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法律告诉你怎么说不
2019-12-27
新传奇 2019年49期
“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一切,我必须说出来。”近日,一位网红博主在微博上哭诉和求助。该博主发声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回应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市、区妇联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在这背后,又有多少相似经历的人成为“沉默的羔羊”。
其实,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务事。早在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对于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附则中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參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就意味着有监护、寄养和同居等关系的人之间所发生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的适用范围,受到法律约束。所以,同居的男女朋友间的暴力行为也可以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报警的同时记得向警方索取《报警回执》,配合警察做好相关笔录。另外,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也可以向周围朋友、亲戚、邻居或者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组织或所在其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其次,如果人身安全遭到重大威胁,立刻与加害人进行隔离,可以到亲友家暂住,或者前往家庭暴力庇护站寻求临时庇护。关于家庭暴力庇护站的设立,可以与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妇联进行确认与咨询。
再次,做好证据收集,例如家暴过程的音视频、受伤部位的照片、警方出具的出警记录或告诫书、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病历等就诊资料。另外,可以要求加害人写悔过书、保证书等。
最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法制日报》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