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的影响研究综述
2019-12-27
(重庆工商大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重庆 400067)
经历了40年的改革开放,工业化进程极大地增强了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现有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设定了“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了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同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一系列的具体要求。习近平同志“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的新论述将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一系列的举措,表明了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发展绿色经济的坚定决心。经济步入新常态,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前期环境污染控制制度宽松造成的短板效应凸显,严格的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形成严重制约,但与此同时环境规制作为一种外生的市场失灵矫正工具,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外部激励。那么,如何利用好这样的潜在发展机遇,设计合理的环境规制体系以改善经济绩效,实现环境规制效率与经济增长的双赢成为我国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外早在20世纪工业化进程中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而国内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对经济的关注点从单一的数量增长转向经济质量提升,学者们对绿色经济,特别是控制环境污染、发展绿色经济方面的研究迅速增多。
一、绿色经济研究文献综述
(一)绿色经济理论发展
关于绿色经济发展的思考最早出现在Rachel Carson的SilentSpring和The Club of Rome的TheLimittoGrowth:AReportfortheClubofRome’sProjectonthePredicamentofMankind两本著作中,他们认为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后会受到环境的限制,但当时工业化进程中环境问题还未凸显,因此并未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直至1989年英国经济学家Pearce在BlueprintforaGreenEconomy一书中再次提出“绿色经济”概念[1],2005年Buchanan 等人提出应根据地球的自然承载能力,对人类的经济活动设定边界[2],此后相关的理论思潮逐渐兴起。2012年,The Economics of Ecosystem and Biodiversity (TEEB)的NatureanditsRoleintheTransitiontoaGreenEconomy对以往绿色经济及发展理论进行了理论总结,概括得出绿色经济发展演化可分为四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为:绿色新政、绿色增长、绿色经济及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绿色经济的理论研究更加关注不同国家政策制度下绿色转型和经济增长模式的研究,出现可持续的包容性增长与资源效率等新研究视角。如Steinberg and Stacy认为国家管理环境问题,必须进行更深刻的经济活动转型和政府角色中的政治法律职责的转换[3]。
我国对绿色经济的理论研究起步于21世纪之后,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融合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思想,主要针对我国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绿色发展转型思考。最早刘思华引入“绿色经济”讨论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态,认为绿色经济本质上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4];赵斌[5]、李晓西与诸大建等继承其观点,从绿色消费、绿色金融[6]、绿色经济与生活质量[7]等方面讨论了我国绿色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与路径。胡鞍钢则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绿色发展在工业产业中的实践,认为其超越了可持续发展理论[8]。
(二)绿色经济实证研究
基于前期的绿色发展理论铺垫,绿色经济的实证研究开始受到学者们的重视,特别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学者们认为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绿色发展转型的全球研究热潮由此勃兴。Victor和Jackson基于区域不平等的现实情况,对处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碳排放量的分析,否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报告中绿色经济的增速远超传统经济的结论[9]。国际上对于绿色经济的测算研究不可胜数,但结论并不一致。因此Ploeg和Withagen对全球绿色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认为绿色经济的研究成果互相之间不能很好兼容的原因在于衡量指标的差异化选取,指出绿色经济下一步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构建统一的衡量指标体系[10]。而Katharina和Jana却基于各国绿色经济概念的不同界定和地区、国家之间的差异化目标,认为绿色经济并不总是期望运用标准化的统一指标[11]。
