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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思考

2020-01-07王能俭吴亚林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生源普通高中学业

王能俭,吴亚林

(1.鄂南高级中学,湖北 咸宁 437100;2.湖北科技学院 教育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使得普通高中教育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教育质量在不同地区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的优秀人才。但是,普通高中在招生制度、策略及实施过程方面,存在着一些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普通高中招生方式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普通高中招生的现行制度

(一)中考考试性质、原则与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简称中考)是初中在校生初中学业水平的合格性考试,同时又是高中学段选拔性考试;中考合格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初中毕业生可依据中考成绩志愿报考相应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职等学校。考试科目为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科,有的地区还加考地方课程。考虑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特别是普通高中后继续学习的潜在能力,中考要在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的基础上,还要考查学科素养和关键能力,为将来进入更高层次的深造做准备。中考命题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综合考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教材使用和区域差异等情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的原则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更新教育观念,创新评价制度,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规定,各地市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中考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由各地市州决定,例如某市的考试科目与形式规定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做的笔记。

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历史在初三年级结业,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毕业考查和阅卷。

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组织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

又如某市2019年的中考规定:

中考总分680分:语文13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4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测试成绩2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

地理、生物、地方课程以等级折算计分(等级A折算20分、等级B折算16分、等级C折算12分、等级D折算8分)。

另外,根据《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改革后中考的科目有小的调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计15科。该意见从2019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2022年中考执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湖北省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制度建设在整体上是与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政策文件相一致的。自2014年以来,在贯彻落实教育部每年发布的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同时,湖北省还依据国家文件对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制度进行了改革。

1.录取依据。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分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和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其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具体由各市(州)研究确定。

2.录取方式。湖北省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主要有统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包括体育艺术特长生)和国际合作办学招生等招生方式。一方面,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分配生招生政策。湖北省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同时,禁止各部门、高中学校及社会机构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外自行单独组织考试以确定分配生资格,不允许组织对已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排名的选拔考试。另一方面,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地发展,满足有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行特色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确定”的方式进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是事先被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学校,只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线下生”等。各市(州)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本地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

3.填报志愿。各市(州)的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先公布成绩、划定各高中资格线)统一在本市(州)网上填报志愿。有的地方还对特长生资格线划底线。如咸宁市就规定,“按照省、市示范高中学校校线线下 50 分内,其他高中学校校线线下 30 分内确定合格名单,按计划、专业人数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存在的问题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制度设计没有得到完全落实,特别是学校违规“抢生源”是普通高中招生的痼疾,学生自主“择校”又是广大考生的现实需求。“抢生源”与“择校”纠结于一体,导致高中招生与初中办学都存在着违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入学制度的问题,我们应该予以重视、正视和纠正。

目前普通高中招生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争抢优质生源。现在的普通高中学校,为了保证本校生源质量,在招生时采取一些不正当、不合规的手段,使招生变成了“抢生”,这一现象在相同地区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差不多的学校之间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招生宣传时过分放大学校在某一方面的办学成果、夸大硬件设施、师资状况等来吸引优质生源;承诺减免学杂费、提供相对较高的奖学金甚至补贴生活费和其他便利条件来诱惑考生和家长;通过提前录取、提前开学等方式优待考生,从而达到稳定优质生源的目的;少数高中学校用互相中伤、互相贬损或对学生进行威吓等手段争抢优质生源。

