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资源观的民间传统体育开发与利用
2020-01-06王小娟许慧敏
王小娟,许慧敏,黄 晓
(1.浙江工业大学 体育军训部,浙江 杭州 310014;2.浙大城市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1]。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等相关文件,具体落实“健康中国”国家新战略部署,提出“实施全民健身行动”[2],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普及体育健身文化知识,增强健身意识。
建设全面、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是农村体育,向来都是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题。国家早在“十一五”规划中就提出:“保护发展民族民间体育。”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平台。……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3]。民间传统体育在乡土社会有传统、有根基、有延续,与现代主流的竞技体育项目相比,作为一种公共供给产品在乡土农村的推广会更有优势。因此,开发民间传统体育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特别是从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与乡土文化结合的角度,挖掘和开发利用适合农村特色和农民特点的民间民族体育项目,将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应用于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践,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方向。
一、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分类
(一)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内涵
《辞海》中关于“资源”一词的定义是:“一国或一定地区内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的总称。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类。前者如阳光、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等;后者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以及经过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4]。而对什么是“文化资源”,《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并没有给出界定。有学者认为“文化资源就是人类劳动创造的物质成果及其转化,是具有人文和传统价值的一类资源”[5]。也有的学者认为,文化资源就是人们从事文化生产、文化活动所必需的可资利用的各种文化生产要素[6]。本研究认为,“文化资源”是指可供主体开发和利用于从事文化生产、文化创造并进行文化社会服务的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总和。
中国民间传统体育包括汉民族和少数民族的民间传统体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据《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记载:少数民族民间体育有676项,汉民族体育301项,总计977项[7]。打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名册,如同翻开了一部民族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充分体现了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文化底蕴与智慧结晶。“作为民族文化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民族体育文化是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继承和积累的精神层面的文化资产”[8]。民间传统体育文化属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因此,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是指一切可以利用的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要素,被开发利用并转化为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产品(包括公民自我开发的产品),能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公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各种资源要素的总和。
(二)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分类
民间传统体育文化从项目数量、种类上来观察,不仅是一种体育项目,更是一个类别,一个集合。如果从资源分类的角度来考察,每一个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都有其独特的起源、脉络及其技术的传承体系。从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角度来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种资源类型:
1.项目资源。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各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资源。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更是应该利用自己的地域特征优势和特色自然资源,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开展相应的特色体育公共服务,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开展广场舞、排舞类、趣味性项目等健身活动;在水乡地区开展各种龙舟活动;在山川地区开展登山活动;在北方利用雪地资源开展滑雪、溜冰等项目;在辽阔的草原地带开展各种骑术、射箭、叼羊等传统体育活动。总之,我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能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充足的、最重要的资源。
2.人文资源。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通过文化的创造,留下来的、可以供人类继续发展的文化基础,就叫人文资源”[9]。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原国家体委牵头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民间传统武术的挖掘整理工作,对民间传统武术的项目、兵器、拳谱、古籍文献、武术故事、传说、武德习俗等相当广泛的内容进行了彻查,成果颇丰。在此基础上,后续应当进一步加强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打下良好的人文资源基础。
3.人力资源。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必须要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一方面,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尤其需要关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生存状况,要及时给予他们必要的扶持,对于他们所具有的体育技能或体育历史记忆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对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播者、公共体育服务的参与者,应当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尤其是要发挥基层体育骨干和体育能人的带头作用。
4.财政资源。在我国农村体育事业经费较为缺乏的情况下,开展民间传统体育公共服务,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尽可能高效地配置并发挥效用。可采用“中心行政村—近郊自然村—远郊自然村”以点带面的模式,集中区域有限的财力,拓宽体育活动经费来源。利用中心行政村落在经济、交通、人口数量、政策等区位条件方面的优势,集中开发利用具有广泛适应性、对场地器材要求较低的、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体育资源。定期组织开展民间体育赛事,进而打造出中心村落的龙头带动作用,带动近郊自然村、远郊自然村的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共同开发。同时,加大对农村体育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更多的财政资源。
