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象学视域中对新疆蒙古族长调音乐文化的解读
2020-01-03王家惠
王家惠
摘 要:本文试图用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论去寻找新疆蒙古族长调音乐文化背后的最深层的文化意义,从“当地人”的体验出发去研究其内部音乐最本质直观的音乐文化现象。
关键词:现象学;蒙古长调;文化现象
一、胡塞尔现象学
(一)胡塞尔及其现象学
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年4月8日—1938年4月27日),德国犹太裔哲学家,在20世纪初创立了现象学。23岁时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并从事了短期的数学方面的工作。1884年至1886年期间,他在维也纳听到了F·布伦塔诺讲述关于“意向性”的课使他思路大开,并决定开始了他的哲学生涯。
1891年,胡塞尔发表了《算术哲学》一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但他的“心理主义”倾向遭到了现代数理逻辑创始人弗雷格的批判。1900年至1901,胡塞尔又发表了两卷本的《逻辑研究》,其中他用意向性和感觉经验之间更本源的思路来理解意义的纯构成,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了现象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这本书则标志着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开始。
1913年发表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的观念》一书,完成从描述现象学到先验现象学的过渡。从1928年到1929年先后发表了《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座》、《形式和先验的逻辑》。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写出了《笛卡尔的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在这之中他更加关注主体间性的问题,并提出了生活世界这一学说。
(二)蒙古长调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基本考察
1、长调的意向性
意向性这一概念由布伦塔诺提出,一开始他用“表象”来表示,即将某物置于面前。后来布伦塔诺选择了一个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使用过的词——“意向性”,来刻画所有表象活动和心理现象都具有的这一特性,他认为任何心理现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而这一概念则被胡塞尔继承并发扬了,并且受到了“笛卡尔的沉思”的影响,他认为无可怀疑的确定性只能在人的内知觉或意识中找到,而“意向性”的内存在洽是作为一切心理的和意识的活动的特性提出来的,具有絕对确定性的纯粹现象。
“意向性”本身所具有的强烈的心理学特性使得胡塞尔在学术事业上面临着一个挑战,即如何在意向性的内存在中构成认知的客观性和可交流性,并且在这种构成中不可超出直观给予的先验原则,以便不破坏严格科学所要求的绝对自明性。
2、还原(悬置)
胡塞尔为了使得现象学是一门纯粹现象而非心理现象的科学,他首先对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进行了改造,尽量清楚其中心理学和自然主义的倾向,显露出更纯粹的构成机制,因此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原”这一概念。
还原,就是将一切关于某种东西“已经在那儿了”的预设“悬置起来”,通过这种还原,我们所达到的就是那些自身显现的纯现象。与笛卡尔的怀疑方法不同的是,胡塞尔的还原法并不是将一切可怀疑者排除或否定掉,而只是将关于存在的现成设定取消掉;还原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解放,将现象从自然主义的现成设定中给解放出来,从而显露出此现象本身的构成结构和本真质。
3、纯粹意识
“如果整个世界,包括我们自己和我们一切的我思都被排除,剩下来的还有什么呢?”——胡塞尔首先从自然态度中呈现的这个自我,这个意识、这个体验进行了考察。
胡塞尔认为,“意识”在广义上包含着一切体验,而且我们应当将目光专注于意识领域并研究我们在其内在的方面所发现的东西。我们首先要做的并不是现象学的判断排除,而是使它进行一种系统的本质分析。胡塞尔的对于意识的概念中也绝对要注意的是对一般意识的普遍洞见,在他的研究中,有一种洞见表明:意识本身具有的固有的存在,在其绝对的固有本质上,未受到现象学排除的影响。上面所提到的“悬置”也是为了使纯粹意识以及这个现象学区域被我们理解所必不可少的方法。
4、生活世界
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学说是从人的角度开始思考,以自然的态度去想象、去判断、去感觉。通过看、听、摸等等,以不同的感官知觉方式在直观上直接地发现到它,经验到它,例如人,注视着他们,看见他们,听见他们走进,我握住他们的手,并且他们在我的直观中呈现为现实事物,即使没有看见他们,他们依旧存在我的知觉场中。在我直观中所有的清晰的或不清晰的、明显的或不明显的共同展现的东西,在其存在的固定秩序中伸向无限,我的不确定环境是无限的,不确定的和模糊的边缘域也围绕着存在。
