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与“文化误读”内涵之变迁
2020-01-02何津
何 津
一、研究背景
“误读”一词在汉语中有两种意思:一是“指字音的错误读法,也就是读错了字音”[1]。误读的往往是生僻字、古今异读字或多音字等。比如“毐”字,本来读“ǎi”,被误读成“dú”。“心广体胖”的“胖”读“pán”,是舒坦的意思,常被误读成“pàng”。二是指古文阅读中,因断句的不同而引起的错误理解或解释,例如1928年杨树达在《清华大学学报》发表《古书之句读》,就提到“句读不易,故前人往往误读”[2]。
“误读”对应的英语单词misread,该词在英语字典中的解释和中文相近,一是“to read sth wrongly”(读错),二是“to understand sb/sth wrongly”(错误理解)。到了20世纪70年代,“误读”(misreading)成为美国解构主义的一个文学术语和文学理论。后来,解构主义者将“误读”这一文学领域的概念逐渐扩展成文化批评的术语,并形成了一个新的术语“文化误读”,该文学理论又成为文化理论。
二、“误读”与“文化误读”:从文学理论到文化理论
“误读”最早是由美国解构主义文艺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1930—2019)提出来的。他在《影响的焦虑》(TheAnxietyofInfluence)中提出了著名的“影响即误读”的文学理论,认为误读是一种创造性的校正行为。后来又在《误读图示》(AMapofMisreading)中提出:“在尼采和弗洛伊德之后,要完全回到寻求复原文本意义的解释方式是不可能的了。阅读总是一种误读。”[3]在布鲁姆看来,由于读者与原作者的认知不同,读者总是根据自己的逻辑、理性、经验审美和思想认识等对文本进行解读和阐释,这必然导致读者对文本的理解与原文本意义的差异。因此,所有的阅读都是一种误读,是人们阅读过程中一种客观的绝对的存在。
布鲁姆对误读不是持批判否定态度,而是把阅读中的误读当作一种创造性的阅读行为。他认为普通读者只是“读”,接受传统主流的阐释和观点,只有非凡的读者才有能力“误读”。比如他认为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就是一位非凡的读者,因为他创造性地“误读”了约翰·弥尔顿《失乐园》中的撒旦:传统和权威的观点认为撒旦是恶魔,但在布莱克看来,他却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布鲁姆的误读理论有助于发现和挖掘文本的丰富意义,而读者也一改以往被动接受和吸收文本信息的从属地位,成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阅读主体。布鲁姆的误读理论虽然过度重视读者对文本解读的独立自主性,忽视了文本本身的意义,有些过于片面和绝对,却不可否认其新颖和合理的一面。误读理论的提出,为文学批评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成为阐释学和解构主义的重要概念。
20世纪80年代后,误读理论出现文化研究倾向,由文学理论泛化为文化理论。解构主义的创始人雅克·德里达将整个世界泛文本化,他所指的文本既包括文字符号写成的文本,也包括一切非文字的事物和现象,如一种表情、一个仪式、一段音乐、一张图片等,将误读理论从文学领域扩展到哲学、政治和社会文化领域。美国解构主义的另一重要代表J.希利斯·米勒也把误读理论的研究视野从文学阅读领域扩大到文化阅读领域,要求从广义文化的角度认识文学。他在《文学死了吗》一书中提出:“文学是一切时间、一切地点的一切人类文化的特征。”[4]而文本的阅读,则应该回到该文本的原语言和原文化中去阅读。
三、“误读”与“文化误读”理论在中国
1989年,布鲁姆的《影响的焦虑》由中国学者徐文博首次译成中文。中国最早研究西方“误读”理论的是余石屹,他于1990年3月在《读书》上发表文章《“误读”的意义》,介绍了误读理论,并且一开篇就说:“布鲁姆在《影响的焦虑》一书中提出了他的误读理论。他给诗下了一个大胆得近乎荒唐的定义:‘诗歌……是误读。诗歌是误解,是误释,是误联。’”[5]同年,王长俊也在《走出“误读”的误区——诗歌释义学研究之一》一文中介绍了布鲁姆及误读理论,同样是开门见山:“哈罗德·布罗姆认为:……一切对诗歌的解释,都是‘误读’的结果。……所谓‘误读’,说得简单明确一点,就是读者对诗歌文本的自由解释。阅读或批评,是一种重构活动,是一系列创造性的偏离。‘误读’并不是‘错读’,而是正读。‘误读’是一种正常现象,‘错读’诗歌是不可能发生的。”[6]
据1993年出版的《1992汉语新词语》记载,“误读”与“文化”连用,成为新词“文化误读”,出现在1992年4月26日的《文摘报》上。该词典对“文化误读”下了定义,并收录了该《文摘报》上含有“文化误读”一词的那段话:“指对文学著作等整体上的狭隘、偏颇以至错误的理解。例如:‘由于对文学读物,特别是经典名著缺乏细致阅读和深入理解,大量文化误读的现象屡屡出现:电视剧《西厢记》的幼稚,遭到了文学家和历史学家的众口反对,因为原著的文化内蕴与氛围被严重歪曲。’”[7]其实,“文化误读”最早出现时间并不是1992年,而是1991年的一篇关于音乐文化的论文中:“成者,便生合式的‘文化导向’,败者,则致错位的‘文化误读’。”[8]
解构主义的误读理论进入中国后,“误读”和“文化误读”的内涵有了进一步拓展,词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既可用于旧有的贬义,又兼跨中性,甚至某些语境中还带有褒义。乐黛云是中国最早诠释“文化误读”及提倡文化误读研究的学者。1995年10月,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和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在北京共同主办“文化对话与文化误读”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年后,对误读理论和文化误读的研究在中国掀起了高潮。
乐黛云1994年发表了《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一文,从中外文化差异的角度对“误读”进行界定:“由于文化的差异性,当两种文化接触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误读。所谓误读就是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9]她所说的“误读”,是在跨文化交际背景下的误读,其实就是跨文化的“文化误读”。
这种“文化误读”体现在从事中外翻译的译者身上,就是指中国译者或外国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跨中西文化的误读。在译者解读原文本和译成本国语言时,“他原有的‘视域’决定了他的‘不见’和‘洞见’,决定了他将对另一种文化如何选择,如何切割,然后又决定了他如何对其认知和解释”[9]。也就是说,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受制于自己的民族文化,对文本中的异文化进行转换,而在转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各种主客观因素(包括两种语言的理解和翻译水平、知识面、思维方式、世界观、价值观、审美、翻译条件、出版政策等)对有文化差异的地方进行删减、改写或加工,这就是译者的文化误读。因此,狭义的译者的文化误读就是指对有文化差异的地方进行的误读。又因为“误读”包含了对文本的一切解读,所以广义上的译者的“文化误读”还包括对没有文化差异的地方的误读。也就是说,凡是译文与原文不一致的地方,都可以看作“文化误读”,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为之,不管有无文化差异。
四、结语
在人类使用语言的过程中,词语的内涵通常会发生延伸或变异,尤其在受到外来理论和外来文化影响时,发展变化最为迅速。弄清词语内涵的发展变化和适用范围,才能在不同的语境中正确理解和使用词语。在英语和汉语中,“误读”和“文化误读”的内涵和运用的领域在不断拓展,因而使用这两个词语的时候须注意这两个词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正确界定、理解和使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