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
——江苏省委2020年1号文件解读
2020-01-05
头 条
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江苏省委2020年1号文件。2020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做好2020年的“三农”工作,关键要把握好“五句话”总要求:对标对表补短板,巩固成果抓提升,防疫发展两手抓,稳产保供促增收,着眼长远强基础。
01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5年来,江苏在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超过254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实现脱贫目标。2020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作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第一项硬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要继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针对各地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发现的3大类、10个方面、33个问题,分地区开出“交办单”,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目前,已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并确定昆山市、高淳区、海安市、仪征市、沭阳县、淮阴区6个试点县(市、区),先行开展探索试点。
02聚焦“保供给”守好“米袋子”和“菜篮子”
猪粮安天下。关于粮食生产,江苏省2020年重点强调“三稳”,即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突出落实地方责任,落实粮食生产惠农政策,鼓励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种足面积,种好吃品种,种绿色放心的粮食,种市场好卖的品种,做到丰收增效增收。关于生猪生产,2020年江苏省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 提出了全年生猪出栏1800万头的目标任务。同时给予更大力度的财政、土地和环保支持。
03对标对表抓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江苏省将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聚焦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对标对表三年行动和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有的放矢、压茬推进;把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运用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强化跟踪监督,提高整治实效,组织研究长效管护规范,推动村庄环境管护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04加强农民职业培训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为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2020年江苏省1号文件重点提出要“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将其作为确保农民稳定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提升就业能力方面:一是扩大培训受益面。二是加强项目开发。开发一批符合新经济、新产业发展方向且契合农民需求的职业培训工种,适时增加培训项目。三是增加培训供给。在提升创业能力方面:一是扩大培训规模。力争做到“愿培尽培”。二是提升培训质量。三是提高培训实效。建立培训对象甄选制度,结合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对农民创业条件和创业风险进行评估,推荐参加针对性创业培训,强化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
05实施首次年度考核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
为确保2020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的全面完成,江苏省委1号文件明确了相关保障要求,包括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的要素供给保障、强化“三农”工作考核激励3个方面。明确2020年将按照《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首次年度考核,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好考核这一重要“指挥棒”的作用。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对在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06把握核心要素抓好“人、地、钱”
抓好2020年“三农”工作,核心要抓好“人、地、钱”三项关键要素。“人”的方面,要制定出台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意见,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和“新农菁英”培育发展计划等。“地”的方面,要在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础上,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市县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建设用地计划,新编村庄规划要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钱”的方面,各级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省级更多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激励各级地方政府加大投入。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上山下乡”等。
要闻
◆我国进一步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缓解返乡入乡创业反担保难题。二是提升创业培训。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依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返乡入乡创业培训。探索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三是优化创业服务。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组建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孵化体系。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对返乡入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加快淘汰重污染高能耗农机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针对农机超期服役问题,出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各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意见》明确了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补贴标准和回收企业等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主要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完善操作措施。强化服务意识,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江苏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复工
截止2020年3月16日,江苏省495个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复工,面积超330万亩,总投资60多亿元,预计在6月上中旬水稻栽插时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为抢抓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黄金期,保障春耕灌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提前调度、实地指导,全面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先后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田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对各市县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实地研判,确保农田建设工作落地生效,保障春耕灌溉、不误农时。
◆江苏打响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坚持疫情防控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手抓两不误,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在全省打响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推动各地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清理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数据
◆江苏规定年出栏万头商品肥猪可获奖励100万元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给予生猪生产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对年出栏商品肉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重奖。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规模猪场出栏1万头商品肥猪,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超过一万头的,有一头奖一头,据实奖励。地方政府对万头以下猪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奖励政策。二是更大力度扶持种猪生产。明确规定对从2020年2月23日至9月30日,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给予奖补。省财政对苏北5市给予每头700元奖补,对苏中3市、苏南5市分别给予每头500元、400元的奖补,同时要求苏中3个设区市和县级财政再各奖补100元,苏南5个设区市和县级财政再各补200元和100元。
◆江苏2019年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1.51亿元
2019年,江苏省共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1.51亿元,受益对象4.51万个(户),补贴购置农机具7.85万台(套),拉动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投入27.6亿元。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助推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
动 态
◆常州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促进涉农民营经济发展
江苏省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围绕“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村‘双创’和涉农项目扶持”等方面,积极促进涉农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在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上,主要突出“3个积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股改上市”、积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提档升级。二是在促进农村“双创”上,主要突出农村“双创”的项目创意。三是在涉农项目扶持上,主要突出项目的引导作用。通过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外向型农业等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提档升级。
◆淮安力争202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60%以上
江苏省淮安市1486个涉农行政村中,已有420个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312个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49.26%。2020年,淮安市继续按照《淮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台阶。力争到2020年底,新增150个行政村新建150套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个行政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