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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廉政建设工作的强化策略

2019-12-30刘俊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9年29期
关键词:党风建设廉政建设供电企业

刘俊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0-046-01

摘 要 国网宁国市供电公司纪委在市公司党委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省市公司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依据当前的工作情况与问题提出一定的强化策略。

关键词 供电企业 纪检监察 廉政建设 党风建设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主动参与监督,当好“参谋员”

1.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协助公司党委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落实。调整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

2.全力配合省市公司做好巡察工作,承办了省公司第一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确保不漏项、不缺项。

(二)创新监督方式,当好“组织员”

1.建立公司监督信息联席会商机制。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工作例会的基础上,增加物资、农电和营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纪委月度会议,根据会商采集到的监督信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和管理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方式分类处置,拓宽监督范围。

2.建立公司、部门、供电所三级联动的廉情监督员网络机制。发挥监督员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的倾向,及时予以提醒和警示,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置”。

3.建立公司、部门的两级风险库。把历年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风险库管理,通过专业性的会议,对存在的风险库进行排序并制定防控措施。

(三)突出专项监督,当好“施工员”

1.协助公司党委开展对四个专项检查工作和“两个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向承办部门和集体企业下发《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书》,责成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并通过“回头看”方式检验整改效果。

2.为加强作风建设,公司制定了《纠正“四风”问题实施方案》,以“部门自查、专业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排查整改。

3.将廉政风险与协同监督相结合,开展协同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协同监督项目,有效地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之中,促进了部门的协作,实现规范管理。

(四)强化精准监督,当好“安全员”

1.纪委应用《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指导书》开展办公用房、公用车辆管理情况等检查,对发现的做出整改。

2.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洁情况“活页夹”,并动态更新;要求公司领导或中层干部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规定,对劳模推荐、优秀年轻股级干部审核、职员职级申报等事项进行了廉政审核工作。

4.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突出前“两种形态”运用,保持案件查办惩戒态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五)加强廉政教育,当好“宣传员”

1.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重要岗位、基层员工和新入职大学生的廉政教育。

2.开展“廉政漂流送清风”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廉政书籍、廉政新规定、新要求等,依据党支部划分设立“漂流点”,用接力棒形式有量有质的传阅学习,实现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参与率百分百。

3.在生产班组、供电所设置廉政阅读角。通过阅读廉政书刊,有效增强供电所及一线员工遵纪守纪和崇廉尚廉意识。

4.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暖心防腐约谈”。采取有分析、有提醒、有关怀、有预防的约谈方式,教育重点岗位负责人严守“八项规定”精神,远离“微腐败”。

5.在公司党委创建文化展厅过程中,纪委主动参与,及时完成了廉洁文化展板内容资料的收集整理评审工作,通过简明直观的方式教育警醒广大干部员工学法知法懂法,牢固树立“一岗双责”和法律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日常监督

个别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部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日常监督。如在清障费使用和废旧物资管理等方面,没有针对公司系统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照搬市公司一些经验做法的现象,没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有效措施进行防控,管控力度需要加强。

(二)协同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协同监督、纵横监督未能贯穿结合,风险排查力度不够。如在配合市公司开展的5个协同监督项目开展方面,除了市公司主管部门有要求开展外,少数项目实施部门重视不够,对业务领域涉及的廉洁风险排查还流于形式,未有效发挥协同监督项目推进排查问题、建立措施、完成整改落实的作用。

(三)“微腐败”现象尚未杜绝

少数低职实权岗位“微腐败”廉洁风险依然存在,“微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下一步采取的强化措施

(一)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省市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两准则三条例等有关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强化风险排查防控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与管理风险“双移交”机制和监督信息联席会商机制,获取更为全面的监督信息,扩宽监督渠道促进整改;业务部门加强对上级公司管理要求的学习领会,发挥“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职能,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业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找准各个专业领域存在的突出廉洁风险,并建立廉政风险库,公司进行决策排序立项,并引入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协同监督项目制管理、专业化推进、分层级实施,有效防范各类管理风险。

(三)强化“微腐败”治理

加强对“微腐败”治理工作的调研,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预防腐败效应,建立定期案情分析研判机制,分析研判腐败成因,全面系统梳理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反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制度机制漏洞等,适时提出預防腐败建议。巩固运用成果,提高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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