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及存在问题探析
2020-01-05丁良帅
丁良帅
(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沈阳 110000)
辽宁省山洪灾害频发致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而山洪灾害防御是辽宁省一直面临的严峻问题。根据国务院《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指示,辽宁省通过2010年~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对全省100个县市基本上完成了防洪现状调查评价、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群测群防系统等非工程措施防治建设,部分重点山洪沟得到治理,在近年来山洪防治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由于辽宁省人口众多、居住分散,山洪防治中还显现出一些问题,为使全省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不留死角,应对各县新发现的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补充调查和分析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全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
1 辽宁省山洪灾害情况
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全省土地面积14.75万km2,地貌总体为山地、平地及水域,地貌结构大体呈“六山一水三分田”。其中,山地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为58%。辽宁省作为全国山洪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山洪灾害主要为暴雨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水库失事等自然地质灾害。据资料统计[1],从1950年至今,全省100个县级政府均受到山洪灾害不同程度的危害和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因洪灾累计死亡人口395人,其中山丘区死亡人口就达343人,全省多年平均受灾面积1195 km2,多年平均受灾耕地13.73万hm2,多年平均经济损失20亿元。因此,防治山洪灾害已成为辽宁省山丘区经济发展的瓶颈。
2 山洪灾害的成因分析
山洪灾害不仅受到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降雨及洪水特性等自然因素的影响[2],还受到人类活动如毁林开荒、资源开发及生产建设等社会因素影响,这一系列因素致使山洪灾害的频繁发生。
(1)地形地质条件。辽宁省总面积14.75万km2,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58%,境内陡坡地分布面积极广,地形落差和比降大,沟谷切割强烈,地形错综复杂,不稳定岩土分布广泛,较差的地质条件导致了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常发生,使辽宁省成为山洪地质灾害的重发、频发省份。
(2)降雨。降雨是引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欧亚大陆东岸、中纬度地区,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全省范围内雨量不均,夏季常伴有暴雨发生,小范围区域性暴雨和单点暴雨极为突出,山洪灾害频繁。
(3)人类活动。由于辽宁省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人们为了生存和居住,过去很长时间内,大多数人通过毁林耕作、削坡建房、建厂,导致人类对地表环境造成扰动和破坏;人们通过侵占河道、河滩地来种植和建设,当雨季来临时,因河道堵塞或行洪断面不足不能及时排涝排洪也容易发生洪涝灾害;人们对洪涝灾害的认识不够,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后不再对植物植被等进行保护和恢复,导致对地表的破坏加剧,水土流失加剧,洪水来临时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
3 山洪灾害防治建设情况
山洪灾害防治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非工程措施为主要建设、工程措施辅助建设”及“建设与管理维护并进”等原则进行山洪灾害治理,非工程措施主要以调查评价、预警监测系统、群测群防体系、预警发布等进行防治,结合山洪沟治理为辅的工程措施,必要时还应考虑移民搬迁。该防治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体现了“急用先行”原则[3],经过近几年来实践证明,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符合辽宁省的目前情况。
3.1 县级非工程措施
3.1.1 调查评价
调查评价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通过调查山洪灾害防治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人口及社会经济状况、气候条件及暴雨洪水特性、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及成因特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现状等,来评价防治区沿河村落的防洪现状,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转移路线和临时避险点进行具体划定,合理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以及补充调查新增隐患点,为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安全撤离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涉及不同的单位和部门,涵盖专业领域多、专业技术性强,不仅要通过现场资料调研取证,还要经过大量的内业计算分析,才能得到完整可靠的评价资料[4]。调查评价采用的技术有GIS技术、卫星遥感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和无人机等,完成小流域基本数据信息的提取处理和工作底图的制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3.1.2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山洪预警监测系统主要包括自动雨水情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预警发布系统[5]。
自动雨水情监测系统建设应根据调查评价结果,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点和图像(视频)监测站布置、调整和补充。辽宁省地形地貌特征有“六山一水三分田”的说法,雨量、水位站点仍存在未覆盖的区域,山洪灾害仍有发生在未监测区域,应做好新建站点布局论证,对已建站点因原用地发生变动、站点代表性不高或者站点冲毁、损毁以及被盗的情况,应进行站点完善、补充建设,对调整和补充的自动雨量、水位站应进行编码。在重点防治区受山洪灾害影响较大的集镇、村落以及重点景区等河道上游重要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点,实时监控山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人员转移避险行动情况。
