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
——副中心城市建设背景下
2020-01-06易雪琴
易雪琴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城市与环境研究所, 郑州 450002)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城市是文化的重要承载空间,城市形象的显性化标识及城市精神来源于城市文化[1]。河洛地区孕育出的河洛文化,是黄河文明的核心和源头,是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地处河洛中心的洛阳,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都处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共河南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支持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引领全省发展的“双引擎”,洛阳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与中原城市群主中心城市郑州及其他区域副中心城市相比,洛阳自身能级明显不足、引领辐射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深入系统地研究如何将洛阳历史文化这一独特优势转化为新的发展动力和赋能通道,对于推动洛阳全力打造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和引领全省发展的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内在逻辑
(一)以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升文化软实力,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权
在全球化、城市化背景下,区域经济增长方式愈发趋同,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区域竞争不再局限于贸易、商业、技术、金融等日益趋同化的“硬指标”或政策、地缘优势,文化作为一种核心资源愈发成为比拼的关键性指标,文化的扩张、渗透与反扩张、反渗透以及对文化话语权的争夺愈发成为地区政治经济博弈的焦点[2],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影响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支撑和决定作用。洛阳有着很多城市不可比拟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通过保护传承弘扬洛阳文化,使这一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软实力,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力,进而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权,对于洛阳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至关重要。
(二)以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激活文化生产力,为打造“新引擎”注入强劲动力
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引领区域发展的“新引擎”,必须以较高城市能级为基础。经济能级是城市能级的核心组成部分,而较高经济能级需要有良好的产业发展作为支撑。当前,洛阳产业结构转变为“三二一”,但仍面临二产结构偏重、三产活力不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缓慢等问题。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文化旅游资源没有完全转化为发展动能,文化生产力没有被有效激活。通过保护传承弘扬洛阳文化,推动文化与科技、资本、人才等要素深度融合,打造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让洛阳文化特别是河洛文化“走出来”,让承载着历史记忆的文化遗址“活起来”[3],不断将历史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能够有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进而提升城市经济能级,为洛阳打造“新引擎”注入强劲动力。
(三)以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发挥文化引领力,推动主副中心城市错位互补发展
副中心城市旨在通过与主中心城市错位互补发展共同引领整个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阶段,无论是在全省还是中原城市群范围,洛阳远未能达到引领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功能要求。同时,洛阳还要面对郑州、西安两大国家中心城市虹吸效应的东西夹击,一定时期内在经济等方面很难实现赶超。要想尽快发挥副中心城市功能作用,洛阳就需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找突破口,通过放大自身独特优势实现与郑州错位互补发展,通过保护传承弘扬文化来放大洛阳这一独特优势,擦亮洛阳文化标志性符号和文化旅游靓丽名片,将洛阳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更好地实现洛阳与郑州的错位互补发展,有效发挥出洛阳文化引领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头部效应”。
(四)以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扩大文化影响力,形成开放引领发展新的赋能通道
城市的文化特质是其独特的吸引力所在。城市文化的传承发展对于提升全球吸引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综观世界时尚艺术中心米兰、“动漫之城”东京等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在产业发展、对外交往、城市形象宣传等领域扮演重要角色。北京、西安、开封、南京等国内的历史文化名城都将独特文化融入到城市定位中去,精心打造独特的城市文化名片以吸引海内外游客纷至沓来,通过文化旅游的双向交流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和开放水平。洛阳地处内陆,交通优势也不如郑州、西安等内陆中心城市明显,要想以开放为引领建设副中心城市,就必须厚植历史文化优势,通过保护传承弘扬文化,让文化交流合作率先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不断扩大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以此形成开放发展新的赋能通道,不断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的开放水平。
(五)以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增强文化生命力,塑造城市的内涵品质与独特灵魂
