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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的视觉活动分析

2019-12-30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盲点客体审判

李 慧 敏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一、引言

奥地利作家弗朗茨·卡夫卡生前默默无闻,逝后却成为了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他的作品多展现现代人的生存困境,充满了荒诞、孤独与迷惘。《审判》是其代表作品,又译《诉讼》。本书的主人公约瑟夫·K无缘无故卷入一场案件当中,在与这场案子的纠缠中,他一步步越陷越深,最终既没有找到自己被判有罪的原因,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无罪,在筋疲力竭中被杀。萨特在对这部作品评价时讲到“《诉讼》的那种痛苦和不可捉摸的气氛,那种无知和对无知的体验,那种只能通过完全的半透明性表现出来的完全的不透明性,只不过是对我们没于为他的世界的存在的描述。”[1]334K是如何没入为他的世界当中?国内外学者从荒诞哲学、不可靠叙事、宗教原罪等角度对《审判》进行了解读。但还未从视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观看实践活动不仅存在于戏剧、电影以及绘画当中,小说中亦有“看”与“被看”的关系展示。在审判过程中,视觉活动伴随着K的位置的转移。文章将从视觉理论中的凝视、盲点、全景敞视三个方面入手分析K的困境。

二、凝视之下的视觉控制

《审判》中充满了看与被看的观看实践活动。K的整个被捕过程都伴随着他者目光的注视,他一边处在被逮捕的境遇中,一边成为了他人的凝视对象,这使得他的被捕面对他人的注视而展开,表面上看他陷入了与案子的纠缠当中,而实际上他则陷入了他者的凝视当中。小说一开始就写到“K倚着枕头向窗外望,发现住在对面楼上的老太太异常好奇地注视着他。”[2]209在逮捕的过程中,K不断注意到对面老太太的目光,“穿过敞开的窗户,K又看见了那个老太太。她面带老态龙钟的好奇走到正对面的窗前,想再看看眼前发生的一切”[2]210。除了对面邻居明目张胆的注视,还有三个职员不动声色的注视。当K意识到这三个人的在场时,他感到非常吃惊。在他人对K的注视与K对他人的注视中存在着“凝视”(gaze)与“观看”(look)的区别。

拉康区别了“观看”与“凝视”(拉康的“凝视”与萨特的“注视”,法语词都是le regard,翻译虽不同,但意思一致。),“观看”的主体是“我”,而“凝视”的主体是“他者”。在观看主体的眼睛看向观看的客体时,观看的客体实际上也会以折返性的目光来凝视观看的主体,这样一来,观看的客体就成为了凝视的主体。重要的并不是把握一个“看”,而是把握一个“凝视”。萨特讲到“我们不能知觉世界又同时把握盯着我们的注视;必须要么是这个,要么是另一个。因为知觉就是注视,而且把握一个注视,并不是在一个世界上领会一个注视对象( 除非这个注视没有被射向我们) ,而是意识到被注视。”[1]325-326也就是说意识到自己“被凝视”比“观看”他人更为本源,当我们意识到自己被凝视时,才能去把握这个凝视。K正是在意识到他人对自己的凝视后,开始了自己的观看活动。

在《审判》中,K的视觉活动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第一阶段,K意识到了他人的凝视,遭遇他人的同时,他进行了积极的观看活动,以取得视觉控制。比如说,在意识到公司里三个职员对他的监视后,“K好多次把他们单个或一起召到他的办公室里来,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观察他们。他每次都会很满意地打发他们离去”[2]220。但是,在第一阶段,K的观看活动是失败的,因为“‘观看’是达到对某一客体进行支配、视觉‘占有’或把握的姿势。它是一种抽象的、没有任何相互反应的僵止行为”[3]147。K意在通过视觉上的占有来获得主动权,但是他与观看对象之间的非互动模式,让他的观看对于他人来说无法成为一种有效的“凝视”,由此抵达第二阶段。在第二阶段中,K逐渐丧失了观看的主体性,视点从主体转移到了客体。在此阶段,K处于从主体变为客体的过程,一方面他意识到越来越多的凝视黏附于自己身上,并开始以客体的眼光看待自己,他越来越关心案子的进程,全然忘记了自己最初的漠视;另一方面,他努力掌握控制权,主动辞去律师,摆脱莱尼和布洛克。这是一个主体向客体,客体向主体双向移动的过程,也是一场博弈。“人的实在无法摆脱这两难处境:或超越别人或被别人所超越。意识间关系的本质不是‘共在’,而是冲突。”[1]524很明显在这场博弈中,K失败了,到达了第三阶段,K全然成为了别人的观察对象,彻底丧失了视觉控制,完全放弃了主体性。K以他人的眼光取代自己的眼光,以此来观看自己和自己的案子,并为自己写申辩书。表面上看,他是在为自己写申辩书,但实际上他是在为他人写申辩书。如果他仅把自己作为自己世界的主体,把这一切的事物作为对象,坚持自己最初的判断即自己无罪,那么他便不会陷入证明自己有罪的怪圈里。正是因为他按照他人凝视的体验重新进行了判断,他才会“为他的”写一份申辩书。

