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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分析及海关应对研究

2020-01-04青岛海关山东青岛266000

口岸卫生控制 2020年1期
关键词:海关检疫防控

青岛海关 (山东,青岛,266000)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简称新冠肺炎)报告确诊病例数和疑似病例数持续上升,疫情形势异常严峻,本次疫情是新海关成立后面临的首次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对新海关履职能力的一次考验和促进。面对严峻疫情,海关应充分认清形势,明确自身职责,分析存在问题,找准改进方向,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外贸平稳发展,同时可借机理顺环节、总结提升,探索形成实用高效、科学严谨、分工明确的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打造新时代现代化强关。

1 新冠肺炎防控难点及疫情影响分析

1.1 新冠肺炎传播隐匿

与2003年SARS相比,本次新冠肺炎呈现如下特点:病毒毒力相对较弱,使得轻症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大量存在,该两者均具备传播能力,导致传染源基数庞大,较难控制传染源;传染源、传播途径、潜伏期等都未完全明确。上述特点共同导致病例排查难度大、快速识别鉴别不精准,疫情传播隐匿性强。

1.2 疫情在国内的消极影响

一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截至2月10日早8时,全国累计确诊40235例,疑似23589例,重症6484例,死亡909例。二是滞缓我国经济发展。进出口贸易及金融行业受到冲击,全国交通运输、旅游、餐饮、住宿、消费零售等行业被迫停摆,因企业延迟开工、订单减少等影响,工商业、种植业、畜牧养殖业等也受到波及。三是网络自媒体鱼龙混杂、铺天盖地,各类正反面舆论信息均通过移动网络迅速蔓延发酵,易引起社会恐慌、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不满情绪。例如近期海关对于进境防控物资通关的相关信息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1.3 国际社会对疫情的限制措施

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2月10日早8时,国外已累计发现病例302例。国际对我国管制措施也在升级:截至2月9日,共有127个国家对我国采取减少或停飞中国航班、禁止中国公民入境、停发签证等入境管制措施;美国、菲律宾等国家宣布中国来船必须在检疫锚地停留14天经过检疫后方可进港,拒绝14天内靠过中国的船只进港;俄罗斯、印尼、约旦等国宣布对来自我国的活体动物、动植物产品等采取进口限制措施。

2 海关履职所发挥的作用

本次疫情是新海关成立后面临的首次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必须从新海关的职责出发,全面认识海关战“疫”的重要意义。

2.1 严防疫情出境,维护国际权威

一是履行国际职责,践行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我国作为缔约国需在国际机场、海港口岸提供检查控制措施,预防疾病的国际传播,这正是海关目前的工作重点。二是避免管制升级,保护国家核心利益。疫情外扩会导致国际对我国采取更严格的入境管制和贸易限制,甚至针对我国发布、编造不实言论,诋毁我国国际形象,影响外交、贸易、金融、国外投资、国际交流等对外开放和合作。严防疫情扩散至境外,也是在保护国家的涉外核心利益不受侵犯。

2.2 严防病例入境,保护国内安全

短期来看,海关守国门是防控国内疫情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口岸检疫重点是既防境内输出,又防境外输入,防止我国病例出境后又入境,再次造成国内传播;长期来看,海关要做好持久战准备,我们有信心打赢国内的疫情阻击战,但若出现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国外疫情反而流行的情况,防止境外病例输入就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届时海关将承担主要压力。

2.3 促进外贸发展,应对技贸管制

此次疫情不仅考验海关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同时也考验海关促进外贸发展的能力。国际上已对我国采取入境及贸易管制措施,若疫情得不到控制,管制措施恐进一步升级,海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国公民和企业应对入境及贸易管制措施,免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即使疫情得到控制,对外贸易回暖再发力也需要海关持续助力。

3 青岛海关疫情防控举措

3.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疫情阻击战重要指示,迅速响应,全面部署,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现场处置组三级指挥体系,成立疫情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组,连续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加强应急值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相关人员全程在岗值班,及时补充一线卫生检疫人员力量和物资储备,严密疫情防控体系。

3.2 严格落实,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严格落实防控技术方案,启动出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制度,严格落实出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卫生处理等各项工作;加强风险信息监测,将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和旅客舱单系统相结合,及时获取外部旅客户籍、交通等信息,及时对碰预警,对高风险人员精准检疫;强化保健中心实验室检测,加强技术储备和科技攻关,及时对可疑样本进行检测;与地方卫生、医院等部门联防联通,及时互通信息,及时转交可疑病例。

3.3 便利服务,做好物资通关保障

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和“零待时”要求,为入境疫情防控物资提供便捷高效通关服务,优化手续,合理放宽监管要求,即到即放,给予通关便利,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

3.4 管理调控,加强内部安全防护

加强办公场所消毒设施和个人必要防护用品配备,按时对重点区域实施消毒,建立体温检测正常准入和全员健康情况排查报告制度,对高风险人员、省外返回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返岗承诺等措施,采取错峰工作、错峰就餐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4 海关疫情防控的优势及难点