城市的历史文化渗透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形成其独特的文化肌理与文化底蕴。城市灵魂来自于城市文化,城市形象需要文化来塑造,城市精神需要文化来滋养,城市建设需要守住城市的文化根脉,留存城市的文化记忆,打造城市的“文化印象”。如果没有将历史文化底蕴融入到城市建设发展中去,那么城市就会因为缺少了内在精神支撑而失去“灵魂”进而导致“千城一面”。洛阳建设副中心城市,就必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统筹好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处理好硬件建设与人文环境的关系,尊崇时间的力度,把地域文化元素融入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强化文化熏陶,传承城市古韵,涵养人文精神,真正使古老历史文脉成为流淌着的现代城市魂脉,让洛阳这座城市更有气质、更具品位、更富魅力。
二、洛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现实考察
(一)现实基础
洛阳文化遗产高度富集,文化资源年代久远、种类繁多、内涵深厚。全国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洛阳共有可移动文物42万件(套),占河南省总量的23.7%[4]。截至2019年底,洛阳的博物馆、全国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达到77个、51处和115处,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共3项6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洛阳文化中的河洛文化印记最明显,基本形成了从滥觞、形成、繁荣、衰微再到逐步复兴的历史脉络。有学者认为河洛文化是黄河文明中具有本源性、先导性、核心性、主体性意义的组成部分[5],具有国都文化、根文化、大一统文化三个最明显的特征[6]。还有学者归纳出洛阳历史文化十大亮点,即“文化根脉、民族圣地;天下之中、文明原点;多姓源头、客闽祖地;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运河中心”[7]。与此同时,洛阳有着“古都之最”的美誉,建都历史有着建都早、时间长、朝代多、连续性强的特征,先后有多个政权在此建都,或迁都至此,或作为陪都。其中,二里头夏朝都城遗址考古开创了迄今所知能称之为“中国”的最早的王朝、宫城、大型宫殿式建筑群、青铜礼器群、车辙痕迹等众多“最早”的历史考古发现[8],在夏商王朝分界等关于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形成及其早期发展的探索研究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历史地位[9]。
洛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洛阳围绕“中华源、黄河魂”主题,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时代价值,加快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品质量和消费品供给水平,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条,持续办好“两节一会一论坛”(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中原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世界古都论坛)等,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改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文化旅游产业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19年底,洛阳有A级旅游景区82处,其中4A级以上景区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各类住宿设施达到5 000余家,其中星级酒店48家、乡村精品民宿47家;现有旅游集团企业5家、国际国内旅行社98家,导游工作人员超过3 300人,旅游从业人员达到70万人;形成河南万景祥特产开发商城、龙门古玩城、洛阳文博城、丽景门市场等10余个旅游购物市场,发展了以生产牡丹瓷、牡丹画、仿唐三彩、竹编等十大系列工艺旅游商品为主的生产(销售)企业301家。2019年,接待游客达到1.4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 321.02亿元,比2018年分别增长7.3%和15.0%。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文化遗产家底不清。洛阳文化遗产分布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截至2019年底,遗址区和历史街区保护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2%,大遗址保护范围占规划区面积的13%以上。尽管现有可移动文物保有量家底梳理较为清楚,但总体来看全市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尚不完善,多数县区文化遗产保护存在明显短板,文物保护基础较为薄弱,特别是古建筑维修保护覆盖率不高,对于类别认定尤其是濒危文物认定水平不够,多数文物保护单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规划,还未形成相对完整清晰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二是文化传承创新不足。现阶段文化遗产大多停留在对大遗址、重要遗址遗迹等单纯保护展示的初级阶段,对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程度不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展示不够深入,部分非遗文化面临传承艰难甚至失传的严峻挑战。文化遗产资源的体验性、互动性不强,精神文化深层面的东西难以转化为雅俗共赏的文化旅游消费产品,缺乏能够有效“打动人心”的产品、载体或者文化记忆空间,文物、遗产、古籍、文字、技艺等没有“活起来”,人们对文化遗产乃至文化遗产所在地的认知度和融入度仍显不够。
三是文化弘扬境界不高。对洛阳河洛文化中包含的根源性、主干性、独特性的文化内涵及其时代价值挖掘不够,近年来还鲜有创作出能够代表洛阳文化的、耳熟能详的文化阐释研究作品或文艺精品,没有站在坚定文化自信的高度发挥出河洛文化对凝聚中华民族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的应有作用。文化旅游交流平台载体层次不高,已有的“两节一会一论坛”等文化旅游交流平台的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不高,导致洛阳文化缺乏吸引力、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文化品牌定位不准。洛阳有着如源头文化、元典文化、古都文化、根亲文化、牡丹文化、运河文化、科技文化、红色文化等众多文化资源,但是缺乏明显主线,文化品牌定位不明确,导致洛阳没有诸如北京的“明清文化”、开封的“宋都文化”那样的独特性、标志性文化品牌。作为“陪都”,洛阳也不如西安的“汉唐文化、长安情结”更具竞争力。尽管文化旅游“老三篇”发展较为成熟,但是“龙门石窟、关林”等洛阳文化名片始终不如北京的“故宫”、开封的“清明上河园”、西安的“兵马俑”等响亮,文化名片与城市的关联度、响应度也不高。