这个世界始终是同一的世界,尽管它在不断的变化着,它依然存在我身边并且我也是它之中的一员,它不只是纯事物世界,它也是价值世界、善的世界、实践的世界。胡塞尔用笛卡尔的“我思”行为来解读我周围的自然世界和观念世界,通过“我思”进行自发的注意和把握,意识到在身边的世界。例如一个音乐世界,只有当我采取音乐的态度时,这个音乐世界才对我存在,此外依然是自然世界对我存在着,自然世界始终是一个思考之外的世界,当我不进行特定区域的思考时,自然世界始终“在身边”。
二、现象学与蒙古长调
(一)意向性——蒙古长调“局内人”
在长调音乐文化中,提到过局内人这一概念,也就是所说的在某一音乐文化中的当地的音乐持有者,蒙古族长调音乐的局内人他们所持有着对于他们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一种知觉性,他们之中有很多的民间艺人都只是会唱这个调,但并不知道它是怎么构成的,而他们的传承的方式也是通过口传心授来继承的。
根据胡塞尔的“意向性”进行分析,在现象学视域中,“意向性”是意识的内在特性。也就是说,对蒙古长调人来说,长调的意识是具有意向性的,并且在这种意向性中去传承。长调音乐在他们本民族之中通过心理上的一种特性,潜藏在长调当地人意识中的,通过听、唱等等的感官知觉去进行的意向的经验,“体验”也是必不可少的,处在一个文化空间内就会进行体验,“体验”是对某种东西的意识,那我们就可以说长调音乐的“体验”就是长调人对长调音乐的一种意识。
当长调局内人对长调音乐这个感觉材料的知觉体验中,这个长调音乐与人具有不可分的关系,而长调人则是这种意向性的载者。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在长调人的目光中他们始终朝向着这个音乐,但我们并不去把握音乐本身,而是转向长调人的音乐。
(二)还原——回到蒙古长调音乐本身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还原就是要将一切的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以及它们的全部知识组成加以排除,而还原的前提就是要“回到事物本身”中去。那么我们在对蒙古族长调进行研究的时候,还原可能是一个好方法,我们将排除一切蒙古长调外部的因素包括在社群中的人存在,只是去着眼于此音乐本身,这个时候我们不再被其他因素所干扰,对此音乐的研究也是纯粹的。
但我们在进行排除的时候需要去思考,是否一切都要排除?纯粹自我即纯粹体验,是本质上必然会出现的东西,这种纯粹自我并不能看成在体验中的真实部分,纯粹自我实显于“我思”之中,因此纯粹自我与“我思”之间存在着不可分的关系,那么在“我思”行为中的具有直接本质的作用我们则不应予排除。同样的,在蒙古长调当中,这种纯粹体验中的“我思”行为也不应予排除,这种体验是一种必然性,蒙古长调中的音体验也是具有必然性的,所以在我们的研究当中,我们应该关注于内部的音体验,如它们的音腔、音感等等,而不是在自然世界中的体验。
(三)本质直观——蒙古长调内在的音乐特性
本质一词在一开始所表示的是在一个个体中最独特的存在中呈现为“什么”的意思。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经验的或个别的直观都可以被转化为本质看,而这种本质看胡塞尔认为不应该被理解成经验的意思,应当被当作本质来解释。
本质直观,是对某物、对某一对象的意识。其中这个某物、某一对象都是我们目光所注意的,而且是在目光中自身所与的;同样地,它也可以在其他行为中被清楚或模糊地思考的某种东西,通过我们的目光注意从而在其对象的自性中把握其本质。因此,本质看是一种直观,如果它在隐含的意义上是看而不是再现,那么它就是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而这个直观在对象的自性中把握着本质。
三、现象学解读蒙古长调文化现象
从音乐本身的角度来看。现象学的方法就是要窥其本质来剖析其最根本的现象,音乐本身是一种具有传承性的,它所传承的不止单单是一个音响,而是这个音乐传承到现在所带来的音乐本身的一种文化表述。音乐本身就是一种传达某一个民族的精神力量、文化習俗、语言魅力等等,它不仅仅是让你听到这个音乐,而是让你听到这个音乐背后所产生的历史发展和他们本民族的民族魂。
从音乐人本身的角度来看。现象学中的“意向性”就是在于意向,而这个意向所发射的主体则是人本身,当主体是人,那么相应的作为人本身就会具有一种意向性。同样的,音乐人也是具有意向性,它所带来的意向性就是对于音乐人朝向的这个音乐,如蒙古族长调艺人,他们始终朝向的是长调这个音乐,他们始终对这个长调音乐具有意向性。音乐人是最能够将音乐这个物体发挥的淋漓尽致并各放光彩,当同一首歌被不同的音乐人演唱出来的时候,音乐所表达出来的意义也是不同的,而音乐人是具有将音乐文化这个现象表述出来的媒介,因此音乐的地位举足轻重。
所以,笔者认为,现象学用来解读音乐文化现象是具有针对性的,且能够将音乐最本质的音乐形态剖析的真切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德)胡塞尔著;(荷)舒曼编;李幼蒸译.纯粹现象学通论 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7.08.
[2]巩小强. 音乐现象学导论[D].中央音乐学院,1989.
[3]项多,珊丹.蒙古族长调的历史文化演进与传承发展研究[J].艺术研究,2019(03):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