在这三个阶段的视觉活动中,K从“自为的存在”变成了“为他的存在”。在第一阶段中,K的存在是“自为的存在”,他的意义是自己赋予的。在审判初期,K并不认为自己有罪,并严厉斥责了这一审判的荒诞和不合理。他说道“只有我承认它是那样一个诉讼的话,才可称作是诉讼”[2]236,并且宣称“这件事我全然置之度外,因此我能够冷静地来评判它”[2]239。随着他人的凝视,K丧失了自我定位,开始以他者所在的位置来定位自己,在他人的凝视下K陷入了他人为他异化了的世界,他的“为他的存在”被揭示出来,而K的“为他的存在”是K的“自为的存在”的异化,这一存在既是K的,又不是K的而是“为他的”。正如萨特所说“通过他人的注视,我体验到自己是没于世界而被凝固的,是在危险中、是无法挽回的。”[1]337然而K永远也不可能穿透他人的身体到达他人的意识,因此他永远也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到达他者眼中的自我。因为那个“为他的存在”是异化的“自为存在”,既然它是异化的,就不可能是自为的我,不可能是真正的我,自为的我永远也无法把握这个异化的我。“为他的存在”既是为他的,却又是K的存在,K在这存在之中,既到达不了他人的那一极,也无法阻止围绕在自己周围的一切朝向他人流动,这正是萨特所谓的“内出血”。

“注视本质上是对超越的超越。在注视中,要么超越,要么被超越。注视是不同的自为之间的斗争,注视是对自由的异化。”[4]15K在这场视觉博弈中被他人所超越,从而丧失视觉控制,被他人的自由限制了自我的自由。然而这种生存困境是永恒的。“人生存于世是有限的,因为每个人都受到他人的包围。他人是我存在的一种限制,对我的自由亦是一种威胁。”[5]31这种困境源于视觉上的盲点与主体的陷落。

三、视觉盲点与主体陷落

视觉上存在盲点,正如拉康所说“你永远不能从我看你的位置来看我”(You never look at me from the place from which I see you)[6]。若是把这句话中的“我”与“你”调换一下,也就是说“我永远不能从你看我的位置来看你”,即“你看我的位置”是“我”永远也无法达到的盲点。将这里的“我”置换成观看的主体,而把“你”当做观看的客体(凝视的主体),那么客体的目光是主体永远无法到达的目光。“凝视通过向主体揭示其在视觉领域的欠缺而使主体的地位不再稳定,主体在被凝视的情况下会感到焦虑和畏惧。”[7]30

在《审判》中,法院作为凝视的主体,它的目光是K永远也无法到达的。在K观看法院之前,法院已经在凝视K了,并且是从K无法看到的视点在凝视K。法院的凝视吸引着K的目光,使得K不断陷落其中,但是由于K只能滞留在“法”的大门前,无法进入“法”的大门,从而无法躲避“法”的目光。罗兰·巴尔特在《埃菲尔铁塔》中讲到为了抵抗埃菲尔铁塔,莫泊桑常常在铁塔上用午餐,因为“这是巴黎唯一一处不是非得看见铁塔的地方”[8]1。K无法像莫泊桑一样通过进入“法”的大门来抵抗“法”的目光。正是“法”的无法到达,让它成为了一种不可能之物,成为了K主体陷落的黑洞,拉康将这个盲点视为对象a,“主体在自己的欲望之路上一次又一次地追逐它的踪影,可就是无法把它召唤到眼前,主体在躲避与追逐的不对称的辩证法中陷落了,而对象a 就是主体陷落的地方”[9]。K正是在对“法”的目光的追逐中陷落的,那么“法”究竟是什么呢?

