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梁陈方案”中的遗产保护理念
2020-01-02叶芷甄
叶芷甄
一、城市遗产的理念
“城市遗产”(Urban Heritage)这一概念起源于意大利建筑师古斯塔夫·乔万诺尼(Gustavo Giovannoni),他要求维持城市发展的历史肌理、延续城市文脉、讲求人文关怀的理念。城市遗产最基本的定义是处于城市内,具有历史、文化、社会、考古、经济、科学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历史街区、地段。在此基础上,城市富有活力的场所精神构成了一个稳定的文化生态,具有真实完整的历史文脉和肌理,其价值既表现在建筑、空间等物质层面,也表现在仪式、传统等精神层面。阮仪三认为:“城市历史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人类演化的基础条件之一,是防止城市生态简化的重要力量。”[1]在现代化的背景下,保护和利用城市遗产是城市发展不容忽视的命题。
二、我国伟大的城市遗产——北京
北京是一个典型的都城性质的历史城市。周代置蓟封燕,为北京城的前身。汉时设蓟县、广阳郡,隋设涿郡,唐设幽州,辽设南京。金朝贞元元年(1153),金海陵王正式下诏将首都迁往燕京,设为中都,北京自此开始成为一朝之都。元一统四方后定为元大都。明清时期大部分时间都以其为首都。由此可见,北京足有三千年的建城史,一千年的建都史。
如今的北京旧城基本沿袭明清时期的形态,北面西山、燕山等山脉形成天然屏障,中有通惠河、永定河等水系沟通漕运,城内呈“凸”字形布局,遵照《周礼·考工记》所规定,形成以明清皇宫为中心构成中轴对称的都城结构。秩序井然的街道系统、统一和谐的建筑色彩和轮廓、心旷神怡的园林景观彰显了古都的风貌,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精华,也是世界历史上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
三、“梁陈方案”的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的城市遗产保护观念尚停留在对单一文物或遗址的单独保护上。法律方面,《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和《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于1950年颁布,相关管理性质的行政法规相继出台。机构设置方面,设置了由文化部负责的各级文物保护管理的专门行政机构。实际行动方面,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文物调查登记和博物馆建设工作,并于1961年通过的《文物保护暂行条例》中确定了180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两个问题:其一,城市遗产保护的侧重点在于历史建筑,作为历史建筑存在的场所,历史地段保护的重要性并不受重视;其二,统一的文物保护法律还未出台,体系不健全。在这一背景下,城市遗产整体性的登记保护举步维艰,但新中国第一批规划师已经提出了高瞻远瞩的规划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始,头等大事是建都。位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中心区是置于古城,还是另立新都,各立一派。其中,以梁思成为首的“在西郊另立行政中心”一派明确提出了保护北京旧城、发展新中心的想法。
梁思成是中国著名改革家梁启超的后代,立志学习建筑知识,曾留学美国,接受了专业的西式建筑教育。回国后,他参与中国营造学社的组织活动,在战乱中调查中国各地古建筑的保存情况,与文化遗产保护结下了深深的缘分。1948年,他发表了《北平文物必须整理与保存》,提出了对北平市文化遗产的保护。1950年2月,他与海归青年规划师陈占祥共同提出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设》(史称“梁陈方案”),其要旨是建议政府早日决定首都行政中心所在地,在西郊公主坟以东、月坛以西一带建立新的行政中心,将古城作为“文化风景区”完整保留下来。此外,考虑到北京未来城市规模的扩张,旧城的格局已经可以预见地不适宜发展的要求,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建设新都会产生一系列的人口安置、交通疏散等严重问题。北京西郊是一片发展潜力很大的土地,在合理有序的规划和建设下,可以胜任首都当前和未来的功能。
“梁陈方案”最大的特点是在西郊建设新的行政中心,这种发展新城的规划理念继承于美国建筑师埃利尔·沙里宁(Eliel Saarinen)的有机疏散理论。沙里宁的《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中提出:“有机分散的任务,应当是通过把农村用地改为城市用地的方式,产生新的使用价值,和通过适当的重新规划,使衰败地区恢复其原先的使用价值,使城市所有各区的使用价值,保持正常水平,以及在将来保护所有新旧地区的使用价值。”[2]这一理念的优点是兼顾衰败地区复兴目标的同时,在考虑未来的前提下有序地进行更多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梁陈方案”参考阿波克隆比(Patrick Abercrombie)的“大伦敦计划”、苏联专家在苏联战后重建获得的经验,针对北京城市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以下判断:行政中心区是改善发展北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置不能妨碍其他区域发展的趋势,考虑到未来的需要,行政中心区所在地要有足够大的空地面积保证发展余地,从而协调全市的建设,平衡发展。从发展的角度看,北京旧城布局完整,但人口密集、空地缺乏,如果强行把政府机关设置在旧城内,对已经成型的城市区域进行额外的改造,人员的安置、交通的疏散、房屋的拆迁等持续性的问题都会消耗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城墙约束内有限的土地面积也无法保证未来的发展余地。而西郊月坛与公主坟之间的地区与旧城距离较近,空地较多,绿地丰富,可供建设有序的建筑群和宽阔的交通线路。因此,未来的规划需要把旧城原本经济、政治中心的城市功能和大量人口、交通运输压力疏散到郊区,保留完整的历史文化环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功能,从而保存中国古代都市之集大成者的庄严风貌,又不影响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使北京旧城完整保存并成为具有游赏功能的风景区的想法与遗产界当今强调的整体性保护理念不谋而合。