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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吸纳机制与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衰
——以法国大革命前的捐官制度为中心

2020-01-07张云麒

天府新论 2020年5期
关键词:官职贵族主义

张云麒

西欧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ist state)或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作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关键环节,一向是马克思主义学者争论的热点。马克思本人将绝对主义国家视为由旧统治者发明,但被新兴资产阶级利用的工具(1)马克思:《法兰西内战》第二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8页。;恩格斯则补充强调,绝对主义国家既是新兴阶级的工具,也是旧统治者的药方,它是旧封建贵族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的 “均势”, 是力量平衡的产物(2)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91页;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2页。;以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则沿着恩格斯的思路进一步提出,绝对主义国家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是由封建贵族所主导,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城镇资产阶级对绝对主义国家的作用是“第二位”的(3)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页、第7页。。尽管安德森对恩格斯观点的发展略有简化之嫌,但他看到了在以往研究中被简单视作资产阶级对立面的封建贵族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不妨延续和发展这一思路,关注旧统治者——国王与贵族——内部发生的巨大变化及其逻辑内涵,从而更好地理解这一时期君主政体的性质以及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衰。

一、从捐官制度出发理解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衰

究竟是怎样的一场巨变贯穿了绝对主义国家的崛起与衰落?安德森认为,这场巨变“以封建贵族内部剧烈的分裂冲突为标志”,而新制度、新风尚和新君主就是在“贵族社会权力全面重新定位”的过程中兴起和衰落的。不过,安德森却将绝对主义国家的本质定义为:帮助“受到威胁的贵族”“将农民再度固定于传统社会地位之上”,从而“增强贵族统治的效率,使已经非农奴化了的农民重新固着于新的依附关系以及剥削形式之下”(4)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页、第6页,第18页。。应当看到,在这一历史时期,能在同一片土地上稳定持续地耕种(其次是拥有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梦寐以求,同时符合国王和贵族的根本利益的愿景,只是他们没能自始至终维护好自己与农民的利益;也就是说,安德森所观察到的现象并不是统治精英的目的或初衷,而是绝对王权在同资本的艰难斗争中败下阵后的衰败景象。

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以及衰落,就需要选择适当的“标的物”——它必须既能够象征着资本的崛起,也能够代表以绝对王权为核心的政治力量,也即是这两种相互斗争力量的“虚实结合”。而法国大革命爆发前波旁王朝的“捐官贵族”以及“捐官制度”(venality),正是观察绝对主义国家如何从自我革新一步步地走向自我瓦解的绝佳入手点。

面对旧制度,托克维尔曾提出这样的悖论:法国大革命为何会在经济发展最繁荣、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候爆发(5)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09-226页。?面对旧制度之一的捐官制度,学者们也发出了类似的疑问:为何经济日益商品化、商业制造业地位上升,会导致捐官制度和捐官群体愈加兴盛?如何理解捐官制度的推行既标志着商业资本的上升,又象征着绝对主义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史学家经常用“进步性”来解释绝对主义时期出现的诸多自相矛盾的现象,而安德森则更敏锐地指出,关键入手点在于绝对君主制和新兴资本之间一直潜在的“协调共存领域”(6)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页、第6页,第18页。。然而,对“共存领域”的探讨往往被引入“重商主义”的话题中,这一领域的存在被归因于资本的特殊属性,以及它在重商主义改革的过程中扮演的双重角色:资本的原始积累,一方面填补了捐官制度对绝对主义国家经济的耗竭,另一方面使得新经济在旧体系内成长壮大。也就是说,绝对王权和资本这两种相互斗争的新兴力量,之所以在一段较长时期内能够“协调共存”甚至“共进退”,全都根源于资本的灵活与嬗变,是新兴商业或制造业的力量主导着双方关系的变化和历史的进程。笔者认为,这一判断放在绝对主义发展的晚期是完全正确的,但就绝对主义国家兴衰的全过程而言则需要补充,对于绝对主义国家与资本的抗衡也应当做更为复杂的理解。因为,不仅仅是新兴资产者,绝对主义国家在这一过程中也展现出了巨大的灵活性;特别是在推进和发展捐官制度的过程中,波旁王朝的君主展现出了某种惊人的对资本的“驾驭”能力和制衡能力。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捐官制度发挥着让资本服从和服务于绝对主义国家的重要作用。

