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更新理念做实四大检察
2020-01-07许冬亮
许冬亮
11月17日下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刚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迅即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此后,四川省自贡市检察院也迅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潮。这是该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一个缩影。
2019年,是自贡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开局之年,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全系统已“走出迷茫,找到方向,转型发展取得初步成效”。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自我总结背后,是凝结着全体自贡检察人智慧和汗水的大量例证。2019年2月,自贡市荣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盗窃犯罪一案过程中,发现杨某曾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通过自首盗窃案,接受刑罚的方式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自贡市检察院通过近三年类案研判,开展调查核实后发现涉刑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罚执行完毕后存在脱管情况、脱管期间再犯罪等问题,更存在社会不稳定风险。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走访了解、分析研判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立即采取措施追回现已刑满释放但仍处于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的脱管人员。针对这从个案办理中发现的问题,自贡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持续督促落实,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形成执法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助力社会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意义。涉刑强制隔离人员监管问题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2019年7月,自贡市某汽贸公司的代表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申请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并扬言要组织大规模的集体上访,重大信访风险一触即发。原来该汽贸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该区舒坪镇擅自使用土地修建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维修场所。2011年4月,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对汽贸公司因违法用地予以立案,并作出处罚决定。后因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暂缓执行,但一直到2019年,该公司仍未履行协议。2019年6月,该局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区法院对汽贸公司予以强制拆建。汽贸公司认为自流井区法院非诉执行违法,已多次组织人员集体上访。自流井區检察院接到汽贸公司的来访,依托自贡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平台,一方面向汽贸公司释明区法院非诉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该公司争取到合理补偿。最后汽贸公司不仅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和执行异议,还主动承担了原厂房拆除后建筑垃圾搬运的责任。而这一起跨度9年的信访案件,检察院从受理到信访人息诉罢访仅仅用了9天。该案获评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这一桩桩案例,铭记着自贡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推进工作、转型发展狠抓落实的铿锵步伐。
为了做优刑事检察,自贡市检察院以认罪认罚从宽、精准量刑建议为抓手,提出“执法办案优质、法律监督优效、社会治理优化、人权保障优先、队伍建设优秀”的“五优”标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精准量刑制度、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与公安机关会签《重大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工作办法》,实现了重大刑事案件的捕诉一体。2019年以来,共批捕1919人,起诉3641人。“案件比”从2019年的1.975,下降到目前的1.39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了做强民事检察,自贡检察机关以查处虚假诉讼为抓手,提出“服务大局强、保障民生强、调查核实强、监督效果强、队伍素能强”的“五强”标准,强调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发挥类案指导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同时,主动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司法救助等,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行“五强”标准以来,明显改变民事检察被动局面,今年1至9月,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48件,同比上升49.5%,结案154件,同比上升92.5%。
为了做实行政检察,自贡检察机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为抓手,围绕“线索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扎实、办案效果确实、社会治理切实、队伍建设夯实”的“五实”标准,全面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关注涉及民生、公益保护、企业减税降费等问题,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2019年以来,自贡各级检察机关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62件,同比上升161%。其中,办理了四川省首例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法院予以改判。
为了做好公益诉讼,自贡检察机关以规范化办案和打造品牌为抓手,制定了“服务大局好、办案质效好、品牌打造好、队伍建设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标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在规范办案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诉前检察建议质效和刚性。2019年以来,自贡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6件,期限内回复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办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