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运超载风险灾害及对策管理研究*
2020-01-01□朱勇
□ 朱 勇
(楚雄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2019年10月10日江苏无锡312国道发生大桥桥面侧翻事故,事故当即导致3死2伤的悲剧,有关部门通过研究找出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严重超载,高达455%。对于货车超载造成的悲剧数量相当醒目,有报道指出在2007-2011的5年内,超载引起导致国内17座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56人死亡、88人受伤、23人失踪,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与讨论,甚至有新闻媒体在讨论大货车超载是否应该“入刑”。货车超载存在巨大的风险,会引发强烈的社会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 物流货运超载风险灾害
物流货运超载存在翻车、压坏路面、货车不受控制等各种不良可能,每种不良事件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的灾害,损害个人和社会利益,主要如下。
1.1 威胁驾驶员安全
驾驶员作为物流货运的操控者,一旦发生翻车、货车失灵不受控制等事情,驾驶员都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都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轻则受到惊吓,重则失去生命。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货运驾驶员并非独立的个体,其身后必然相应的家庭,一旦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不但会给家庭成员造成严重的感情伤害,还会影响一个家庭的经济收入,严重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甚至改变下一代的成长轨迹。
1.2 造成货物损害与损失
物流货运超载,说明其运输了比国家标准更多的货物量,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运输货物极有可能会遭到损害,物流公司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货物损失。另外,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即使仍有一部分货物没有遭到损害,也有可能遭到周围民众的疯抢,此时不但会被货运物品造成伤害,也有可能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1.3 损害交通道路桥梁
交通道路和桥梁在设计时都有相应的最大承重荷载,如果货车超载,直接作用在道路或桥梁上的应力会增大,当增加的应力超过道路或者桥梁的承重荷载时,道路将会受到损害,发生道路破损和桥梁坍塌事件,江苏无锡312国道桥梁侧翻事件即由超载引起;同时,但道路或桥梁遭到损害时,可能引发一连串的交通事故,此时造成的损害将是巨大的、不控制的。
1.4 威胁周围群众及车辆安全
当物流货运因超载发生翻车、货车方向不受控制等交通事件时,事故周围的其它运行的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周围其它车辆与群众可能因为货车翻车、货车不受控制身体遭到严重损害甚至失去生命,这对周围群众及其身后的家庭是及其不公平的,因为他们一直遵守交通规则,却要为货车超载造成的危害买单。另外,一旦对周围群众的安全造成损害,货车驾驶员在经济与情感上都将受到严重的打击。
1.5 影响交通秩序,增加交警工作量
一旦物流货车由于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都会对此时的交通产生严重影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耽误线路车辆的行程。如果是在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出行人员众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会更严重。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都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增加交警的工作量。
1.6 降低物流公司客户满意度
对物流公司而言,货运的准时性是一个重要的目标。若由于超载导致物流货运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客户的物品遭到损害,物品必然不能准时到达客户手中。即使物流公司对损害的物品进行赔偿,甚至成倍赔偿,客户的生产计划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可能损害客户的声誉,因此客户满意度必然会降低,快递公司可能因此丢失此客户。
1.7 损害物流公司声誉
物流公司运货的准时性、交通事故率等都是其它公司评价物流公司的重要指标,是物流公司声誉的重要体现,一旦物流公司由于超载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社会成员会认为该物流公司违反国家交通法规进行超载,其行为违法;另一方面,社会成员会因为物流公司在准时性与交通事故率等指标上给予较低的评分,导致物流的公司的综合声誉较低,影响物流公司今后的业务及社会对该物流的评价。
2 货运超载风险对策管理
货运超载的风险及危害是极其巨大的,必然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处理,以减少和降低由此对社会造成的威胁,具体对策如下。
2.1 加大超载惩罚力度
国家交通法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该项标准将处理标准以30%为分界线,即对超载31%和100%都是可以采用同样的处罚标准,而且超载惩罚上限的是6分和2000元,相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风险乃九牛一毛,即惩罚力度太轻,国家应该加大对严重超载的惩罚力度。
2.2 严格执行超载惩罚力度
对于超载事件,由于其危害巨大,一旦发现,就应该依照交通法律法规的最大惩罚力度严格执行,由于目前惩罚力度较小,即便按照最大惩罚力度进行惩罚,其对违法超载行为的威慑性还是有限的。因此,一旦发现物流货运超载行为,即应该依照交通法规进行最大限度的惩罚。
2.3 强化监督,及时制止超载行为
交通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强化监督,及时制止并惩罚超载行为。目前,在固定的地点设立超载检测器,一旦物流货车超载,检测器便会发出警报,执法人员此时须要求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理,不能只是口头上警示教育,必须强制卸货,并实施相应的罚款、扣分,否则部分物流货运公司和驾驶员后在后期故意超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
2.4 物流公司须准备后备货车及驾驶员
超载货车虽然由驾驶员驾驶,但其行为主体为物流货运公司,如果货运公司能够以身作则,超载事件将会大大降低;再如果物流公司能够对货车驾驶员的超载行为实施相应的惩罚,货运超载基本可以杜绝。为了避免物流货运超载,物流公司可以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机动(后备)货车与驾驶员,以保证公司的所有物流货运业务都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
2.5 加强货运车辆检修
任何货运车都有核定运输量,一旦超过该核定运输量,即被定义为超载。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货车的机能都在退化,其可以承受的运输量也会随着机能的退化而逐渐降低。因此,物流公司需要督促货车驾驶员加强对货车的车辆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可能保证物流货车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6 加强宣传教育
如今物流货车超载严重是因为物流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觉得国家对超载行为的惩罚太小,为了公司利润的最大,值得去冒险。因此,在国家层面,必须加强对物流货运公司的宣传与教育,让物流公司知道此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并引导公司及成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争做遵法守法的企业。同时,物流企业也需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禁止超载,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争做遵法守法的公民。物流企业与员工都应接受交通法规的教育,为和谐社会做贡献。
3 研究结语
目前,社会上总是有声音支持对超载行为应该轻罚,声音是来自物流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断地发出不符合社会利益的言论。国家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考虑到社会公众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相关部门在修订交通法律法规时,可以听取更多普通民众的意见;在讨论“超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是否应该入狱”也应该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理应在各方面都有发声的权利。驾驶员应该遵法守法,不超载、不隐瞒,安全运输,平安回家。物流企业更应该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不能只是为了自身利润最大化,做出超载等违法行为。国家在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物流企业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总之,社会各界力量都应该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