辽宁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主要是各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县级预警平台可将调查评价成果以表格、图像、多媒体等输入,也可将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及时入库,实现在线监测,随时查询、自动分析、及时预警发布等,通过网络和计算机与市、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在预警平台建设中要及时进行平台软件升级,分析、发布和移动巡查管理模块的完善,以便更加精准的进行水情预报分析,为预警发布系统提供准确可靠的情报。同时应将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乡镇距离各个自然村更近,通过平台延伸可更早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做好应急措施。
京津冀城市群人均GDP波动受自身变动的影响最大,人均GDP变动冲击的方差贡献度在第6期以后保持在97.73%的水平;受土地综合承载力变动的影响次之,土地综合承载力变动冲击的方差贡献度在第6期以后保持在2.11%的水平;受人均GDP变动的影响最小,人均GDP变动冲击的方差贡献度在第8期以后保持在0.17%的水平。
预警发布系统主要是指在接收到水情灾害时,能够为上下级部门及基层村民提供预警警报的设备,包括人工敲锣、鸣哨、手摇警报器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还包括简易雨量(报警)器、简易水位站、无线预警广播等专用预警设备,确保能够准确及时的将水情灾害传递到基层村民中。
3.1.3 群测群防体系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与专业监测预警系统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形成“群专结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群测群防体系首先要落实好责任制体系建设,再进行防御预案、监测预警方面的建设,同时在人民群众中做好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范围重点在村里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行政村应按照建立1套责任制体系等“十个一”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其重点是建立健全责任之体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为山洪灾害防治的重点,做到随时发布水情灾害情况,确保危险区群众及时转移。在山洪防御工作中应持续、规范、长效组织开展建设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显著增强山丘区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2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是对沿河村落导致山洪灾害的山洪沟进行调查和治理。通过调查沿河村落村民侵占河道、河滩地进行乱建、乱采、乱挖、乱倒等导致河道淤积,从而影响河道断面行洪能力以及现状河道的防洪情况,结合前期调查评价成果,本着选择山洪灾害严重,影响人口较多,治理效益显著,具备形成综合防御体系的重点山洪沟开展工程治理,在山洪沟所在小流域建立相对完善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御体系。
4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近年通过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人民防灾避险意识增强,多地成功避险,但由于辽宁省山洪灾害威胁范围广,不确定性强,山洪灾害威胁仍然较大,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6]:
(1)监控预警设施设备覆盖不全。因投资原因,部分县、区监控预警设施设备没有完全覆盖危险区,如学校、景区、重要的小型水利设施等重要部位若未设置视频图像站,则无法实时监控山洪灾害的发展情况和人员转移避险情况。
(2)预警指标亟需检验和复核。在山洪灾害分析评价中预警指标主要是根据现场调查的成灾水位确定的,属于理论成果,尚未根据新发生的洪水的实际情况进行检验和复核。
(3)监测预警设备损坏、老化。由于前期建设的预警设备运行年限较长,加之辽宁省气侯条件复杂、昼夜温差大,河道泥沙含量大,大部分监测站点,在运行过程中因泥沙淤积、植物生长遮挡、漂浮物等造成监测值的较大偏差,通讯设备、监测设备、供电设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和老化,站点信息无法实时准确传送到县平台,预警信息不能及时播报,对山洪灾害发生时的决策和指挥造成了影响。
(4)预警和服务社会能力有待提升,社会公众信息平台联动未形成。山洪灾害预警平台虽已部份延伸至乡镇。利用社会公众平台进行更广范围的预警覆盖联动尚未全面铺开。
(5)群测群防力度不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了七年,群测群防虽然已形成了预案体系,但还是存在覆盖到县乡村组户的组织体系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不健全,如预案可操作性不高、针对性不强、照抄照搬问题突出;各县制作的宣传栏、警示牌和明白卡格式没有完全统一,群测群防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6)防汛体系系统亟待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重点在县、乡,开展县级平台延伸至乡镇的工作非常有必要。通过平台延伸可更早掌握灾害情况,针对灾害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使抢险救灾更及时、更有效。
5 结论及建议
辽宁省地理地形极其复杂,气候多变,降雨量多,山洪灾害作为一种主要自然灾害,防治任务和防御中面临的形势依然艰巨、严峻。本文对现阶段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辽宁省现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了山洪灾害防治区的前期调查工作,非工程措施建设已基本完善,后期应主要加大水位站点监测站建设、山洪沟治理力度。
(2)应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一方面气象部门应联合当地水文局、水文站等多个部门开展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加大监测力度并提高监测数据的精度;另一方面采用新技术性手段进行山洪灾害监测,在今后的发展趋势中,气象雷达和卫星测雨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数据来源,应加强信息数据监测、传输信息设备的引进。
(3)下一步应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于省级预警监测平台,并在省级平台开发部署小流域暴雨洪水分析系统,进行山洪灾害动态预报预警,提高预警可靠性,拓展升级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各级监测预警系统集中管理。
总之,山洪灾害防治、防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辽宁省应结合各流域内实际情况不断地加强建设和投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