2. 打乱招生秩序。这种做法严重扰乱了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招生总体秩序约束不足开放有余。同是省级示范高中、拥有更多更丰富教育资源的高中自主招生遴选的范围是不同的,存在自主招生遴选范围权限审批问题。遴选权限范围广覆盖面大的学校优质生源更加集中,相反绝大多数学校的优质生源被“抽血”。有些高中学校为了抢夺优质生源,互相“挖墙脚”。一些原本各自有对应初中学校生源的高中,把工作做到了别的高中对应的生源学校。为了吸引优秀学生,很多学校开出了诸如承诺提供陪读房子、可以挑选好班等各种优惠条件。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和部分初中学生家长参与其中,推行一种所谓的“封闭班”,由一些很有经验的老师培优带班,把水平相当的优秀学生集中到一起,提前学习高中课程。这种班中途不能进人,而且一节大课要几百元,到了升学的时候集中去往某所大家向往的高中。二是招生录取方式规范不够、各出奇招。由于中考对高中招生的选拔功能弱化,加上各示范高中抢生源“掐尖”的习惯,很多高中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以及春季游学、秋季游学等方式,自主命题搞预录取,考试内容不一、分值不同。还有个别高中学校在分配生考试的同时,另外组织针对签约生进行“语数外+物理”的考试(也称为校考)。而相对薄弱的高中就采取各种花样抵制,以达到截留优质生源的目的(如利诱、劝阻、威吓、窃取密码篡改学生志愿、集中组织学生出外活动等等),更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于保护区域内高中的意图,出面干预域外高中招生,造成区域内外高中的校际矛盾突出.三是办学不规范。有的普通高中干脆套办初中,在域内小学毕业生中遴选优秀学生,硬性规定三年后必须上本校高中,以保证优质生源不外流。有的则是挂靠一两所民办初中,初中打着高中的旗号招生,高中得以有优质生源的保障。四是生源学校校长和教师心理矛盾纠结反响强烈。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的“掐尖”、自主招生等导致初中学校教学与管理秩序混乱。这些学校既希望更多的本校学生被名高中“掐”走,又担心影响本校的中考成绩受影响,领导老师心理矛盾纠结。许多高中将还没有经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招到校内进行高一教学内容的授课,初中学校认为这样会影响这些学生将来中考的成绩,对学校评价不利,反响强烈。中考成绩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情况是评价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社会上在一部分家长心目中可能还是唯一标准。

3.招生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一是区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模糊处置落实不够。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分配生政策,绝大多数地区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自主招生政策模糊,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各高中各行其是。二是学籍注册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有的高中跨地区招来的学生可以在该学校注册(如武汉地区的高中跨区域招生学籍注册条件宽松),而有的高中跨区域招生却不能注册(如部分市和县级区域的高中)。三是高中复读生问题,教育部明文规定“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但是由于复读生,尤其是高分落榜生基础扎实,学习刻苦,考取本科、名牌大学的可能性大,所以,很多学校置教育部的规定于不顾,招收复读生,借此来增加学校本科上线绝对人数比例,提高升学率,甚至连续多年出现省高考状元是往届生的现象,一些普通高中以此吸引眼球。

三、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思考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的实效性、改革中考制度,参照新高考改革,建立分层有序、考生自主、兼顾全局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1.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转变自身职能。首先是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基础教育类学校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不惟分数、不惟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工作业绩和办学成果;同时要引领社会公众对基础教育类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认同;其次是注重招生工作宏观调控的实效性,促进不同层次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实现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对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要严格限定,并严格限制超出其办学条件的招生;加大力度落实分配生制度,尽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建立全省统一的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系统。根据各层次普通高中招生权限、区域范围和各高中在各地区招生计划、分配生指标等统一网上录取。加强对初中学校在高中招生填报志愿环节的指导、督导力度,保障考生选择学校的权利,防止学校、老师及家长等干涉甚至代庖行为的发生。

3.规范各高中套办初中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优化高中生学籍注册管理制度。禁止各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让全体初中毕业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是仅仅为了升学。改革教育体制,打开九年义务教育与普通高中对接通道,实现九年级与高中的无缝对接。十九大以来,国家大力推进普及高中教育,两年初中+四年高中,即所谓初高中“2+4”模式成为可能。目前,浙江、重庆、宁夏等省市区的个别地方在尝试。

4.改革中考模式,实行普通高中录取的多样性。在普通高中招生中既要出台相关制度以约束各高中自主招生行为,又要顾及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差异,还要顾及到不同地区教育水平的均衡发展和初中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据此,要对现行中考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录取标准等进行全面改革,参照新高考改革的模式,逐步实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多样化。

5.加强打造学校特色品牌,营造统一有序的普通高中招生环境,确保各普通高中学校健康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学校之间应建立一种良性竞争、互帮互学、互相促进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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