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蜂蜜对日本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12-31蔡玉秋刘辰洋
蔡玉秋 刘辰洋
摘 要:近年来,中日蜂蜜贸易规模日益庞大,日本已成为我国蜂蜜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中日蜂蜜贸易的顺利开展,对于我国出口创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对日本蜂蜜出口的过程中,我国蜂蜜还存在着生产掺假造假、质量水平落后、出口频遭贸易壁垒、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制约了蜂蜜产业向高水平发展的转型,我国应逐步完善蜂蜜监查机制、提高蜂蜜产品质量、延伸蜂蜜产品产业链、建立联动机制应对SPS通报并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建设,以促进我国蜂蜜对日本的出口,提升蜂蜜产品的竞争力。
关键词:蜂蜜出口;日本市场;对策研究;SPS通报
日本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尤其在蜂蜜贸易方面,日本长期以来都是中国蜂蜜最主要的出口目的国。2018年,中国对外出口了价值2.5亿美元的蜂蜜,其中对日本的出口达到了0.7亿美元,约占蜂蜜出口总额28%,远远大于中国对美国、欧盟部分国家的出口。近年来,中日贸易关系日益密切,贸易往来频繁,但我国对日本市场的蜂蜜出口情况并不稳定,不同年度之间的出口波动十分明显,出口单价始终较低,这对于我国蜂蜜的生产和出口形成障碍,中日蜂蜜贸易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国蜂蜜对日本出口现状
(一)出口规模巨大,存在显著波动
从金额上看,中国蜂蜜对日本的出口额总体上保持着不断扩大的趋势,各年度之间波动比较显著。如2007年中国蜂蜜出口总额为0.94亿美元,其中对日本蜂蜜出口额达到0.54亿美元,约占该年度中国蜂蜜出口总额的57%;2008年对日蜂蜜出口额扩大,增长到0.62亿美元;但到2009年又锐减至0.47亿美元,为近十年最低值,比上一年度减少了23.6%,2010年开始反弹,出口额增加到0.7亿美元,增幅49.7%,到2016年时,对日本蜂蜜出口达到历史最高值0.94亿美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6.3%,2017年出口额快速恢复到0.73亿美元,仅为2016年出口额的78%,2018年则维持在0.7亿美元这一水平上。
从数量上看,中国蜂蜜对日本的出口量与出口额的波动方向保持一致。2008年对日蜂蜜出口量为3.36万吨,2009年出口量减幅25.3%,仅为2.5万吨,2010年恢复到3.46万吨,到2016年出口量已增加至3.8万吨,但2017年开始缩减,蜂蜜出口3.01万吨,比上一年度减少了21.8%,2018年未实现出口增长,出口量与2017年基本相同。
(二)出口单价增长缓慢,低于日本进口平均价格
2007年,日本进口蜂蜜的平均价格为每千克1.77美元,而中国对日本市场蜂蜜出口价格为每千克1.55美元。此后,日本进口蜂蜜的价格不断提高,到2018年进口平均价格增长到每千克3.27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1.5美元,年增长率为5.7%。中国对日本市场的蜂蜜出口价格也在波动中上升,但到2018年仅为每千克2.32美元,年增速3.7%,这一价格与2009年日本进口蜂蜜的平均价格每千克2.36美元尚有一定差距。
而以阿根廷、加拿大和新西兰为代表的国家紧跟我国出口的步伐,努力抢占日本的蜂蜜市场。2007年阿根廷和加拿大对日蜂蜜出口价格分别为每千克1.88美元和2.1美元,新西兰则抓住日本市场对高质量蜂蜜的需求,并且具备出口麦卢卡蜂蜜等特色蜂蜜的条件,出口价格达到每千克8.84美元。虽然阿根廷和加拿大出口价格在2015年开始略有下降,但总体上仍高于我国。到2018年,阿根廷、加拿大和新西兰出口价格分别为每千克2.77美元、3.5美元和35.39美元,近11年平均出口价格为中国的1.43倍、1.76倍和9.3倍。
(三)中国对日本市场的出口依赖高于日本对中国产地的進口依赖
中日蜂蜜贸易数据显示,日本对中国蜂蜜需求的紧迫性远比不上日本市场对中国蜂蜜出口的重要性,日本扩大对中国蜂蜜的进口,其实质是日本对全球蜂蜜需求骤增的反映。2007年日本进口蜂蜜总额为0.67亿美元,到2018年这一金额上升到1.45亿美元,是2007年的2倍以上,而2007年日本从中国进口蜂蜜的金额为0.54亿美元,2018年为0.73亿美元,进口额仅增加了30%。而且,日本进口中国蜂蜜占全球总进口的比重出现了明显的下降。2007年中国蜂蜜占日本蜂蜜进口总额的80%以上,此后这一比重递减到2015年的48.2%,2016年稍有上升,2017年、2018年比重又恢复到50%的水平上。
从这个角度看,虽然日本市场对中国蜂蜜出口的重要性逐渐加大,但日本对中国蜂蜜进口的需求已经出现明显放缓。这说明我国必须依靠自身的努力,寻找蜂蜜出口日本的问题所在,尤其是日益重要的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对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充分把握日本市场。
二、中国蜂蜜对日本出口中存在的问题
(一)蜂蜜掺假造假普遍,出口可信度低下
