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文化保护策略
2020-01-02◎戴妍
◎戴 妍
(中关村四方联盟 北京 100081)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衍生出许多包含民族传统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对这些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和研究,有利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时代的保护和传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为契机,国内大部分地区也纷纷出台了针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配套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非遗文化保护提供重要的保证。
由于地区间的差异,致使一些保护工作未能够落实到位,有些保护工作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保护效果也未及预期。因此,认真分析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特点,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文化发展特点
(一)广泛性
这里所指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地区民族在长期生活、生产中所形成的,具有本民族人类文化标志的民族文化,带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与民族自身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精神、思想、情感、智慧的高度体现,更是民族文明的一大象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代表性的有:中医药、民间艺术、文学、音乐、工艺美术等,这些形式和内容各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统一的多民族文化国家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很好地传承和发展。
(二)区域性
少数民族多聚居在我国西南、西北、东北(部分)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早期路途阻隔、舟车不便,甚至与世隔绝,这样的特殊环境使得当地人衍生出相较主流文化差异较大的地缘文化。因此,基于特殊环境下产生的少数民族文化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这类文化的传承方式表现出多样化的特性,也具有十分显著的区域特征。这些不同的民族文化都是人类生命长河的记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各民族以本地区本民族为源动力创造出的精神源泉,更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现,已经成为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四川彝族“克智”便是一种十分独特的一种诗体口传文学,“克智”是彝族人民最具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叙事方法多样,内容涉及广泛,创作方式灵活,通俗易懂,却又保有较高的文学艺术表现力,此类民间文学正是我国民族文化繁荣与多样性的很好体现。
(三)表现形式多样性
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从形势来看这些文化种类十分繁多,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曲艺、民族医药、民间文学等,而这些不同的民俗文化又有很多的差异。例如:东北二人转是一种独特的地方民俗文化艺术载体,独具特色且感染力很强,当地一般又将二人转称之为小秧歌,或者是双玩艺等,目前东北二人转已经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贵州地区布依族的益肝草制作技艺(此项制作技艺已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西藏地区民间文学格萨尔王传,这些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构筑了多民族国家的文化精神内核。
(四)发展局限性
不同地区的民族文化形式多样,表达习惯也十分丰富。但是,由于部分民族具有独特的语言体系,而这些语言表达的交流范围十分有限,很多时候都仅限于本民族内部交流,例如:满族人说的满语、藏族人说的藏语等。这对处于这种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保护工作的难度较大。由于缺少既懂语言,又了解当地风俗、文化及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致使某些地区开展非遗保护工作遇到了短时间内难以克服的瓶颈。
二、少数民族非遗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
自2011年6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本法为指导原则的地方性法规也在随后几年陆续推出。这体现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自上而下的决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许多保护措施未能实施到位,部分地区由于本地人才和技术等不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放慢了脚步,这对非遗保护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值得引起各界的重视。
(一)地区保护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地区保护工作未能落实到位,致使很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这会给保护工作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保护进度。部分地方政府在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没有结合当地特点制定保护措施,没有考虑到区域实际情况和需求,因而导致整体保护措施在推广的时候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与预期效果出现偏差。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行层面没有重视对保护工作具体保护效果的跟进以及追踪反馈机制建立不足,使得一些保护工作出现后劲不足的问题。从我国近年来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整体上推进得比较好,但是有个别地区保护工作推进速度较慢,甚至还会因为保护不当而发生意外。例如,云南省丽江古城光义街现文巷突发火灾,造成当地民房被烧毁一百零七间,涉及十三户人家,有四家为客栈,六个院落,给古城文物保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现实环境发生改变
由于现实生存环境发生改变,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渐渐不再被当地年轻一代所重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无人,逐渐失传,这也是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年轻一代应是本地区民族文化的最好保护者和传承人,但由于长期客居他乡或认识不足,使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习俗的认同感渐渐削弱。很多年轻人出于对现实情况的考量,无法产生学习和传承某些传统技艺的内生动因。还有部分传承人本身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无力将某些技艺传授给年轻人。两种原因交织,文化传承断代情况由此产生。
(三)文化保护网络缺失
由于文化保护网络未能形成,致使很多管理方法、措施难以得到推广,部分地区有关方面缺少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机制,保护工作与现实需要脱节的情况需要得到妥善解决。此外,保护工作中的资金也十分有限,未能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全方位覆盖。
(四)专业非遗保护人才严重不足
由于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迫使很多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保护措施也难以发挥最大效用。非遗保护工作的类型非常广泛(中医药、民间艺术、工艺美术等专业多有学科交叉:涉及语言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等),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跨专业综合素质,这也对相关工作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
三、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保护策略
为了做好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增加资金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对文化遗产的再创新,创造更多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一)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保护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来开展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当前保护工作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保护计划。落实保护主体责任制,对相关保护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主体,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各项保护工作,有效解决日常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相互学习,从而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经济收入水平。针对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特点,组织传统民间活动,做好少数民族民俗表演资源开发,推动传统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开发传统文化资源,提升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扩大少数民族非遗的影响力。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机构需要采用数字化保护技术,创新传统保护手段,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做好濒临消失的非遗资源抢救工作。
(二)加大非遗保护资金投入
国家应适时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非遗保护基金;鼓励非遗保护主体向社会机构募集必要支持;政府主导,引入优质文化企业进驻,协助非遗的开发工作,以提高地区影响力和文化凝聚力。有了充足资金便能大力开展有效的非遗保护工作,为促进非遗传承带来新契机。
从社会效应的角度考量,保护和传承非遗的内生动力在于其在新时代语境中可以实现和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追求,这是人们对本民族文化自信的最佳表达。要回归文化本身的意义,寻找文化的核心尺度,从历史、现实、人民三个层面思考非遗的现代意义,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生存需要,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备持续的原生动力。基于此,多维度开展保护工作,增加非遗保护资金投入,以弘扬非遗精神,促进非遗传承发展,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非遗项目的保护开发中,引导社会各界认识非遗价值,鼓励年轻人学习相关技艺,鼓励年轻一代加入非遗传承阵营。
(三)加强非遗保护宣传
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鼓励构建文化保护区,为非遗创造必要的展示空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交流活动,打造精品非遗文化品牌,提升少数民族传统艺术水平,提高认同度和辨识度,鼓励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这都有利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了提升宣传效果,新闻媒体需要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的影响力,提升人们的保护意识,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少数民族非遗教育体系
第一,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意识。教育机构需要深入探索教育特色和教育要素,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少数民族民间银饰产品展览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第二,委托培养、联合建立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地方院校需要根据当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设置相关的专业,不断培养人才,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不断开发优质非遗教育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对优质非遗教育资源的开发,比如组织专门的学术论坛、合作交流、非遗项目开发等,通过创新教育,做好非遗文化的保护。
四、结语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文化丰富而多样,是多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文化发展具有区域性、发展的局限性及表现形式多样性,带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与民族自身特点。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有效的措施,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步骤地开展各项保护工作。要从文化传承着眼,既关注经济效益,更要重视文化社会价值,适当开发,合理管理,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