国内对于绿色经济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绿色经济及其效率的测算方面。杨龙、胡晓珍采集各地区综合环境污染指数,采用效率测度DEA模型测度了1995—2007年间我国29个省市区的绿色经济效率,认为整体上我国绿色经济效率呈波动型上升趋势[12]。同理,杨文举选取非期望产出指标测度了中国地区工业的全要素生产率[13]。王兵、刘光天基于绿色卢恩伯格生产率指标的双重分解,采用两期权重的修正罗素模型研究,认为节能减排主要是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进而实现环境和绿色经济的双赢[14]。绿色经济实证测算的相关成果还有很多,还有更多学者分别选取了不同的研究对象测算了不同时段或不同地区的绿色经济效率[15-16],为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二、环境规制相关研究分析
基于科斯提出环境具有公共品性质、会造成市场失灵的外部性问题理论,绿色经济其重点就在于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环境规制作为政府调控环境污染外部性的“有形的手”,对于绿色经济的效率提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环境规制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分析以及利用相关地区或产业数据对理论观点加以验证等方面,对于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的主流观点可以概述为两类:一是以“加大企业生产成本”为代表的“遵循成本说”;二是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为代表的“创新补偿说”,也有部分学者研究认为其影响有限。
(一)抑制:“遵循成本理论”的源起与发展
“遵循成本理论”的出现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一批学者开始思考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其中围绕环境制度对于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增长开展了大量的研究。Gollop和Robert测量和分析了二氧化硫排放限制对电力行业1973—1979年商业周期中生产增长率的影响,发现排放法规导致发电成本显著增加,行业平均生产增长率每年下降0.59个百分点[17]。随后Gray利用美国450个制造行业数据进行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也认为政府监管和环境管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生产的环境成本,因而致使制造业行业生产率每年降低0.44个百分点[18]。Jorgenson和Wilcoxen通过构建经济模型分析美国的环境规制对污染成分控制的影响[19],Dean和Brown分析新企业受到环境法规的制约作用后也得出相似观点,认为环境规制一定程度上从污染治理投资及设备和人力资本等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20]。Joshi从会计核算角度出发,利用55家钢铁工厂的数据实证研究得出环境监管可见成本增加1美元,总成本(边际)增加10美元至11美元,其中9美元至10美元是隐藏成本,这表明对环境合规成本的不适当识别和积累可能会扭曲用于环境监管方面的公司成本[21]。Barbera和Mcconnell则从全要素生产率角度出发测算了美国工业产业的生产率,发现环境污染对产业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影响,并且能源依赖越严重的产业受到环境污染的制约越大[22]。Chintrakarn利用1982—1994年48个州的数据估计了环境规制对美国制造业技术效率低下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严格对美国各州技术效率低下具有重大的影响[23]。
21世纪之后,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大都步入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对于环境规制的研究对象逐渐转向于第三世界的新兴国家,例如Mandal采用印度水泥行业数据得出环境法规对能源使用效率有强化作用的结论[24]。国内外学者对我国环境规制效率尤为关注,环境规制的研究前期主要集中于通过FDI间接影响经济增长的研究,杨涛等学者都对该问题进行了相关阐述,认为环境规制确实对我国各个地区引进外资具有一定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呈现负效应,但影响程度并不是很显著[25]。
(二)促进:“创新补偿理论”的脉络与机理
“创新补偿理论”最初来源于Porter和Linde的“Porter假说”,该假说提出环境规制虽然会增加企业成本,但是同时也会刺激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他们认为精心设计和执行良好的环境监管对环境和公司都有利[26-27]。Brunnermeier和Cohen采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美国制造业的环境创新如何应对1983—1992年期间减少污染支出和监管执法的变化,发现环境创新(通过已授予行业的环境专利申请的数量来衡量)对减少污染治理支出的增加做出了回应[28]。Pable全面而系统地综合了以往的研究认为环境变革的影响因素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他提出应分阶段分情况讨论其特征和企业内外部因素,以分析环境技术变革[29]。Ambec考察了关于波特假说的关键理论基础和经验证据,认为环境规制确实会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30]。Rubashkina观察1997—2009年间17个欧洲国家的制造业部门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或对出口等绩效指标的影响,关注整体创新和生产力影响,发现环境监管对专利代理的创新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的证据,从而为“弱”PH提供支持[31]。Albrizio通过构建跟随行业污染程度和技术进步的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环境政策严格指数(EPS),运用新熊彼特生产力模型,研究发现紧缩的环境政策与技术最先进的国家的行业生产率短期增长有关[32]。