目前市面上蜂蜜生产造假的手段层出不穷,比如利用廉价的油菜蜜冒充槐花蜜,以次充好向市场出售;或者采用未成熟蜜冒充成熟蜜,成熟蜜是自然成熟,并经过酿造和脱水,使含水量低于20%、双糖充分转化成单糖的蜂蜜,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周的时间,成熟蜜中葡萄糖和果糖含量在70%以上,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而未成熟蜜则未经充分酿造,直接利用机械进行脱水浓缩,蜂蜜中的营养成分不全面、不稳定;蜂蜜厂家则可能使用淀粉、白糖等勾兑成假蜜售卖,虽然国家已经实行蜂蜜食品标准GB 14963—2011,对蜂蜜的农残限量做了指标规定,但是这些指标对于判断蜂蜜真伪的作用收效甚微,造假厂家常根据食品标准生产“指标蜜”,“指标蜜”虽然满足卫生要求,但是并不具备天然蜂蜜的营养价值;市面上还存在着许多以蜂蜜膏为代表的蜂蜜制品,其实质上是由蔗糖、果葡糖浆混合形成,其中天然蜂蜜的含量极低,但由于品名与蜂蜜相近,对于消费者和进口方产生了一定误导,拉低了蜂蜜市场整体的质量水平。
(二)蜂蜜生产水平落后,质量水平低于国际标准
我国是蜂蜜生产大国,但不是蜂蜜生产强国,我国蜂蜜采集的过程主要依靠人工进行操作,采集效率较低,加工技术简易,很可能使蜂蜜受到污染,并且我国蜂蜜生产属于粗放型,收集、加工到销售的各个环节相对独立,检验检疫部门难以统一监管。我国出口蜂蜜的质量水平距离国际标准也有较大差距,2002年,欧盟对我国出口的蜂蜜进行检验时发现产品存在氯霉素超标,导致我国蜂蜜在欧盟市场遭到全面下架,蜂蜜产业面临巨大危机。直到2005年,中国蜂蜜才得以重返欧盟,随后欧盟又在新的《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中,将蜂蜜中氯霉素残留标准设定为0.1ppb,提高蜂蜜进口的准入标准。2006年5月,日本开始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增强对食品中农化残留限量的要求,在蜂蜜产品方面,日本选取了78种指标进行限量,而同期我国对其中72种指标未制定过限量要求。近年来,我国蜂蜜产品的质量仍然存在严重问题,2017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5批次的蜂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发现1批次蜂产品的氯霉素含量达到了0.42 μg/kg,远远超出国际出口的限量标准;2018年7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66批次的蜂产品进行抽检,发现3批次的产品出现了霉菌计数、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与日本进口蜂蜜的质量标准还有极大的差距。
(三)贸易壁垒严重,蜂蜜出口频频遭受SPS通报
《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Agreement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协议)是为了弥补GATT和TBT对动植物卫生检疫的约束不足而制定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旨在规范国际贸易中动植物检疫措施的使用,但由于各国技术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客观差异,对于一些发达国家而言,SPS措施实际上已经成为其构建贸易壁垒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蜂蜜以产量大、价格低的特点维持着在出口贸易中的竞争优势,随着世界蜂蜜需求市场的不断扩大,许多国家开始大力发展蜂蜜产业,这使得日本在蜂蜜进口时拥有了更多选择的空间,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提高对进口蜂蜜的质量要求,日本经常利用SPS协议设置贸易壁垒,对进口蜂蜜进行通报,阻碍我国对日本市场的出口。2007-2018年之间,日本对进口蜂蜜实施的SPS通报高达103次,其中2007-2013年每年度SPS通报次数均保持在10次以下,但2014年开始通报出现骤增,该年度共进行22次通报,2015、2016年也基本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虽然我国已逐步提高出口蜂蜜的质量,但到2018年日本仍进行了13次SPS通报,使我国蜂蜜贸易受到了严格的考验。
(四)蜂蜜生产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产品附加值低
中国传统养蜂业受到资本和蜜源地域分布的限制,多为散户经营,准入门槛较低,部分蜂农为了追赶花期,在众多蜜源地之间流动生产,缺乏固定的生产基地。2018年我国蜂蜜产量已达44.69万吨,但蜂蜜生产并未形成規模效应,生产企业仍以中小型为主体,独立经营。2010年至2016年,6年间全国具有蜂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由778家迅速扩大到1302家,企业总数增加了67%,但企业发展的规模并不均衡,其中有7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5家省级龙头企业,65家行业龙头企业,其余均为中小型企业,这些中小型蜂产品企业实现专业化生产的时间并不长,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相对独立。由于技术和投资水平有限,生产的产品以蜂蜜原浆为主,一般不经营蜂王浆、蜂花粉等高附加值产品,特色蜂产品资源利用水平低,发展思路重点放在成本控制、包装设计和营销渠道选择方面,而忽略了对延伸蜂蜜产业链、发掘产品潜在价值的投资,这已成为中小型蜂蜜生产企业的“通病”,导致我国蜂蜜对日本出口的定价权始终较弱,出口价格远低于国际水平。
三、加强中国蜂蜜对日本出口的对策
