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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叙事与民族精神表达

2020-01-02冯艳华

文山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乡土乡愁故乡

冯艳华

(青岛农业大学 海都学院,山东 莱阳 265200)

“乡土”凝聚了中华儿女的集体归属感。在中国文学中,关于“乡土”的书写可以说是历史久远。古代文学中,“思乡”更是在文学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故乡”是人们自然生命的诞生地,人的精神深处和“故乡”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因为故乡里有着自己的“家庭”和童年成长记忆,是养育个体生命的地方。“安土重迁”是对“故乡”的一种情感眷恋,故乡是人们精神的“根”,是人们的灵魂安处。

钱理群在《现代文学经典读本》中讲到:“文学因为对人的生存困境与精神困惑的关注与揭示,具有了一种特殊的价值。”“中国现代文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存困境、精神困惑和追求的逼视与复杂化关照,对其审美经验的丰富性传达,就使得这样的灵魂展现、内心反映达到了相当的广度和深度。”[1]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文学从来没有背离她生长的时代、土地和人民,总是以自觉生动的形象、优美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为人们提供思想资源、精神动力、情感力量。在乡土文学中,现代作家对苦难民族出路、乡土中国前途的焦虑,促使其试图在文学中建构一个精神家园,完成了一个民族精神层面的重构。

一、乡土文学对乡愁的现代性书写

西方列强靠坚船利炮撬开了中国的国门,随着一系列危及国家存亡的事件接踵而来,“天下王朝”的观念被彻底击垮,“国家”意识逐渐诞生。这一时期的乡愁书写,表现出了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和对当前国家现状的焦虑与心痛,具有代表性的有鲁迅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沈从文对人性美、人情美的田园牧歌式的赞美。

20世纪40年代,中国社会处于前所未有的危机中,中国乡村社会也经历着几千年来未有的重创。在抗战与救亡的时代主题下,赵树理创作出了以《小二黑结婚》《李家庄的变迁》《福贵》《李有才板话》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乡土小说,小说多以华北农村为背景,反映农村社会的变迁和存在其间的矛盾斗争,描写了农村的风俗风貌,在推动延安文艺大众化的同时,使乡土题材的小说也达到了新的高度。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全球化时代背景,为乡土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全球化的文化语境,外来文化的传入,给传统文化带来了压力,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在逐渐地被改变,文化价值观念面临着考验。如何在当代文学转型中走向世界与坚守民族性,这成为了当时乡土文学话语的两难选择。

20世纪90年代,受到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冲击,中国社会呈现出多元交织、复杂的场面,小农经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遭受重创,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镇化给乡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情感、行为方式上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离乡进城的“乡下人”面临着“融不进的城,回不去的乡”,引发了人民精神生活的空虚和匮乏,并开始追问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乡愁也由此而生。陈刚认为: “这种由文化认同危机所带来的生存焦虑和意义缺失主要是以为也是因为过去心灵所系的文化命脉没有了或从根基处动摇了,所有的价值和意义都得重估或重新寻找。”[2]这也是存在意义感的丧失对传统文化认同的危机。

新时期以来,在现代化和传统的双重撞击下,乡土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内心上呈现分裂状态,在选择上是困惑和游离的。如贾平凹的《高老庄》、郑义的《老井》、张炜的《古船》、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刘庆邦的《麦子》等作品,所流露的乡愁意识,呈现出复杂的情感。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乡土社会的不流动并非静止的,是“变动的速率”相对缓慢。随着社会生活的发达,“区位上分裂”“空间的分离”形成商业活动。由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中,“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

韩少功的作品《山南水北》是一种返乡与精神重建的典型代表,“他的乡居生活,不失生命的自得与素朴,而他的文字,却常常显露出警觉的表情。他把一个知识分子的生存焦虑,释放在广大的山野之间,并用一种简单的劳动美学与重大的精神难题较量为自我求证新的意义”。[3]

“现代化与乡村的结合,沈从文曾有过详尽的叙述,文字里满是对‘现代’的轻视,对现代无从与乡土良性对接的嘲讽,以至于对现代性改造乡土的无比忧心。当代贾平凹也写过,他的文字里大都是人失去根基的悲凉落空感,是乡村乡民被席卷进现代性进程的无力反抗,而又不知去向的无奈茫然感。现代对乡村的改造,乡村对现代的感应,尽管是别扭、丑陋,甚至有的时候是矛盾的,不切实际的,但韩少功并不急于去忧思现代化对乡土性的吞噬,去评判其优劣好坏,他并不怀疑远离现代城市中心的乡民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正如他以为乡民们自有一种创造能力来调和传统和现代之间的距离裂隙。”[4]194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化让人离开了“家”,把家乡变成了“故乡”,导致了人与他生命的“根”相分离。海德格尔提醒我们,现代人必须重操乡音,寻找家门,回返精神家园,以此重建人与乡土的自然关系。“任何一个到中国乡村里去观察的人,都很容易见到农民们怎样把土里长出来的,经过人类一度应用之后,很小心地重又回到土里去。人的生命并不从掠夺地力中来,而只是这有机循环的一环。甚至当生命离开躯壳,这臭皮囊还得入土为安,在什么地方出生的,回到什么地方去。”[5]297“也就是这有机循环,从农民一朝的拾粪起,到万里关山运柩回乡止,那一套所维系着的人地关联,支持着这历久未衰的中国文化。”[5]297

