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020-01-0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3年来,宁夏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圆满完成3年各项行动目标任务。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合评价连续2年位居西部省份前列,吴忠市利通区、银川市西夏区被列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
高位推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要求,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任组长的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暨“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等,全面部署、强力推动。全区5个地级市和22个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一线督战,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和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围绕节水、防冻两个技术关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钢筋混凝土三格化粪池、节水防冻等技术在全区推广应用。实行改厕产品备案制、企业黑名单制、第三方监理制、四级验收制,对各地化粪池质量、施工安装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监管,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3年来,全区完成户厕改造28万户,一二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9%。
源头管控,扎实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建立科学高效垃圾收运体系,全区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5%。坚持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采取就近纳入城镇排污管网、相对集中污水治理或新建一体化小型治理设施等方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隆德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综合施策,聚力提升村容村貌
统筹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等要素,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3年来,全区建设美丽村庄333个,新建农村住房8万户,1.3万个自然村完成村庄调查和分类,建制村基本实现道路硬化,自然村通硬化路比重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立足“五清一绿一改”,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沟渠道边、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建、残垣断壁,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建管并重,持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全区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体系。利通区市场化保洁制、泾源县环境卫生积分制、永宁县义务工制、贺兰县巷长制、西夏区志愿服务制等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广。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 (文图由寧夏农业农村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