(三)无显著影响:我国学者的实证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伴随的技术进步,学者们的目光愈加聚集到我国的环境规制相关研究的后期,对于环境规制作用与产业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逐渐丰富。赵红采用18个产业1996—2004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中国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现环境规制对滞后3期的R&D支出和专利申请数量有显著的正效应,表明环境规制在中长期对技术创新有一定的激励作用,部分证实了“波特假说”在中国的适用性[33]。另外也有诸多学者采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选取我国省际面板数据进行了环境规制对经济效率、技术进步和创新模型分析,认为我国环境规制对于经济增长的创新补偿效应弥补了成本效应的损失,环境规制在整体和产业上都对经济有正效应[34-35]。
三、环境规制研究发展趋势
对于整体的研究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后,学者们开始更加注重地区差异化环境规制的研究。有学者将我国地区划分为东、中、西部,发现无论是地区或是产业,环境规制影响均有显著的地区差异性[36-37],类似的实证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研究结论基本趋同于上述的两种理论之一,故不再赘述。而未来对于环境规制的研究,可以预见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深化:
(一)分析对象细化与广化
基于以上基础,我国对于环境规制的研究目前在研究对象的选取方面,学者们有诸多创新。一个方向是选取特定的某个局域经济体进行研究对象细化。此方向比较突出的是长江经济带的研究,例如吴传清与张雅晴采用全局超效率SBM模型测算1997—2015年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并分析环境规制强度对工业绿色生产率的门槛效应[38]。余淑均、李雪松等选取长江经济带所包含的38个城市(考虑环境与能源因素后)进行绿色创新效率测度,研究结果基本验证了“创新补偿说”[39]。另一个方向是在环境规制的基础上添加其他的研究因素以使研究对象广化。例如,王丽霞与陈新国以工业企业为载体,研究了行政规制、污染监管与经济规制三种类型的影响路径,结果发现不同的规制手段各自通过能源强度、行业结构等不同中介变量影响绿色经济[40]。李光勤与刘莉在环境规制的基础上引入了财政分权的变量,构建包括省级环境规制、财政分权等变量的面板数据研究三者之间的关联,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和环境规制对于绿色经济分别有负向和正向的作用[41]。再者则是将两者结合起来,基于某个特定经济区域,并加入环境规制之外的一个研究对象。仍然以长江经济带举例说明,王伟、孙芳城创新性地在环境规制的基础上引入金融发展变量,基于动态面板模型对长江经济带107个城市进行整体、分流域和分城市实证检验发现金融发展和环境规制显著地促进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42]。李强则从环境规制的分类出发,借用2003—2015年长江经济带的面板数据讨论正式与非正式的环境规制的减排效应[43]。
(二)引入空间计量方法研究地区差异化
近年来我国对于环境规制的研究更加注重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地区差异性,借助空间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快速发展,一些学者开始尝试引入空间因素研究环境规制影响的地区差异性和关联性。王文普最早将“空间溢出”概念融入环境规制的相关研究,通过非空间模型和空间 Durbin模型检验了产业竞争力和环境规制的关系,发现环境规制变量的直接效应和溢出效应分别为-0.17和 0.559,且统计上高度显著[44]。这表明环境规制有较高的正的空间溢出效应。部分学者进一步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于技术创新的空间效应,运用门槛模型实证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在东中西部有不同的影响效应,随着经济发展由低水平到高水平,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亦从负转正[45]。王文普利用空间计量SDM方法考察环境规制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微观机制,利用中国 30 个省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对两个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研究认为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对技术转移较少的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有较大的消极影响[46]。同时,刘华军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得出环境规制的地区差异、地理近邻效应、空间邻接效应对环境污染的空间溢出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的结论,且认为环境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随地理的距离拉大而逐渐衰减[47-48]。
四、结语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发现:(1)绿色经济的研究国外开始较早且理论也较为丰富,现已步入具有丰富理论思想基础的实证检验阶段,而国内研究更加偏向于绿色经济测度、绿色经济发展路径和绿色经济的影响因素分析等实证层面的研究。当前无论国内外,对于绿色经济实证研究的测度指标选取都存在主观性较强的问题,因而使得各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结论无法统一。(2)环境规制方面现有研究也较为丰富,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基于不同的理论,历经了整体、分产业和分地区分析三个阶段,选取差异性的研究对象,得到“遵循成本说”和“创新补偿说”两种相悖的主流观点并持续进行研究佐证。
现有研究大多采用经济增长数量指标,忽视了我国发展绿色经济的现实要求,对于环境规制测度只采取单一指标,导致衡量不准确,且鲜有学者关注环境规制地区之间的交互影响。因此,环境规制下一步的研究方向除常用的索罗残差法、DEA法、SFA法外,还需继续引入前沿的方法将“绿色”理念更加合理地融入分析模型中;同时,需要将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联系起来,构建环境规制的综合指标与衡量绿色经济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指标,进一步分析环境规制对于绿色经济的影响机制和空间效应。