波旁王朝的捐官制度在长期较为稳定的运行过程中,逐渐显现出了重要的精英吸纳功能(elite co-optation)与财政金融功能。绝对主义国家不但借此利用资本带来的社会流动性,从旧贵族和新富人中同时吸纳统治精英,而且通过把“买卖”和“私有财产”的概念引入古老的贵族爵位体系,从而使后者重新获得了巨大的吸引力。于是,捐官制度不仅遏制住了传统土地财富的所有者向新兴资本家的转化,而且将新商业财富的所有者逐渐吸纳成了新的贵族群体(7)J. Lough, An Introduction to 18th Century France, London 1960, p.45.。然而,绝对主义国家迫于连年大战的财政需求,逐渐从资本的调控者变为敛财的合伙人,最终成为被国际金融资本控制的傀儡;而被削弱的统治精英由于逐渐贫弱,也在这一过程中开始萌生类似旧贵族的封闭性。不断壮大的第三等级,不仅取缔了国家在推行重商主义时期建立的工业和贸易公司,还资助着更符合贸易扩张需求的海军力量。经济学家乃至国际金融家,取代了捐官贵族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推行着深得民心的财政改革和海外战争。在疏远和反对国王的过程中,捐官贵族逐渐衰败;在支持和煽动第三等级的过程中,他们逐渐暴露了自身的脆弱性,致使一次君主立宪改革迅速演变成了一场激烈的民主革命,从而给法国的绝对君主制带来了致命的一击。

二、捐官制度的精英吸纳机制与绝对主义国家的崛起

从目的上看,捐官制度原本是为了帮助君主应对尚带蛮族习气的大领主们的野心以及教皇对世俗政治的干预(8)伏尔泰:《巴黎高等法院史》,吴模信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19页;伏尔泰:《风俗论》(下册),梁守锵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43-345页。。最初,它是一种加强对地方财政和司法干预的临时举措,为官者基本是国王从自己传统领地的贵族小圈子中选拔出来的人,并且这些官位不世袭,几乎是“一朝天子一朝臣”(9)皮埃尔·米盖尔:《法国史》,谷裕芳、郭华榕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0-25页。。尽管这一制度在瓦卢瓦王朝的末期曾引起国王的警惕,但从根本上讲,它源于王权也愿意维护王权。随着捐官制度逐渐与爵位等级制度相挂钩,捐官群体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与绝对君主制的联系愈加紧密:一方面,从捐官群体中出现了一批有别于传统佩剑贵族的“穿袍贵族”;另一方面,爵位带来的吸引力使捐官收入一度激增到王室岁入的38%左右(10)在1644—1645年,审查官和巴黎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入贵后成为了第一批“穿袍贵族”,参见F.L.卡斯滕:《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五):法国的优势地位(1648—16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组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97页。。然而,捐官制度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从三十年战争(1618—1648)的后期开始出现大幅度下滑的趋势,并逐渐被年金(长期公债)、间接税、直接税所取代(11)威廉·多伊尔:《捐官制度——十八世纪法国的卖官鬻爵》,高毅、高煜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第201-157页。。到了路易十四初期,已经出现了国家对捐官制度的投入大于捐官制度给国家带来的收益的现象,甚至在路易十五时期成为了巨大的财政负担(12)Menna Prestwich, “From Henri III to Louis XIV”, in H. Trevor-Roper(ed.), The Age of Expansion, London 1968, p.199.。

这是一个好现象还是一个坏现象?在路易十四时期的重臣科尔贝(Jean-Baptiste Colbert)眼里,处于这种状态的捐官制度显然一无是处——它不仅使国王长期背负着大量官员的薪俸,并且转移了本应投向生产部门的资金。于是,科尔贝在1660年代推行了著名的“削官改革”。这一改革背后的原则是:谁能从财政上为政府提供最大的助力,谁就能得到政府的支持。他将司法捐官用于打击包税人的“正义法庭”收归政府,然后向包税商和征税人发出信号,示意不会有人再来抢他们的服务和生意了,鼓励他们在征收直接税和间接税方面为政府出力(13)伊奈丝·缪拉:《科尔贝:法国重商主义之父》,梅俊杰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第98-103页。。但是,从捐官群体中大量裁撤投资者后,真的就能将这些有钱人吸收进绝大多数平民的纳税序列中吗?传统财政手段对新兴资本的规训,真的比捐官制度更加有效吗?科尔贝对此毫无疑惧,但路易十四却有所保留。