二、民间传统体育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优势
当下我国正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从更深层次上讲绝不仅仅反映在社会、政治、经济之间的协调运转和社会成员利益的分配,它同时也包括文化的繁荣与和谐,当然也包括社会成员平等、和谐地享有体育文化的权益。因此,发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构建新时代民间体育文化模式,对于以上两个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价值。
(一)从民间传统体育的文化历史性来看,更具有人文基础
农村体育文化形成有其背景的特殊性,其生长环境与城市体育文化有所区别。因此,在农村开展民间传统体育服务,有着现代体育所不具有的条件和优势。民间传统体育在广大农村有传统,有根基,也有延续。如经过人民群众长期实践与传承, 我国乡土社会中形成了一系列如武术、舞龙、舞狮、赛龙舟、斗牛、斗鸡、摔跤、赛马、放风筝、围棋、象棋、秋千等区域性、民族性体育项目和民俗体育[10]。这些项目蕴含着基层人民大众的人生追求与价值观念、思维模式与认知方式等深层的文化心理内容,也长期伴随着农村群众的生活。因此,挖掘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有着良好的人文基础。
(二)从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特点来看,更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
人们通常认为,体育就是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跑步等现代体育项目,而往往忽略民族体育项目。尽管现代体育相对于民族体育而言,其先进性、科学性、竞争性等越来越被人们深刻地感受和认识到,但现代体育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场地设施、器材的要求比较高,这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均资源短缺的现实来说,大部分农村地区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但如果从农村社会实际出发,不拘泥于现代体育概念的束缚,把目光投向农村地区的民间、民俗传统体育活动,就会发现这些体育项目都是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历史长河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并已完全融入农民的生活,成为他们重要的、新的文化生活方式。根据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特点,民间传统体育作为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范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因而,兼具休闲娱乐和健身作用的民间传统体育形式,更能与农民的生活相融,更容易被农民认同和接受。充分开发利用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不仅是现代体育活动内容的重要补充,更成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可行和有效的主要途径。
(三)从乡土文化的条件来看,更具有内在生命力
民间传统体育从乡土文化的条件来看,其优势还在于:一是具有代表性,是广大农村地区典型的文化形式之一。中国的56个民族,几乎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一项或多项传统体育项目。二是具有适应性,这些丰富多样的民间民俗体育活动,能适应不同性别、年龄层次和身体情况的需要,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兴趣爱好进行选择。三是简便易行,不受时间、季节、场地器材等条件限制。广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内在生命力,给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创造了优势条件。因此,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具有农村乡土体育文化资源特征的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的挖掘开发与利用,更具有合理性、合适性。
三、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
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显然离不开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学者研究提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原则为:“保持原汁原味的开发原则;科学的开发原则;符合市场需求的开发原则”[11]。但除了这几点原则外,为了保证能充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文化为先”原则
坚持“文化为先”的原则,就是在开发利用民间传统体育运用于公共体育服务时,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民间传统体育的文化根源和本质,尊重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内涵特性。其次,开发民间体育文化活动时,要尊重所在地域的民风习俗。在民俗中形成的体育活动,正是因其民族固有的民俗,而成为该民族精神信仰的载体,一旦脱离这种民俗文化背景,就失去了其特有的文化属性,也就失去了文化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最后,坚持“文化为先”的原则,在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时,还须做到正本清源,尊重历史,充分发挥文化历史资源和文化母体的效能,使我国民族民间体育传统文化之精华发扬光大。
(二)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传统体育的原则
我国地域宽广,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具有浓厚的原生态色彩,在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均展现出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独特的区域色彩”[12]。如齐鲁体育文化、荆楚体育文化、吴越体育文化、秦晋体育文化、巴蜀体育文化、岭南体育文化等。在历史长河中,它们用一种独特的文化语言形式,诉说着各族人民的生活、习俗、智慧和追求。由于各个地域在人文资源储备、自然环境、民风民俗、经济发展水平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因此,开发利用民间传统体育进入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无须追求统一模式,应当结合当地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和实际情况及条件,考虑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只有因地制宜,发展各民族、各区域的特色和优势,才能事半功倍,这也是对本土文化的自觉和自信的表现。
(三)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的原则
保护是开发利用的保证、基础和前提。没有保护的民间传统体育开发利用,只能使传统的体育文化资源在开发中变异,在变异中丧失文化的民族性、传统性。而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传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使之得到更广阔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保护性开发”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此外,对于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不能因循守旧,而应与时俱进。既要保持并发扬其固有的形式,还应在传统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变化,给古老的民间体育文化注入新的生命力。因此,开发不同的民间体育项目,应妥善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创新开发的关系。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民间体育传承者乃是民间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活态载体和核心。由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深刻,因此,“它的传承不像现代体育那样可以通过完整的课堂教学来实现。师承制和师徒制往往是民间传统体育一个重要的传承方式”[13]。所以,对于民间民族传统体育的优秀传承人,必须要加以尊重并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同时,民间体育文化的开发和利用也理所当然地离不开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因为这些文化资源原本就是他们的先民创造出来的,只有群众自身的参与意识增强了,对自己的文化开始珍视了,这样的文化资源才算是真正开发出来了。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从村民的实际需要出发,满足农村人民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
