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原旅游经济发展研究
2020-01-07邹冰
邹冰
摘要:青海省具有丰富的高原旅游资源,具有发展旅游业的优势,但在旅游产业的培育中缺乏有效的金融资金支持。本文针对青海省高原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金融视角提出金融助推高原旅游业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原旅游;旅游产业链;旅游金融
一、青海省高原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青海省高原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旅游接待和旅游收入持续大幅增长,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份额不断增加,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未来发展前景蒸蒸日上。2020年疫情对文化旅游行业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疫情对旅游业冲击以间接影响为主,整体可控。
1.发展高原旅游经济的作用
一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强、辐射带动功能强的新兴产业,大规模客流引来了大数量的“食、住、行、游、娱、购”等消费,还涉及通讯、信息、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二是落实“稳企业”“保就业”。旅游开发所产生的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可为国家和地方财政增加可观的收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由旅游业带动的餐饮、住宿、交通、特色产业、甚至第一产业蓬勃发展,为居民、农牧民等特定人群就业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利用产业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通过旅游开发加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步伐,合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有效带动旅游经济发展,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增收方式。
2.青海省“十三五”规划中旅游业发展情况
(1)发展规划
青海省制定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目标:2015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18%;力争旅游星级饭店达300家;A级景区达100家;乡村旅游接待点达3000家。2018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增长12%;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15%;力争星级饭店达340家;A级景区达120家;打造5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乡村旅游接待点达3300家。2020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4000万人次,年均增长12%;实现旅游总收入500亿元,年均增长15%;力争星级饭店达380家;A级景区达130家;打造10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自驾车营地达到100家;建设一批中高端休闲度假旅游区;乡村旅游接待点达3500家。
(2)取得效果
据统计,2015~2019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呈上升趋势,累计增速于2016年达到峰值后趋于稳定;2015~2019年,全省旅游总收入亦呈上升趋势,累计增速于2016年达到峰值后略有下降,旅游业已经成为青海省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受疫情影响,2020年1~4月,青海省接待旅游总人数363.7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54.3%,旅游总收入26.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1%。
3.产业链加快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和行业的深度融合
根据旅游过程分析,提供旅游产品的不同行业组成链状结构,游客从始端到终端,需要众多产业部门向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各种需求。“食、住、行、游、娱、购”等旅游消费涉及的企业分属不同的产业类型而形成一种产业,相互渗透、产业相互配套,拓展旅游产业链。
4.金融支持旅游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措施
一是金融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命脉,对拉动旅游经济增长、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二是金融引导旅游市场结构调整。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变化,以金融支持为导向,對旅游产业结构进行适度调整是金融支持高原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三是金融贷款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结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旅游+”形式产品转移,推动县域中小企业引入旅游元素,培育新兴旅游消费热点及利润增长点。四是加快调整旅游产业结构。围绕“食、住、行、游、娱、购”等消费环节,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旅游商品开发基地,形成一批由地域标志性商品、地方特产和旅游纪念品构成的特色旅游商品体系,推动旅游业向中高端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与青海省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资金的投入极为迫切。
1.核心产品竞争能力不强。青海省5A级景区数量少,缺乏标志性的高端产品。旅游接待能力特别是国际接待能力较弱,高星级酒店数量相对较少,还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游客需求。产业结构较粗放,企业规模较小,整体实力较弱。旅游产业空间集聚不理想,产业资本投入较少,无法形成规模经济,缺少发挥引领作用的旅游龙头企业,旅游产业链薄弱。旅游服务水平不高、精细化不够,品质亟待全面提升。
2.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旅游市场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交通、景点、酒店、旅游购物市场等缺乏一个整体的互动。缺乏功能完善的综合旅游目的地,不能有效吸引游客并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制约了旅游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现有的接待能力不能满足旺季旅游市场需求,旅游业“井喷式”增长引发的“大交通”基础设施、住宿等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旅游淡旺季明显,四季旅游发展不均衡。
3.公共配套设施滞后。铁路运输车次不足,机场布局尚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旅游发展需求;景区与旅游集散中心之间缺乏快速交通连接,“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突出。自驾车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旅游交通标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4.银行信贷支持不足。一方面,缺乏旅游金融产品的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本身是旅游服务产品的一部分,未来在旅游业中有较大的开发空间。目前,青海省基本处于金融机构对旅游的金融支持产品、旅游结算支付体系、旅游消费信贷投入不足的现实,旅游金融产品开发的滞后制约了旅游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我省经济基础薄弱,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旅游业和银行之间的融资平台欠缺。旅游企业经营规模小、融资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客观上阻碍了信贷资金的进入。
三、政策建议
加大金融支持青海省高原旅游企业,不仅有助于经济快速发展,也可以对正在快速发展的金融业产生巨大发展空间。
1.畅通银政企合作渠道,构建行之有效的联通机制。鼓励旅游企业之间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沟通平台,改善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旅游项目开发规划,促进银企合作,形成金融风险控制和旅游信贷支持的长效机制,实现银政企“共赢”。
2.创新旅游信贷产品,助推全域旅游。提升旅游产业基础金融服务,加大旅游“全产业链”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青海省旅游文化特色及季节性特征,对“食、住、行、游、娱、购”行业进行全方位、差异化的信贷支持。
3.创新旅游担保模式。一是创新旅游产业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旅游产业合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三是积极与旅游保险市场开展合作。
4.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通过完善定价机制加大融资授信支持,同时,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不断完善信贷准入条件,加强信贷政策与当地旅游产业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衔接和协调,优先满足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旅游项目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1]王莹,刘佳鑫.金融助推特色旅游经济发展[J].中国金融,2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