1665年是这次捐官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国王将重新考虑是否更新年税,而年税的更新则决定着捐官群体中最类似于贵族的40万个家庭,能否进一步向贵族迈进,或维持已经得到的贵族地位。科尔贝自一年前就一直在考量,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这次机会进一步废除更多官职的年税缴纳资格。他相信,即便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也很快就会过去。然而,路易十四最终还是更新了年税,但同意科尔贝将期限从9年降到3年。可是,当法荷战争打响后,年税又在1668年恢复了9年的有效期。路易十四的考量值得深思,在战时同意更新年税其实并不简单出于收缴一笔税费的考量。上文已经指出,维持捐官制度的成本早在战争开始前就已经大于它带来的收益,因此更新年税其实是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在接下来几十年的战争岁月中,路易十四向捐官群体表明了他的决心。虽然财政支出越来越大,对官员们的强制借贷也越来越多,但是年薪直到1709年都按时发放了。只是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僵持状态下,薪资才过期未付,但政府也同时出台了废除年税、开放官职价格和无条件可继承等政策,对捐官者做了及时的补偿(14)J. McManners, “France”, in Albert Goodwin(ed.), The European Nobility in the 18th Century, 1787—1788, Paris 1962, pp.149-160.。这些政策的目的不仅仅是对官员进行物质补偿,更重要的是稳固他们作为官员和贵族的身份和地位。

路易十四允许科尔贝进行削官改革,但与后者的考量却截然不同。笔者相信,这位君主正是看准了这个捐官制度与财政制度相“脱钩”的时刻——此时,不仅捐官制度不再能为国家增添收益,而且对于高层的捐官者尤其是法官和审查官们而言,他们已经通过父辈的积累获得了与地位相称的财富(地产、庄园或商船等),并不依靠官职的薪俸或免税特权来维持自己的财产。他们现在追求的是那些贵族本应追求的东西——荣誉、地位、才干、功绩。路易十四允许科尔贝不断减少官员们的薪俸、打压官职的售价,由此那些不在乎薪俸而想要获得威望的富人才会想要加入捐官队伍中来。那些已经在某个职业团体中稳固下来但尚未拿到继承权或世袭权的家族会继续认购;而那些刚刚在商贸中捞到一笔钱但实际上无心投身于公共事业而只想拿到特权的人,则会因为官职市价的持续走低而放弃买官。正因如此,路易十四才能够放心地从捐官者中遴选大臣和总督,也正是在这些人中出现了他和路易十五最忠实的仆从(15)参见乔治·杜比主编:《法国史》(全三卷),吕一民等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64-673页、第697-729页。。不仅是国王身边的统治精英,其实国内各个阶层都更加安定和团结。

例如,1648年投石党运动中的几次戏剧性转折就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捐官群体之所以揭竿而起,是因为政府破坏了捐官制度的稳定运行,也就是为了维护而非反抗捐官制度本身或其背后的绝对王权;正因如此,当英国传来了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的消息后,捐官群体立刻声明他们对王权的拥护,并在巴黎市民发生骚乱后主动同国王讲和(16)皮埃尔·米盖尔:《法国史》,谷裕芳、郭华榕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7页。。又如大同盟战争(1688—1697)期间,虽然路易十四以巨大的代价换来了并不丰厚的战果,但国内除了胡格诺派的地区性起义外并无任何动荡,农民没有任何异动,统治精英紧紧团结在君主周围,“甚至在震撼整个社会的独裁与外国入侵灾难之中亦是如此”(17)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71页。。可以说,捐官制度在吸纳精英和维护统治阶层团结上的积极作用达到了顶峰。

如果说一个人人都想花钱当官的社会是十分邪恶的,但像波旁王朝那样越富有就越想当大官,家族财富越是源远流长就越是想当职责深重的高官,却是十分少见的。贵族的荣誉大概从未像那时一样具有如此之大的吸引力,而大资产者也从未像那时一样致力于公共事务。国王越是信赖并依靠这些高层捐官来治理国务,捐官群体内最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那部分精英就会越来越拥护王权,并自动压制和打击捐官群体内的分离势力(18)Albert Goodwin,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of the French Nobility in the 18th Century”, 12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Historical Sciences, Rapports, vol. I, p.361.。因此,以司法界人士为代表的捐官贵族比起旧贵族和市民,更加是绝对王权的拥护者。当他们经过路易十四后期和奥尔良摄政期的动荡而逐渐稳定下来后,立刻显现出了加强绝对王权的本质特征,他们替代衰败的旧贵族,重新构建起了一个荣誉威望和物质财富相统一的精英阶层。在路易十五末期,当巴黎和外省高等法院联合发动了一系列罢工之后,绝对君主能够凭借巴黎高等法院院长及其被合称为“三巨头”的捐官贵族的支持,迅速平定和处置叛乱,并紧接着推行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19)Norman F. Cantor and Michael S. Werthman(ed.), The Fulfillment and Collapse of the Old Regime: 1650—1815, Thomas Y Crowell Company, 1967, p.5.。而这些,都是不信任任何捐官贵族、只依靠外籍经济学家及其拉拢的国际金融势力的路易十六所难以做到的。因此,捐官制度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一种财政制度,而是一种精英吸纳机制。