“根”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是他们的情感所系和精神根源,是中华民族得以繁衍生息的血脉。“人也有根的,个人不过是根上长出的枝条,他的茂盛来自这个根,他的使命也在加强这个根。……惟有根固的枝叶才能茂盛,也只有枝叶茂盛的根才能固。从社会来说,取之于一乡的必须回之于一乡;这样,这个社会才能维持它的水准。”[5]297

乡愁,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思想病”,叶落归根,是中国人逃不开的情怀,也是中国人的文化情结,是中国人的责任担当,是民族精神的固本培源。“中国落叶归根的传统为我们乡土社会保持着地方人才。这些人即使跃登龙门,也并不忘本;不但不损蚀本乡的元力,送往外洋,而且,对于根源的保卫和培养时常看成一种责任。因之,常有一地有一个成名的人物,所谓开了风气,接着会有相当长的时期,人才辈出,循环作育,蔚为大观。人才不脱离草根,使中国文化能深入地方,也使人才的来源充沛浩阔。”[5]298

“乡土文学也一直在无形之中承担着描绘现代性图景、传达现代性体验及反思现代性的任务,这是具有中国色彩的,或者说第三世界国家的现代性。”[4]58刘绍棠作为80年代乡土作家的代表,在《〈蒲柳人家〉二三事》中谈及对乡土文学的理解时说:“土生土长所形成的土性,也就是我的经历和教养决定了我是个土命人,是个土著作家,只能写土气的作品。土气的作品,我称之为乡土文学。乡土文学在我的心目中,就是要坚持现实主义传统,继承和发展中国文学的民族风格,保持和发扬强烈的中国气派和浓郁的地方特色,描写农民的历史和时代命运。”[6]

贾平凹的《高老庄》,更深层地隐喻了走出乡村的知识分子,他们意识深处思想的两难处境。子路作为从乡村高老庄走出的知识分子,因为受到现代文明的洗礼熏染,在生活习性、价值观念上逐渐地想改造他的农村媳妇菊娃。他希望把菊娃改造得尽善尽美,但是菊娃却觉得是子路嫌弃她。两人的冲突从此而起,直至后来子路出轨都市现代女性,再到后来的因此而被菊娃嫌弃“脏”,接着两人的婚姻以离婚而告终。后来娶了西夏后,又希望菊娃和他的残疾儿子有一个好归属,却又看到菊娃与其他男人相处而心中不悦。贾平凹笔下的子路,体现了现代文明与传统之间的一种矛盾斗争。子路在想起菊娃母子时的灵魂是不安的,而现代文明的侵染,又使他已经无法回到乡村,但是,面对城市,农民的劣根性却已经深入骨髓。贾平凹在《秦腔·后记》中所说:我说:“我把农民皮剥了!可后来,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里的。”[7]

阎连科的《风雅颂》里的人物杨科也是一位从“耙耧山脉”里走出来的京城高等学府的教授,是第一个从村里考入京城名校的乡下人,杨科接受了导师关于婚姻的安排;当他耗时5年完成“诗经”的研究著作《风雅颂》回到家,发现妻子和副校长在自己家偷情时,反而给副校长跪下请求“下不为例”,他的反应是极度卑怯、猥琐、懦弱的。那种对权利的膜拜和屈服,毫无尊严的委曲求全,只为维护自己从“耙耧山脉”走出到京城得到的一切。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现代城市文明并没有赋予杨科独立的人格和自我意识,传统文化也没有真正浸润到他的灵魂。而后来,杨科被送到精神病院,为精神病人讲课,这本身就是对社会的无力感的一种讽刺。当杨科回到耙耧山深处的家乡去寻找精神寄托和初恋情人,却发现其今非昔比,后疏离了情人与当地的坐台小姐厮混在一起,在她们身上寻找为人师表的荣光和情感上的满足。初恋情人因此自杀后,杨科又爱上初恋情人的女儿,在其新婚之夜掐死新郎后逃亡,逃亡之时发现了黄河岸边刻着诗经的古诗城。面对回不去的乡,这时的杨科是一个真正的处于“精神分裂的病人”。

在现代化的冲洗下,“乡土培植出来的人已不复为乡土所用,这是目前很清楚的现象”。城市生活已让背井离乡的“乡下人”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文化的差异,造成了这些城市的“异乡人”已经回不了家。“乡间把子弟送了出来受教育,结果连人都收不回。”[5]300“从这方面说,现在的这种教育不但没有做到把中国现代化的任务,反而发生了一种副作用,成了吸收乡间人才外出的机构,有一点像‘采矿’,损蚀了乡土社会。”[5]301