五是文化旅游融合不深。文化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文化旅游产业链条不长,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居多,文化旅游产业仍在产业链上游徘徊,大多停留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吃老本”这个层面,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整体处于“门票经济”阶段,未能有效创造出应有效益。特色文旅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缺乏高品位、高附加值、高集聚性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探胜游、商务会展游、研学教育游、休闲度假游、夜间游、美食游等高端复合型旅游不成规模、亮点不多,文化旅游二次消费比重偏低,综合消费水平低,文化旅游产业没有成为支柱产业。2019年,洛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6%,相比西安的7.9%(2017年)[10]、开封的5.6%(2017年)[11]存在较大差距。
(三)原因分析
一是顶层设计存在短板。一方面,由于文化资源过多,洛阳并没有从市级层面统筹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设计,导致近年来提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定位虽然较多,但缺乏精准设计和明确的主攻方向,无论是“老三篇”还是“新三篇”都没有形成有较强带动力的增长点。另一方面,文物保护和利用没有完全有效地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导致文化遗产保护与有效利用、传统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之间未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现代建筑元素与传统文化符号的融合度不高,农业、体育、文创、旅游等植入遗产保护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土地、建设、保护、民生、绩效考核等政策闭环。
二是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当前,洛阳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方面能力还存在明显短板。表现为设计开发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不多,文化旅游与科技、乡村、工业、会展等跨界融合创新力度不够,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较为缓慢,没有形成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文化旅游热点,导致文化旅游消费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消费潜力不能完全激发出来。各遗址公园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尤其是交通区位差、可视性、可读性不佳的遗址公园,参观人数较少,游客大部分都为从事历史文化研究、考古工作等方面的人员,丰富的博物馆馆藏资源至今无法形成如故宫文创产品那般具有影响力、成规模的文创产品,社会效益和公共教育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是要素支撑相对薄弱。从人才方面来看,缺少高质量、高层次的专业性人才,特别是文化遗产的维修保护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旅游市场缺乏具有市场创意、运作、经营的人才,旅游产业项目领军人物和团队紧缺,导游队伍参差不齐。从资金方面来看,古建筑维修保护工作资金缺口大,考古遗址公园大多数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产生经济效益能力较弱,运营成本高且普遍存在开放运营效果不佳的情况,每年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地方财政负担较重,急需进一步吸引多种力量搭建资金平台,使遗址保护撬动发展、驱动发展,同时以发展反哺遗址保护。
四是体制机制没有理顺。洛阳的文物、遗址公园、文化旅游产业等分属文物局、城管局、宗教局、文化旅游局等部门。部门条块分割严重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全市县(市)一级除偃师市外,大多都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大多数景区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单位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不分,严重依赖财政支持和“门票经济”,大多数博物馆受体制限制,创新积极性不高、开放意识不浓,不敢向社会资金大规模开放,无法开展如研学旅游等既能传承展示弘扬文化又能带来盈利的活动。部分可开发转化为优质旅游产品的文化、文物资源处于单打独斗状态,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现有旅游企业大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在融资、开发、运营、旅游特色产品开发等方面优势不明显,特别是缺少像曲江集团、宋城集团、横店集团等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性、创新性的现代龙头企业或综合性的文化产业园区。
5.配套服务功能不强。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旅游、交通等公共标识系统等“硬件”基础偏弱,城市旅游功能未与国际接轨。比如,在游客服务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游客集散中心、高端酒店、标准化公厕、中外文标识、大型停车场、自驾车营地等现代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旅游始发航线、车次少,特别是现有机场的国际航线少,国际通达性不强阻碍了国际市场的拓展;旅游服务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比较滞后,还未形成智慧景区、智慧票务、智能信息咨询中心、游客集散和热点控制平台、多媒体展示、免费WIFI覆盖等现代化信息化的旅游服务体系;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建设滞后,缺少集文创、娱乐、夜间旅游、美食购物等于一体同时又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综合体。
三、洛阳推进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具体路径
(一)完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