三、捐官制度的财政金融功能与绝对主义国家的瓦解

那么,绝对主义法国又是如何从自我革新一步步走向自我瓦解,并最终引发了一场旷古未有的大革命呢?导致革命自动爆发的因素一定是多层次的——例如教会从政治支柱变为经济负担、财富从农业转向工商业、荣誉从陆军转向海军,但捐官制度从具有精英吸纳和财政金融的双重功能,向财政金融这单一功能的退化及其产生的恶劣政治后果,是导致革命爆发及其激进转向的直接原因。

从财政功能的角度看,捐官制度最初只是一种临时的、难以持续的敛财手段,但从15世纪中叶开始,政府便有计划地通过一系列政策来促进官职买卖的持续运转,从而使捐官制度逐渐成长为一套复杂的财政体系。1522年,弗朗索瓦一世设立“额外收入局”来生成和募集临时的和非经常性的收入,它负责“把一些新设的官职投放市场,接受并鉴定有关创设其他官职的建议,出售现存的官职填补空缺,并对那些私下转手的官职征收变动费和其他费用”(20)威廉·多伊尔:《捐官制度——十八世纪法国的卖官鬻爵》,高毅、高煜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第6-7页。。额外收入局有一些自己的财政官员,但还有一类更加重要的编外人员——“包税人”(或称“收税商”)(21)有关孟德斯鸠对包税商的评价,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64-271页。。这些没有官方身份、籍籍无名的商人团体,以合同的形式为国王的财政需要提供扩张渠道,他们“靠鉴定和开发包括管制交易在内的种种金融商机来赚钱”,“他们提出新官职设计、官职出售以及其他各种卖官筹钱的策略,并承担收钱的主要责任”(22)J. Lough, An Introduction to 18th Century France, London 1960, p.84.。从捐官者的角度看,他们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某一官职本身的售价和今后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这一官职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使他们享有贵族的物质性特权和荣誉性特权,甚至是附带有贵族爵位本身。获得的特权越近似于贵族,官职的价格就愈加昂贵。对于绝大部分官职而言,爵位是遥不可及的,但却吸引力十足。因此,政府及其包税商就发明了种种“出租”贵族特权的税收,来满足和刺激捐官者想要私下买卖或传给继承人的欲望:1568年政府出台了“40天规则”豁免权(23)Menna Prestwich, “From Henri III to Louis XIV”, in H. Trevor-Roper(ed.), The Age of Expansion, London 1968, p.199.,售价为官职投资的1/3;1582年政府设立了一种名为“金马克税”的官职转手费;而最具代表性的还属1604年政府创立的“博莱特税”,简称“年税”。它将“40天规则”的豁免权变为分年度支付的税费,前者需要一次性结清官职价格的1/3,后者只需要每年付清1/60,每次有效期为9年,而每次有效期到期时可再次续期。绝大多数司法捐官都认购这一税种,因为年税配合着同一时期确立的“两代连任即可世袭”原则,就将赋予那些不带有世袭权的官职一种牢固的占有权和子孙后代的入贵权。因此,这种保险也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而且每当9年有效期结束时,捐官者若是想让国王续征这一税种就必须容忍国王提高税额、新设一些官职,或许还会附带官职价格的重新评定。

