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发展对策研究
2020-01-07张维祥刘春辉秦小娟
秦 娟,张维祥,刘春辉,王 亚,秦小娟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江苏南京210042)
1 新常态下科技金融的重要性
1.1 新常态下科技创新越来越重要
在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九大指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新时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力量。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主要可以从3个方面来体现。
①增长动力。经济增长动力已经由原来主要依靠劳动力、资本、资源的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型增长,逐步在向创新驱动转变。中国的人口红利逐渐枯竭,资源的过度消耗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土地财政空前膨胀。三大传统要素均面临着诸多瓶颈,已经难以支撑经济的高速增长,在全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革命的浪潮下,国内经济增长的动力必须向创新驱动转换。
②发展方式。从出口看,已经由单纯的低端产业的快速扩张,逐渐向高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转变,一些高技术产业像高铁、智能手机、移动支付等出口比例在增加;从消费需求上看,正在由模仿和大众化需求,逐步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转变;从生产要素相对优势看,已经由人口红利优势,向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的进步优势转变。
③产业结构。中国原有产业结构位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现在新兴产业、服务业、科技型企业作用更加凸显,部分产业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比如电子商务、高铁等,技术方面也从原来主要靠借鉴、引进、模仿转向更多地靠自主研发创新。
1.2 科技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
科技创新离不开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创新的主体有很多,但是只有企业才真正贴近市场。自主创新不等同于研究开发,必须将创新成果进行转化,才是真正的科技创新。与科学家相比,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企业在创新方面更为有效。因为它贴近市场、了解市场需求,具备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动力,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市场得到回报,所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才是真正的科技创新的主体。以江苏省为例,全省拥有中小微企业200多万家,民营科技型企业10万余家,高新技术企业 2.4万家,是江苏经济、科技发展的主力军,全省 65%的发明专利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1],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 7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3%。
1.3 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缺一不可
金融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离不开金融的助力。虽然科技型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且具有较高成长性,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较高、可抵押的资产少、企业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大多数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融资,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发放比例还非常低。2018年末,国内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为 32.8万亿元,仅占总体企业贷款余额的40.7%。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借贷无门、资金短缺等原因不能扩大产业规模,从而失去快速发展的时机。同时,一批新兴科技型企业发展迅速,从统计数据来看,2018年中国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增长明显加快,尤其是信息服务业同比增速高达 30.7%[2],出现了一大批移动游戏、网络购物、约车平台、旅游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高速发展的新兴科技型企业。但由于商业银行的体制机制等原因,很少有银行能从这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分享到成长红利。
因此,创新驱动发展不仅仅是科技创新,而应该是“双轮驱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缺一不可。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挑战和机遇
尽管我国的金融供给总量和杠杆率不低,但是总量中相当一部分供给并没有流到实体经济中。所以国家提出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减少无效、低效的金融供给,增加有效、高效的金融供给,畅通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加速把金融资源从传统经济转移到新经济中去。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商业银行的结构和生态也将发生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变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2.1 挑战
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①监管部门强监管。2018年,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单户授信 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新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有效控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国有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 30%以上”。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任务压力越来越大。
②传统业务萎缩。各地政府平台负债率越来越高,房地产行业被限制,国有企业后劲不足,倒逼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发展。
③银行间竞争越来越激烈。银行间信贷产品同质化严重,自有特色不足,一种新产品开发出来后,很快被其他银行竞相模仿,且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产品看起来很多,但真正落地的很少。
