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美丽乡村风貌塑造的探索与实践
2020-01-07陈戈辉
陈戈辉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 梅州 514021)
1 梅州市乡村建设情况
近年来,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梅州市农村风貌提升与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村庄自身发展过程中,部分传统民居因不适应现代生活方式的需求,遭到推倒重建;古树名木被砍伐、自然溪流与河道被填埋或裁弯取直,有历史韵味的祠堂、宗庙被拆除,客家山村的原始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资源的完整性正在被逐渐吞噬,代表城市审美取向的景观与建筑形式广泛渗透进入乡村,致使乡土景观与村庄文脉出现断层,历史建构逐渐消失,乡村风貌杂陈无序。
2 梅州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风貌塑造的探索
2.1 提升村庄建筑
梅州市乡村建筑现状问题主要包括设计缺失、缺乏特色、风貌凌乱、年久失修等。对此,首先,乡村新建建筑与整治提升都必须遵循规划引导,新建建筑布局在满足《梅州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同时,强调“形制统一、风貌协调”,打造具有客家特色的宜居建筑。例如,在建筑色彩方面,客家传统建筑以素雅朴质的白、浅黄为主色调,新建建筑可以在色彩方面进行丰富,但其整体色调应保持协调一致。其次,建筑形制秉承客家传统民居的建筑风格,凸显传统客家建筑元素特征。做到:顶戴冠、门有廓、屋有名、突出山墙、白墙黛瓦等;最后,乡村建设应就地取材,如竹、木、砖、瓦、石等来装饰建筑立面,保证“结构科学、造价经济”的同时,选材用料应与客家乡村风貌相吻合,既体现客家传统建筑风格,又考虑到现代建筑需求。
2.2 美化村庄环境
美化村庄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绿化空间等内容。其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环境整洁有序,主要包括村庄道路、环卫、电力电信等设施在不影响其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前提下具有一定创意,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相统一,不能以破坏乡村环境为代价进行建设;其二,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景观与场地设计,因地制宜的进搭配乡土树种、景观小品、利用乡村随处可见的材质,如:瓦、罐、坛子、石磨等,与当地民俗民风相结合,与周围环境以及功能相结合,打造成“绿化+场地+材料+情感”的乡村艺术展示空间。
2.3 改善周边环境
改善与利用村庄周边资源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具体来说包括四大方面:(1)山地林地:对周边山林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因地制宜种植乡土特色植物,利用林下资源发展经济。(2)滩涂湿地:清理湿地排污口,防止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清理水面垃圾、杂物等;增加植被覆盖。(3)河流水系:加大清理力度及水系疏通,增设灌溉、排水沟渠,修缮或新建排污管道,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卵石、条石、叠石、木桩、草皮等形式,合理搭配植物种植美化驳岸,同事考虑场地大小,选择合适的构筑物。(4)田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生产设施,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可游、可玩、可食、可憩的美丽田园。
2.4 发展民俗文化
梅州乡村地区具有众多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受多元文化的影响,民俗文化核心竞争力受到冲击,由于文化产业在乡村产业体系中属于弱势产业,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因市场需求降低,加上传统技艺本身过于复杂,学习周期长,传承人数量少且后继无人等因素,引起文化断层,致使一些传统民俗、传统技艺没落。在民俗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首先,民俗文化不能盲目照搬,要本着激浊扬清的基本原则和态度,使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统一;其次,结合梅州当地优秀传统民俗、技艺等,应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对内提升乡村文化氛围,对外提高乡村文化宣传。通过对传统民俗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和整理,推动民俗文化与教育、旅游、乡村建设、扶贫等深度融合,让民俗文化成为展示梅州乡村魅力的重要亮点。
3 梅州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保障
3.1 健全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尽快出台梅州市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优化报建流程、加强批后管理等,严格执行农房“按规划选址、按规划设计许可、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和“四到场”制度(即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做到审批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建房名单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确保新建农房依法依规建设。
3.2 建立全面的技术体系
建立一套全要素乡村风貌设计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乡村建筑风貌引导,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其一,推广“市乡村风貌指引—村庄设计—农房设计”的三级乡村设计体系,从市乡村风貌指引到村庄整体设计再到房屋设计,能够极大的提高乡村建设的开展效率。其二,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梳梳理对乡村风貌造成不良影响、严重不符合地域风貌要求的要素和案例,并制定出完善的应对策略。其三,将多种管控要素融入到乡村建设许可中坚持“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明确将农房地块位置、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建筑安全等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素纳入规划建设规划许可内容。
3.3 建立完整的行动计划
在建立行动计划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其一,鼓励村民参与到股权管理中。对于乡村建设工作而言,离不开当地村民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可以鼓励村民将闲置的耕地、林地、荒地等作为股份,增加村民财产性收益。其二,打造一条特色的风景线,体现客家特色的梅州乡村风貌带。其三,整合阴那山、五指山等旅游景区周边及南粤古驿道、万里碧道沿线的民宿、田园农庄、特色精品村等项目建设,连线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客家乡村风景画廊。
3.4 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
有关部门要在积极制定监督机制,并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在遇到重大问题时,要立即对其进行解决,保证乡村建设工作可以顺利完成。另外,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干部使用和选拔必须做到“能者任之、劣者淘汰”。
3.5 建立健全投融资渠道
乡村建设中资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可以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到这项工作中,解决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有效缓解当前的资金压力。
4 结语
梅州乡村地区有着丰富多样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精彩多元的地域文化特色,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和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工作的逐渐深化,乡村风貌的塑造提升日益成为各级政府和城乡各界关注的焦点。应结合梅州实际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并进行更多探索,将各项具体工作有效落实。相信随着农村工作不断发展,梅州美丽乡村建设将会取得更多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