在整个16世纪不断的实验和改进官职的增设、定价和特权范围之后,捐官制度在敛财致富上的技巧可谓多种多样(24)伊塞·沃洛克,格雷戈里·布朗:《现代欧洲史(卷三) 18世纪的欧洲:传统与进步(1715—1789)》,陈雷译,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16-20页。。例如,政府开始通过新设、取消、再设某种机构或团体的方式,反复新增同权官职。由于这种增设对于现有捐官群体的投资和收益都是一种威胁,所以官员们往往会直接捐出一笔钱给国王,或者向额外收入局集体买断这些在相同权力上增设的职位,以防外人获取后分权(25)J.O.林赛:《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七):旧制度(1713—176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组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55页、第159页、第228-229页、第247-248页。。而政府经常利用各领域捐官团体的这一心理,将新设官职变成一次次公开投标。这样无论是设置官职还是取消官职,政府都赚得盆满钵满。又如,政府要求捐官者在3年内支付9年的年税,相当于一笔强制性的贷款。类似的还有“强制加薪”。“加薪”表面上是增加对官员的报酬,实际上会要求捐官者先支付一笔资金来购买以后的高薪待遇。而且由于带薪官职的位置都比较高,一般只由富人购买,所以这类预付款的数额往往提得很高(26)F.L.卡斯滕:《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五):法国的优势地位(1648—16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组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34-36页。。然而,这当中有两类公职尤其不应当反复增设:一是监督、鉴定、审计类的官员,如行政法院的审查官。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这类官职一般都是世袭的或带有爵位的。然而在一些特殊年份,即便这类官职也逃脱不了一批批的增设的命运。二是军队官员。政府一旦开放了军事捐官的渠道,但却在一两代人后又将其封堵,就会造成捐官者和佩剑贵族在军事能力上都很虚弱,二者之间的断代使波旁军队的职业水准直线下降。

决定性的“蜕变”发生在17世纪下半叶。带有敛财色彩的捐官制度在王朝战争期间大大加强了它在财政金融方面的功能,并且彻底改变了很多中下层捐官的性质与功能。原本,捐官制度所构成的官职价格市场及其附带的诸种税收,是君主与捐官群体之间的一种借贷手段。但在1665—1722年,被迫承担政府财政需求的捐官者,开始以自己的官位为抵押,向社会中所有可能成为融资人的群体进行借贷,只为满足国王在大同盟战争、法荷战争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期间所产生的巨大开销(27)Menna Prestwich, “From Henri III to Louis XIV”, in H. Trevor-Roper(ed.), The Age of Expansion, London 1968, p.189.。路易十四开放了市场对官职的定价,与此同时配合以定期发放的薪俸和司法公证手续的便利,从而将各个官职在金融市场上的信用最大化。于是,一个以捐官为主体、以官职为本金的“金融市场”逐渐诞生了。随着王朝战争的继续,几乎所有的民间储蓄财富都以借贷的形式挂靠在了官僚体系上,一批又一批的捐官者都在持续不断地偿还和缴纳各类借贷(28)A. D. Lublinskaya, French Absolutism: The Crucial Phase 1620—1629,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234-243.。政府不断强迫官员去借贷并及时为他们发放薪资的做法,就像是“勒索”与“贿赂”的结合,这使捐官者在考量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之前,先要学会如何成为一个金融家。他们要首先学会如何因就任某个官职而必须偿清它的一部分债务,然后再考虑在这个职位上进行治理;他们甚至要学习如何以团体的名义发行公债,如何尽可能地增加捐税。遇到战事频繁外加荒年歉收的情况,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对百姓的治理。而国王也从未要求过这一点,毕竟他急于弥补巨大的财政亏空。

如果捐官制度从头到尾仅具有财政金融和公职选拔功能中的一种,绝对君主都不至于沦落到被社会各个阶层接连背叛的境地。然而,捐官制度所构建的新贵阶层和官僚体系已经不可撼动,而它又难以挽回地向单一的财政金融制度退化。捐官制度在这一过程中对政治造成的危害,远超过它对国民经济造成的破坏。这些危害中有两条最为致命:一是“以小吏治天下”(29)严复对孟德斯鸠有关捐官制度的益处的驳斥正是基于此,详见严复在《法意》中的案语。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第四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81-86页。,二是捐官群体越来越带有旧贵族的封闭性。

