”,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工作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也对内蒙古粮食安全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战和更高要求。

(一)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是当前首要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建立以来,为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制度的深入运行,一些体制机制问题逐步凸显,亟待改革完善。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研究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的意见,健全地方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是当前内蒙古粮食部门亟待研究推进的重点工作。

(二)口粮不足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内蒙古是全国13 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和6 个净调出省区之一。虽然2018 年粮食产量突破700 亿斤大关,但是内蒙古粮食结构性矛盾突出,玉米“一粮独大”,占总产的76%,杂粮有余,口粮不足。全区每年消费口粮100 多亿斤,但小麦、稻谷年产量仅为60 亿斤左右,缺口达40 多亿斤,全部需从区外购进,所以我们既是粮食主产区,也是口粮紧缺区。受多种因素影响,内蒙古粮食种植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口粮不足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保质保量稳价将是粮食流通工作的恒久主业。

(三)追求粮食质量安全和营养成为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升级不断加快,对粮食的需求已经从数量温饱型向质量营养型转变,对粮食产品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要求越来越高。内蒙古作为粮食生产大区和口粮调入区,粮食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流通领域优质产品供给、品质检测、品质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百姓的粮油营养健康常识亟待普及。

(四)推动由粮食生产大区向粮食产业强区转变还需进一步努力。粮食行业职能职责正在从收储保供的基本职能向行业监管、产业发展和为人民群众提供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等延伸。但是,2018 年内蒙古粮食产业产值仅有416 亿元,与产粮大省(区)身份极不匹配。同时,大路产品多与优质粮油产品少并存,由产粮大区向粮食产业强区转变任务艰巨。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上展现内蒙古新作为

我们要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抓重点、出亮点、补短板、强基础,切实增强粮食流通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流通体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通过深化改革的办法,成功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进入新时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进一步激发了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主体的内在活力,粮食市场繁荣活跃和激烈竞争的程度空前增强,大市场、大流通、大产业的格局已经形成,传统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要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好粮卖好价,丰产又增收”,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改革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积极落实各级政府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切实发挥“压舱石”作用,有效稳定预期。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完善《储备粮管理办法》,切实推进依法管粮治粮进程。

(二)坚持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以优质粮食工程为载体,建设粮食产业强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重要任务,是我们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内蒙古具有得天独厚的粮食产业发展优势,天赋绿色,是公认的绿色无公害粮食产区,是全球18个农业文化遗产地之一,是公认的优质小麦、大米、玉米、非转基因土豆和杂粮以及油料黄金生产带。我们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五优联动”,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落实,突出抓好扶持政策落地见效、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县域粮食经济发展和破解融资难等问题。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10 亿的粮食企业数达到10 户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60%,打造“中国好粮油”产品100 种以上,使越来越多的内蒙古优质绿色粮油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着力建设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实施粮食应急保障、粮食现代物流、绿色仓储提升、粮机装备提升等支撑项目,增强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能力。

认真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发挥满洲里、二连浩特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加快健全完善粮食进口物流园区,提升进口粮食、油料就地加工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好粮食安全自治区主席和盟市长责任制,是提高内蒙古粮食安全水平的制度保障,是推进粮食流通工作全面发展的根本抓手。要强化考核引领导向,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出台政策举措,优化指标体系,突出重大事项,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调动地方重粮兴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各地毫不放松抓紧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

(四)坚持粮食行政部门基本职能,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切实强化粮食流通监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粮食流通属地监管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粮食企业经营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好粮食库存和质量安全监管等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粮食库存大清查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粮食监管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跨盟市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快智能粮库建设进度,推进信息化监管。实行信用监管,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发挥12325 监管热线作用,认真核查举报案件,切实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和涉粮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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