4.1 疫情防控优势

一是卫生检疫领域拥有一批医学、公共卫生学专业人员,经历过甲流、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防控技术相对成熟,能从专业和经验角度对疫情防控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是卫检、风控等部门发挥信息收集优势,提前调取获知旅客户籍、交通等信息,运用信息对碰手段,对高风险人群提前预警,变口岸被动防御为主动出击,提高口岸卫生检疫精准度,是对传统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优化和补充。

三是此次战“疫”,海关既是防控前线,又是后方保障;既管国内,又防国外;既聚焦疫情防控,又聚焦外贸通关。这些问题在同一部门进行解决,措施更全面,执行更有力,彰显了关检融合的优势。

四是海关作为中央直属单位,能不受地方干预,反应更迅速,步调更一致,措施贯彻更彻底有效,提高了话语力度,能更好地与地方各部门协同配合。

4.2 工作中的难点

一是口岸病例发现难度较大。目前口岸发现病例的渠道主要为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手段较单一、模式较被动,智能化程度较低,如果感染者处于无症状潜伏期、不如实申报、服退烧药刻意逃避检疫等,易遗漏潜在感染者。

二是物资和人员缺乏。此次疫情防控涉及出境、入境两个方向,涵盖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全流程环节,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数量、防护物资等远超近几年其他疫情防控,且疫情防控期限未知,各口岸均反映人员和防护物资储备严重不足。

三是联防联控存在不畅。对内,疫情防控涉及卫生检疫、口岸监管、行邮监管、风控等多个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责交叉不清、报表等工作重复、指令多且不一致、缺少有效对接等问题,增加了一线工作负担;对外,涉及卫生、医院、海关、边检、口岸运营等多个单位,也存在方案不一致、要求不明确、信息不对等、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例如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省市地方防控技术方案多处存在不一致,一线执行时存在矛盾冲突。

四是缺少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长期工作规划。目前工作主要聚焦于防止疫情扩散,对国门疫情防控的长期走势及应对方案缺少研判和规划;对疫情可能导致的经济、贸易、外交方面的短期、长期影响认识尚不足,对国外管制措施研究不够深入,无有效反制措施。

5 对策建议

5.1 短期建议

5.1.1 提高病例发现率。一是加大排查范围,对疫区籍贯或有疫区旅行史人员,可视现场工作能力,加强对无症状者的排查,全部通报地方。二是加严排查措施,加大健康申明卡审核、问询力度,加大医学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有传染病症状、有可疑反应人员一律进行排查。三是推进精准检疫,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获取外部人员信息数据,扩充数据池,利用大数据,优化算法,提高对碰检出,为一线提供更多精准情报。

5.1.2 切实保护工作人员。一是随时关注、掌握一线防护物资使用及库存实际情况,提前做好预算,继续向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加大购买、调配力度,确保一线人员防护到位。二是继续监督、指导全体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接触机会,确保人员无感染、工作有秩序。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降低和避免因疫情防控带来的恐惧、焦虑等情绪压力。

5.1.3 加强内外部联防联控。对内,进一步梳理防控工作链条、环节,各部门结合职责主动认领,发挥不同领域业务优势,落实落细本部门工作措施,为疫情防控各自贡献力量。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统一公布、一次反馈;对存疑问题,先会商再公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提高防控工作质效,减轻一线防控负担。对外,继续与各单位加强联防联控,密切沟通配合,互派联络员进驻,以保证能全面了解对方工作流程、及时互通信息和解决问题,形成疫情处置的完整快速闭环;对存在要求不统一的地方,及时反映、统筹兼顾,做好法律解读,确保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5.1.4 保障外贸平稳发展。一是继续做好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保障,坚持特事特办、优化流程、快速放行,绝不因海关原因耽误相关物资进出口,积极回应不实、不良舆论,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海关主动性和敏感性,密切监测国外人员、货物管制动态,密切监测疫情对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冲击和影响,密切监测进出口企业生产难题,及时分析预警,主动研究应对和帮扶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5.2 长期建议

5.2.1 建立长期化、制度化应急队伍。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争取培养一批关键时刻能牵头引领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皆具备处置和应对能力。三是加大后备力量储备。常态无疫情时,一线可不必配备过多防控人员,可探索成立应急支援队伍,定期进行必要培训演练,关键时期可及时调配至防控一线。

5.2.2 提升预警和应急能力。一是吸取本次疫情暴发教训,密切监测国内外疫情,对口岸发生的疫情提高认识和判断能力,确保有类似疫情可及时迅速预警。二是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借演练和实战,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5.2.3 提高传染病防控智能化程度。一是实现智能化精准检疫。不断整合内外信息资源,扩大数据池,掌握出入境人员身份、旅行史、健康史等信息,优化报警算法,实时采集、精准筛选、智能分析、自动布控,构建口岸精准检疫和预警平台,实现提前预警,精准检疫。二是提高口岸智能化监管水平。探索研究口岸快速识别发现手段,研究其他可伴随传染病出现的可识别特征,研发一批智能化、信息化高端查验设备,减小病例检出难度,提高口岸查验水平。

5.2.4 建立一体化、联动式应对机制。切实认识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重大突发事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须至少从两个维度建立一体化、联动式应对机制。对内,紧扣“必须为”,建立内部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应急调控、对外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联动、同时行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外,发挥“有可为”,主动融入国家应急体系,化整为零,各部门分别融入国家及地方应急体系的相关环节、相应领域,对接地方各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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