加快完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全面提高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能力和利用水平,打造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一是提升文化遗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加强全域文化遗产动态预警监测,加快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可视化进程,完善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构建层级分明、结构合理的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同时逐级开展文化遗产等级申报、认定以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积极争取更多话语权。二是分级分类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快完善遗址遗迹遗存保护开发补助政策和补偿制度,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模式,以大遗址保护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加快推进大遗址的考古发掘及保护利用,加强对其他重要遗址遗迹、建筑设施、历史文物保护利用,完善红色文化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快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制度、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及认定制度,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建设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三是加强城市特色历史文化风貌的空间塑造。坚持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举,统筹兼顾遗址遗迹的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保护,加快文化修复和城市有机更新,对文化遗产密集、文化生态良好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民居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利用。
(二)创新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体系
创新文化遗产传承展示方式,提高文化遗产的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展示窗口和文化传承基地。一是打造洛阳独特的文明标识和文化地标。以二里头夏都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隋唐大运河遗址等重大文化遗产为载体,推动河洛文化与大运河文化、丝路文化融合发展,塑造洛阳“两河一路”独特的中华文明标识,提升洛阳元素在“中华母亲河”文化品牌体系的辨识度和影响力。二是提高根亲文化的传承展示水平。深入挖掘河洛文化、客家文化、姓氏文化等文化内涵,开展一系列能够体现“华夏之源、根在河洛”理念的文化活动,拉紧全球华人恳亲联谊、寻根问祖的文化纽带,把洛阳打造成为“河洛郎、归故乡”的精神家园。三是加强非遗的传承展示。依托公共文化场所、“互联网+科技+非遗”手段以及各类赛事、展览、节庆平台,开展各类非遗展示活动,打造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提高洛阳非遗可见度、辨识度和非遗文化品牌影响力。四是加快博物馆体系建设。加快各级各类博物馆、展示馆、纪念馆等场馆建设,构建主体多元、门类齐全、形式多样的博物馆体系,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一批数字博物馆,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博物馆的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三)健全文化价值弘扬传播体系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精髓,将文化精神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推动洛阳从“文化资源强市”向“文化强市”转变。一是提升文化研究阐释水平。发挥洛阳本地文化研究力量的主体作用,加强与中国历史研究院、国内外古都历史文化研究机构等的交流合作,加大对洛阳元典思想和考古遗址的研究力度,形成一批研究早期中国文明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同时加大河洛文化优秀出版物编纂力度,更好地展现洛阳历史文化时代价值,对内植入具有国民特色的教育体系,对外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二是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生产机制,打造一批富有观赏性、艺术性、思想性的文化艺术精品力作,努力提高洛阳文化产品的市场吸引力。三是提升教育研学旅行品牌效应。依托元典思想诞生地、遗址遗迹、革命纪念馆等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开发一批研学资源,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教育研学基地,叫响具有洛阳特色的研学旅游品牌。五是推进宣传推广方式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搭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的现代化载体平台,推动文化遗产展示进节会、学校、企业、社区、园区、景区以及上云端。
(四)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体系
进一步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洛阳文旅的吸引力、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一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升战略,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和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生态、科技、会展、养老等融合创新,提高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和附加值。二是设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坚持全域统筹、串点成线、品牌引领的理念,以时间线策划推出洛阳半日游、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节庆游、季节游等时间线路,以内容线策划推出如华夏文明探源、博物馆研学、河洛山水生态、户外运动休闲等主题线路,从而有力彰显洛阳底蕴深厚、多元融合、包容开放、秀美大气的文化特质。三是提升文旅消费产品供给水平。把握文旅消费的新要求新趋势,深入挖掘文化旅游消费需求,培育更多“线上+线下”“日间+夜间”“传统+现代”的文旅消费产品,推出更多惠民措施,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四是培育文化旅游品牌集群。加快推进核心景区提质升级和深度开发,加快培育文化旅游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洛阳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集群,提升洛阳文化旅游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品牌中的竞争力。
(五)打造文旅对外交流合作体系