《在法的门前》是教堂神甫给K讲的故事,K在无法摆脱诉讼后,想要通过绝对的他者——上帝来求得帮助。在双方的斗争中,必须有第三方来做出公正的裁决,而上帝便是最好的第三方。上帝作为绝对的主体,使得所有人都变成了对象的存在。在大教堂里,K希望神甫可以告诉他“有什么办法可以从这案子中解脱出来,可以回避开它。可以置身其外,无牵无挂的生活”[2]349,在黑暗中K紧挨着神甫,并告诉神甫他一个人找不到出口,从而暗示他的无助,可是神甫无法给予他实质性的帮助,让他独自离开了。神甫是上帝的象征,K通过神甫来寻求绝对他者——上帝的帮助。然而在上帝面前“我的羞耻就总是持续着的”,因为“认识到我在一个永远不能变成对象的主体面前的对象性;同时,我在绝对中实现并实体化我的对象性:上帝的地位引起了我的对象性的一种事物化;进一步说,我把我的‘为上帝的对象存在’看作是比我的自为更实在的;我被异化地存在”。[1]362-363上帝并不能让K摆脱掉困境,甚至作为绝对他者,上帝反而宣告了K的绝对罪性,让K的羞耻感一直存在下去。

法院像上帝一样,也是绝对的他者,是K无法到达的地方。法院一开始并没有成为K欲求的对象,但是随着他者的介入,K逐渐被法院吸引,陷入了证明自己无罪的怪圈。在K、他者(叔叔、莱尼、律师、工厂主、画家、商人都充当了欲望传递的他者)、“法”之间形成了勒内·基拉尔所说的“欲望三角”关系,“自身的欲望,实际上是在同对象及媒介的三角关系中产生的他者欲望的模仿与代理”[10]。“法”最初只是他者的欲望对象,K却通过与他者的交往,转变成了欲望的主体。但是“法”作为他者的欲望,只是K异化了的欲望对象,而非他真正的欲求,所以在追逐的过程中他永远也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求。

实际上,“法”与上帝都是K前置的凝视。“我看之前,我已经先被光亮照射而被看到,来自外部的凝视决定了我是谁,透过此凝视,我进入光亮,透过此凝视,我被照相显像为一幅图案。这个外部的凝视先于观看之前便已经存在了,观看被一种前置的凝视回望( the pre-existence of a gaze)——我只看一个定点,而我被全面观看。”[11]这种前置的凝视是不可避免的,它是一个先行的存在者,当我们被抛入这个世界时,我们便被一个全视者所观看,当我们意识到它的观看时,我们便陷落在它的凝视之中。K与他者的凝视是矛盾的双向共生,一方面他者的凝视摧毁了K的主体性,让K陷落于他者的世界;另一方面,他者的凝视使得K得以确认自我的存在,得以在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中窥见世界的存在,窥见绝对他者即前置的凝视,全视者的存在。

主体要想打破这种视觉盲点,就要不断地进行重新定位,以摆脱客体性的存在重获主体性。K在视觉博弈失败后,陷落在客体的目光中,无法重新定位自己。在残章《探望母亲》中,他渴望回到家里见到母亲,不如说他渴望再次回到原初的自己那里,“在她的眼里,无论K的声望会遭受到怎样的伤害,K是不会沉下去的”[2]328。只是K还在回去的途中,卡夫卡在残章中没有明确写出K是否回去了,但是我们知道接受了死刑的他再也回不去了。

四、全景敞视主义:从可见到不可见

在诉讼的过程中,K所遭遇的每个人似乎都知道他卷入了案子当中,这些人的目光形成了凝视之网,将他牢牢地拴在案件当中。而法院正是通过可见的凝视来暗示不可见的凝视,让K规训于它无形的监视之下。

