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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苗木产业转型发展的思考

2020-01-04李志强

山西林业 2020年6期
关键词:晋城市造林全市

李志强

(山西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 晋城 048000)

1 造林用苗量与育苗生产对比

据统计,2012年-2017年晋城市完成造林2.475万hm2,应用苗木4 140.30万株,义务植树应用苗木3 600万株,两项合计应用苗木7 740.30万株。同期,全市新增育苗面积6 106.67hm2,生产苗木16 227万株,产苗量是用苗量的209.60%,过剩苗木8 486.70万株。

2 苗木生产过剩原因分析

2.1 政策扛杆作用

2.1.1 国省两级加大种苗建设投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12年-2016年,晋城市林木种苗建设安排国家、省级投资项目共35个,累计投入资金1 097万元。

2.1.2 市级出台育苗产业扶持政策

根据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强市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培育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大苗定植积极性,为城乡生态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优质大苗木,经原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共同制订了《晋城市定植大苗扶持办法(试行)》和《晋城市连翘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新培育定植的造林绿化针阔叶树大苗木。主要培育以油松、侧柏、华山松、毛白杨、槐、刺槐、香花槐等绿化大苗木,目的是逐步解决全市通道绿化、城镇乡村绿化苗木不足的现状,服务和满足全市生态建设与现代林业发展需求。

自2012年开始实施至2016年,5年间共投入资金1 760万元,资助育苗面积968hm2。

2.1.3 县级出台育苗产业扶持政策

沁水县出台育苗产业扶持政策,补助育苗标准每公顷1.50万元,连续补助4年时间,以打造北方最大的油松、白皮松、华山松育苗基地;高平市也出台政策扶持育苗,市财政连续3年资助社会育苗。

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刺激了社会各界育苗的积极性,发展高峰时,个体、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社会育苗占到全市育苗面积的90%以上。

2.2 近10年苗木产业态势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是晋城市林业建设史上最辉煌的10年,形成了全民绿化、铺天盖地搞绿化的氛围。

2002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工程、200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0年-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09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兴省”战略以及生态县建设、宽林带大骨架通道绿化、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矿区荒山绿化等等一系列宏大工程的持续实施,为苗木销售打开了广阔的市场,激励着广大育苗者的积极性。沁水县、高平市、泽州县出现了面积超33.33hm2的育苗户,有的还无限扩张,一个苗圃每年管理费投入上百万元。伴随而来的是,全市注册绿化公司达到100多家,相继建立起规模不等的育苗生产基地。与此同时,政府也参与了进去,沁水县财政投资2 000万元建立起油松、白皮松和华山松育苗基地,阳城县财政投资近3 000万元建立起乡土树种苗木基地。

2.3 近几年苗木市场分析

进入“十三五”期间,国家经济发展开始进入转型阶段,林业发展也由过去的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重造轻管向造管并重,由纯生态林向生态林经济林并重等多重转变。加之,全市植树造林空间逐年减小,用苗量陡降。

通过对全市27家苗木基地调查,自2015年春季以来,相继出现了侧柏成灾、油松成灾,白皮松、华山松等风景苗木都蹲在地里卖不出去,苗木市场走向低谷。据了解,河南、山东、河北、陕西等周边省份的苗木市场同样也面临不景气的前景。

3 在转型中化解苗木供需矛盾

3.1 苗木产业必须适应林业转型发展

“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由过去的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重造轻管向造管并重,由纯生态林向生态经济林并重等多重转变。面对新形势及其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如何应对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只要努力去适应,苗木产业一定会走出低谷,走向正常发展的轨道。

3.2 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指导苗木产业发展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按照中央精神,具体到苗木生产,就是要减少育苗面积(任务),帮助育苗者拓展苗木销路,政府不再资助育苗,实现苗圃生产管理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以此降低苗木培育成本,调整苗木生产结构,疏通销售渠道,实现优化苗木品种结构、提升苗木质量,让育苗生产经营回归市场,即育苗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面积回落到合适的规模,苗价回归到价值规律上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苗木生产经营者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生产经营,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提高苗木优质率和良种率。

3.3 苗木生产经营者要认清形势抓住发展机遇

当前晋城市林业生态建设正面临新的机遇。一是实施全域旅游、森林康养大战略,太行1号旅游通道建设及沿线村庄绿化提档升级;二是太焦高铁建设通道绿化;三是乡村旅游大环境整治绿化;四是“十四五”期间村镇绿化;五是环城森林公园及绿道建设;六是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雄安新区首都副中心建设环境绿化。对于上述机遇,苗木生产经营者要紧抓不放,培育好园林绿化苗木。

3.4 研究探讨应对策略

1)调整、转换工作思路,在造林工程设计时,提前做好苗木市场调查,把全市现有优质壮苗、大苗设计到造林工程中去。在目前的情况下,苗木价格不高、质量能够保障,不会对造林成本形成影响,为苗木去库存做出贡献。

2)引导育苗生产实现科学育苗,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给苗木生产插上科技翅膀,提高育苗技术水平,提高苗木科技含量。

3)实行集约化育苗,降低育苗成本。全市苗木市场竞争力较弱,受制于立地条件、气侯、劳动力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育苗成本较高,在全国苗木市场中处于劣势。只有提高育苗机械化、集约化水平,才能降低育苗成本,提升苗木市场竞争力。

4)指导生产经营者,全方位利用微信群、专业苗木销售网(站)以及林业网、报纸、电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发布苗木销售信息,拓宽苗木销路。

5)部分造林工程推进订单育苗。根据全市现代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期间规划,结合县级林业发展规划,对于部分林业重点工程可以考虑实行订单育苗。

6)推动购买式造林。划定造林区域,让育苗户用自己的苗木,按照造林设计进行造林,检查验收合格后再付款。

全市各级林业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新形势下苗木生产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认真探索解决办法,为全市林业转型发展铺平道路,为现代林业建设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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