④金融变革速度加快。民营银行的设立、外资银行的进入,都导致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依赖度逐渐减弱,优质客户被不断分流。以互联网金融蚂蚁金服为例,蚂蚁金服构建的平台是自循环封闭的系统,不需要传统商业银行的介入,传统金融机构越来越被边缘化。还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比如科创板的设立,企业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多,选择越来越多。
⑤商业银行内部转型缓慢。就目前银行传统的审贷放贷方式来看,根本不能满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科技型企业轻资产、无抵押担保,而且在起步阶段缺乏良好的信用历史,营业模式和现金流往往也不稳定,很难达到银行现有的审贷要求。
所以,要发展科技型企业金融业务,银行在管理理念、信贷结构、金融产品服务形式、风险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都需要转变。
2.2 机遇
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科技、内需、轻资产服务等方面的增长开始加快,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格局都在重构,传统经济的企业比例在下降,以科技型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企业比重在增加。商业银行抓住机遇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科技金融,不仅是在履行社会责任,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一方面,政府平台、基础设施等传统信贷投放领域风险在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其实是有利于合理配置银行金融资源,分散银行风险的。以江苏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苏科贷”为例,截至 2018年底,已累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5500多家,发放贷款12600多笔,放款总额475亿元,而整体不良贷款率仅 0.6%,明显低于一般商业贷款的不良率[3]。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的利润增速显著高于传统行业,只要科技创新能够得到各方面资源的有力支持,顺利实现成果转化,就能为商业银行带来优质、长远的经营效益。还是以“苏科贷”为例,在“苏科贷”持续支持下,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现了快速成长,企业平均增速在 50%以上,超 4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主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仅 2019年就有 4家“苏科贷”支持企业获准在科创板上市。
3 商业银行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对策建议
3.1 创新服务理念
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原则主要还是依靠企业抵押物和担保条件,贷款对科技型企业来说大多是锦上添花,很少有雪中送炭。在目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银行必须要转变理念,要深入研究科技企业的独特特点、行业发展规律,思考高科技企业独特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紧紧围绕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研发产品,从前端开始培育战略核心客户群,回归贷款本源和初心,才能实现与企业共赢共成长。
3.2 创新服务模式
在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下,客户的忠诚度也在下降,倒逼各家银行拿出差异化的客户定位和营销服务方案。只有找到客户“痛点”,用创新的产品和服务解决“痛点”,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才能留住客户,这样的服务才是有特色的服务,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一是要实现银行内部跨业务条线合作,除传统存贷款、结算服务外,能够为企业提供包括投资理财、外汇、并购、重组、发债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二是要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作,提供多元化服务。如与创投机构合作开展创投联动,充分利用各级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证书和项目评审结果,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
3.3 创新服务产品
要研究不同企业、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特点,把融资工具调整到更符合行业和企业特点上来,设计出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围绕具有科技标签、科技特色明显的企业,拿到科技项目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企业等,这些企业都已经过第三方、行业专家独立评审,严格的评审本身非常有价值,可以作为贷款的重要依据,可以开发出高企贷、知识产权贷、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产品。比如贷投联动,一定程度上可以破解银行信贷风险与创新创业企业风险不相匹配的问题。另外还可以围绕产业、行业,针对不同产业链科技企业的特点来开发创新产品。
3.4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
创新服务和创新产品,都离不开一批既懂科技、又懂产业,还懂金融的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非常重要。可以针对不同产业开展产业专题培训,开展内部行业专家评选竞赛等,逐步培养一批行业专家,熟悉和准确判断企业上下游、行业投资规律、企业所在行业位置等。从另一角度看,银行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到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来,借助各类平台和机会,去了解企业、了解产业,要以投资机构的视野去看待科技型企业,成长为专业性、综合性的金融人才和行业专家。
3.5 创新体制机制
体制机制的创新非常重要,不创新体制机制,一切转型都是空谈。商业银行需要根据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在贷款准入、信贷审查审批、考核激励、风险容忍度政策等多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通过优化绩效考核,提高科技型企业考核权重,降低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让基层银行和基层人员“想做”。通过优化业务模式,改进审批机制,加快产品创新,让基层银行和基层人员“易做”。通过真正落实尽职免责措施,让基层银行和基层人员“敢做”。
3.6 完善科技支行体系
虽然各家商业银行基本都设有科技支行,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科技支行和其他支行实质区别并不大。作为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先锋,一定要让科技支行先行先试,要明确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定位和目标,给予政策、考核和激励上的差异化支持,给予科技支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的权限,才能真正发挥科技支行创新先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