“以小吏治天下”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一方面,捐官制度在破坏了以佩剑贵族为主的地方传统任官模式后(30)Albert Goodwin,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of the French Nobility in the 18th Century”, 12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Historical Sciences, Rapports, vol. I, p.373.,造成了一种找不到经验丰富的人做大官,但有一堆新人抢着做小官的困境。增设官职的法令在战争期间一道又一道的下达,很多地方小贵族为了避免自己的官职被分解而借了一笔又一笔的债务。当他再也无力举债后,就将由某个出资最高的人,获得这个官职中最具荣誉性并能带来最大利润的部分,而那位倒霉的小贵族就只能在负债的同时履行一些卑微的职能。在地方,许多曾经执法公正、业务熟练的官员,大批地沦为负债累累、到处搜刮民脂的劣绅。他们不仅遭遇了破产而且毁了名誉,一家人体面尽失,再也享受不到祖辈们获得的市民们的尊敬(31)乔治·杜比主编:《法国史》(全三卷),吕一民等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10-729页。。另一方面,小官吏数量的大部分增长主要是通过把“免费”变为“收费”,即让公职人员本应提供的免费服务成为了某种谋利的营生。正是这些百姓身边的捐官小吏,最切实地激起了民众的嫉妒或怨恨。卖猪、卖牛、卖鸡、卖鱼、卖牡蛎的,卖皮革、卖各类酒、卖干草的,以及最著名的假发制造商,这些小商贩都通过捐官变成了地方的专营商。而且,所有这些岗位都还可以增设相应的监察员,例如布匹测量员、罐头监察员、粮食检测员、各行会的法定审计员,等等(32)J. H. Salmon, “Venality of Office and Popular Sedition in 17th Century France”,Past and Present, July 1967, pp.41-43.。而且,对于这些小官小吏,购买官职就相当于购买物质特权。这些特权中有一部分是财政特权,例如无需为军人安排住处、夜间巡逻等市政义务、各种名目的城市财产税、部分或全部地免除盐税,还有一部分是托克维尔特别强调的“军役税”——这种税通常只有贵族免缴,而在一个赋税猛涨的年代,这些物质性的特权对社会底层的吸引力就变得越来越大(33)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65-75页、第118-138页。。

而捐官贵族的封闭性又是如何产生的呢?绝对主义国家在路易十四后期的连年征战中,透支了捐官制度在调控国民财富分配上的能力。捐官群体的政治地位虽然越来越稳固,但他们的经济状况却越来越糟糕。与此同时,开始出现了社会越来越富,但政府和统治阶级越来越穷的情况。整个王朝末期重点发展的工商业、海外贸易、殖民扩张和海军力量,使得新兴资产阶级越来越强大;绝对主义国家在农业和陆军上取得的经济和政治成就,被各种跳脱的金融实验和僵化的土地政策毁于一旦(34)参见艾尔弗雷德·塞耶·马汉: 《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年》, 李少彦等译, 海洋出版社, 2013年, 第34页、 第59-60页;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66页;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92-93页。。只能捐得下层官职的富有的资产阶级,同地位崇高但却积贫积弱的旧捐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对后者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国家对金融和商业贸易的依赖,使得捐官贵族同包税商、港口商人、银行家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他们在表面上的区别虽然越来越大,但在实际上的区别却越来越小。捐官制度逐渐变得徒有其表,彻底丧失了它在精英吸纳上的作用。“如何谋利”取代“如何统治”,成为了精英分流的新标准。捐官贵族终究没能发挥孟德斯鸠男爵笔下充当君主国之血脉纽带的作用。1787—1788年直接引爆法国大革命的“高等法院叛乱”和1764年发生的几近于大革命之演练的“布列塔尼事件”,都证实了君臣之间的裂痕步步加深。当君主由于财政原因抛弃了对捐官贵族尤其是司法贵族的倚重后,后者迅速地站在了王权的对立面,并将自己视为与君主争夺国家利益代表的候选人。

四、结 语

纵观西欧诸王朝的发展历史,似乎只有较早脱离了绝对主义时期的英国才真正实现了经济崛起和国家的政治稳定。波旁王朝的绝对主义王权虽然盛极一时,而且在拿破仑时期更上一层楼,但终究没能走出另一条完整的现代化道路。不过,法国在绝对主义时期所绽出的这一“极”,却并不会因此而失去其重要性。大革命的爆发并不意味着资产阶级在法国的茁壮成长,而是它漫长“难产”的开始。托克维尔之所以在大革命爆发半个多世纪后还要回首“旧制度”,正是因为绝对君主所遇到的困难后来的统治者一样会遇到;尤其在资产者登堂入室成为一个施行统治的“资产阶级”之后,他就必须像他曾经的敌人那样(甚至更为坚决地)与自己展开搏斗。而他所采取的绝大多数手段都借用了绝对主义国家的制度外壳,甚至包括它的精神与内涵。因此,波旁王朝的捐官制度,不仅有助于我们从源头上理解绝对主义国家作为过渡政体的性质和变化,还为我们反思和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规训提供了案例和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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