二、乡土文学对民族精神的寻觅与重构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在19世纪中期以前,中国对西方欧洲文明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19世纪中期,是中国进入近代以来饱受屈辱历史的开始,更是中国人民一代又一代寻找自强复兴道路的兆始。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屈辱史,同样,也是一部中华民族寻找新的发展道路的探索史、奋斗史。在这样的时代,文学必须正视历史,作家必须有文化自觉。中国要发展进步,要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没有这种文化的自觉是不可能的。文学必须要为塑造中国新的历史时期的价值观做出积极的贡献。文学必须要担负起社会责任,要以自觉塑造的生动感人的形象来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并表现人民在自己的创造中形成的新的积极的价值观。

鲁迅《故乡》中的“我”在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之后,发现“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当闰土的一声“老爷”,使“我”与美好记忆中的那个少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更是瓦解了“我”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当“我”回到故乡,发现自己与故乡格格不入时,感到自己是孤立和悲哀的。“我”在朦胧中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沈从文作为一个“乡下人”,在他的作品里构筑了一个理想的“湘西世界”,建筑了他的理想建筑“希腊神庙”,这神庙里供奉的是“人性”。苏雪林的《沈从文论》中说:“不过他这理想好像还没有成为系统,又没有明目张胆替自己鼓吹,所以有许多读者不大觉得,我现在不妨冒昧地替他拈了出来。这理想是什么?我看就是想借文字的力量,把野蛮人的血液注射到老态龙钟,颓废腐败的中华民族身体里去,使他兴奋起来,年青起来,好在20世纪舞台上与个别民族争生存的权利。”[8]

沈从文《龙朱》白耳族族长的儿子龙朱是一个孤立的“神”。《神巫之爱》中的“神巫”,和龙朱一样漂亮、诚实、热情、正直、善良,是众多女人所期望拥有的男人典范。他们身上具备了大多数人应具备的优秀的道德品质。然而,又有多少人具备这样的自觉对“龙朱”“神巫”的模仿呢?“这是一个从道德层面使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成员努力向上的过程。从一个古老的民族传说中抽提出这些东西,让这些东西进入当下民众心里以此改变他们的心性、精神、生活方式,这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没有被岁月湮灭的文明或民族必须具备的品质、或曾经被无数次有意识或无意识进行过的自我更新活动,当然,这种活动更多地执着于个体,使个体能够实现超越。”[4]78

沈从文不仅通过文学作品表达了他的文学理想,也表达了他的自信和希冀。对于一个从湘西走出的“乡巴佬”,他只身来到北京、上海,面对没有任何经验的无法融入的现代化城市,表现对现代城市中不合理成分的批判,以及对故乡的不舍,因此,在他的作品中,融入了他在城市的困境焦虑与对故乡的怀念不舍。也因此有了后来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多产的作家之称。在他创作了《边城》《长河》《从文自传》《湘西》《三三》《萧萧》《柏子》等诸多作品中,湘西成为了他生命中、文学理想中一个解不开的结。

无论是鲁迅还是沈从文,虽然他们的作品风格迥异,但是他们都在作品中表达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东西,那就是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如何走出蒙昧,如何强大,如何在强国林立的世界版图上争得一席之地。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很多作家在讲述个人故事中感时忧国。在郁达夫的《沉沦》中,患了抑郁症的主人公在自杀前还一直在问:“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你还有许多儿女在那里受苦呢!”郭沫若的《女神》,更是以个人的激情在呼唤祖国的“凤凰涅槃”;50到70年代,柳青的《创业史》中蛤蟆滩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盛况故事,浩然的《艳阳天》中芳草地的故事,都是一种整体性的宏阔事业的关乎国家的叙事。

莫言的《红高粱》中表达了对“种”的深深的焦虑。通过“纯种”和“杂种”红高粱对比,表达了对纯粹的本土的中国民间精神的认同和肯定。“杂种”高粱代表了被现代文明浸染被破坏的中国传统文明。关于“种”的叙事,表达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断裂,民族主体性的缺失,现代文明的入侵带来的挑战等焦虑,表达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追寻,对重构民族精神的一种文化诉求。“《红高粱》流溢着寻找祖先、重返传统的激情,小说叙述了一种新的历史想象:从被‘杂种红高粱’包围的现实——现代文明境遇中抽身而退,回归‘我爷爷’‘我奶奶’的‘过去’,回归历史,回归中国的民间大地,寻找尚未被西方文化和现代文明冲刷过的净土,寻找纯粹、生动、强劲的民族生命力。”[9]

乡土文学的书写实际上就是一项还原历史的宏大工程,也是任何一个有历史感的中国人无法忘记的义务和责任,是一种历史情怀,是一种国家宏大叙事。谢有顺先生说:“小说保存了历史的肉身状态,还原出一种日常生活;有了小说,粗疏的历史记述就多了有质感、有温度的细节。”[10]弘扬民族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学的神圣使命担当,坚守、传承、弘扬民族精神是文艺作品的灵魂。作为中国文学重要书写形式的乡土文学,在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认同的建设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发挥着精神引领和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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