四、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关于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径,较多集中在与旅游融合开发利用的研究方面,诸多研究着重论述了体旅融合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路径。用文化的手段保护文化,是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的基本手段[14]。因此,从文化的角度来探索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开发利用的路径,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加强对各地区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的搜集和整理
深入开展民间传统体育资源普查。地方政府应拨出专项经费,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普查小组。要在以往对民间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有特殊社会文化价值的民间体育形式加以寻找搜集。不仅要统计出项目数量、名称、流传情况等外显的信息,而且应借助地方学者,尤其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工作的学者的力量,深入探究这些体育项目背后的历史文化渊源,并在这一环节基础上,努力通过对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蕴含的价值和意义的挖掘,特别是对地域风情、祭祀祈福、民俗信仰等的审视、整合和建构,刻画出新的传统体育文化的面貌。
(二)重建乡村公共体育文化空间
要充分挖掘和提升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力。当下农村原生的公共文化空间主要表现为庙会、集市、村委会、宗族祠堂、节庆、红白喜事现场等。要重视这些最受农民认同的、影响力较大的文化空间,积极利用并注重开发其新的社会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民间传统体育传播的重要空间和载体。尤其村委会要积极利用集市、庙会、节庆等节点,引导体育健身文化的开展,对其中的娱乐、演艺活动,要增加融入民间传统体育形式,不断创新开发民间体育的新举措。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还应建设、拓宽农村文化广场、篮球场、棋牌室、农民书屋等现代公共文化空间,从而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的人文素养和体育意识,增强村民的凝聚力。
(三)发挥民间体育能人的治理作用
“体育能人”是指那些在体育的某个方面有着一定的特长,有长期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热心群众体育健身事业的人。他们体育技能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威望,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还具有较强的公益精神。理论上讲,一个村文体能人数量的多寡,与这个村的幸福指数、经济收入水平等应该是正相关的。任何一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有效性,都与从事服务的人有关,特别是在我国农民体育健身意识、文化素养都不高的情况下,文体能人的策动与技能传播更有其特殊的作用。因此,政府应重视培育农村体育能人,发挥其作用,带动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乡村体育健身活动。
(四)加强对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
政府应该支持新闻媒介加强宣传民族体育文化。依靠现代传媒的力量,积极搭建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的宣传、交流平台,扩大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影响力。像奥林匹克运动会,很大一部分内容同样是来源于古奥运时期的民俗民间体育。我国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认为,古奥运会属于民俗文化,并且它为发挥古代民俗文化资源的现代化效应树立了最高典范[15]。要加强民族民间体育文化对外交流。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丰富的民族体育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瑰宝,也是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对外文化交流不能只靠文字形式,还要靠各种各样诸如艺术的、音乐的、体育活动的新形式,让世界了解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本就是一个可以讲述‘中国故事’的‘世界语言’”[16]。
(五)加强对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教育、培训与推广
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与教育系统结合,进而开发和利用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也是“体教结合”的应有之意。如河南登封、河北沧州、福建莆田、广东佛山等地区,都将各自的代表性武术列为中小学必修课。还有很多地方将舞龙舞狮等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引进到大中小学校,十分引人注目。通过学校教育,能使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得以保护与传承。除了学校教育系统外,还要发挥村委会、村社会体育组织、村体育能人和骨干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普及推广民间传统体育文化。
(六)将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法律保障
适当的时候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从立法上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增设关于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方面的具体条款。各地区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的关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法规细则,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开发利用纳入到法律保障体系中,确保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得以保护传承。
民间传统体育不仅是一种体育资源,更是一种民族文化资源,具有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价值。对其进行有效开发,能将它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行为。民间传统体育以其适应性广、娱乐性强、投入花费低等特点,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具有先天的乡土生存优势,在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是一个很好的内容选择。政府应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新形式,促成各种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性转换。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中,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推广传统体育项目,有效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计划,更好地推动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