对城市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指将一个历史城市连同其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园林景观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技艺等)、城市升华而出的场所精神和周边的历史环境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全面科学地进行通盘规划、保护、管理,意在发展中保护其格局的完整性。1964年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最早指出“古迹的保护意味着对一定范围环境的保护”[3],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全体大会第八届会议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规定了“对历史城镇和其它历史城区的保护应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完整组成部分,并应当列入各级城市和地区规划”[4],要保存“该城镇与周围环境的关系”[5],将遗产保护提升到政策、规划的高度。落实到规划方案上,就必须进行人口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城市色彩等方面总体性的研究。古城之美在于整体的系统,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古城的发展也应以整体的规划引导部分的完善,以部分的出彩推动整体的进步。
北京旧城具有充分的实施整体性保护的理由。其一,旧城城市遗产具有突出普遍的历史文化价值,且彼此形成紧密的联系,构成统一的系统。其二,旧城从清帝退位到和平解放,一直保存着较为完整的原貌。其三,北京是中国著名的大城市,尤其是旧城以内的区域,文旅产业的开发潜力无限。如果化整为零,孤立地保护旧城内某几处出名的遗产,缺乏对城市总体保护管理的重视,又或是机械地原样保存旧城,忽视基础设施的改善,很容易造成保护与发展的失衡,损坏旧城的健康肌理和景观。
“梁陈方案”固然提出了一个十分出色的方案设想,但仍有一些致命的弱点。新城建设意味着要在一片荒地上另起楼房,短时间内需要花费的预算更大,伤财伤民,对于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1954年,彭真在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发言:“北京一解放,我们就必须把这个城市由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从旧有落后的城市变成现代化的城市。”[6]1950年4月,朱兆雪、赵冬日所作《对首都建设计划的意见》再一次强调“以北京旧城为中心发展”的方案。而领袖早在苏联专家提出的第一份文件里就已经肯定了这个方向,木已成舟。
四、“梁陈方案”的继承
经历了20世纪中后期漫长时间的无序建设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城市规划领域的学者专家对过往的规划进行了通盘的反思,在城市遗产保护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1982年,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通过,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保法》”)出台,明确规定了我国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同年,国务院宣布了包括北京在内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为城市遗产的未来打了一剂强心针。《文保法》第八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在《宪法》和《文保法》精神的指导下,中央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出台,规范了北京城市遗产的保护工作。法律的权威使得城市遗产得到了更妥善的保护和更科学的规划,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规划不明确,保护意识的单薄的局面改善较多。
改革开放后旧城规划理念的变化,集中体现在了1983年7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第四版《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这版方案传达了两个重要的理念转变。第一,在总体的发展目标方面,北京的首都职能由原来的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基地和科学技术的中心转化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第二,在遗产的保护实践方面,旧城建设开始重视建筑物的体量,风格必须与城市遗产相协调。这一理念可以说是呼应了梁思成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针对旧城规划作出的努力,中国城市遗产保护终于走上了梁、陈二位先生所期待的发展轨道。
五、结语
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中不断警告世人:“我们时代的文明正在失去人的控制,正在被文明自身的过分丰富的创造力所淹没,也正在被其自身的源泉和时机所淹没。”[7]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用钢筋混凝土的建筑语言构建了叙述现代社会与历史之间的隔阂,城市里被精细装饰、岁月打磨的古代杰作沦为了推土机下难以辨认的碎片。在它们的残骸上,由利欲驱使建起了量产型粗制滥造的投机商品,它们正试图抹消集体对传统和乡土的怀恋。为了人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城市遗产的不朽来抚慰信息爆炸时代里被即时更新的碎片逐渐腐蚀的心灵。民族之魂的传承不仅是老一代人的想望,更需要下一代人的行动。只有付出行动,才能守住城市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