凝视的力量存在于其不可见之中而非其可见之中,正是通过可见的凝视让人意识到不可见的凝视的存在,从内部瓦解人的安全感。“即使是虚幻的注视(不在场),也具有同真实的注视一样的效果和意义,因为在‘我’看来,只要来自他人的注视被意识到(可能这种注视是虚惊,是误认而并不存在),那它就是存在的。因此,注视是被意识到的注视,注视本身并不重要。”[7]22在K工作的地方,他发现了鞭手对两个看守的鞭笞。他本是无意之中听到仓库中的哀叹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推开了门,他主动观看了这一幕,但是由于他无力改变这一幕,他的处境便转入被动之中。在与鞭手和看守的交锋中,公司的办事员成为了对这一幕的不在场的凝视。办事员的凝视让K处于担心害怕之中。“K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办事员,或许还有其他各类各样的人闻声赶来,当场发现他跟这一帮人挤在杂物仓库里搞什么名堂。谁都不能要求他做出这样的牺牲。”[2]262这样,由于K案件缠身的处境,当他突然意识到这种处境可能被人凝视时,他便不再能摆脱这一处境施加给他的影响,他开始担心自己的处境,害怕被别人误解。在叔叔带K去寻求律师的帮助时,在律师的指点下,K意识到在房间的角落里一位法院书记官一直在注视着他们。K在办公室中也总能感受到副经理对他的窥视,因而产生惴惴不安之感。K逐渐意识到自己每时每刻都被置于他人的凝视之下。这场诉讼案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影响K 的,即它不断地通过他人来介入K的生活,让K意识到自己正被他人凝视着,让K不断地遭遇他人,让他在这种凝视下感受到生存的威胁。

法院对两个看守的鞭笞是一种肉体的刑罚,而对K的审判则是一种精神的刑罚。尽管法院宣布K已经被逮捕了,但是却没有限制他的自由,法院用无形的监狱取代了有形的监狱,同时通过律师等人“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可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12]。这实际上形成了福柯所说的全景敞视的监狱。K在环形监狱的边缘,他彻底被看见,却无法看见法院的内部甚至无法确知法院内部是否有人一直在观看自己,而法院通过中心瞭望塔可以看到一切,却不会被看见。法院对K不可见的凝视却产生了真实的征服效果,无法确知自己是否被观看的K一直处于不可见的凝视压力之下,从而认为自己被监视着,外部的机制造成了权力强制的内化,K作为被观看者成为了征服自己、压制自己的人。他无法走入的“法”之门成为了他内在的不可逾越的边界。事实上,聚合在法院周围的人早已向K昭示了这个真理:一旦进入我们,真正的自由便不会存在。画家告诉了K摆脱案件的三种方式,第一种是真正的无罪开释,但它是不可能的;第二种虚假的无罪开释,如此便会陷入开释——被捕——再开释——再被捕的循环往复的怪圈中;第三种方式是没有尽头的拖延下去。也就是说一旦你想从非自我处寻找自由,便没有真正的自由存在。神甫关于“法”的故事也昭示了这一点。乡下人若想打破这僵局,要么闯进去,要么离开,不再要求进入法的大门。守门人只不过是乡下人内心无法逾越的障碍,他与乡下人同在,当乡下人死去时,法的大门也就此关上,因为法的大门本就是为乡下人而开,他吸引着乡下人的目光,让乡下人困死在自己所设下的界限中。

在《审判》中,以法院为代表的权力规训机制,其核心便是将权力监视内化于人的精神。K被困于无处逃脱的凝视之网,自动地寻找自己的罪行,在疲惫的反观之中耗尽自己的生命。在审判的后期,他“习惯于倚在窗口凝望,窗口对他产生了比写字台更大的诱惑”[2]340。窗户作为内与外的连接是逃离的出口。但是窗外也不是澄明的自由,K努力打开窗户,“随后,一股弥漫着烟尘的雾气穿过敞开的窗口涌入房间里,室内顿时充满一股焦烟味”[2]294。这不可穿透的烟雾既是包围K的重重监视,亦是K无法跨越的自我限制,从窗内向窗外的凝望是K对自由的最后挣扎。

五、结语

观看实践背后的视觉博弈是主体力量与客体力量的较量,在这场博弈中,K丧失自我定位的同时也丧失了对客体的视觉控制,从主体位置滑动到客体位置,从“自为的存在”走向“为他的存在”。“在我们与物的关系中,就这一关系是由观看方式构成的而言,而且就其是以表征的形态被排列而言,总有某个东西在滑脱,在穿过,被传送,从一个舞台到另一个舞合,并总是在一定程度上被困在其中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凝视。”[13]正如巴尔特所说“人是唯一不知道自己目光的人”[8]2,由于视觉系统中这一盲点的存在,我们总需要借助客体来反观自己,但客体的目光是我们永远也无法到达的目光,如此我们便在想象与真实,自我与他者之间游移,人相较于上帝所具有的欠缺性便被展现出来。由于暴露在“法院”的全景敞视之下,K在这一视觉位移中无法从客体的位置返回主体的位置,从而凝固在他者的注视之下,以客体的视点为定位点寻找不可知的罪性。当客体的认知内化为主体的认知,K便再也无法打破自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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