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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丝路电商”建设的路径选择

2019-12-31张英马如宇

对外经贸实务 2019年12期

张英 马如宇

摘 要:“丝路电商”是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全局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动中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中国与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具备现实基础,也面临一定挑战,通过推进“三个着力”,努力实现“四个对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丝路电商”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 ;丝路电商; 网上丝绸之路

“丝路电商”是支撑“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优先方向,是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全局化、深入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中国与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的现实基础

(一)国际货物贸易快速发展,为“丝路电商”建设提供市场条件

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快速增长,为发展“丝路电商”提供了交易基础和交易条件。中国与沿线国家总贸易规模由2011年8941.1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12678.0亿美元,增长了41.8%,年均增长6.7%。其中,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增长比较快,由2011年的4542.0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7047.3亿美元,增长了55.2%,年均增长7.2%。2013-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4%,年均贸易额11375.9亿美元,增长了21.8%。

(二)跨境电商规模迅速扩大,为“丝路电商”建设奠定贸易基础

中国跨境电商务发展迅速,成为推动外贸增长新动能。2013-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由3.1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9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86倍。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由2013年2.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8年7.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62倍。出口业务以B2B业务为主,其市场交易规模由2013年的2.3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8年的5.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46倍,年均增速23.50%。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由2013年的0.4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8年的1.9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3.22倍。

(三)国际投资合作持续深化,为“丝路电商”建设创造便利条件

中国与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促进了“丝路电商”的建设和发展。据商务部统计,2013-2018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年均增长5.2%。中国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超过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1.9%。2018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56个国家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6.4亿美元,同比增长8.9%,占同期总额的13%;中国企业在沿线63个国家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93.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2%。这些投资大大推动了“丝路电商”建设领域的深层次合作。

(四)电子商务合作逐步深入,为“丝路电商”建设创新合作机制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多边区域性信息通信技术合作机制持续深化,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步伐逐步加快。2016年中国—东盟信息港与中国—阿拉伯国家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启动。在原有多边合作框架下,中国签署了《中阿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建东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化合作机制,全面落实《2017-2021年深化中国-东盟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推动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技术创新,发展全范围数字化互联网经济。

(五)自贸区网络建设深入推进,为“丝路电商”建设提供可行路径

积极推动沿线国家自贸区建设与转型升级,深化线下自贸区合作,为网上自贸区和“丝路电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19年1月,中国已签署17个自贸协定,涉及2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沿线国家中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的有:格鲁吉亚、新加坡、东盟、巴基斯坦、欧亚经济联盟、毛里求斯等。

在FTA框架下,努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网上自贸区、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探讨涵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透明度等与“丝路电商”建设相关的规则议题,为各国推进“一带一路”、“丝路电商”建设提供可行路径。

二、中国与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投资环境复杂,区域不稳定因素较多

“一带一路”多为发展中经济体,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投资环境复杂,区域不稳定因素较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政治环境方面,“一带一路”途径的“中亚、南亚、西亚、中亚”等地区,是“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集中地带”,区域内恐怖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和分裂势力是威胁地区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政权更迭频繁,恐怖事件频发、社会动荡对“丝路电商”建设的直接投资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公民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危害。

经济环境方面,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差异较大,金融体系和国际体系尚未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尚未确立。發展“丝路电商”所需要的发达电子通讯网络、现代金融网络、国际物流运输基础设施等建设严重落后。部分国家金融体系不稳定,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金融机构不完善,资本市场没有完全放开,货币汇率波动大且不可自由兑换,投资企业往往要承担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

法律环境方面,沿线国家法律大陆成文法系、英美普通法系、伊斯兰法系并存,同时面临着全球性法律、区域性法律、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内法错综复杂的法律环境。发展“丝路电商”所需的透明、公正、公平、规范、完善的法律环境尚未形成。

(二)海外仓投入大,面临的风险错综复杂

海外仓建设要符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标准、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地理环境等。面对“一带一路”区域的不稳定因素,建设海外仓会面临诚信风险、库存滞销风险、清关风险、第三方物流服务体系不完善、物流服务专业性不够、沟通环节信息不对称、第三方海外仓公司运行不规范、海外仓本土化不充分等问题。有些海外仓建设无法为海外客户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客户解决方案,特别是在跨境物流流程繁琐复杂的情况下,“一站式”全面的配套服务难以提供、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普惠贸易时代,广大跨境电商企业一般以中小微外贸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因规模和实力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一般在建设、经营海外仓方面难以承受。