加强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强化洛阳文化的国际表达,促进洛阳文化的国际传播,扩大洛阳文化的国际知名度。一是推动文化旅游“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国际友城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内外文物保护机构、世界旅游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同时打造一批包含精品舞台艺术、优秀剧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方特色文化产品等适合对外交流的文化输出项目。二是推动区域旅游协同联动一体发展。积极联合黄河上下游、左右岸城市加强文化旅游合作,构建部门协同、多规合一、各方共建、齐抓共管的遗产保护管理格局,共同打造沿黄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三是加强文化旅游宣传和推广。加强与国内外旅游高端营销策划团队、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在线旅游商的战略合作,精准投放洛阳文化旅游广告和城市形象宣传片,策划有较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的事件营销活动,采取多种途径开展精准化全球推广活动,推出有吸引力的优惠措施,积极开拓入境旅游市场,不断提升洛阳旅游的品牌认知度和吸引力。
四、洛阳推进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编制洛阳保护传承弘扬文化、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重大规划,聚焦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隋唐洛阳城、隋唐大运河等大遗址保护,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等重点领域编制相应专项规划,提升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规划编制覆盖率,强化规划管理与推进,增强洛阳推进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协同性,为洛阳保护传承弘扬文化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强化各类专项规划与国家、省、洛阳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规划管理长效机制,为更好地争取国家或省级层面的资金、资源及政策支持创造条件,确保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形成优势叠加效应。
(二)加强项目实施带动
按照“规划统筹、项目集成、功能融合”的理念,聚焦文化传承展示、文化旅游产业升级、载体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谋划实施如二里头夏都大遗址文化公园、隋唐洛阳城国家文化公园、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博物馆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文创示范园区等一批关键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项目,加快完善文化保护传承弘扬项目库,构建高效率、可持续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制度和具体考核办法,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和效益,释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的新动能。
(三)整合优化载体平台
分级分类健全完善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和文化旅游资源信息平台,推动各类数据库、平台与省级、国家级相关平台实现互联开放共享。积极开展各类试点示范,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街区)转型提质升级,推进重点文化旅游综合体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艺术园区、文创街区等各类新型空间承载优质资源,发展夜间经济项目,实现集聚发展。积极申办一批国际性会议、体育赛事和高端论坛,建设世界古都论坛永久会址,深化花卉节庆、古都文化、大河文明、根亲圣地、河洛民俗、文旅产业等体现洛阳元素的国际性文化旅游等交流活动, 扩大国际“朋友圈”,全面提升洛阳文化形象和文化影响力。
(四)提升服务功能品质
坚持“快进、慢游、长留、缓出”的理念,强化市县联动,加快完善交通网络、旅游集散、咨询服务、旅游厕所、星级酒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增加旅游服务功能,串联各公园、游园、绿地、景区,打造城市“绿道”“乐道”慢游系统。加快设计既体现洛阳特色、又对接国际化、标准化要求的旅游标识和洛阳形象标志物,并在在全域交通枢纽位置统一设置,充分展示城市风貌和旅游形象。依托政务服务云平台,加快建设多终端、全覆盖、便捷化的旅游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景区、旅行社、酒店等智慧化建设,提高洛阳文化旅游的智慧营销、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水平,优化城市旅游环境,实现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
(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持续加大市、县财政文化旅游发展公共财政投入,构建政、银、担、企四位一体长效对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配套设施、新业态等方面建设,不断提高资金供给水平和配置效率。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和土地制度综合改革,制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土地支持政策,在用地指标、用地计划等方面加大对优质项目用地支持和优惠力度。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实施文化旅游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多种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职业经理人,高端营销、创意策划等高素质人才,持续增强“输血”和“造血”功能。
(六)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文物管理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专门管理机构,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文物保护专门办公室,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和“五纳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文化单位体制和景区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创新跨区域、跨部门利益分配机制,分级分类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推进景区、旅游企业集团的市场化改革,提高景区专业化机构运营、企业化经营的覆盖面,与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引导推动具备条件的景区和文化旅游企业上市IPO。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放管服”建设,完善文化旅游市场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