(一)严厉打击蜂蜜掺假造假,完善从生产到销售的监查机制
面对蜂蜜市场掺假造假泛滥的情况,工商质监部门应该在坚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蜂蜜真伪的判断。在蜂蜜采集环节,工商部门要核实蜜源地分布的花卉与生产蜂蜜的种类是否一致,蜂蜜产量与当地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定期对蜜蜂养殖地进行调查,在蜂蜜生产的源头处把关,保证蜂产品质量;在蜂蜜加工环节,增加对蜂蜜的抽查频率,设定蔗糖含量、含水量等检测指标,量化合格的质量标准,追究蜂蜜加工商掺假造假的责任;在包装销售环节,注意品名与产品相符,包装上冠以“纯天然”、“土蜂蜜”等宣传语时,需要核实是否与产品实际一致,严禁虚假宣传;蜂蜜膏等产品在包装设计时,则必须用醒目的字体标注蜂蜜制品的字样,注意与天然蜂蜜进行区分。
(二)提高蜂蜜产品质量,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随着蜂蜜的进口来源和选择空间日益增大,日本对于进口食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蜂蜜想要继续在日本市场保持领先地位,不能只依靠价格和产量优势,更重要的是提升蜂蜜产品的质量。蜂农在蜂蜜生产过程中,务必保证农药残留水平在合格范围内,禁止蜂农随意使用添加剂、防腐剂,以避免蜂蜜产品质量水平不过关;应给予蜂蜜生产商优惠税率,鼓励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充分调查蜂蜜产品的市场满意度,掌握行业的发展动态,探索形成“龙头企业+养蜂合作社+养蜂农户+标准化生产”等科学化生产模式;加快蜂蜜品牌的建设,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蜂蜜生产企业,打造中国蜂蜜的知名品牌,并积极参加世博会和商贸洽谈会,找出与国外先进蜂蜜生产企业的差距,弥补不足,提高我国蜂蜜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三)丰富蜂蜜产品结构,延伸蜂蜜产品产业链
目前我国蜂蜜出口日本面临着蜂蜜加工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市场上同类产品众多,具有很强的替代性,使市场份额被其他国家所挤占。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蜂蜜生产国,蜂蜜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出口,未充分开发蜂蜜产品的贸易潜力,利润较低,不利于蜂蜜贸易的发展。我国蜂蜜加工企业应该延伸蜂蜜产品的产业链,实现初级产品的精深加工,以帮助企业获得更丰厚的收入,同时在国内推广新兴加工技术,提高蜂蜜采集、净化效率,改善蜂蜜的质量水平,丰富出口蜂蜜的产品种类;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蜂农、技术开发人员以及营销团队,实现专业化的蜂蜜加工与营销,形成一定规模后,可以快速促进国内蜂蜜产业的进步和蜂蜜出口竞争力的提升。
(四)建立联动机制应对SPS通报,短时间内做出回应
面对日本的SPS通报,我国应当建立相关机构,对通报作出反应,积极运用WTO等贸易组织保护我国蜂蜜出口的正当权益,对不合理的通报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申诉,同时我国也需要将通报内容加以分析、研究,建立SPS通报预警机制,逐渐将进出口标准和检疫标准向发达国家靠拢,只有大力提高国内蜂蜜生产的标准和要求,才能保证出口蜂蜜的质量安全。要从生产链源头进行把控,向蜂农普及养殖知识,避免养殖、加工对蜂蜜造成污染;建立蜂蜜质量指标体系,在蜂蜜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样检疫,检验是否符合蜂蜜进口国对产品的要求,找出影响蜂蜜质量的环节,提高该环节的技术水平。
(五)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建设,为蜂蜜出口创造良好贸易环境
中日韩自贸区建设这一倡议最早是在2002年提出的,意在促进中国、韩国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往来,削减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目前,中韩自由贸易区已于2015年正式成立,减少了两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增进了中韩居民的福利水平。日本经济发达,但国土狭小,可用于蜜蜂养殖的面积十分有限,目前全国蜂群只有113000群,生产的蜂蜜不足以供应国内的需求。中日韩自贸区成立后,能充分利用中、日、韩三国的自然条件优势和技术优势,实现商品互补、互惠贸易。同时,自贸区的建立将取消区内国家商品贸易的关税,这对于中国蜂蜜出口商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一方面可以降低蜂蜜出口的成本,使中国蜂蜜在日本市场中继续保持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有助于扩大外需,促进蜂蜜出口高质量、高水平的增加,并拉动国内其他产业的发展,如运输、营销和包装行业等。在自贸区建成前这一阶段,则应稳定中日双边汇率,签订货币互换协议,避免汇率波动给蜂蜜出口商带来损失,努力推行本币结算,以便于蜂蜜贸易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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