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的远
2020-01-06余明静
余明静
1.如果可以一直逃
我遇见郑思远的时候他正在画图。
少年坐在斑斓的阳光下,树随风而动,带着光影如跳舞般旋转。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米色T恤,上面沾满了颜料。似乎察觉到身后有人,他扭过头看我,深色的柔软的头发挡住了半只眼睛,笑得人畜无害。“哟,你是苒苒吗?”他说。
我点头,问:“你是郑思远?”他笑着,眼睛微微眯起,里面像是有光。
“我觉得,我们像在对暗号。”他这样说着,像个孩子。
我跟他不熟,真的。他是我爸的学生,从很小就开始跟我爸学画,我仅在小时候见过他一次,那时他肉嘟嘟的,留着西瓜头,像个糯米团子。而后我爸和我妈领了绿本,我被判给妈妈。我们娘俩一道去了福州,算算也有十多个年头没回北京了。然而他一直跟着我爸。
“那么多年了,怎么就突然回来了?” 郑思远快速地收拾着画夹,雪色宣纸上绽放着几朵淡雅的花。我注视那些花许久,才回过神道:“啊,嗯,当年我妈跟老爷子领绿本的时候忘记坑他一把……我的户籍留在北京,在福州上学借读费太贵,倒不如回来。”
他没有再回话,收好了工具,柔软的头发垂下来挡住大半边侧脸,阳光深深浅浅地落在他的身上,好似亲吻。
真是一个被神眷顾的孩子。
“嗯,我们回家吧。”郑思远极其自然地接过我手上的行李箱。行李箱的小轮子轧在地上发出嚓吱嚓吱的声音。他称那为“家”,那个我离开了十余年之久的地方。
我总觉得,他才是我爸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那个男人局促不安地笑着,带些讨好的意味,双手不安分地揉搓着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嗯,苒苒回来了呀?车上累吗?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东西?”他问了很多,唠唠叨叨。
我始终有些排斥他的关怀。父亲的关怀永远没有实质性,正如他问了那样多,但为我接风的却不是他,而是郑思远。我一直想问他,那些看似关切的话语表情是否只是假装出来的。否则,为何我与妈妈踏上列车的那一刻,妈妈看遍了车站的人群却未寻到他……
爸爸,是否你爱你的职业,你的郑思远,永远胜过爱我和妈妈。
许是郑思远见气氛怪异,抓起我的手对爸爸说:“老师,你先歇着,我带苒苒去四环逛逛去。”不等我爸回答,他已拉我跑出门去。
郑思远的头发被风吹得扬起,我跟着他疯跑,有点想哭。
我不知道那条路究竟有多长,不在乎周围的人或羡慕或感慨或惊异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如果可以一直这样,逃到地老天荒,该多好。
2.最熟悉的陌生人
第二天我是被车铃声吵醒的。郑思远坐在浅蓝的自行车上,挎着黑色的单肩背包,扬起头冲我招手。我冲他咧了咧嘴,跑去洗漱。
我打开门的时候他倚在车上喝酸奶,他咬着吸管,头低着,头发软软地垂着,皮肤白皙,可以看到他颈间淡青色血管。
“喔,上来吧。”他把酸奶袋子扔到门口的垃圾桶里,拍了拍自行车后座,笑起来,嘴角有浅浅的梨涡,“老师今天有画展,让我代送。”
我点头,一言不发地上了车,似乎习以为常。
“早饭吃什么?馄饨饺子小笼包米线拉面?”风有些大,他的声音被吹得破碎。
我白了他的后背一眼,说:“豆浆油条。”郑思远沉默片刻,肃然道:“老北京,够霸气。”他和我将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他长我两岁,高三。其实我不喜欢这个人,尽管我只见过他几次。唔,正如我讨厌艺术一样讨厌他,他们抢了我的家。
以后的几天仍是他在接送我,推着自行车站在我家楼下或学校门口,喝着酸奶。在学校中我与他全然没有接触。他的教室在五楼,而我的教室在一楼,不可能轻易走上一百七十三级台阶去找他。
班里的很多人都叫我安苒,未免太过亲昵。同桌总是揽着我说:“安苒啊,这就叫作自作孽不可活。”她嬉笑着的脸骤然严肃下来,学着开学那日我自我介绍时的樣子说道:“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安苒。”她稍稍停顿一下,又叫了声郑安苒,随后伸着手来捏我的脸说:“郑安苒,你当时把自己的姓念得那么小声,把安苒念得贼大贼大的,别人都以为你姓安。”
我不置可否地笑着,拍掉她的手。
安是跟了我四年的,父亲的姓氏。郑是母姓。也没有什么错。
社团招新的那日,我看见了他,那个少年坐在人群中的椅子上抱着木吉他,低声唱着苏打绿的《小情歌》,穿白色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露出瓷白色的小臂,仿佛笼着全世界的光芒。同桌扯着我说:“安苒安苒,你看那个人,是高三理重的学长,美特呢,好厉害好厉害,我们入社吧。”
间奏的时候他抬起头,几近本能地望向我所在的方向,突兀地笑了,动了动嘴唇,没有人听到他在讲什么,可是我知道,他在说,苒苒。
我反握住同桌的手,说:“好啊。”
在喧闹如斯的地方,似乎只有这两个字穿透伴奏声、叫喊声,似乎这世界只有我们是主角,其他人皆隐没于黑白。
断断续续地从同桌那里听到关于他的事情:比如他是一中唯一的美术特招生;比如他的地理每次都是年级第一;比如他是一中的校草;温润如玉,比如他待每个人都极好,无论是谁;比如他是安子矜的关门弟子;比如他的名字叫作郑思远。
很多。
到现在才发现,我一点也不了解他,正如他不了解我一般。相处如斯一个月之久,我们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似乎招新只是个邂逅的引子,我和他在学校里碰到的次数越来越多,偶尔他还会站在班门口等我。很多人问我他是不是我的哥哥,我说不是,朋友而已。或许不能叫作朋友,而应该说是父亲的学生,这样更为准确。