(三)物流市场差异大,跨境物流协作体系未形成

其一,沿线各国整体物流运输效率不高。“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物流运输基础设施差异较大,市场竞争机制发展阶段不同,沿线国家干线统一、规范的国际运输物流体系尚未形成。各国海关政策、清关效率、国际多式联运操作标准、通关程序、运输基础设施等直接影响了沿线各国整体物流运输效率。

“一带一路”沿线64国平均物流时效为15天。沿线订单量前20国家中,物流平均时长为17天。波兰、俄罗斯、印度、土耳其、爱沙尼亚5个国家物流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时效偏长为20天。

其二,中欧班列运行“通而不畅”。中欧班列是“丝路电商”贸易畅通的重要载体。尽管中欧班列已经实现常态化、规模化运行,但仍然出现线路重复、境外拥堵、运行速度不均衡、货源不稳定、货运市场不完善、联动协调度低、地方竞争无序等问题,影响了中欧班列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铁路轨矩标准不统一。“丝路电商”途径的中国、中亚、独联体国家、欧洲大部分国家轨距标准不统一、宽轨与标准铁轨之间相差85毫米,无法直接过境,吊运换轨既加大运输成本又影响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线路运行缺少整体规划。中欧班列主线过境地相对单一,部分运行线路同质化严重、价格恶性竞争、运力资源浪费,既加大运营成本又造成返程空载率高;三是货运市场不规范。中欧班列的开通和运行,仍然以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为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统一经营的市场主体尚未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影响了中欧班列高效运行与高质量发展。

其三,法律规则体系不统一,国际协调机制尚未形成。沿线国家法律规则体系供给不足、规则体系不健全和不统一已经成为制约“丝路电商”建设的重要因素。一是国际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尚未形成。尽管中国已经与一些沿线国家签署了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备忘录,但是覆盖的国家有限、仍以框架协议为主,具体标准对接、优惠政策尚未落地;二是国际铁路运输规则不统一。欧亚大陆国家遵循的国际铁路运输规则主要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两个体系,同时还要遵守各国的铁路运输规定,导致中欧班列出现通关程序复杂、通关手续繁多、通关效率低下、通关成本较高、运行不稳定、运行速度不通畅等现象;三是沿线国家间金融合作规则体系亟需构建。国际金融合作是畅通“丝路电商”贸易通道和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丝路电商”建设基础设施融资缺口大、沿线国家金融体系不发达、金融机构不完善、调动金融资源和配置资源能力不足,国际金融安全网络尚未形成、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有限、沿线国家间的持续稳定的金融合作机制尚未构建。

三、中国与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快速推进“三个着力”

首先,着力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实际,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针对广大跨境电商企业的规模小、资金有限的特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大型物流公司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作用,以区域划分,以优势出口产业为先导,由大型物流公司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牵头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建设功能设施齐全的海外仓,租给中小微外贸企业使用。目前浙江省已经借助“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模式,突破了传统的OEM贴牌加工模式,培育自主品牌,缩短流通环节,将外贸企业与终端客户联通,增加展示推广、售后服务、海外维权等综合服务,已经推动形成了外贸竞争新优势。中国浙江省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模式可以在“丝路电商”沿线国家推广。

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发达的国家,构建智能化海外仓系统,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和网络资源调配库存资源,实现无库存积压和零滞销,降低海外仓运行成本,通过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全程追踪和监控货物的流通状况,提高跨境电商协作物流体系的运行效率,推动海外仓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发展。

其次,着力推进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将“全产业链+跨境电商”创造性有机结合,将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平台相互融合、相互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遵循共同的契约精神,将价值链上高度相关的多个上下游“纵向”产业企业或紧密相联“横向”产业企业、各类服务商和用户相互聚集,加强协作,形成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的良性生态系统圈。生态圈的“四个体系”—核心交易体系、平台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层层传递、相互促进。

核心交易体系是指在沿线国家从事跨境商品交易,是“丝路电商”建设的基础,“丝路电商”大量的交易数据信息高效传送至平台支撑体系。平台支撑体系主要涵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技术服务体系主要为核心交易层和平台支撑层面提出相关技术服务,主要涵盖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商、软件服务提供商、云计算服务、营销服务提供等。配套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在于线下自贸区建设,提供物流、金融、出口加工、保税、海外仓、咨询、技术服务等系统完善的配套服务。

