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作文
2020-01-02◇聂闻
◇聂 闻
2020年6月4日,一个名叫缪可馨的小女孩在两节作文课后,冲出教室跳楼身亡。悲剧发生之后,“一篇作文引发的命案”成为社会焦点;有人批评那位语文老师作文认知水准太低,不识作文好坏;业内人士则主张从“儿童作文”的视角进行评析,向广大语文老师发出呼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待这件事的始末,都无法回避一个关键词——作文。
即便是小学,开设的课程也好多,悲剧为什么发生在作文课?为什么是作文?
众所周知,在所有的考试中,除作文之外,所有试题都有可供参考的答案,这是作文拥有最为特殊的待遇之一。除此之外,在所有重大考试中,涉及作文内容阅卷打分,需要多人评判,以示公允,这是作文拥有的另一项特殊待遇。
为什么作文总是这么特殊?因为作文是感性的、主观的,没有客观、统一的评判标准,它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主观意愿的成分,它也有个人文学修为的内在因素。它不像3+2=5那样,只要答题者写5,即使字写得很不美观,没有人敢扣分,更没有人敢判错。而作文就不同了,面对写作者写好的作文,给多少分全在于阅卷者,多给3分5分,正常;少给3分5分,没得说。
作文评价上的主观性,使其具有极大的弹性与随意性,作文的好坏成败,交由语文老师给予裁决,其结果完全取决于老师的好恶,取决于对写作认识上的修养。这种裁决,其实只应该是一种参考,而不应是一种对或错的认定,它和数学上的评判完全不是一码事,不能等同视之。但是,语文老师在作文评价上,也往往采取了对待数学内容一样的认知与态度来对待,这是作文在评价上的一颗定时炸弹,出问题是迟早的事,是杀伤力大与小的事,而不是作文会不会出问题。
具体到可馨事件上来,可馨生前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她写的那篇作文,将它说成是不可多得的佳作,言过其实;但若将它批得一无是处,也有失公允。每个写作者,对自己写出来的文字都是非常珍爱的,即便是成人,文人更是如此。可馨在作文本上写下那些文字,她一定认为是最好的,最能表达自己心意的,她才写下来。如果觉得不好,她就没有写的必要。
写完了交给鉴定者(老师)鉴定,老师却并不这样认为。红笔画掉的内容,即便是孩子自己画的,那也一定并非所愿,因为去掉那些内容,整篇作文已没有了内容可言,留下的感悟又被老师直接要求“传递正能量”,整篇作文是被彻底否定的、废掉的。从撕掉两页的作文本来看,我们看到的作文至少应该是她第二次或第三次写成的作文,小可馨竭力想写好这篇作文,甚至认为自己写得还不错,但没有得到老师的认可。就这样,学生觉得不错,老师觉得问题不小,师生在对作文的认识上不能达成一致,这个问题又不能像3+2=5那样找到所有人认可的依据,于是师生拧巴到了一起。年幼的孩子一时情绪激动,一个想不开,选择了极端,毁了自身,也给家人及身边人留下了不可愈合的伤疤。这样的结局,恐非所有人能预料到,更非所有人所愿。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毫无疑问,悲剧的造就,除了我们看到的那一句“传递正能量”外,语文老师当时对作文的评判,是整个事件的关键所在,作文本之外如何评,现在成了谜。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没有作文素养,上不好作文课,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小时候的语文老师,多是民办教师,大多是高中毕业,几乎谈不上有什么作文素养,但就这样一路走下来,当时孩子的作文水平和如今孩子的相差不是太大。所以,面对孩子的作文,缺少赏识的心态,没有赏识性的评语,即便不是伤人的“恶语”,都可能不是孩子愿不愿写作文的问题,而是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极端后果。
可馨事件虽然是个案,却极具警醒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