月考一共考了八门学科,我有五门挂了红灯。他拉着我去了城郊的麦地,那样金黄的世界里,他说,苒苒,我当初可是有七门红呢。我问,你没红的是什么。他大笑着,极为自豪,当然是地理啊地理,我最爱的地理。
我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喜欢地理,他是一个天生不安分的孩子,渴望逃离。他曾说他叫思远啊,思远思远嘛,远行。我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说,郑思远你别嘚瑟,你爸妈一定会剥了你一层皮的,一定会的。
3.少年如静谧的毒
次年元旦,他站在台上唱陈奕迅的《十年》,大礼堂漆黑如夜,只有一束微弱的光笼在他周身。他半阖着眼睛,目光散乱地看向前方,头发墨黑,柔软服帖,一袭棉质白衬衫,深色纵纹牛仔裤,皮肤如上好的羊脂玉。郑思远并不是那种好看到惊艳的男生,如今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被冠上“校草”的名头。那个被光芒笼罩着的低声歌唱的白衬衫男生,宛若人间神话。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他转过身,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下台,有一瞬间我觉得我会再也找不到他,他那么远那么远,隔了千万人,苍白了背影。
我越来越爱坐在那一大片麦田中发呆,郑思远要准备国家美术大赛,无暇管我。偶尔有一次他说,苒苒,你像极了狐狸。
我问他,是阿狸不?他丢给我一记白眼。
五月末的时候他上了飞机,我没有去送他,一个人坐在麦田里听陈奕迅的《十年》,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当年的父亲并非不爱,而是太害怕分别。
郑思远去寻他的远方了,我留了下来。
高二的元旦我登上了他曾站过的舞台,唱杨丞琳的《带我走》,很决绝的一首歌,如火般热烈如沫般脆弱。
终于还是在心里刻下了那个少年的影子,他低下头笑的样子,温润了我的整个生命。
依然记得,那样明媚的春天,那个头发柔软的少年如某种静谧的毒,慢慢扎入全身每一个细胞。阳光深深浅浅落在他身上,好似神的洗礼。
4.远方有多远呢
我写了给他的第十八封信。临近毕业的时候,我说——
郑思远,北京的现在是下午两点十三分,英国的你在做些什么呢?也许在刷牙洗脸,也许正乘地铁去往学校,也许在喝你的酸奶。你爱极了酸奶,嗯,每一次见到你都会见到它,我偷偷喝过一次,味道不怎么样——至少我这样觉得。
你终究还是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时间的洪流里摸爬滚打,真是过分得可以。我爸说你的爸妈是地质学家,常年大江南北闯东闯西,你自小一個人长大。他说你继承了他们的血液,那种不羁与向往远方,是谁也无法束缚的。
郑思远是天生的浪者,而郑安苒注定无法束缚。
就像这样,你去你想要去的远方了,是我无法抵达的远方。
你一定是忘记了,有那样一天,你站在教学楼楼顶对我说你的向往,最后你问我,苒苒,想不想一起走?我问你是不是包吃包住包买单。你说,嗯。然后我说,带我走吧。
想去看一看你的远方,那里是否有美丽的山水,是否有灼目的阳光?可是你一定不知道你的眼中总燃着一缕火焰,是漂泊者的象征,是不愿被束缚的象征。
我想我一定会成为你的负担。
喔,我看到你那幅叫《苒苒》的画了,突然发觉你说的没错,我像极了那只狐狸,被驯养的狐狸,那个可怜的孩子成日坐在她的麦田里等她的小王子,可是小王子去找他的玫瑰花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她到不了。可是叫作郑安苒的狐狸更像个傻子,她甚至不知道那个小王子有没有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驯养,蠢得冒泡。
我记得我问过你什么叫作远方。你说,我们永远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我问你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去。你说因为想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在等着自己,会比较幸福。可是你不知道,在你出发的地方,同样有一只狐狸在等你,她不优秀,她不耀眼,但是她在等。
一直一直很想问你,你对我那样好,是因为我是父亲的女儿,还是因为你的温润如玉,待每个人都这般好。但后来想想,却觉得没有意义了。
人的记忆细胞每七年会更换一次,所以总有一天我会忘记你的吧。那个在笔记本上写满了“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的女人也改嫁他人了。沧海桑田,关于你的记忆,我也能一片片撕下来,葬在时间的坟冢之中,永不开启……
我把那封信折好,一如既往地撕个粉碎,交给风。那些碎片如惨白的蝶,挣扎、坠落。它们永远飞不过那般广阔的海,它们不敢,和郑安苒一样是胆小鬼。
桌上是一幅油画,女孩坐在金色的麦田之中,缩成小小一团,目光空洞虚无。
她等的小王子不见了。
他去了她到不了的远方。
嗯,远方有多远呢?
我们永远到不了的地方,叫作远方。
唔,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啊……大概是因为,想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在等你,会觉得很幸福吧。
(指导老师: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