阿里巴巴正在沿“丝路电商”逐步构建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以覆盖全球的电子商务为核心,覆盖大数据云计算、物流运输、金融服务、文娱等领域,成立阿里云、菜鸟物流、蚂蚁金服等支撑共生企业,将不同产品的供应商、批发商、消费者吸引之中,相互支撑、合作共生,分散风险,形成稳固的生态圈。

再次,着力推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基于沿线国家差异较大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国际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构建国际大数据经济生态链。以中国为引领,推动云计算“走出去”,提供优质安全的数字技术服务,助力部分新兴经济体实现社会智能化、数字化、云化;对于网络基础条件较差的非洲国家,加大新兴通信领域投入、海底光缆铺设,促进宽带深入化、均衡化发展,实现互联互信。

以尊重各国网络主权为基础,全面布局网络安全体系;以尊重东道国的法律为原则,开展优质安全数字技术领域合作;以互通有无、数据共享为原则,共同研发网络数据安全创新技术;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建立长期有效的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以推动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共同发展为宗旨,共享中国网络安全、數字技术领域的中国解决方案,将中国目前已经形成的PC安全、移动安全与云安全全覆盖的网络安全产品矩阵,外溢到沿线国家,提供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

(二)努力实现“四个对接”

第一,实现“丝路电商”沿线国家国际电商平台对接。打造“丝路电商”沿线国家跨境电商国际合作平台是构建“丝路电商”全产业链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圈的关键。在“网上丝绸之路”的推动下,全球最大电商平台阿里巴巴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与主要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合作,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业务。

阿里巴巴集团2012年与俄罗斯市场最大的支付平台Qiwi wallet合作,2015年在俄罗斯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搭建海外新零售平台,推进平台品牌化和本地化。2016年控股跨境电商平台Lazada,截至2019年3月,Lazada已成长为东南亚第一大电商平台。2019年全资收购了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斯里兰卡和尼泊尔五个国家的达拉兹集团。中国主流电商平台以阿里巴巴为引领,带动苏宁海外购、京东全球购、天猫国际等电商平台积极走出去,平台之间合理竞争、错位发展,培育数字生态,重塑海外电商平台,为促进“丝路电商”建设全面布局。

第二, 实现“丝路电商”沿线国家国际规则对接。一是构建“开放、共享、公开、透明”的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中国海关牵头制定的《世界海关组織跨境电商标准框架》是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的首个指导性文件。尽管没有国际法的强制效力,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达成共识,不断修订完善,在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中可以作为约定俗成的国际惯例。依托《跨境电商标准框架》,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与沿线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相对接、相融合,构建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全力服务于一带一路“丝路电商”建设。二是构建运输标准统一、运输规则一致、市场化运行规范的中欧班列国际铁路运输体系。将国际铁路运输标准建设纳入到沿线国家双边自贸协定中,推动中国与“丝路电商”沿线国家共同完成欧亚铁路规划,从技术层面上统一铁轨间距、场站布局、物流仓储网络等国际标准,联合制定中欧班列运输规则,赋予运单货物所有权功能,共同推动中欧班列铁路运单的法治化、国际化和标准化发展。三是构建开放、包容、共商、共享的沿线国家间金融合作规则体系。将金融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和金融合作规则体系构建纳入中国与沿线国家双边或者次区域自由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的范畴,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及加强金融领域全方位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有条件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构建国际金融安全网络。鼓励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抱团”拓展国际化业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为“丝路电商”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第三,实现“丝路电商”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对接。通过“跨境电商+海外仓+中欧班列+国内保税仓+配套服务”模式,布局沿线国家,形成高效的国际仓储物流网络。完善中欧班列总体布局,优化运营网络,推动线路多元化,减少线路重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畅通贸易通道。鼓励国内运营平台公司并购、参股境外运营平台公司,参与境外段的运营管理,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中欧班列境外段运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在重要内陆城市建设“枢纽节点”和在关键出境口岸“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以郑州、西安等内陆枢纽节点城市为核心,构建多层次的境内通道网络,整合运力资源;以黑龙江、新疆等集结中心为聚集点,整合货物资源,避免无效博弈,提高谈判的话语权,提高中欧班列运行的经济效益。

第四,实现“丝路电商”沿线国家人才需求与供给对接。通过沿线国家积极探索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多方协同育人模式;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培养服务“丝路电商”建设的创新拔尖人才;推动教育国际化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实现沿线国家“丝路电商”人才需求与供给相对接,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